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五年,李光地因同僚诬告,被革职,降为通政使。其罪名是:湖头李氏家族万人,有霸王之心。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一月,康熙帝命李光地为直隶巡抚。就任才三个月,康熙帝就面谕李光地踏勘漳河和滹沱河,并上奏治理方案。李光地得旨后迅速行动,于次年四月呈上周详方案,康熙帝看后,立即下旨施行。秋后,李光地命两岸州县官府组织民众疏浚河道,使漳、滹两河流入大运河,又开通单家桥处的子牙河支流。前后只用十个月,子牙河(其水系包括漳河、滹沱河和滏河)工程告竣。康熙帝亲临巡视,极为满意,御赐李光地《子牙河诗》。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十月,康熙帝命河道总督王新命和工部侍郎赫硕兹治理永定河,事过一年,丝毫未见成效。康熙帝甚怒,遂命李光地查核河上钱粮、物料。李光地遵旨详查,如实上奏。康熙帝撤王、赫二人之职,命李光地负责治理永定河。康熙四十年(1701年)正月,又派工部侍郎白硕色协助。二月,全面动工。李光地严密规划组织,划界承包,专人负责。他乘船驻柳坌口,每日巡视工地,督促指挥。百姓起初消极怠工,口有怨言,李光地就召集民众,向其说明治理永定河功在国家,利泽百姓,从而调动了民工们的积极性,原定一年完成的工程,只用四十天即竣工。康熙帝亲临巡视,为表彰李光地的功绩,特赐诗、字,并御书“夙志澄清”匾额。
李光地为政以仁,荒年即赈济饥民,并减免赋税;还废除了自秦以来的诸多酷刑。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李光地为民请命,请求赦免“偷垦之罪”,允许百姓继续耕种“偷垦”之田地,以体现“皇上优恤黎民之至意”。康熙准奏。清初历时数十年八旗贵族侵占民田为牧场的“圈地”弊政,终于在李光地任直录巡抚和大学士期间,得以最大限度的纠正。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帝再赐李光地“夹辅高风”御匾。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八月,康熙帝在热河又赐李光地“谟明弼谐”御匾,以褒扬他“计谟明智,抉弼和谐”之功。
李光地知人善任,爱护人才。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因荐举施琅率军统台有功,被擢升为掌院学士。文学家方苞因《南山集》案获罪,李光地为之求情,免其死罪。他还曾为江南知府清官陈鹏上奏伸冤,使他终获赦免,后被召入武英殿编书。由李光地奖掖成名的还有杨名时、赵申乔、何焯、惠士奇、梅文鼎、梅谷成等人。
李光地一生,辅佐帝业,勤恳清谨,其光辉业绩,不胜枚举。“三藩之乱”发生后,他冒险派人上京,进献蜡丸密疏,献策平定耿精忠在福州的叛乱。他终生辅佐康熙帝,康熙帝与他“情虽君臣,义同朋友”。他病逝时,康熙帝深为悲痛,谕朝臣曰:“知之(李光地)最真,无有如朕者;知朕,便无过于光地者。”李光地死后被谥“文贞”,加赠太子太傅,列于清初名宦,诚非过誉。
李光地早年“出卖”好友陈梦雷;中年父丧,服丧未满三年即任官;晚年娶妾生子,就是这些纯属子虚乌有的说辞,使李光地被诬为“假道家”达一百多年。直到近年,才有人推翻强加于他的罪名,还以历史的本来面目。
李卫
李卫李卫(1686年~1738年),江苏徐州人,清朝时期一代名臣。
李卫家道殷实,广有钱财,后来他出钱捐了个监生资格。康熙五十六年(1717),李卫出任兵部员外郎,两年后改任户部郎中。据《小仓山房文集》载,李卫在户部上班期间曾经干了一件让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刮目相看的事:当时有一位分管户部的亲王每收钱粮一千两,加收平余十两。李卫为此多次谏阻,亲王都未听从,李卫便在走廊上置一柜,上书“某王赢钱”,让这位亲王脸上十分难堪,只好停止多收。这一切都让雍正看在眼里,他对李卫“勇敢任事”的优点甚是欣赏。后来一继位就任命李卫为云南道盐驿道,任上政绩显著,深受雍正帝赏识。次年便又擢升为云南布政使,掌管朝廷重要税源的盐务。雍正三年,即1725年,又被擢升为浙江巡抚兼理两浙盐政。
雍正四年(1726),本朝内阁学士、礼部侍郎、江西考官查嗣庭以《诗经》诗句“维民所止”命题考试,不料却因此获罪,题中“维止”二字,被清廷诬为意在去“雍正”之首,实乃大不敬,该诛九族,随后便将查嗣庭缉拿问罪,打入死牢。不久,查嗣庭便死于狱中,雍正犹未解恨,下令戮其尸,株连亲属。同年,汪景琪出任年羹尧随笔(秘书),跟随年羹尧一同西征,因文章涉嫌讥讽朝廷,被判以大逆之罪,斩立决,妻子被发配到黑龙江为奴隶。因查嗣庭、汪景琪二人均系浙江人,又是因文字而得罪朝廷,所以清廷下令,停止浙江文士乡会试。为了尽早恢复浙江乡会试,时任浙江总督兼巡抚的李卫经常深入下层民众间,了解当地文士呼声,积极帮助调解各种矛盾;随时跟踪检查那些受此案株连而尚未定罪文士的情况,如发现问题,便及时训导,责令改正;有表现好的文士,将其事迹一一记录归档。过了一年,朝廷派王国栋去浙江观风整俗,当他看到李卫呈上的这些档案材料后,深为他的良苦用心而感动,也为浙江人的感恩悔过而高兴。于是,王国栋和李卫一同奏请朝廷,替浙江文士们说了许多好话。雍正帝一见奏折大喜,当即下令恢复浙江文士的乡会试。
李卫虽大字不识,做事却井井有条,明晰有序。他平时召集下属开会,或是命某个属员出去办差,均有记录,事后归档,笔笔有宗;朝廷下发的谕旨、各部院及州府县衙门之间的来往文书,办完即存档,一清二楚;其余诸事亦“皆中程,民间亦无扰”,因此李卫深受雍正皇帝信任,被视为贴己心腹。
雍正六年,江南盗贼蜂起,而地方官又平庸无能,致使匪患猖獗。于是,雍正帝命李卫统管江南七府五州盗案,将吏都听他节制。李卫上任后,剿匪十分用心,据史料载:“盗匿山泽间,诇得其踪迹,遣将吏捕治,必尽得乃止。以是所部乃无盗。”
李卫任浙江、直隶总督十多年,确确实实做了许多让世人称赞的好事。李卫管理盐政不仅注意加强沿海各关隘的巡察缉拿,以打击不法商贩盗卖私盐等活动,同时还积极改革盐政税赋制度,史料载:“诸场有给丁滩者,以丁入地,计亩征收;无给丁滩者,暂令各丁如旧输纳。”这些举措,既稳定了盐业生产,又增加了盐业税收。
李卫治理海塘成绩卓著。江南地区常有水患,他在海宁自翁家埠至尖山间的近百里海塘险要塘段,抢筑乱石塘、柴塘近2300丈,大大增强了该地区的安全系数;他还增设塘兵200名及千、把总等数名分别驻扎在沿塘各点,对海塘进行常年修护。此外,他还在海塘附近“招民垦田,於本年起科;设灶煎盐,官为收卖;渔舟入海,给牌察验;鱼盐徵税,充诸项公用。”
李卫对于吏治整肃也颇有功能。其时江宁有张云如及其党羽以符咒煽惑民众,督臣范时绎、按察使马世与其有私,常给予庇护,严重妨碍了公务。李卫对此法字当头,毫不徇情,上书弹劾二臣,使“时绎夺官,世、空北皆坐谴,云如等论斩。”雍正十一年,李卫秉公执法,刚颜犯上,毫不顾忌自己的顶头上司户部尚书兼步军统领鄂尔泰的地位,公开上书参劾其弟鄂尔奇“坏法营私,紊制扰民”,致使鄂尔奇被革职查办。雍正十二年,他上疏揭发诚亲王府护卫库克与安州民争夺淤地。雍正十三年,他上疏弹劾总河帡藻贪劣。对此,雍正帝极为赞许,他评价李卫“嘉许之怀,笔莫能罄。非深悉朕衷,毫不瞻顾,安肯毅然直陈。”
人无完人,李卫的缺点实在不比他的优点少,诸如恃才傲物,对上司不敬,甚至在自己的执事牌子上书写“钦用”,有时还收点小礼物等。为此,雍正也常常劝诫他要谦恭持己,和平接物;收受礼物也要适可而止;至于两面“钦用”执事牌,更是显得自己好像小人得志,满身的小家子气。并且很严肃很认真地警告他这些毛病若不能及时改正,今后必然会因此受害。尽管如此,雍正却对李卫信任如故。究其原因,雍正在给浙江总督程元章密参李卫离任后还干预浙江事务的奏子上这样批道:“李卫之粗率狂纵,人所共知者,何必介意。朕取其操守廉洁,勇敢任事,以挽回瞻顾因循,视国政如膜外之风耳。”雍正知人用人之明,由此可见一斑。
西湖的“湖山春社”被许多人所知悉,但鲜有人知这是出于李卫之手。当年李卫治理西湖的时侯,修建祠堂名曰供奉花神和西湖之神,但其实早已将自己和几个老婆全供奉在其中。李卫一生随意任性,早早便将自己列入仙班行列,所以雍正死后不久他也就驾鹤西游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李卫的这些缺点,倒也为西湖平添了许多的可爱。
乾隆元年(1736年),李卫兼管直隶河道总督。乾隆三年,李卫病死,谥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