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离绪千种,期待着一次重逢。
六年后········
如今的萧煜凯已是一名当今的大红歌手,他虽一直努力学习,但歌手这份职业,对他而言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幕后投资人——严腾是当今的亿万富翁。为了给萧煜凯更好的环境还特地给他创办了一家公司“萧氏歌团”,对于萧煜凯来说实则是年轻有为。
他不仅歌唱的好听,关键人还长得帅气十分,帅出天际,酷得令人窒息。他粉丝破千万,人气超高。更是所有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萧煜凯才艺精通,冷静干练,是世界上少有的最年轻明星。或许可以用“完美中的完美”来形容都不过。
可是这六年来,他一直有一个怪癖——从不碰任何女人。这令所有的媒体都不能想出真正原因。就像他变得冷酷,从双眼里透出的寒气,从骨子里散发出的冷漠。但一生来他唯独只碰过,夏乐雪。
萧煜凯的身影是落寞,是忧愁,是烦恼的。以往他是一个阳光的男孩,如今却变成了这样,更多的是因为夏乐雪。----------------------------------------------------------------------------------------------------
一位身着休闲装,脚穿休闲鞋,全身都是轻松装,鼻梁上正戴着一副黑色墨镜的女孩出现在机场上。
来来往往的人群令她手忙脚乱,但她还是喜欢这种感觉。右手推着沉重的行李箱,左手拿着一部三星手机:
“喂,郑姐我到了。哎呀,我知道了,别催!”
所有人都知道,没错,就是——夏乐雪。
挂好了电话,把手机放到挂在身上的小包里。右手帅气地摘下了墨镜。
那明亮如星的大眼睛,双眉修长,那薄薄的嘴唇,还有那粉嘟嘟的脸蛋,清甜的笑容挂在嘴边,五官清秀,一头来黝黑中闪着晶光的长发垂下来,却还带着点微卷,盖过了她的肩膀,一摞发梢放在耳旁。自有一股清灵之气,周围透着一种青春活力的气息。神态天真、悠闲。虽算不上有多好看,但还是让人实在觉得长得容色清丽。
“这个地方,我好久都没有来了。”夏乐雪向这机场四周观望:“不会在见到他了!”她忧郁寡欢,似乎比之前去美国的时候更为伤感。
嘈杂的乡音。六年!过去了真的好久!
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夏乐雪只好停住步子,没办法的她不耐烦地拨通电话:
“郑姐,你放心我已经要过来了。好,你别急,我知道他们很急,我已以很快的速度来了!”她话音刚落,用力地拉着沉甸甸的行李箱,绕过来来往往的人群,加快脚步,匆促飞快地向前方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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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姐说的地方应该就是这儿了。”夏乐雪想着,看看手上的钟表,还来得及!打开出租车门,她不敢在怠慢、松懈几刻了,否则又要去遭那所谓的郑姐的指指点点和一阵唾沫声了。
才刚从车上搬出行李,还没有等夏乐雪站稳,迎面就来了一位戴着大眼镜,扎着一头卷发,一双粗腿的女人奔向她。
夏乐雪吓得退后几步,念道:“郑·······郑姐!”
那郑姐朝后用手一把推着夏乐雪:“快点啊,拖拖拉拉的。人家都要等不及了。”
“你别急,千万别急!”夏乐雪后面还有行李箱,就这样被人推着感到很不舒服。
郑姐这才收住了,一手搭在夏乐雪的肩上,说:“你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了,当上了那人家的助手!”
“有这么好吗?”夏乐雪仍是半信半疑看着郑姐。
“你还怀疑?”郑姐用狐疑的眼光打量着夏乐雪:“也不知道你到底有什么能耐可以进去,想知道去这里的地方排起队来,都会长到欧洲去了呢!”
“呵。”夏乐雪苦笑几声。
郑姐看着那夏乐雪的苦脸,忍不住偷笑道:“好吧,好吧,我告诉你。那个地方啊,可真是大得不得了,普通的人见都没见过,尽管有4栋别墅都还比不过它的一半;在里面的成员都是歌唱的顶呱呱的,各个人都长得帅!”
夏乐雪又问:“那我要跟着的那个人呢?”
“他呀!”郑姐一提到那个人,脸上就露出少女般的羞涩:“歌唱的好极了。还帅呆了,简直是帅啊!还是我的偶像啊!”
“额········”夏乐雪勉强笑笑,挠挠头,有些尴尬。不过她还真的挺像知道郑姐口中那所谓的人长得是否这么帅?到底有多帅?
她想着,突然郑姐猛地拍了一下夏乐雪的肩:“我在告诉你,那个人是公司里最有潜力的歌手,不过你可对他不能有什么非分之想,别想抢了我的男神!”
“一定不会的!”听了这话,夏乐雪更有几分难堪之色。
郑姐把头向上一翘:“不过你就算想,也是得不到的!”
“为什么?”
“你不会连这都不知道········”郑姐再次端详地瞧了她几眼:“你说你当个助手有什么用?”
夏乐雪顿口无言:“我·········”不过其实她也承认,自己的确是没有做好预备工作。没有资格做好一个好助理。
“不过我也不是很知道。他呀,别人都说有个最大的毛病——连女人也都不多碰。哎呀,也不知道最后会花落谁家啊!”
跟萧煜凯一样!听郑姐这么说,夏乐雪不自然地又念到了萧煜凯,怎么都是对女人不感兴趣:
夏乐雪一面走着,一面问,她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跟的人叫什么名字:“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这可不能告诉你了,照片都不能给你看。他的经纪人说了,谁都不能知道。要不是那经纪人阿曼姐闲太累了,找个人人来帮帮忙,否则你还轮不到呢!”
夏乐雪拉着郑姐的手,使劲甩着:“你就告诉我嘛。我保证谁都不告诉,OK?”
“不行!”郑姐分毫不让:“反正你待会儿就知道了,肯定会惊呆死你,并吓死你!喏,已经到了!”
与郑姐聊了这么兴奋,对于现在都已经到达目的的夏乐雪是毫不察觉出来都走了这么久。
抬头一看,见那门上写着四个金光发闪的大字“萧氏歌团”
夏乐雪久久盯着这个“萧”字:“萧?也是性萧。”
见郑姐看已把夏乐雪带到这个地方了,拍拍她的肩:“你先去,我还有事先走了!还有,我把行李先帮你拿走了。”接过夏乐雪的行李。
夏乐雪笑笑,便一步踏了进去。这家公司可真豪华,白色大理石铺成的地方明亮的如同镜子,毫无任何瑕疵,洁白似雪。放眼望去只是觉得似乎在棉花上游走;上头的水晶吊灯,都是用天然的水晶所制成,璀璨亮光着整个公司,异常华丽、高贵;桌椅都是用上好的黑桃木造成,坐上去实在舒适;
挑高的门厅气派的大门,一眼望不过去的走廊,着实让夏乐雪吃个惊,呆呆地站在那,现在看到也只是楼下的一部分角落,真正厉害还是在楼上呢!
夏乐雪还是个路盲。初来如此大的公司还真是有点慌忙,手无寸铁。
一个女员工从夏乐雪面前走过,她急忙抓住那个人的手:“你好,我想问一下,你们公司最近不是有一位歌手来招助理,请问那个歌手办公在哪里?”
员工瞧瞧夏乐雪的衣着,见她穿着如此朴素:“哦,你是夏乐雪吧!我们那位就在6楼进去的第一个房间。”
“谢谢!”夏乐雪道了个谢后,仓促地就往电梯那个方向跑去。
见夏乐雪行远后,那女员工冷笑一番:“一看也就是乡下来的野丫头!”
走上了电梯,按好了6楼按钮。在里面的夏乐雪不禁对这电梯看呆了:“高科技啊!大公司还真的就是不一样。也不知道那个人长得究竟有多帅?”
这边,沈之寻也在萧煜凯的办公室里。
沈之寻道:“小凯,已经过去了六年了,为什么你终究还是不能忘记乐雪吗?”
萧煜凯只是站在她面前,冷冷回答:“我只把你当成我的亲妹妹,但没有对你有任何非分知想。”
电梯已经到达6楼了。
夏乐雪走到第一个房间面前“602”应该就是这儿了!夏乐雪的心情逐渐激动,有多帅?有多帅呢?伸手小心去叩门“咚咚咚”。
而里面的那个人,所有人口中帅气的人,大家都知道,他正是当今社会,歌手——萧煜凯!
夏乐雪见无人过来看门,出于礼节,只好在外大喊道:“有人在吗?”
沈之寻听到了声音,把目光瞥向门,又问萧煜凯:“有人在敲门,你不去开吗?”
萧煜凯看了一眼沈之寻,走到门那要去开门。
“不会不在吧?”夏乐雪心里想到,倒吸一口气,刚想去推开门,与此同时结果门在里面被萧煜凯给拉开了。夏乐雪毫无防备,由于整个人的重心都在前面,门一拉,她重心不稳,身体一侧,整个人都要往前面倒去。
她以为自己会重重摔在地上,但为什么却不痛?
夏乐雪睁开眼,原来是被一位帅气的男生给抱在怀里了。
说来也怪,那萧煜凯刚拉开门,就莫名有一个人倒进去了,他反应极快,出自心里反应,手一接,一搂,华丽的转身,就顺手把她一同抱在怀中。
夏乐雪睁大了眼睛,注视着眼前男生的双眼。
那萧煜凯也用同意的眼神凝视着夏乐雪。视线在空中相撞。
帅气、英气逼人的脸,粗黑的眉毛下双眼皮的男生,酷酷的大眼,虽透漏着冷冷的感觉,但还是能够看出是充满阳光的。喜欢抿起来的嘴唇,整个搭配完美的五官。大长腿、喜欢穿黑色西装,微斜齐碎刘海搭配蓬松自然的短发。
那不就是·······儿时同伴的他······萧煜凯吗?夏乐雪联想到。
萧煜凯也盯着她,眉毛皱成一团。那个女孩,很熟悉,好像是······
六年以来心心念念的女生,六年来最痛恨的女生,六年来最令自己无法自拔的女生。
夏乐雪!
夏乐雪尽量咬着嘴唇。她怎么都没想到那个人竟然是——他。没想到,天意弄人吗?
她更怎么都没想到,六年来,他竟变化的怎么多。全身冷冷,散发冰冷,就好像万年的寒冰般。还是以前有着少年轻松活力的男生吗?孤独感、寂寞感,他身上都有!
夏乐雪赶紧站直身体,却是呆呆地看着萧煜凯。六年了,我们已整整六年没见面了。你变得好多,真的好多。
萧煜凯也望着她,六年想念的女孩此时就站在自己的眼前。是过去打一个招呼,说句“嗨,你好。”还是就此潇洒的离开。
沈之寻见没有什么声音,颇为奇怪,也走了过去。不经意地一看,然后呆住——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前的一切,又是否眼睛欺骗了自己。她怎么回来了?夏乐雪。
整整六年,现在才回来?萧煜凯瞄了一眼夏乐雪的衣着,如此简雅、普通,就是一身休闲服,让他在心里冷笑。
“乐雪,是你吗?”沈之寻过来,颇为胆怯地说。
“啊?”夏乐雪这才回过神来,她已经盯着萧煜凯老久了。旁边那个女孩,知道自己的名字,又跟萧煜凯如此亲近,长得还这么漂亮,沈之寻。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