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居民号召北美洲殖民地将抵货运动进行到底。费城举行了8000人集会,商店歇业、教堂钟声彻夜鸣响。在纽约,“自由之子”的成员组织了规模浩大的群众集会,声援波士顿的“暴民”。
但是,支持归支持,整个北美英属殖民地该何去何从,这才是摆在眼前的问题。费城的居民在他们的集会上曾通过决议,呼吁召开殖民地会议,建立统一的北美机构,解决与英国的诸多问题。于是,在这一年的第三季度,各个殖民地的代表云集在费城,开始认真地探讨这块土地的未来。史称第一次大陆会议。
大陆会议的代表共计56人,包含了除佐治亚殖民地以外其他12个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代表。当然,在英国政府看来,这些所谓的代表,是由“一些非法的群众团体”所选举出来的。就和这次集会的名字一样,这实际上只是一次殖民地代表之间的商讨,而不是正式的会议。1774年9月5日,在费拉德尔菲亚城(Philadelphia,费城的全称)的木匠厅,大陆会议的代表云集一堂,开始了这次非正式但极其重要的聚会。
这次会议并没有能够讨论出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未来,因为与会的代表之间都未必清楚他们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一个未来。在会谈中,各殖民地的代表分成了激进派、温和派与保守派。激进派以波士顿倾茶事件总策划塞缪尔·亚当斯、帕特里克·亨利为代表,主张和母国彻底断绝关系,甚至不惜发动战争;温和派包含约翰·迪金森等人,虽然一样热切希望能争取到“属于美洲人民的权利与自由”,但是他们无意将整个英属北美殖民地卷入战争,希望避免任何类型的流血冲突;而保守派,则试图调解殖民地和英国的矛盾,恢复母邦和殖民地的良好关系。
温和派领袖约翰·迪金森
约翰·迪金森(1732-1808)是宾夕法尼亚的一位著名的律师,他因发表《宾夕法尼亚——农夫的来信》而闻名。在书中,他收录了自己在1767年至1768年之间发表的12封公开信,这些信无一不对《汤森条例》进行了有力的批驳。迪金森是宾夕法尼亚殖民地委派出席大陆议会的代表。但是在大会中,他反对和英国彻底决裂,在之后的第二次大陆会议上他亦反对通过《独立宣言》,以希望尽可能避免战争。当然,即便他的政治观点有左于会议结果,他还是自愿参加民团服役。同时,他也是之后美国制宪会议的代表,在会上起草了《美国宪法》,并热情地参与到宪法的宣传和游说活动中,并促使宪法得到批准。为了纪念这位绅士,宾夕法尼亚州卡莱尔的迪金森学院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保守派和激进派的矛盾无法调和,彼此的主张南辕北辙,虽然温和派居中调解,但是根本就无法达成共识。从9月5日,一直扯皮到10月初,争执的两派还是无法说服彼此。从总体上来说,保守派占据着优势。虽然英属北美殖民地弥漫着强烈的反英氛围,但就目前而言,独立的时机还没到来。就在这次大陆会议召开,两派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刻,北美的局势正在产生新的变化,这令所有人都始料未及。
9月9日,马萨诸塞殖民地的群众召开集会,决议以武力对抗波士顿的英国驻军。同时,他们呼吁各殖民地密切配合,自行成立政府自主征税,断绝与英国、爱尔兰、西班牙、印度的商业往来。马萨诸塞的群众会议在得出决议并发表声明的同时,派遣了联络员前赴费城与大陆会议联络。这使得局势转向对激进派有利的方向。当消息传到费城之后,主张采取行动的代表们开始占据上风,与保守派发生激烈争执。
乔治·华盛顿也是参与第一届大陆会议的一员,弗吉尼亚的代表。但是他拒绝发表任何意见,多数时候只是默默地在一旁聆听。
一片混乱中,有一个人说道:“我们不可认为我们还是弗吉尼亚人、宾夕法尼亚人、纽约人,或者新英格兰人,我不是一个弗吉尼亚人,我是一个美国人。”他正是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另一位代表,帕特里克·亨利,那个时代公认的最杰出的演说家之一。在一首那个时代曾广为传唱的《自由之歌》里,有段歌词这样唱道:“……勇敢的美国人,手拉着手,联合则存,分裂则亡……”
10月14日,大陆会议通过决议,列举了1763年以来,英国对殖民地公布的所有高压法令和征税法案,并控诉这些法案的“非法”,声明了殖民地人民根据自然法则和天赋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表示英国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对于英国人民权利的规定,无权被强加到美洲人民头上。大陆会议强调了一点,既然殖民地并无代表进入英国议会,而英国议会里也没有任何属于美洲殖民地的席位,那么英属美洲殖民地的税赋和内政只受殖民地议会的约束,所以英国议会也无权将一群不属于美洲的人制定出来的法案强加于美洲殖民地居民身上。
最后,大陆会议通过决议,决定联名向英王提交请愿书,恳请英王察明殖民地的实际处境,以严厉手段处治内阁中主张对殖民地实施高压的大臣,恢复和殖民地的关系。
10月22日当第一届大陆会议闭幕的时候,除了一份带有抗议性质的请愿书之外,还有一份组织“大陆议会”的决议。大陆会议虽然由各殖民地代表组成,但是从性质上来说,它是个咨询和协议机构。而未来组建的“大陆议会”,将会是一个联合各殖民地行使共同权利的决策机构,某种程度上来说,俨然是一个政府。第一届大陆会议的多数成员,希望能以一个共同承认的殖民地联合政府,来抵抗英国议会和政府对殖民地内政的干涉。然而,即便是激进派和越来越倾向于激进派的温和派占据着多数地位,忠于英国的美洲居民仍旧占据相当数量,他们的意见不容忽视。
于是,不单是大陆会议,整个英属美洲殖民地也逐渐分化成了三派:要求独立的激进派、依然效忠英国的保守派(效忠派)、主张非暴力抗议以争取正当权利的温和派。
保守派和激进派严重对立,这一点日益明显。如果英国接受了保守派的请求,稍稍降低对北美殖民地的压制,那么激进派立刻会制造事端进一步激怒英国。而英国,他们并不了解殖民地内部意见的分歧和局势之复杂,本能地认定这是殖民地方面的背信弃义。于是,他们将会通过更加激烈的法案,处置这些桀骜不驯的“穷亲戚”。
如此往复循环,最后必然会把事情引导向一个最终的结局,北美洲的暴力革命已无法避免。
独立运动众生相
在北美洲独立运动史中,有一些人是我们叙述历史时不得不着重提到的,讲述他们的个人经历无异于讲述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独立之路,让我们能够以置身其中的一员的角度来看待这场对后来的世界历史影响深远的变革。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
严格来说,乔治·华盛顿绝对不是主导美洲独立运动的核心人物,那是煽动家们的工作。他只是领导了北美洲的独立战争,在艰难时期用尽一切方法保全了大陆军团(Continental Army),并将战争拖延到了转折到来之时。
乔治·华盛顿祖上曾是英国本土的士绅,是英国国教圣公会的忠实信徒,并领有英王亨利八世赐封的土地,并在以后世代担任各种官职。华盛顿家族在英格兰的衰落始于英格兰清教徒革命,家道败落,封地也被夺去。在英格兰无法立足的华盛顿家族,于1657年在约翰·华盛顿(John Washington)的带领下,移民英属北美弗吉尼亚殖民地。
华盛顿生于1732年2月22日,他的父亲是奥古斯汀·华盛顿(Augustine Washington,1693—1743),他的母亲名叫玛丽·鲍尔·华盛顿(Mary Ball Washington,1708—1789),是奥古斯汀的第二位妻子,她也是英国后裔。华盛顿的家族在弗吉尼亚拥有农庄并且蓄奴,虽然算不上太富有,但比起多数美洲移民而言,他能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并且有机会接受良好教育。7岁至15岁,华盛顿在当地的教堂司事以及私人教师那里接受教育,学习数学、几何、测量等实用知识,在教堂的学习让他多少学会了一些拉丁语,并有机会大量阅读。但他最后没能像他两位同父异母的哥哥那样前赴英格兰接受高等教育,因为在他11岁那年,父亲的去世让家庭暂时陷入经济危机,本来华盛顿计划由他父亲的一位好友推荐进入皇家海军学习,并有机会担任皇家海军见习军官。但在15岁之后,华盛顿暂时结束了学业,一直在帮助家里恢复往日的生活,并在20岁之后,进入殖民地部队担任军职。
华盛顿出名是在“七年战争”时期的“法国—印第安战争”中,在他22岁那年(1753年)法国的殖民地部队开始向东深入到英属殖民地的西部边疆,在俄亥俄谷底修筑堡垒,阻止英国殖民地继续向西垦荒。对于法国人这种行为,忍无可忍的弗吉尼亚总督下令向法国驻军递交最后通牒,而华盛顿领命前往递交总督的通牒。虽然法国人拒绝服从英国总督的命令撤离谷地,但是华盛顿的行为还是为他赢得了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尊重,其他居民视他为一个有非凡勇气的人,弗吉尼亚的英雄。
1754年,弗吉尼亚总督决定兑现他对法国人的威胁,升任中校的华盛顿受命率领弗吉尼亚第1军团的民兵对驻留俄亥俄谷地的法国人采取军事行动。在这一年的4月,华盛顿和他的部队在印第安友军配合下,击溃了一支法军巡逻队,杀死了法国指挥官后,乘势占领了俄亥俄谷地。随后,他们依照总督的命令在那里修筑堡垒。但是在这一年以后的日子里,调集兵力反扑的法军攻陷了华盛顿和他部队修筑的堡垒,被法军包围的华盛顿被迫投降。法国人半哄半骗地诱使华盛顿签署了一项声明,宣称是他的军队“刺杀了法军巡逻队的指挥官”,但是华盛顿本人并不知道这些,因为当时法国人强迫他签署的文件是用他根本不认识的法语书写的。在签署下这份协议后,华盛顿做出了“一年内不踏足俄亥俄谷地”的许诺后被法国人释放。
华盛顿签署的这份文件成为了法国人继续占据俄亥俄谷地的理由和借口,但是建筑在谎言上的理由不可能使编造者达到其目的,反而更有可能激怒别人。在法国人的要求被公布后,英国政府加入到了这场冲突之中。于是,这不再是两个殖民地之间的冲突,而是两个国家间的武装斗争。“法国—印第安战争”爆发了。
返回家里休养的华盛顿并不甘心自己的军事生涯就此结束,但是他必须遵守自己的诺言,只能静待机会。1755年,英国开始以弗吉尼亚殖民地为基地,对大陆纵深处的法国殖民地发动军事远征,华盛顿的机会来了。他加入到英国远征军的行列里,成为了配合英国正规军进击的殖民地民兵部队的指挥官。第一次远征非常不顺利,在莫农加赫拉河战役(Battle of the Monongahela)中,英国军队遭到了早有准备的法国军团的伏击,迅速溃败。华盛顿指挥着他的殖民地军团掩护了英国人的撤退,在战斗中他的外衣被至少四颗子弹射穿,但是他本人奇迹似的毫发无损。
这次军事失利没有妨碍到华盛顿在弗吉尼亚的声望,反而使他成为了殖民地人民心目中的英雄。而在以后的几年里,华盛顿继续指挥他的弗吉尼亚第1军团,配合英国正规军战斗,并在1758年,在英军将领约翰·福布斯(John Forbes)的率领下成功地将法国人完全逐出俄亥俄谷地。
虽然华盛顿作为殖民地的军事指挥官,享有非常高的声誉,但是他的军事生涯并不符合自己一直以来的愿望。他本人非常期望成为英国正规部队的指挥官,而不是指挥殖民地的民兵部队。但是他的愿望在英式军事教条和诸多偏见下,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于是在1759年,他辞去了军职,回到自己的农庄迎娶了富有的寡妇玛莎·丹德里奇·卡斯蒂斯,去过他的安稳日子了。
和玛莎女士的婚姻使华盛顿得到了大批奴隶和大约60.75平方公里的土地,于是他成为了弗吉尼亚殖民地最大的种植园主。和我们上文叙述的一样,随着“七年战争”结束之后英国对北美盘剥的开始,华盛顿在经营自己的农场和手工作坊的过程中,饱尝了英国殖民当局和英国帝国政府的种种限制、剥削之苦。
于是,曾一心向往成为英国军官的华盛顿上校(“七年战争”结束后,他官拜上校),渐渐走入了美洲独立的阵营之中。
乔治·华盛顿,被美国人称为“独立之剑”。
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1736—1799)
帕特里克·亨利生于弗吉尼亚,他是美国独立事业中的主要成员之一,也是弗吉尼亚殖民地最成功的律师之一。
帕特里克以他的才思敏捷和高超的演说技巧而著称于世。他本人因此在1763年被选入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但是他并不讨总督的喜爱,因为这位伶牙俐齿又非常熟悉法律与法规的律师先生,常常直言不讳地鼓吹殖民地“应当享有的权利”。
在1765年于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关于反对《印花税法》的辩论中,帕特里克发表了他相当著名的一次即兴演说。在演说中,他将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比作古罗马时代毁灭共和制度的恺撒,以及英国人眼中的暴君詹姆士一世。他的演说曾一度被其他忠于英王的议员们高呼着“大逆不道”所打断。但是他最后转变了话锋,收回了对国王的攻击,而是告诫大家要以史为鉴,铭记殖民地与殖民地民众应有的权利。
在这以后,殖民地的独立倾向越发高涨。帕特里克热诚地投身其中,以他卓越的口才和演说技巧,将越来越多的殖民地居民集结到了独立的旗帜下。他因此当选为第一届维吉尼亚通讯委员会的成员,也是1774年和1775年两届大陆议会上的弗吉尼亚殖民地代表。当然,他最为著名的一段话,是他那番“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的言论,这是他在1775年3月23日于维吉尼亚里士满圣约翰教堂里召开的第二次维吉尼亚大会上发表的演讲。这篇演说为给予英国人战斗的维吉尼亚民团提供装备的决议提供了有力的论据,也使帕特里克名垂青史。
不自由,毋宁死!
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