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792400000014

第14章 房屋买卖、租赁与拆迁——安居才能乐业(1)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住房,住房是人的基本需求品之一。适宜的居住条件是人们开展各项活动的基础,亦是影响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因此,在现代社会中,住房被视为人们的基本权利,既是人权的基本构成要求也是现代民族国家中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的买卖、租赁和拆迁所涉及法律问题有很多,总体而言,居民享有的住房权包含四种:一是住房产权;二是房屋居住权;三是住房保障权;四是住房宜居权。

101.未经消防验收是否可以交房?

社会热点

小谢购买了一套商住房,但使用后发现消防设施不到位,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小谢多次找开发商反映,但开发商说合同上注明的交付条件是商品房验收合格,现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已经验收合格,而消防验收并不包含在购房合同所列的条件内。建筑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是否可以交房?

指点迷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所以在本案中,开发商在建筑工程竣工后,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就将商品房交给小谢等业主使用,已经违反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可以据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102.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社会热点

樊先生在上海买了套商品房,按合同约定,房屋所在的楼层应安装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施。但樊先生入住时发现这些设施中的红外探测器是三无产品,没有“3C”认证,防盗报警器也没有“3C”认证。开发商却说交房条件是商品房验收合格,欲强行交房。那么,开发商的做法对吗?

指点迷津

根据《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的规定,上海市对新建住宅实行交付使用许可制度。新建住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配套设施应当具备居民入住的基本条件,并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方可交付使用。个人建造的自住房屋不适用本规定。因此,该房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还应具备《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开发商须向购房者提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如果樊先生认为安全防范设施有质量问题,可向上诲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根据合同追究开发商责任。

法条链接

《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第二条本市对新建住宅实行交付使用许可制度。新建住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配套设施应当具备居民入住的基本条件,并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方可交付使用。个人建造的自住房屋不适用本规定。

103.合同约定后重新测量房屋,多出来的面积是否要补交房款?

社会热点

鲁女士买了一套期房,合同约定面积98平米。交房时,开发商说房管局测量的面积是110平米,多了12平米。现在开发商让鲁女士补交房款。当时合同中对面积误差是这样规定的:“房屋面积以最终房管局测量为准,房款实行多退少补。”那么,鲁女士是否应该补交房款?

指点迷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此,在本案中,鲁女士想要继续履行合约,可以根据以上的相关规定进行。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104.一房多卖怎么办?

社会热点

刘家在县城里买了一个门市。这个门市比较大,由几十个人合买。刘家只买了其中一间,但是卖房的人同时把一间房子卖给几个人。大家都只签了售房合同,没有办房产证,现在卖房的人跑了。请问:现在该怎么办?

指点迷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则一房多卖,开发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开发商携款潜逃,还可能涉嫌刑事诈骗,可向派出所报案,将其抓获后对刘家及其他人的损失予以退赔。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105.《房屋认购书》中常见的“定金陷阱”是什么?

社会热点

董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份《房屋认购书》,约定认购方在签订认购书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定金5万元,认购方应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10日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条件以双方所签合同书为准,如逾期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不予退还。董先生在交付定金后,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合同书的几项主要条款有异议。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董先生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退还定金,但遭到对方的拒绝。房地产开发商能这么做吗?

指点迷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才能成立。现双方并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因此不能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首先看一下《房屋认购书》的法律性质。如果认购书只作了董先生所陈述的约定,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董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就不具有房屋买卖合同性质,其约定的定金仅仅是约束董先生按期签约的“签约定金”。

其次看定金能否退还。本案中,导致合同未能签订的原因是双方未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这个后果不能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双方都不存在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不可归责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董先生有权要回所交的5万元定金。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不可归责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106.如何防止预购商品房受骗?

社会热点

贾某想预购一套商品房,但听说在商品房预售市场经常发生皮包公司诈骗的现象。有的不法商家根本没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只是拿一张图纸欺骗购房户。如何才能防止预购房上当受骗呢?

指点迷津

贾某的担忧不无道理,但只要认真审查商家是否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还是可以避免受骗的。首先,预购商品房要选择具有一定实力和开发实绩的开发商,了解一下他们以前开发的商品房的购买者对其信誉的评价。对不讲信誉者,切不可与之打交道。其次,审查其预售商品房是否符合预售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的前提条件;(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为建设单位只有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也就是说,开发商已经投入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资金进行建设,这就不会出现买空卖空;(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最重要的环节。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商品房,是可以预购的,但在具体操作中不要忘了和对方签订预售合同,明确房屋面积、结构、价金、交房日期、违约责任等实质条款切不可把定金直接交给预售人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107.按揭房如何退房?

社会热点

谢小姐采用按揭方式买了套商品房,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逾期交房可以退房,开发商的某些承诺无法兑现可以退房等。现在开发商准备交房,但是当初的承诺都没有实现,尽管谢小姐和开发商多次交涉,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谢小姐实在无法忍受坚决要退房,可是开发商说她已经取得了贷款,不能退房。开发商说得对吗?

指点迷津

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借贷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房屋买卖关系,这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购房者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购房者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购房者,其中包括首付款和按揭款。然后,购房者可依据《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这种还款方法实际操作起来相当复杂,因为购房者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购房者拿到这笔钱后不还给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购房者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购房者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所以,只能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其中属于购房者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购房者,属于购房者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购房者已向银行提前还款。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银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法条链接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108.合同违约责任如何分担?

社会热点

任某和何某在房屋买卖合同里约定:在今年端午节以前任某交付房款现金3.5万元给何某,任某将该款项付清时,何某将房产证交给任某保管。而在此之前,何某要向开发商领取并保管房产证,但任某并未付款,何某也未领取房产证。请问:何某是否违约?

指点迷津

同类推荐
  • 律师请进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法律顾问

    律师请进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法律顾问

    本书包含法律问答、案例分析、相关法律和常用文书四个部分,突出实用性,同时,作者研究分析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力争做到回答问题准确、明确。
  •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释义与应用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释义与应用

    本书是适应当前各地学习、培训工作需要而编写的。该书多数作者直接参与了《条例》的起草工作,对《条例》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有较深的理解、认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释义与应用》的出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学习、宣传、理解、执行《条例》,是有所裨益的。
  • 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传统文化中的集体精神观念阻碍了现代个人权利的生张,家国本位的思想观念和儒家文化的盛行扼杀了作为民事主体的人的主体地位和权利意识。
  • 陇东案例警示录

    陇东案例警示录

    法制纪实文学《陇东案例警示录》。从这部书里,读者可以看到我们的公安民警怎样在履行着自己打击犯罪的神圣职责;可以看到富有正义感的热血青年怎样在与持枪歹徒展开殊死搏斗;还可以看到一些青少年是怎样在一步一步走进犯罪的泥潭;而我对生活中各类骗局、陷阱的披露,同时也在暗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还将继续进行……
  • 思想中国:法的精神

    思想中国:法的精神

    世界顶尖学者中国演讲录,国家图书馆华睿讲堂精华!这是一个高级研讨会,不同于辩论会,既不是简单的争论,也不是简单的批评和质询。而是深入的研讨。在这个共同探讨之中,通过一个长时间的积累,使我们的社会科学能够对中国的社会发展稍微起到一点儿作用。这也是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学术界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大学能够让这些终生处于思想悬置状态的老怪物处在年轻学生中间,一起交流和共鸣,创造一些人类的新知识;而这些知识还需要通过更大的渠道、更多的媒介向社会传播。
热门推荐
  • 溺宠,妖妃要逆天

    溺宠,妖妃要逆天

    本尊与天齐寿,你是吗?她挑眉不是。他含笑本尊由混沌之力孕育而成,你是吗?她的手不安分了不是。他眼中笑意甚浓本尊为妖中之皇,你是吗?她的双手隔着衣服抚摸着不是。他嘴角微勾如此,你不认为本尊应该在上面吗?她双手已经伸入他衣中不认为。他将坐在他腿上的她一把推倒在床上,狼性大发~次日,他与她同在温泉中“本座什么都不是,可是这片天地都是我创造的,唯独你。”“你居然开外挂!”“没办法,谁叫我是主神呢。”“本尊不管,本尊也要开外挂!”“可以,你想开什么。”“本尊要在上面!”“真是磨人的小妖精,来吧!”“啊呜~”Intheend。主神完胜!
  • 所有的幸福和美好都值得期许

    所有的幸福和美好都值得期许

    伍迪艾伦说,如果想让上帝发笑,把你的计划告诉他就行了。人生在世,谁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遭遇挫折时,不要一味抱怨生活的模样长得难看。谁的脸上没有几颗雀斑呢?重要的是有个好心态。心有多空阔,人有多喜乐。本书作者用细腻优美的笔触,为你献上一篇又一篇禅意芬芳的情感美文,既可慰藉心灵,又能启迪人生。
  • 最强异姓王

    最强异姓王

    奉旨闹事杀人,本王的世界嚣张放肆奉旨殴打皇子,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奉旨协同篡位,谁是新帝本王说了算颤抖吧,凡人,本王的传奇千秋万代无人能及“等等!先皇何曾传命如此下作的圣旨?”潜台词,你懂吗?两任皇帝的影子,这点默契还是有的!“皇上,你看那陈国甚是富饶,咱们四四六六怎么样?”ps:说实话,前面一卷都是铺垫,可能比较无聊又不得不写!嫌烦的同学可以直接从第二卷开始看,不影响阅读,并且更爽。
  • 清风扬

    清风扬

    刚毕业的大学生,因为一场意外,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且看他如何风生水起,扬名立万,抱得美人归。
  • 给羊成群先生的信

    给羊成群先生的信

    一个偶然的机会,年轻的羊门口同学与回乡探亲的北京大学教授羊成群先生建立了联系,并且为羊成群先生提供自己的见闻,用作他写作的素材,故事就从羊门口的出生开始了。。。
  • 情字难解

    情字难解

    我们都想要一个美好的爱情,就想童话故事中的故事情节一样,只是,童话并不存在于现实,当自己内心所想与现实发生矛盾冲突之际,我们该怎么做?
  • 阴冥世界

    阴冥世界

    人最大的痛苦是什么?或许没得到的人痛苦于自己得不到。失去的人痛苦于自己不再拥有。而我则认为我这一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人到中年,12岁的儿子意外落水而亡。所以我想写一部关于人死亡之后在阴冥世界生活生存以及获得投胎转世资格的书。不为要写的如何,谨以此献给我一生的挚爱。
  • 史前系统在都市

    史前系统在都市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若有情死得早……悲催的他在准备和女神表白的那天,终于知道了一切真相一场车祸,他回到了俩年前,却得到了史前系统从此推倒女神,扑倒老师,学姐投怀送抱,学妹争分吃醋他就是吴辰,一个曾经的“屌丝”……感谢腾讯文学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 重活2016

    重活2016

    未来,最受欢迎的综艺节目是什么?……未来,最受人们欢迎的娱乐活动又是什么?……未来,人们的生活方式又是什么样的?……未来,崛起的异兽又是什么样的?……从2066年重生回2016年的多面宗师楚峰,对未来五十年了若指掌的他,会慢慢告诉我们这一切!(新建的QQ交流群:群号578283354。)
  • 魔兽佣兵

    魔兽佣兵

    这是佣兵的世界,也是斗气与魔法的世界,魔兽山谷危机四伏,人类社会群雄纷争,赌上佣兵的荣耀,开创一段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