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所谓“缘分”,就是“因缘”或“机缘”,即事物生灭的种种条件。主要的叫“因”,次要的叫“缘”。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万事万物,因缘而生,生生相续,互为因果。缘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一样,纵横交错,横的叫纬,纵的叫经。它有许许多多的网眼,而这大大小小的网眼,只要随便提起哪个网眼,都可以与整个大网发生这样和那样的关系,而且都与世上的所有东西相通互动。佛家称之为“因陀罗网”,红尘中的每一个人,几乎都置身于“因陀罗”的网络之中,也总有机缘让你撞在网眼里。事实上,你也难逃这张大网的控制。
说白了,所谓缘分,无非是同气相求,同声相应的一种偶然契机而已。或者说是一种同频共振的心理认同罢了。其中多少含有一点宿命的因素,自然也充满神秘的禅机。尤其是在情侣的一见倾心或一见钟情中,更带有“缘分”或“机缘”的宿命色彩,即宇宙人生的规律,反正信不信由你。
这里,不妨解剖两个爱情经典。
人从孩提时候开始,就已经学会用幻想来描绘自己所崇拜的各种人物形象了。稍后,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和生理、心理的渐趋成熟,在幻想的世界中便萌发出爱情的意象,产生一种潜在而令人兴奋的欲念。他们从各自的审美情趣出发,各自虚构着自己未来的爱人的模式,设想着心中的“金字塔”。
这种在日常生活的审美活动中不知不觉地逐渐形成的美的观念,美学家们给它取了个招人喜欢的名字,称它是“亲爱的幻影”。这个“幻影”往往是飘忽不定的:既抽象,又具体;既熟悉,又陌生;既确定,又朦胧。深谙这个“幻影”奥秘的普希金、曹雪芹,在他们的作品中都曾有过精彩的描写。
《叶甫盖尼·奥涅金》中的女主人公达吉雅娜,在未结识奥涅金之前,实际上在她心目中早已有过类似奥涅金式的“幻影”了。这个“亲爱的幻影”,常常出现在她的眼前、梦中。她说:
你在我的梦里出现过,虽然看不见,你我已经是亲爱的人,你奇异的目光使我苦恼,你的声音在我的心灵里,早已就响着了……正因为她心中早就有了“奥涅金的幻影”,所以当她第一次见到奥涅金时,立刻感觉到“你一进来,我立刻就知道了”。她简直惊呆了,“完全昏乱了,羞红了”,情不自禁地在心里说:“就是他!”
达吉雅娜“一抬起眼睛”就能看到符合她想象中的“幻影”的奥涅金,自然感到几分的高兴。然而,她却不理解“幻影”到来的原因。她猜测:
这是上天的意思:我是你的,我的一生原来就保证了,和你必定相会。
我知道,你是上帝派到我这里来的,你是我的终身的保护者……其实,这并不是什么“上帝”的安排,也不是什么“先天的缘分”,而是生活暗示给她的结果,是受了艺术的熏陶和亲朋的影响。这种美的观念或幻影的形成,既是对现实美的反映,也融会了主观审美的标准、理想和情趣。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通过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时的心理活动的描写,揭示了其中的奥秘。
宝玉早已看见多了一个姊妹,便料定是林姑妈之女,忙来作揖,厮见毕,归坐。细看形容,与众各别……宝玉看罢,164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道:“可又是胡说。
你又何曾见过她。”宝玉笑道:“虽然未曾见过她,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认识的,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贾母笑道:“更好,更好。若如此更相和睦了。”宝玉便走近黛玉身边坐下,又细细打量一番……(《红楼梦》第3回)
贾宝玉第一次看到林黛玉就一口咬定:“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这也就是作为“神瑛侍者”的宝玉与作为“绛珠仙草”的黛玉“前世”的宿愿,而今又在人间相会,再续前缘。同时他在观察、比较了众多姊妹形象后又逐渐形成了一个林黛玉式的“幻影”。这个“幻影”一直储存、活跃在他的心中,只是尚未求得客观的应证,现在林黛玉出现在他的眼前,他一看正是他想象中的最理想的“意中人”,于是一拍即合,暗暗称奇,认定“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纵然“未曾见过她,然我看着面善”。
所谓“面善”、“见过”、“就是他(她)”,其实就是在客观的机缘中遇到了符合生活暗示给他(她)的那个“亲爱的幻影”。因此,与其说是和一个具体的实际的客观对象恋爱,毋宁说是和一个主观上理想化的形象恋爱。这里,值得研究的是渗透在这个“幻影”中的审美情趣、标准和理想。
(二)
由于时代、民族、文化、习惯等等的差异,各人心中所设想自己未来爱人模式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当今青年心目中最完美的男性和女性的标准,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完美的男性应具有渊博的知识,顽强的事业心,强健的体魄,刚毅而又温和,并能战胜各种困难,经得起各种成败的考验;完美的女性应善良忠贞,温柔美丽,且能操持家务,有一定的文艺修养。总之,女性多喜欢性格坚强,富有男性气质的丈夫;而男性往往想一个温柔顺从的妻子。从“征婚启示”和“社会调查”中,不难发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青年,他们选择对象时的重要条件是“德才兼备”、“诚实正直”、“心地善良”、“品貌双全”。百分之十五的青年注重的是“彼此情投意合,谈得拢、合得来”。百分之五的青年注重的则是“漂亮潇洒”、“门当户对”。比较而言,男方更注重品貌双全,而女方则更重视德才兼备、诚实正直。大学生对“优越的生活条件”、“门当户对”普遍不感兴趣。他们说:“我是和理想的意中人过日子,而不是和金钱、财物、权位过日子。在基本生活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我看中的是对方的人品。”在社会调查中,笔者发现有许多青年,对以下几点均能谅解、容忍。
一、对方曾犯过错误(有悔改,又不是严重的错误);二、文化程度不高;三、兴趣爱好不同;四、宗教信仰不同;五、年龄悬殊(主要是指男方);六、曾因受骗或被迫等原因失过身;七、家庭或亲友不赞成。
为什么能谅解、容忍这些问题呢?他们认为金无赤足,人无完人。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不碰到坡坡坎坎。谁能保证一生不犯任何错误呢?他们说:“人总是有缺点、错误的,但只要尽量着眼于对方的优点,慢慢就会觉得有些失误是可以谅解、容忍的。”最宝贵、最难得的是双方能患难相扶,同甘共苦。最不能容忍的是,对方不爱、也不理解自己,只能共荣,不能同苦。稍有不幸,对方就抛弃自己,而另觅“高枝”。
从审美情趣的主要倾向来看,应该说这是健康的、向上的、积极的,他们崇尚真善美,厌恶假恶丑,且有强烈的进取精神。但我们也发现有少数青年,他们心中所设想的“金字塔”,脱离实际,奢望太高。他们一味追求的是“门当户对”、“有权有势”、“宝马豪宅”、“生活条件优越”,他们注重的是“漂亮、时髦”。所谓“鼻子希腊式,家具德国式”。更有甚者,他们要求“亲爱的幻影”应当是“相貌像演员,身材像运动员,态度像服务员,声音像播音员,烹调像炊事员”。事实上,这种主要来自童话世界或是艺术家塑造的典型化、理想化的人物模式,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找不到的,因为不可能集众美于一身。“幻影”,虽然可爱,但毕竟是“幻影”啊!理想与现实,总是矛盾的。热恋中的情侣,由于涉世不深,价值观尚未成熟,而且彼此心中都早就有一个“亲爱的幻影”,这样往往会带来不同的结果。
一是由于遇到了恰好符合于自己心目中的“爱人模式”的情侣,因而一见倾心,只恨相见甚晚。于是一头栽进对方的怀抱,尽情地汲取着爱的花蜜。双方的关系一旦确立,亲密的程度就非同一般。因为感情与愿望的一致,连缺点也成了妙不可言的优点。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
二是由于心中设想的“金字塔”太高,现实生活中的情侣不符合自己理想中的“爱人模式”,因而大失所望,无所适从。最后只好降低标准,但选来选去,又没有一个是合格的,于是犹豫不决,徘徊不定。最后良机错过,只好徒唤奈何,后悔不已。这就需要一个切实可行的“模式”。
是的,爱情需要选择、比较,但只有了解人生的意义才能确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而才能建立一个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符合个人特点的“爱人模式”。而且,在实践过程中一旦发现了偏差,就要进行妥善的调整、修正,以求得理想与现实的和谐统一。
可见爱的“机缘”也并不神秘,它只不过是把储存的“心灵幻影”,在“契机”的推动下还原为一个真实形象罢了。其关捩点是想找到情人,先要找到自己。正如拉辛说的:“也许是爱情的指引,让我走到你身边。我从这爱情里面,可以找到我自己,可以发现我自己。”但结婚之后,当这种神秘感减退时,又发现“该死,我搞错了,他(她)并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这时,爱的“机缘”,又需要寻找新的“契机”和“新的养料”了。请看下面“爱的最高原则”。
挽救婚姻危机的一个绝招打破自己,更能认识自己。
跳出自己,更能超越自己。
“唯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
唯有献出爱,才能得到爱。
人们常说:世间上吵得最多最厉害的两个人,往往是夫妻;闹矛盾、搞误会最多的则是热恋中的情人。
因为热恋中的情侣最容易因爱火而昏头,因求爱心切而产生诸多误会。
结婚后天天在一起,时间一长,就往往会为鸡毛蒜皮之类的家务事争吵不休。要是碰上婚外恋或红杏出墙之类的事,那就更麻烦了。
因此,在恋人和夫妻之间,就需要找到平衡双方的“支点”和“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契机”。否则的话,麻烦就更大了。
元代画家赵孟,也算得上是个大才子。他的夫人管道升,也是个灵根如花,有才有貌的绝代佳人。他们的结合,时人都称赞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美夫妻。
但结婚不久,妻子便感到丈夫有点不对劲,总是不冷不热的,远不如恋爱时那般温情和那般火热。女人的感觉总是灵敏而准确的,果然她发现丈夫另有隐情,别有所爱,想讨小老婆。
于是,她就想同丈夫作一番心灵上的沟通与调整,从而找到平衡双方感情上的神秘支点与和好如初的契机。但有些事当面还不好明言,同时也还要为丈夫留足面子,给他一个台阶下,所以她便写了一首词,放在他的书桌上,让他独自去品味。这比吵吵闹闹当然要高雅得多,也得体得多。
赵孟回来一看,见妻子写道: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
情多处,热如火!
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
把咱两个,一起打破,用水调和。
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
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是啊,是啊!
夫妻在恋爱结婚之前,彼此是陌生的,你是你,我是我,互不相识。
由于机缘成熟,缘分相投,彼此相爱结婚了。一旦结为夫妇之后,两人就要心心相印,同甘共苦。但为了爱的融洽和高度和谐,双方都要舍得“打破”原有的那个“自我”,而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对方。在抛舍或牺牲中感觉到自己,在对方的意识中获得对自己的认识。
跳出自己,更能超越自己。
打破自己,更能认识自己。
而且,只有打破和超越封闭的“主体”,才能感受到“客体”的内在生命。
同样,只有打破孤立的“客体”,才能接纳“主体”的心灵召唤。
从而,夫妇双方才能在各自原有的“亲合力”消失之后,重构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的“复合体”。
但打破自己,并不等于出卖自己。
超越自己,也不等于占有对方,强化自己。
因为,在双方被打破、调和、搅拌、融合之后,彼此仍然保持着各自相对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在某种意义上讲,仍然是“你是你,我是我”。
妻子就是妻子,丈夫就是丈夫。该干嘛,还干嘛。但这时的“你是你,我是我”,已与打破、调和、搅拌、融合之前的“你是你,我是我”大不相同了,因为双方已完成了质的飞跃与变化。也就是完成了一个艰难的“转化”过程,双方都找到了平衡、超越二者的支点、契机,这样便能撬动爱的地球,使它正常、健康和永久地飞腾起来。
赵孟读了夫人写的这首充满爱的交织、情的渗透和心的交流的爱词心曲之后,顿感心灵上的震撼,同时也不无内疚与悔恨。当然,他已知道该怎么办了。
……
美不等于爱,爱却离不开美
爱是美的萌芽,美是爱的结晶。
“美呀,在爱中找你自己吧!”
(一)
如果说美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之后获得的最大乐趣,那么爱则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之后换来的最大幸福和最高境界。
是的,男女之间的性爱生活不仅仅是肉欲之欢、传宗接代,而且也是一种美的境界。
在佛光沐浴下脱颖而出的印度诗人泰戈尔,他的诗文之所以充满魅力,受到全世界人民的热爱,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半在于他思想中高超的人文理想主义,一半则是在于他作品中文学的庄严与美丽。
人间的性爱生活,在他的心目中,简直就是爱与美的最佳组合和最高境界。
爱是美的萌芽,美是爱的结晶。
这二者完美的结合,恰是平衡、超越性爱生活的“支点”和“契机”。
也就是上文中说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爱的精灵。
伟大诗人泰戈尔说得好,“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他说“:唯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飞鸟集》)但凡是美满的姻缘,和睦的夫妇,都是首先“打破”了自己,“牺牲”了自己的。而他们互相打破的正是互相创造的,他们互相牺牲的正是互相获得的,他们互相舍弃的正是互相追求的。所以泰戈尔告诉人们:
啊,美呀,在爱中找你自己吧!
当然,爱不就是美,也不能说爱就先于美,但爱与美总是形影不离的。只有爱之花,才能结出美之果。而美只有在爱中去寻找,也只有敢于“牺牲”、“打破”自己,才能使爱具有永久性的魅力,结出美的果实。
否则是不会获得真正的爱情,即使获得也不会长久。
罗曼·罗兰在他的长篇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里曾描写过这样一种“爱情”:
初期的爱情只需要极少的养料!只消能彼此见到,走过的时候轻轻碰一下,心中就会涌出一股幻想的力量,创造出她的爱情;一点儿极无聊的小事就能使她销魂荡魄;后来她因为逐渐得了满足而逐渐变得苛求的时候,终于把欲望的对象完全占有了之后,可就没有这种境界了。
这种并不需要多少“养料”而“创造”出来的爱情,不用说是最不牢靠的。原因正在于她不是以“牺牲”、“打破”自己而“给予”对方为首要条件,而是以“占有”、“吞噬”对方为目的。这种欲望一旦达到了,爱情也就结束、枯萎了。这倒真正成了“爱情的坟墓”。
(二)
英国哲学家罗素说过:婚姻就像一个金色的鸟笼,在外面的想进去,在里面的却想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