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简介】
陆逊(183-245),三国吴郡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本名议,字伯言。出身江南士族。孙策婿。初为孙权幕僚,后为海昌屯田都尉。善谋略。经吕蒙推荐,召拜偏将军、右都督。代蒙屯陆口,以功封娄侯。曾与吕蒙定袭取关羽之计。黄武元年(222),刘备攻吴,他任大都督,坚守七八月不战,直待蜀军疲惫,利用顺风放火,取得彝陵之战的胜利,加拜辅国将军。黄武七年,又破魏扬州牧曹休于石亭(在今安徽怀宁、桐城间)。后任荆州牧,久镇武昌(今湖北鄂城),官至丞相。
陆逊要求子弟很严。这里介绍他的《诫子弟》,以飨读者。
诫子弟
【原文】
逊以为子弟苟有才[1],不忧不用,不宜私出以为荣利;若其不佳,终为取祸。
——节录自《三国志·陆逊传》
【注释】
[1]苟:如果。
【译文】
我认为子弟如果真有才华,不用担忧不被任用,不应当私自外出为自己谋求荣誉和利益;如果子弟不成才,终究只会给他带来祸害。
【评析】
陆逊这段家训很短,但却谈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子弟自己有才华,终有被得到任用以施展才华的一天;如果没有本事,却千方百计为自己谋取荣誉和地位,只会自取其祸。今天,我们一些做父母的教育自己的子女,不是可以从陆逊这段家训中获取一些教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