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女孩,年纪在十六岁上下。
这女孩虽距离貌美如仙倾国倾城还很有一段距离,可也算得上是清婉脱俗,与我那个现代社会里,那些被各种各样化妆品涂抹得找不到本来面目的所谓佳丽相比,倒也是天上与地下,十分的养眼。
女孩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脸上早已是飞出了两朵红晕。她将头一别,避开了我的目光,然后道:“官人……想必官人定是那世家子弟。”
我又忘了自己现在是身在另一个世界里,不加考虑就脱口而出,“什么世家子弟,我也是穷人家出身,比你们都还要穷。”
话音刚落,我就又开始后悔,恨不得扇自己几个大嘴巴。
好在女孩并不相信,在抬头看过我一眼之后,这女孩抿嘴一笑道:“官人又在说笑了,官人若是贫苦出身,为何连穿衣也不会?”
女孩这一说,我不由得往自己身上瞧了瞧,感觉和我昨日见到的一些同样衣着的人比起来,好像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可究竟哪里不对,我也是一头雾水。
这女孩见我如此,犹豫了好一阵,又扭头朝身后看了看,像是怕有什么人进来似的,之后,她才羞红着一张脸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来,将我身上的衣服整理了一番。
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和一个异性女子相处得这么近,轻嗅着从女孩身上流淌出来的淡淡的体香,我的心“怦怦”地剧烈跳动起来。
大概是我的心跳过于猛烈被女孩听到,女孩脸上的羞红因此更加的浓郁,更加的鲜艳,如一朵绽放的花儿。
不得不承认,此刻,我整个人已经处在一种强烈的眩晕之中,一种强烈的冲动,让我差点忍不住将眼前的这个女孩一把搂进怀里。
就在这时,城市给予我深埋在内心深处的自尊与自卑,手提大棒,狠狠地将我从我的幸福里敲醒。
醍醐灌顶,我突然觉得自己根本就配不上这个女孩。
我不知道浮现在眼前这个女孩脸上的红晕,到底是出自于面对一个陌生男子时的本能羞涩,还是来源于她内心的一种爱慕,我唯一能知道的是我什么也给不了她,哪怕只是一个象征性的拥抱,哪怕只是将她额上那绺垂下的青丝朝上稍稍地捋一捋——我不可能是她的幸福,我只会是她的噩梦!
这样的心思,我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
“敢问小姐贵姓?”谈感情实在太奢侈,问个名字总还是可以吧,若是还能回去,好歹还有个可以想念的对象,于是我问道。
“庄户人家,哪里来的小姐——小女子王小燕,邻里乡亲也管我叫小燕子。”这女子说道。
“小燕子,小燕子……”
我在嘴里念叨着,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了《还珠格格》里的那个小燕子,不过和眼前这个小燕子比较起来,那只小燕子可就是一只实实在在的老乌鸦。
这时,王小燕突然从我身边走开,走到距离我几步远的地方,低垂着头,王小燕小声道:“官人……官人可是在取笑奴家?”
“取笑?”
我愣了愣,细想一下之后,我这才惊觉自己先前的举动是怎样的一种鲁莽!
察觉到这一点,我赶紧向王小燕赔礼,“在下方才略有失态,冒犯之处,还望小燕姑娘恕罪。”
王小燕这才又走了过来,继续整理我的衣服。完了之后,王小燕道:“官人先请漱洗,厨中已为官人备下早饭,怕已是凉了,奴家再为官人重新热过——官人贵姓……不知能否告与奴家?”
我没有多想,张口就来,“在下荣野世家。”
“果然是世家子弟,怪不得!”王小燕抿嘴一笑,转身走了出去。
我哭笑不得,要是我那老爹给我取名叫“荣野将军”,难道我就真的成了那统帅千军万马的将军不成?
吃过早饭,王小燕将屋中打扫干净之后,就躲进自家屋里,再也不肯出来。至于王老伯,从我出来就没有见着他,也不知道是不是下地干活去了。现在,整个院子里就剩下了我一个人。
站在院子里,不知道为什么,我竟又生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像是身处于某一种幻梦之中。
可这一切又全都是真实的,真实的小院,真实的我,真实的葛布大衫——咦,这脚上怎么穿的是双皮鞋?不伦不类的,像电影里的周星星一样搞笑。
“得想法搞双鞋才对?”心里这样想着,人就在小院里走了起来。
刚才从屋里出来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这一走,才感觉这身衣服穿在身上竟是如此的别扭,又厚又重不说,这衣袖长得连手掌都完全给罩住了。
要想伸出右手,非得用左手将右手的衣袖给撸上去不可,要想伸出左手,就得用右手将左手的衣袖给撸上去,哪有影视剧里看到的那种轻轻一抖,衣袖自己就翻了上去那般潇洒。
除了这些之外,衣袖也是宽大无比,根本不可能像我们挽衣袖那样给挽起来,真想挽起来,只怕还得找个人来帮忙不可。可问题是,帮忙的人前脚刚一走,后脚这衣袖就掉了下来——古人啊,这叫过的是什么日子!
“练吧,练吧,练练也许就习惯了!”我在心里哀叹道。
半个小时左右,我的两条手臂就累得不行,刚想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下,一抬眼,就看到了放在墙角处的那把凳子不像凳子、椅子不像椅子的别扭玩意儿。
看到它,我突然有一种很是奇怪的感觉,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一时间,我也很难去说清楚,只是奇怪,非常的奇怪。
我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把那把凳子不像凳子椅子不像椅子的别扭玩意儿放在我面前,然后看着它,仔细地看着,希望能看出些什么来。
可是什么也没发现,除了有些不伦不类之外,它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犹如我身穿古人衣服脚蹬现代人的皮鞋一般,如此而已。
一上午的时间眨眼而过。
午饭时,王老伯仍旧没有回来,就我和王小燕两个人。午饭也简单,就是昨夜吃剩下的那些,热了热,另外煮了一些小米粥,一顿就算过去了。
午饭是我一个人吃的,王小燕并没有上桌,什么原因我也不好意思问,只当是这里的一种习俗。
不过这却不是我愿意看到的,要想知道这里是哪个时代,我只能从别人的嘴里套话,王老伯不在,这正是一个好机会,可王小燕连面都不露,我又从哪里去套话。
吃过午饭,我把碗往桌上一放,走出屋子,然后站在院中假意观望风景,目光却始终在留意着屋里的动向。
一声门响,王小燕从一旁的一间屋子里走了出来,出于谨慎,我并没有上前,而是在她端着碗筷走向厨房的时候再假意察觉到她的出现。
“咦,是小燕姑娘——”假意惊奇一声,我这才问道,“小燕姑娘,怎不见王老伯?”
不管愿不愿意,王小燕都只能应对。
虽然并没有说上几句,不过从王小燕的口中我还是了解了一些,只是了解的这些对我并没有多大用处。
王老伯与王小燕是祖孙,小燕父母已去世两年,唯一的兄长又在数年前加入禁军,现在是死是活又身在何处,也是一概不知。至于王老伯到什么地方去了,又做什么去了,小燕也不知道。不过从王小燕的口中我得知,这王老伯好像是这村的里正。
我也不知道里正究竟是做什么的,只是猜想这里正或许就是个村官,也没怎么往心里去。
在厨房里呆上一阵之后,王小燕又钻进她的屋里,也不知道她究竟在屋子里做什么。
王小燕不在对我来说更好,至少我可以专心的研究我的那把别扭玩意儿。
继续看着那把凳子不像凳子椅子不像椅子别扭玩意儿,看来看去还是觉得没什么地方不对。
于是我就从那条鞭子一样的闪电向我袭来的那一刻开始,慢慢地往回想,慢慢地,一点一点的往回想,直到我的记忆又重新站在了那个矗着五幢小洋楼的小院里。
我记得那老头说过,他的四个儿子从来没有外出打过工,除一人在开车跑运输之外,其余三人不过是在镇上做点小本生意,一个卖百货,一个开饭馆,剩下的那一个做的好像是开茶馆外带放映录像的那种生意。
那个镇我去过,三天才逢一次场,巴掌大点地方,站在镇头,一泡尿就能流到镇尾——打死我都不相信,在那个地方做生意,能盖起五幢那么漂亮的小洋楼!除非这家人还干着杀人越货、走私贩毒的勾当。
但那五幢小洋楼却又是实实在在的,亲眼所见,连一点辩驳的余地都没有。
“除非这个别扭玩意儿有来往于过去和现在的功能,那个死去的老头通过它回到过去,然后淘些宝贝拿回到现代社会里去卖……”
没有由来的,我自嘲地对自己这样说道,只是我越看越觉得这凳子不像凳子椅子不像椅子的玩意儿实在太丑了,哪里会有那样大的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