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喜欢独来独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一个人玩耍,一个人说话,一个人在家。性格孤僻,竟是爱上了孤独。儿时最喜欢的东西就是我家西边儿的那片一望无际的田野,每个季节都有庄稼发芽、成长、成熟,我陪着它们走过了很多岁月。之所以愿意去那里,不是因为庄稼,而是因为在那里可以看到美丽的夕阳,晚霞那片红色,耀眼却不华丽,夕阳的余辉可以笼罩那一片天空,让旁边漂浮着的白云染上一层层的金黄色。每次我有心里话的时候,都去那里对着夕阳大声喊出来,曾经还跟它有过一个十八岁的约定,我记得很美,但是,真正十八岁的我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却一点儿都不美。
我哭了,嚎啕大哭,咒骂夕阳不履行约定,反而让我自己变得那么的狼狈不堪,抬头看着它一点一点下坠,逃跑的样子,我心里的纠结和愤怒消失了,面对我的质问,它脸红的逃避,但是,却让我感到它比我更加愤怒,而不愿见我一样,直到夕阳完全消失,天际再次被深蓝笼罩,我才拍拍屁股回家。
神经质地发泄完不满,第二天就去了北京,一个对于我完全陌生的城市,我憧憬着它的,只有一个地方,就是天安门。路上摇晃的车子让我有些乏累,错过了好多的新鲜事物。到了车站,我见到了我最最喜欢的老爸爸。
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他,是因为他跟爸爸完全相反,对我总是笑嘻嘻地,而且我的名字可是他一个字一个字地查字典找出来的,相比家里其他三个孩子,他们的名字都起的太随便,要问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我是他们老全家第一个孩子了。平常总是跟老爸爸说,幸亏老爸爸有见识,如果给我取个不太文雅的名字,就真的让我无语了。
可是,我努力地挥手让他看到我,却没有见到他笑嘻嘻地脸庞,而是一种黑压压的表情,蛮沉重的。二话不说,直接坐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朝着一个地方而去,我还天真的向往要去天安门的,却在一个住宅区下了车。
老爸爸是北京工地的农民工,租了这里一间地下三层的地下室,也就是我现在要去的地方。一间狭窄的房间,除了一张床什么都没有。
第二天我就去上班了,老爸爸走之前一个劲儿的给人家弯腰鞠躬的,望了我好几眼,知道他是不放心我,才这麽踌躇的。不过,他的担心是对的,在这里,我犯了很多错,连连被训斥,最后我竟是不争气地抹着眼泪跑了。
在一家网吧吃着零食,看着新闻电视的时候,悠闲无比的我永远没有想到,此时的老爸爸在北京大街小巷来回穿梭,寻找我的踪影,因为没来得及买手机,他根本联系不到我。
直到晚上十点多,我拎着给老爸爸买回来的包子蹦蹦跳跳地回到了住处,还没有走近,就看到了一个中年汉子蹲在地下室大门口抽着烟,满脸愁容。见到我的第一眼就给了我一个很痛的巴掌,一顿狂怒乱吼之后,撇下我进了地下室的屋里。
我的眼泪如金豆子一样从脸上往下滚,身在他乡的我太过于叛逆,没有意识到什么叫做危险,什么叫做担心,走到门口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道歉,就靠着墙蹲了下来,鼻子里面充斥着那股发霉的气味,可是比起这股难闻的味道,我的心里更加难过。直到过了十二点,老爸爸见我还不进去,才开门请我进去的。
“你从小学习就好,家里弟弟妹妹都让你当榜样来着,高考摔了这么一个大跟头,让你弟弟妹妹怎么想?!”老爸爸一个人发牢骚似的说着,还不时的吃一口我买回来的包子,虽然已经凉透了,“听你爸爸说,高中一直没有好好学,竟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你拿你爸爸挣得钱当纸撕着玩儿,你知道你爸爸多难受吗?!”
我很愧疚,却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件事情,只能听着他说出从见到我就一直憋着的话。
虽然没有读过多少书,但是他明白我的难过,最后还是准许我在北京玩儿几天,散散心,再说工作的事情。
过了几天,我回家跟老爸爸说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填了志愿,不管结果如何,我都想试试,这件事情是瞒着爸爸的,老爸爸笑着说:“试试吧,如果真的被录取了,今年的学费我给你交了,你爸爸那里,以后再说。”我眉飞色舞起来,老爸爸永远是我最坚实的后盾。
后来,第一志愿无果,第二志愿无果,补录无果,三重打击将我射的体无完肤,最后一次消息传来的时候,我整个心都累了,在床上一睡不起连续两天,老爸爸看着又着急又害怕,差点儿将我送去医院。
我的梦,破碎了。
人有的时候,总是该掂量清楚自己几斤几两才行,本就无果的事情,何必亲自去揭开伤疤,直到流了血才肯回头。
自暴自弃了三个多月,临近九月的时候,老爸爸接到了一通电话,北京一个再不起眼的小大学因为补录学生出了问题,问我要不要去?天降一个馅饼,我当然就得接着才行,在这个被汗水洗礼的季节,我在最后一刻,找到了我人生中的那座小象牙塔。这一天,完全就是一个搬迁日,不同的是,我不认为自己没有价值,也不会登上那趟公共马车旅行去面对从死亡中抽出的东西,因为我得到了一种东西,叫做幸运。
作为礼物,我收到了人生中第一个手机,带着满心的欢喜,我去了那个让我心里满是烟花的大学校园。因为是补录,所以一定是冷门专业加人烟稀少专业了,我进了学校的历史系,就一个班,全班一共27人,够给力,够霸气!
因为对历史的绝对钟爱,我并不排斥这个专业,反而很喜欢,一方面,我可以了解更多关于历史的东西,另一方面,我可以很自然的逃课了。
刚刚开学不久,我就成了班里学霸级的人物,历史难题通通可以解决,所以换来很多好人缘,为我逃课签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不上课,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曾经发誓要看遍天下所有的书,一整天就是泡图书馆。
天气转凉,渐渐入秋了,夏季的尾巴都没有抓住,和平时一样,逃课之后,拿着一个保温杯就到图书馆里面溜达,寻找前几天没看完的那本《红楼梦》,这是我第二次看它了,太深奥,还想再品品。
不赶巧的是,居然一本都没有了?!最近学校都开始走红学路线了?这本书什么时候这么火了?
正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听到了书桌那里有一阵的骚动,几个男生的声音传的整个图书室都是,然后就是管理员的怒斥,将他们赶了出去。我本想去看看热闹,结果就看到他们几个纷纷将手里的《红楼梦》扔进了推车里面,然后大摇大摆的出去了。
“我说怎么《红楼梦》一本也没了,这是拉帮结伙的一块儿看来了!”因为有点儿气愤,再加上看到他们刚才的态度,声音有点儿大。
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以为是吵到别人了,赶紧转身给他道歉,笑着压低声音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刚声音太大了!”
我这个反应却吓了他一跳,手不时停在了半空,等我抬头的时候,他才缓过神来,嘴角扬起一个微笑,说到:“刚才的事情抱歉,他们不是有意的。”
“没事没事,你不用道歉。”我有些蒙,他为什么要解释,为什么要道歉?
我以为可以走的时候,见他将手里的那本《红楼梦》递给了我,有些尴尬的说:“刚才听你的意思好像是在找这本书,给你。”说完,我还没有说谢谢,他就走了。这火气是后出来的,我刚意识到,他们是一伙的!
早上两节课之后,到了午饭时间,刚刚走出图书馆,却很巧的碰见了刚才那些乱乱腾腾的男同学,当然也包括刚才那个道歉的。看他们好像一副等人的样子,我就从边儿上走过去,找食堂吃饭去了。
巧妙的遇到了班上的大班长汪洋,是个假小子,为人霸气的很,我的签到也多半儿是她揽下来的。能见到我的时间也就是吃饭和睡觉的时候,她一定会唠唠叨叨没完。
“小默,最近学校的工程学院与咱们文史学院干起来了,听说是因为他们学生会主席追咱们学生会主席屡遭拒绝,出了一个比赛,咱们主席够霸气,她特别喜欢《红楼梦》,说只要明天工程学院的主席答出她问的五个问题,主席就同意当他女朋友。”
“难怪。”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图书馆会出现那种情形了,原来是工程学院的同学为了追女生闹出来的,心里不禁一个鄙视,“他们也太草率了,男女朋友不是这麽决定的吧?”
汪洋立刻瞪了我一眼,我还纳闷儿呢,就听到她说:“咱们主席是谁啊?那是国学系的超级学霸,文史学院的院花,不会这麽简单的被他们搞定的。”
听到了这个称号,我知道是谁了,不过对这个没什么兴趣,但是担心起汪洋来了:“原来柯雲岚学姐是学生会主席啊!不过,那你就惨了。”
“为什么我惨了?”汪洋立即就反问我。
我吃完了最后一颗饭粒,将餐具收拾完了,回答了她的问题:“昨天学姐找我商量下个月历史竞猜的活动,顺便就问了问咱们班的出勤率,我从不上课,哪里知道,就说全勤,然后她就送了我一个特别诡异的笑容。”
汪洋的眼神是绝望的,还隐约带着一丝的悲凉,指着我狠心地说到:“全晗默,我们的友谊到头了。”说完了,她就跑出了食堂,那个背影很好笑,其实班里上课情况很糟糕,因为历史系每一届就一个班级,没有竞争,老师也看得透,只管讲课。后来我从柯雲岚学姐那里知道的,汪洋被她罚了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一个月,还取消了她那年拿奖学金的资格。
而我这个一直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就是因为不太去关注那些大学的事情,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反而做错了一件大事,害得柯雲岚学姐整整用了一年才原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