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仿佛做了一个梦。
那年28岁的我,和小舞坐过山车,当过山车到达顶端时,我并没有穿越回到14岁,平安的下了车。日子还是如同往日一样,上班打卡,下班回家。
母亲已经去世好几年了,平日,那么一个生龙活虎,吼一嗓子整栋楼都能抖一抖的人,说没,就没了。父亲,这些年一直未再娶,退休之后,也如同普通大爷一样,在家摆花弄草。父亲平日里就喜爱下棋,退休之后,创建了一个棋社,棋社经营的还不错,小有名气,许多棋友都慕名而来。
大学毕业后,我放弃了在大城市拼搏的机会,回到了这座小城,在一家不算大的国企,做一枚小螺丝。下班之后,我更喜欢回家,泡一壶茶,看着父亲在棋盘上“厮杀”。我很喜欢看着老一辈下棋,他们下棋时,那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智慧,不知是经过了多少的岁月的沉淀,总让人不得不叹服。黑与白的争锋,如同父亲的发,岁月向来是不会恩赐于谁,你我都一样,每每看着父亲那渐白的发,我的心总是发酸。或许我惊叹时光的魔力,但更多的是害怕时光的摧残。
这日,如同往常一般,我下班回家,做好饭,来到棋社。父亲也如同往常一般,坐在棋院的枇杷树。枇杷树下有一副石头砌的棋盘,天气好的日子,总能看见一群爱好下棋的大爷们,围坐于此。
我对这枇杷树也甚是亲切。母亲生前最爱的就是枇杷树,好小的时候就时常听母亲念叨《项脊轩志》,可惜当时太小,只知道,母亲每次念叨这篇文章时,声音总是很轻柔,近乎哽咽,却无法理解母亲每每念这篇文章时的悲恸。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矣。”以前没有理解这篇文章时,总以为是作者,种的枇杷树,直到上了高中,学了这篇文章,我才惊觉,原来这枇杷树是作者妻子种的。当时还觉得好笑,这枇杷树谁种的都不一样,还要分那么清干嘛。很久很久以后,我与父亲还有杨泽轩,买下这小庭院,亲手种下这株枇杷树,父亲用铁锹将这株小树苗周围的土熨帖好时,在我印象中向来高大伟岸的父亲,突然双眼通红,声音哽咽的对着这株枇杷树小树苗说:“淑华(我妈的名字)你看,咱家有枇杷树了。”
就连看似没心没肺的杨泽轩也瞬间猩红了眼,而我早已泣不成声。
庭有枇杷树,夏来结果,秋开花。
“哈哈,输了,输了。”父亲那爽朗的笑声回荡在这小庭院,枇杷树也随风发出沙沙声,像极了母亲的笑声。
周遭的大爷们,也开始打趣着说:“我说,老杨呀,不敌年轻人呀,愿赌服输,这个徒弟你得收呀。”
“唉,他天分极高,而且棋艺早就超过我了,我怎能还当他师傅。”我爸如是说到。
一位眼尖的大爷看见站在门口的我,戳了戳我爸,眼神向我这边瞟了瞟,说:“或许人家醉翁之意不在酒,瞅瞅一家闺女,多好的一人,要不是我家孙子太小,我都想让你闺女当我家孙媳妇了。”
“没个正经。”我爸说完,上下反反复复的打量了下坐在对面的男子,再想想自家闺女,为了自己这老爷子,不知推了多少好姻缘,如今也老大不小了,也该找个人了。眼前,这男子,各方面直到目前为止都符合老爷子心里准女婿的要求,只是人家万一没有那意思,咱闺女了丢不起那人。
坐在棋桌另一端的男子,那双黑色的眸中,仿佛看穿了老爷子内心的想法,唇角微扬说:“杨伯伯,我确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周遭突然炸开了锅,一群大爷如同一群毛头小子样叽叽咋咋,叽里呱啦。一头雾水的我还没有弄明白发生什么就被一位大爷拉进“包围圈”。
这应该是我初中毕业后,第一见他,模样到是没多大变化,只是味道有些变了,怎么说,嗯,就是,原来那干净阳光的男子,多了份成熟内敛的男人味,如同上好佳酿,越品越香。在看见他的第一眼,年少时的那抹悸动不知从心底的哪个角落又悄然复苏。
“好久不见,杨逸凡。”依旧是我最爱的笑容对着我笑,依旧是那只干净的手。
我眉眼具笑,回握住他的手说:“好久不见,林老师。”
好久不见,林百川。
后来的故事,就像故事中一样,我和林百川在美国的波士顿教堂结婚了。但婚后,我们又回到了这小城,他继续当他的人民教师,我继续当我的小螺丝,只是,我们都有另一个身份,他是网上著名教育学者林先生,而我也是小有名气的建筑设计师,林太太。
日子过得简单平淡,温馨但不失浪漫,我们兜兜转转了许久,幸好你回头来找我时,我还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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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又在翻你的日记。”某天晚上,林先生在床上看书,林太太也在床上,看,嗯,自己初中写的日记。
“我记得,我这本日记,被我丢了,怎么会在你手上?”林太太津津有味的读着日记。
“还不是某个人,贴好邮票,写好地址,丢在邮局。很不巧,地址写的是我家。”林先生打趣着说。
林太太囧。
“哼,既然这样就该物归原主了。”
“这可不行,这是我的。”林先生将书一合,作势要抢林太太手上的日记本,可手刚触碰到身旁女子的发,力度不自觉就软了,大手揉了揉林太太的发,温柔着说:“物归原主就物归原主吧,反正,我也找回最重要的了。”林先生的眼神简直要腻死林太太。
“你别这样看着我,吓人。”林太太慢慢的将自己裹进被子中,大眼纯真又无辜。
林先生嘴角邪魅一笑,将书放在床边,顺手将灯关了,说:“哦~还有更吓人的。”说完,双手就开始不安分的在林太太身上点火。
满堂春光,一室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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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叮~”闹钟响了,我缓缓睁开了眼,还是熟悉的天花板,我还在美国,我没有在28岁遇见林百川,却在14岁遇上了楚萧。我现在脑子有些乱,梦中画面的真实度,甚至让我产生了我现在才在做梦的错觉,梦境,现实,现实,梦境,傻傻,分不清楚。
“我说,凡凡呀,你在瞎想什么呢?起床吃早饭了。”
这是我极度熟悉的声音,魂牵梦绕。我还有些发愣,看着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我身旁的男子,有些迟疑,略带震惊和不确定的喊着他名字:“楚萧?!”
“嗯,抱歉,来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