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采访了一位同行,山东卫视的主持人大冰。他送了我一本他的处女作《他们最幸福》,这是他十年生活的一份答卷,里面没有一点跟主持相关的东西,写的都是别人,但你感受到的是他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
我们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冰的眼神和嗓音,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通透。作为同龄人,我感受到的不是匆忙和凌厉,而是平静、清新。
大冰的身上有很多标签:综艺节目主持人,高校老师,民谣歌手,科班出身的画者,很成功地让五家酒吧倒闭的不靠铺酒吧掌柜,不错的皮匠,曾经在藏地生活过好多年的第三代拉飘,丽江混混,背包客……他1999年出道,二十出头就已经成名,一切来得特别突然。
我到山东电视台工作纯属机缘巧合,一开始做美工,后来做剧务,负责买盒饭,再后来当摄像,当导演,最后当了主持人。上个世纪和这个世纪交界的这两年,主持人比较少,每个台的综艺节目也少,很好的机会摆在了我面前,稍微一把握,很多东西突然之间就从天而降了。我那时不过23岁,却得到了很多人可能要到40岁才能够获得的一些东西,比如说财富,比如说知名度。过了一段时间,我就想,怎么莫名其妙一下子什么都来了?我不是一个穷学生了,不是一个买盒饭的剧务了,也不是一个美工了,我就觉得很奇怪。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我接着这么往下走,我可能会成为我自己从小到大都不太喜欢的那种人。
大冰告诉我他在青春期的时候看过一个墓志铭,写的是,他这一辈子都是孩子,但是他永远没有停止生长。他不希望成为老气横秋的人,20多岁的人像40多岁的人一样说话做事,他觉得这是很恐怖的一件事情。经过思考,大冰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减少了自己的工作量,推掉了很多演出机会,开始了自由的生活。
工作并不是我的轴心。当然,我有很多机会可以身兼数职主持很多节目,然后谋求一个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但是我没有这样做。后面的十年,我基本上是每年只接一档节目。我觉得做好这一档节目就可以了。节目做得多的话,薪酬肯定会高一些,知名度也会更广一些,但是我觉得工作不是我的全部,它所占的比例在我的各种生活份额中达到一个平衡就足够了,没有必要追求太多。就像我们吃饭,一桌子的菜,我们干吗光冲着一盘土豆丝下手呢,为什么不多尝一尝?
大冰告诉我,他的父母都在大学里任教,从不限制他读书。我感觉,通过读书,他很早就了解了自己。其实了解自己比了解这个世界更加重要,因为它可以让你把握自己的内心,在这样一个奔命的时代,这真是很难得的。
大冰在处女作中写了十个人,都是他的朋友,都处在30多岁的年纪。他们每个人的成长背景和经历是不一样的,很多人会认为他们的生活状态是“亚文化”,可大冰有种找到组织的感觉。
人活一世,父母没法选择,兄弟姐妹没法选择,但是最起码有件事可以选择,一个是生活方式,另外一个是交友方式。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我很庆幸我曾是我那些朋友中的一员,如果很年轻的时候没走出那一步,我可能终生与这帮人无缘,我不会对他们这么了解。正因为我走出去了,认识了他们,了解了他们,今天我才能像一个“摆渡者”一样,把他们的信息“摆渡”给主流社会的朋友们听。从他们身上我可以映照出自己的本我,同时可以获得让我自己内心强大的力量。
咱们经常会说,手机就好比人身上的一块肉,意思是没了它就会疼。事实确实是这样,很多人如果没了手机会六神无主的,特别害怕跟世界失去联系。可是大冰就认识一位,也是他认识的唯一一个不肯用手机的女孩。他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讲述她的故事,名字就是《不用手机的女孩》。
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也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虽然每个人对漂亮的界定不同,但是相信她是那种放在任何一本杂志的封面上,略施粉黛都不输给明星的人。她长得精致,气质非常好,话不多,北方人。
那时候我在拉萨开我第一间酒吧,那段时间酒吧的生意非常好,所以只供应啤酒,没有茶水。有一天晚上,我到隔壁的酒吧去讨茶水喝,隔壁酒吧的老板正在放音乐,静谧的环境里,那音乐非常美,我在吧台上听得入迷了。等我听完之后才发现,酒吧里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我们都是捧一杯白开水,一边喝一边听。我就觉得很有意思,但并没有跟她搭话。后来有一天,那个女孩子来我酒吧里边喝酒。她就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听我唱歌。我那时候在唱郑智化的《冬季》,那女孩子哭得很厉害,把膝盖都哭湿了。我就过去安慰她。那时候我很年轻,很矫情,伸过去手说:“在拉萨的秋天,是没有人替你擦去冬天眼泪的。”她就哭得更厉害了,说:“老板你能带我出去走走吗?”我想这是什么意思啊,我问她:“你想去哪儿走?”我以为她要出去散散心呢,她说:“你带我去一个比拉萨更远一点的地方吧。”我当时一听就乐了,我想这不是偶像剧嘛!我当时年轻,爱玩,就指着墙上很大幅的藏地地图随便指了一个地方,说:“那不如咱们去这儿好了。”她说:“好呀!”我回头一看,我指的是珠穆朗玛峰。
我当时只是开玩笑的,可是她说好啊,然后起身就走。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了,也可能是那段时间在那里生活,接受了那种很随性的生活方式吧,我就背起了手鼓陪她一起走出了门。那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快天亮的时候走出了拉萨,然后一直走,一直走,很多天之后我们走到了珠穆朗玛峰的珠峰大本营。一路上基本上是靠卖唱挣钱,搭过两次车,基本上靠走,风餐露宿。到珠峰大本营的时候,我抱着手鼓说:“既然已经到这儿了,我已经完成我的承诺了,咱们俩完成这个任务了,我给你唱首歌吧,《唱流浪歌手的情人》怎么样?”她背着手跟我说:“你给我再唱一遍你在拉萨把我唱哭的那首歌吧,那首《冬季》。这次我不会再哭了。”然后故事就结束了。
很多年之后回头看一看,大冰做了年轻时候该做的事情——“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为什么一定是旅行呢,应该是我们可以涉及的任何一件事情。生命当中小小的奇迹,只不过是把心意变成了行动而已。
大冰有一个兄弟叫大军,是一位流浪歌手,他们曾经一起在丽江街头卖唱。
大军他只会唱歌,别的什么也不会,但是他居然拍成了一部电影。他是零基础,就靠各种查阅,真的拍成了一部电影,后来还获得了某个电影节的四等奖,很厉害。他是一个想到什么就会去做的人,但是从来不会把梦想或者理想挂在嘴上。想做什么就做,认认真真地做,拍完了就是拍完了。他搞了一个看片会,我们看完之后,自此再也不提,甚至也不把它当成与人交流的谈资。
他不是一个实用主义的男人,所以他获得爱情的方式也比较特殊。有一个女孩子,大学毕业的时候认识了他,毅然决然放弃了很优越的城市生活,来当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还给他生了一个孩子。大军简直不知道怎么爱她好了。他每天在街头卖唱,一定要先挣够150块钱,无论如何要挣够150块钱,再赚其他的钱。收工之后,他会拿着这150块钱,带着自己的爱人去逛街,买一条花裙子,每天一条花裙子。一直坚持到现在,孩子都好几岁了,还是每天买一条花裙子。他的理念很简单,你爱我,我爱你,那我每天给你买一条花裙子穿。他的老婆怀孕,躺在孕床上的时候,医院里面穿的都是很美丽的尼泊尔的花裙。
他们的生活方式、人生出口、修行法门和实用主义者们秉承的朝九晚五、温饱体验、出人头地没太大关系,他们是天涯过客,江湖游侠,流浪歌手……我很喜欢大冰书中的一段文字:
他们不愿被潮湿的现实裹挟
他们只想用最朴素的真情来迎娶世界
他们住在那些远离繁华却贴近自己的地方
他们的内心随着夜幕下沾满繁星的歌唱而开花生长
他们的好朋友很多很真没有一个是弄虚作假的骗子
他们的故事蕴藏着属于自己的旋律如琴声般悠扬
他们习惯于最本质的沟通
他们不懂得点缀强颜怒色
他们慷慨进献真我来拥抱整个世界
他们简单、真挚、不慌不忙、以梦为马……
大冰丽江的酒吧又即将成功倒闭了,他邀请我那天之前一定要过去喝滇西北的红酒。他看起来一点儿都不担心,依然快乐,因为他在享受生活,因为他有这些永远在生长的孩子们陪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