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美国曾经也有国王。
他的名字叫乔治。
不过不是乔治·华盛顿。乔治·华盛顿可不是国王。
这是另一个乔治。
不知你还记不记得英国的斯图亚特王朝。我们前面讲了英王詹姆士,还有他的儿子查理一世。从公元1600年到1700年的一百年间,这个家族统治着英国。到了1700年前后,斯图亚特王朝后继乏人,于是这个家族的统治也宣告终结。
可是国不可一日无君,英国人需要有一个人来当他们的国王。他们找来找去,在当时德国的一个州找到了一位同斯图亚特家族稍微沾点亲带点故的人,于是这个人成了统治英国的国王。现在听起来这有点不可思议吧?从德国找一个人来统治英国。这个人名叫乔治,英国人称他为乔治一世。这位乔治甚至都不会说英语,因为他是德国人,他热爱的是祖国德国,而不是英国。可是他答应了出任英国国王,并且也这样做了。你可以想象他会是一个怎样的国王。乔治一世的儿子,在他之后继任英国国王,史称乔治二世。乔治二世也是更加德国化的一个人,终于等到乔治二世的儿子上任,情况才有了好转。这位乔治三世是在英国出生长大的,算是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
被压迫的阶级用暴力夺取政权,建立新的社会制度,我们称之为“革命”。
美国是由两个小小的定居点,或者叫殖民地——詹姆斯敦和普利茅斯发展而来的。而这两个小小的殖民地上的人们,不断地繁衍生息,人口变得越来越多,逐渐地在东海岸大西洋沿线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定居点。而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英国人,英国国王自然享有对这些人的统治权力。英国国王要求这些人必须向他交钱,即“纳税”。在当时的那个时代,人民向国王纳的税,已经不能被国王揣进他自己的口袋,然后任由他挥霍了,这些钱应当被用在交了税的人身上,用在对所有人都有好处的事情上,比如说给他们修路、建学校、组建警察局来维护公共秩序等。
新大陆上的人得向大洋对岸的英国国王交税。于是他们中间有那么一些人觉得他们应该投票表决,他们交的税应当如何使用,又用在什么地方。可是英国国王并没有给他们投票权,于是这些人决定不再向遥远的英国国王交税了。
在这个时候,这群人中牵头的一个叫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的爸爸是一个制作蜡烛的工匠,他的家庭很穷,可是富兰克林凭借自己的努力,从一个费城街头的穷小子,变成了这个新国家里很有地位的人。他小的时候,在印刷厂里当学徒,而后来,他创办了美国第一家也是最好的一家报纸。富兰克林还是一位很有创新精神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和油灯。当然,他最广为人知的事迹,是在风筝线上绑上铜丝,去“捕捉”天空中的闪电。他是西方国家公认的最有智慧的人士之一。
富兰克林被新大陆上的人们推举出来,到英国去同国王协商。大家希望国王重新考虑对这些海外殖民地征税的问题,或者能够协调彼此的利益,达成一个双方都同意的解决方案。富兰克林去了,可是国王乔治三世非常固执,他已经决定了的事情,绝不肯更改。
于是在新大陆的人们意识到,商谈是没法解决问题的,要想达到目的,只有一个途径,就是反抗。于是他们组织了一支民兵队,之后大家需要找一个合适的人来领导这支队伍。这个人必须得正直、勇敢、有头脑,还得爱国——当然不是爱英国,同时最重要的,还要会打仗。大家希望能找到一个同时满足所有这些素质的人,最终,他们找到了这个人。这个人正直、勇敢,因为在他小的时候,为了试一把他才得到的斧子锋利不锋利,他把他爸爸最喜欢的一棵樱桃树给砍了。他爸爸看到被砍倒的树,极为生气,就问他这件事是不是他干的。这时,这个孩子说:“我不能撒谎,是我干的。”这个故事非常有名,人人都知道,这个孩子就是乔治·华盛顿。
华盛顿长大一点后,学习成为一个土地测量员,工作内容就是丈量土地的长度和面积。当他十六岁的时候,费尔法克斯爵士就同意雇佣他来丈量自己在弗吉尼亚州的农场。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华盛顿头脑聪明,小小年纪就很受信赖。另外,他还参加过对法国和印度的战争,他作战勇猛,是个很好的战士。这同时也显示出华盛顿的爱国心。于是华盛顿就被推选出来,成为这支新大陆民兵的领袖,同英国对抗。
其实,在一开始,移居新大陆的这些人并没有打算要建立一个新的国家,他们只不过是想跟在英国本土的人享有同样的权利。但后来发生的事情使他们意识到,要获得这样的权利,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建立一个独立的新国家。于是一个叫作托马斯·杰斐逊的人被委任起草了一份文件,这就是《独立宣言》——看到这个宣言的名字,你能想到它的内容吗?它的中心内容,就是这些殖民地要脱离英国的统治,成为独立的国家。当时,总共有五十六位民选代表在这份宣言上面签字。这些代表都知道如果他们打不赢独立战争,那他们都要因叛国罪被处死,可是他们依然在宣言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当然,仅仅是签署一份文件,还不足以让这些殖民地脱离英国,英王乔治三世绝不会轻易地就放弃这些海外土地。他闻听消息,立即派出军队前去阻止这些殖民地的独立运动。
华盛顿手里能供使用的民兵人数很少。而且他手里能付给民兵的军饷也很有限,粮食、衣物的供给也跟不上,就连枪支弹药都不够。有一年冬天,华盛顿手下的士兵几乎冻饿而死,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衣服御寒,也没有足够的粮食,只能靠胡萝卜充饥。就此情形来看,如果得不到补给,华盛顿的军队是没法继续把这场仗打下去的。不过,华盛顿依然不断地鼓舞着他的士兵们的斗志。
富兰克林再一次被派往欧洲。不过,这一次他不是去英国,而是法国,去试试看能不能向法国求得援助。显然,法国是英国的对头,因为在七年战争期间,法国相继失去了自己在美洲的殖民地——现在的加拿大。可是一开始,法国并不愿意帮助富兰克林他们。因为在同英国的战争中,法国输了很多次,所以他们不愿意再同英国交战,以免又输掉战争,丢掉颜面。可是,在《独立宣言》签署之后的一年,华盛顿带领的民兵部队在纽约州一个叫作萨拉托加的地方打了一个大胜仗,狠狠地教训了英国人。因为这场胜利,显示了新大陆民兵的实力,使得法国国王对支持富兰克林他们有了些兴趣,并且真的向新大陆派出了军队。一位叫拉法耶特的法国贵族忠心支持美洲独立,他迅速地募集了军队,在华盛顿将军麾下效力。在美国独立战争中,这位法国人卓有战功,为自己赢得了声名。
随着战争的发展,英国发现事情越来越不由自己控制,于是想要同殖民地区的人们和谈,同意给予他们与英国公民相同的权利。可是事情到了这个时候,一切都太迟了。如果是在战争初期,美洲人一定会答应,而且是高高兴兴地答应。可是现在,除了完全地从英国独立出来之外,他们是不会答应任何条件了。于是,战争继续打下去,英国打算拼死一争,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自己的殖民地独立。
英国人把在美洲殖民地的人称为“美国佬”,可是他们就是在萨拉托加被这些“美国佬”们给狠狠地教训了。于是一位名叫康华利的英格兰将军被派往南部作战,看能不能在那儿打场胜仗,为战争打开突破口。在北美殖民地南方领兵的是格林将军。康华利将军打算同格林决一死战。可是格林将军不同康华利的军队正面对抗,而是引诱着其军队在弗吉尼亚的乡村兜圈子。康华利的军队远道而来,本就疲乏,再同格林的军队这样打游击,体力消耗极大,最终不得不在一个叫作约克镇的地方休整。格林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于是他和法军把康华利团团包围。康华利腹背受敌,一面是格林的美洲军,另一面是水路上前来驰援的法国军舰。在这种情形下,康华利不得不投降。
英王乔治三世也发话了:“让我们议和吧。”于是在1783年,战争结束了。英国和北美殖民地人民签署了和平协定。这场战争打了八年,最终殖民地赢得了独立。这就是美国独立战争。而在这场战争之后,一个新的国家正式建立起来,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
最初加入合众国的殖民地总共有十三个。美国国旗上面总共有十三条条纹,代表的就是这十三个最初加入的殖民地。在西方文化中,有人认为“十三”不是个吉利的数字,可是有十三条条纹的美国国旗至今仍在美国的土地上飘扬。这面国旗给美国带来的是好运,不是吗?
华盛顿成了美国的第一任总统,他因此也被称为美国的国父。他在美国独立战争中身先士卒,在为美国争取和平的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他在美国人心目中有崇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