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对生命的敬畏之感吧。想到前世那年,她一身的素白,男装打扮,面上的表情被轻薄不知材质的面具所遮盖。
明明是孤身一人来四九城斡旋(陪同的侍卫和侍从等泪流,原来我们不算人),有求于人,却并无卑躬屈膝之感,带着后院观花般的惬意悠然。
反倒是自己,纵然那时已经是大权在握,性情早磨得深沉,却还是被她的这种姿态弄得有些不甘。
几年的相斗,彼此之间都有一些了解。对于启明内部的肮脏不堪和腐朽衰败,他比谁都了清楚明白,可他更看不上那伙想要复辟前朝的乌合之众。
不说前朝本就不得人心,只就他们内部而言,轩辕易要的是恢复轩辕朝的荣光,洗刷去所谓的污名,被启明建立后施行的改革损害了利益的那群人要的是制度的恢复,还有一些外族的势力,他们更加的贪婪。
目标不同,就会产生争端。元宸皇后所著兵书中强调的天时、地利和人和,那伙人无一条占据。
对于他们,曲长歌是不屑的,在他看来,那些人早晚会自取灭亡,他唯一看的上的也就叶瑾之一个而已。
可被他另眼相看的人,眼神却不太好,居然会选择帮轩辕易。良禽尚且会择木而栖,她却对轩辕易死心塌地,多次拒绝他的招揽。
彼时的曲长歌对叶瑾之并没有如今这么了解,叶瑾之在他心中的印象也就只是很有才能罢了,再因为他的惜才,为这样一块美玉却落入泥沼中叹息几声,又或者还要加上第一个这么坚定的拒绝他这个标签,让他既有对忠心之人的钦佩也有对她眼光低这个认识的再次肯定。
曲长歌是不否认自己心眼很小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他的座右铭,对于叶瑾之自然也不例外。
无论如何,这个人都拒绝过自己,不是吗,惜才和记仇对曲爷而言从来都是两码事。
本来,曲爷听说来四九城进行谈判的对方人选是叶瑾之时,还是很开心的。
正所谓只要你不开心我就开心了,说一说你的不开心让大爷乐呵乐呵,这种心态还是很普遍的。
更何况,这样一个人还和你有仇,在加上对方的形象还特么的非常好-长年一身白衣装逼,手拿木质串珠素雅,重要的是还有面具的神秘感加成,气质优雅风度翩翩什么的更不用说。
呵呵,这样一个堪称完美跟你有仇的人物,终于能看到对方狼狈的样子,这种感觉绝对不亚于三伏天享受完一碗美味的冰碗,真是透心凉,心飘扬啊。
当然,四九城的曲爷,素质怎么会和凡夫俗子一样呢,曲爷表示,他只是最近的心情突然好了一点点而已,真哒只有一点点,而且和叶瑾之一点点关系都没有。
然而,当看到叶瑾之这厮完全是游刃有余的游走在权贵之间,不但没有一丝一毫的狼狈,反而又在四九城收了不少春闺少女的巾帕和荷包,并附带无数秋天的菠菜时,曲宝宝表示非常不开心,曲宝宝有点小情绪了,曲宝宝要爆发了。
曲爷不爽了。曲爷的人生哲学一向是既然爷不开心,所有人就要比爷更加不开心。
虽然他开心的时候,其他人也不一定能够开心。
于是,朝里的官员突然发现他们的事情多了很多,而且冒出了大大小小的问题。
尤其是被叶瑾之重点交流的几位权贵,忙的更是焦头烂额,叶宝宝突然发现清闲了好多。
看到他的成果,曲爷觉得舒心了,头不疼了,腰不酸了,连饭都能多吃两碗了。然后,曲爷又去花样作死了。
秋风送爽。城外香山,枫叶正红。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正是赏玩的好时节,一个人定然没什么意思,于是曲爷兴高采烈的邀请叶.小伙伴.瑾之一起出门快乐的玩耍。
叶小伙伴表示愉快的接受了。
我的地盘我做主,在自己的主场,曲爷的信心得到巨大的增幅,作死的心情越发的急不可耐。
所以,待到叶瑾之刚出现在他的视野中,他就矜持的隐藏着急切的状似无意的前去挑衅,不,是交谈:“素闻叶公子总爱身着白衣,确实是气质卓然,但是”
曲长歌面上带了一分犹豫,一分纠结,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想来对方若是个善解人意的,此时必然会微笑着道一句:“你且说就是。”给对方以台阶,达到交流之和谐,氛围之愉悦,当然,就是这个“但是”之后的话可能不是良药却十分苦口,不是忠言却一定逆耳。
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是只要微笑就好,真正的感想只能回家再另行花样表达,从接地气的骂娘到土豪的砸几个茶杯花瓶,想来都是有的。
而叶瑾之显然是个善解人意的,当然,就算他不是,在别人的地盘上,他也是不得不是善解人意的。
然而,还没等叶公子发扬她的优良品行,曲宝宝就接着往下道:“虽然本侯的话可能不太中听,白衣,可是送葬时穿着,叶公子总是这样的打扮”曲长歌上下打量了叶瑾之两眼,面上十分为难,心中阳光灿烂,“可不太吉利。”
叶瑾之听到他满含恶意的话,面色却并没有半分变化,或者说,有变化也看不出,没有等到曲长歌在心里想着她愤怒却发作不得的样子,也就是俗称的脑补,叶瑾之就已经接着他的话悠悠说了下去。
“确实就是在送葬或者说是祭奠吧”她声音清澈温润,几乎让人想到她扬眉浅笑的模样,“我的亲人们,嗯,都死了,十三岁的时候,”
她的声音依旧如流水,话音里隐藏的笑意都不变,曲长歌却感到她周身的悲伤,“简直就像话本里的故事,玩闹回来,一切都变了模样。
冲天的火光,族人的鲜血,到处都是尸体,更重要的是,我连凶手是谁都找不到,我竟无能到了如此地步。”
她明明在笑着,曲长歌却感到她在哭,无声的悲伤与沉痛,更令人心疼。
曲长歌突然感到自己或许大概可能有些过分,罕见的生出了一点愧疚的心理。
没等曲长歌想出完美的略过这个话题的方法来,叶瑾之又接着说了下去,“若说是送葬,却也不是为了他们,”
她苦笑道“至今大仇仍不得报,我如何有脸面去见哪些死去的族人。”
她伸出手掌:“叶某虽然自认不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却也不是什么好人。
我亲手了结的人命有不少,间接死在我手的更是数不胜数,哪一次大战后不是尸横遍野,做了便是做了,又有什么好矫情的。只是啊,”
她长叹一声“那终究是人命,不是蝼蚁。生命,其实是令人敬畏的啊。就像面对初生的婴儿,父母会感到无措仓皇,生命是很伟大的呢。”
她又笑了笑,“我这样,”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算是为他们送葬吧。虽然并没有什么用处,只是虚伪的求个心安罢了。因为”
她顿了顿,眼神却瞬间坚定,就像一把出鞘的剑,莹莹雪光闪耀其间,“我并不会后悔,也永远不会后悔,虽然为他们悲伤,可我还是会这样做,并且一直做下去。“
“至于气质卓然什么的”她有些自嘲,伸手将面上那副面具取下,曲长歌显然愣了一下。
在叶瑾之的容貌想象上,虽然容貌在他看来并不重要,他也并不是个八卦的人。
只从印象而言,显然是偏向好的方面,这与个人偏见无关,实在是叶瑾之通身的气质,才学修养,让人觉得他是个光风霁月的人物。
可事实上,出现在曲长歌眼前的是一张疤痕纵横的脸。
“抱歉,污了您的眼睛。”叶瑾之摸了摸凹凸不平的脸,像是在回想些什么,然而她很快反应过来,这样有些失礼,因而抱歉的笑了笑,又将面具戴上。
“因为没有了家,在外游荡时被人贩子捉住,为了逃避一些事情,所以就狠了狠心。
平日里这样,也是为了和我相处时对方的心情能愉悦一些,不用被我这张脸影响。只是,大家好像都有些误会。”像是想到什么有趣的事,她笑声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