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绝大多数浪漫主义诗人都改行做了现实主义作家。贵店的诞生便证明了此言。”这是弟弟三月信中提到的,他绝妙的双关语指的是我新开的南货店,女友没有工作,想象未来的生活要一个人承担,我就打心底害怕,担心会像《项链》中可怜的玛蒂尔德一样,在辛苦的劳作中过早的报废青春,不到四十岁就在镜中发现那个满头白发、饱经风霜的人竟然会是自己。在家人帮助下,从进货到租店面,从装水电到借柜台,不到一个月时间,投资两万来块钱,开了一家南货店。至于为什么开南货店,只是觉得风险小,对于从未接触过商业的家庭是很自然的事情。我当然不是现实主义作家,换句话说,再现实的作家都不会去开一家南货店,从早到晚,面对的全是杂乱的货物和烦琐的价目表,你想象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烦心感觉。
店里的陈设,按照传统的方式摆放着,两面墙壁围了两层的货架,分门别类地放满了商品,中间空地上堆放着饼干果脯之类东西,里墙的半腰钉了一张木板床,须要爬木梯上去。除了货物以外,一切都是旧的,由于开得比较仓促,有些东西还是临时借的,房子也没装修,虽然只经营了五六个月,看上去却像是有几十年信誉的老店一样。
开张前的晚上,亲戚们都来帮忙,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才算基本整理完毕。我一个人住在店里,睡得比较沉,迷迷糊糊中好像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醒来时,模模糊糊看到货物好像少了大半,大吃一惊,开灯一看,发现好些堆放好的货物倒在地上,猜想可能有老鼠来过。不出所料,过了两天,隔壁花店老板娘前来报喜:“老鼠真是聪明,本来我店里也有,现在你们开了南货店,一齐跑到这边来了。”听听!还有夸老鼠聪明的!那种幸灾乐祸、兴高采烈的神情,就像听说全县所有别的花店关了门一样。
接下来几天,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老鼠越来越猖狂,数量好像有所增加。晚上似乎在店里联欢,把南货店看成是吃宵夜的场所。天天清点,不是饼干吃坏了几盒,就是火腿肠少了半截,有时又是面条散了包装。我记得吃得最多的是一种“鸳鸯”牌的夹心饼干,不知是味道好,还是老鼠把这种饼干认为是情侣套餐,吃起来更有情调。它们吵闹声越来越大,无所顾忌。有时我惊醒后大力用脚蹬床板,可是抗议过后不到十秒,又继续它们的狂欢。有一回一只老鼠竟然从床上跑过,把我吓出一身冷汗,那种效果不亚于看了一场限制级的恐怖片。总之,别人是“与狼共舞”,而我却是“和鼠同眠”。
作为一名国家干部,我当然不会轻易地向无名鼠辈让步。我从人类发明对付老鼠的十八般兵器中,挑了最普通,也是最厉害的一种——老鼠药,而且是老王老鼠药(全县最有名的一家鼠药店)来对付它们,一口气买了六包,临睡前按照老王交待“毒药拌蜜糖”的方法,将粉红色的药粉和少些火腿片,在过道边一一布置好,然后对老王怀着半信半疑的态度上床睡觉。不知道带兵打仗的将军们布置好了制敌策略后的感觉是不是和我一样,反正那一夜睡得特别香甜,是开店以来第一次好觉。第二天,鼠药立马见效,在二十几平方米的战场上,你猜一共毙命了几只?——整整——整整——十一只(男女老幼、四世同堂),初战告捷。据事后分析,可能是一只老鼠吃得太过瘾了,把叔叔、阿姨、侄子、奶奶等都叫来共进晚餐,可是它们万万没想到,这竟会是最后的晚餐。实现了“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伟大梦想。胜利头功归于老王,当然也得益于欲擒故纵战术的具体运用。高兴得我当时就编了一首歌歌唱老王和他神奇的鼠药。听说迪斯尼公司开山鼻祖年青时穷困潦倒,有段时间住在一间破旧的仓库里,和一群老鼠同居一室,每天有大量时间观察它们的活动,得到灵感创造出了“米奇”,竟然受到人们的喜爱和欢迎,从此开始了伟大的事业,摆脱了贫困的生活。一来我不是艺术家,对生命没有博大深厚的同情心,二来这批老鼠在我灵感还没到来的时候,就在梦中永远的消失了。
也许你觉得我过于残忍,关于这个,不管你是动物保护协会的成员也好,还是一般具有爱心的普通人,我要声明一下,店内的老鼠,不是经过江湖艺人训练,可以做爬竿表演的小白鼠;也不是埃及作家台木尔笔下和小姑娘惺惺相惜、同度长夜的小老鼠;更不是美国卖座影片《精灵鼠小弟》中那只又可爱、又机灵、又勇敢的精灵鼠。我药死的老鼠全是黑糊糊、不爱梳理打扮、全身带满细菌、光想不劳而获的老鼠;是诗经里“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的老鼠;是李斯落魄时在粮仓里发现旁若无人、大嚼其食的老鼠;是按照最合法的审判程序可以判死刑、十恶不赦的老鼠。于国于家,我非但没有过错,反而小有功劳。这段和老鼠作斗争的经历,简直可以编成一部浓缩版的人与自然抗争的历史,它的规模,就仿佛深圳世界之窗的景点和实物的比较。
当然,和老鼠的斗争远远没有停止。以后的战斗一直是不宣而战、互有胜负的。好在我遇到的老鼠,智商没有一个比得上美国喜剧片《捕鼠记》中那只天分极高的老鼠,否则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会被它给废掉。如果说第一次战斗是世界级的大战,那么后来就好比巴以边界小打小闹的冲突。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一段时间不放药,老鼠就猖狂,等发现情况不对,就放药,老鼠又安静一阵子。敌进我进,周而复始。偶尔踏到半死不活的老鼠,它在脚底下扭动的感觉,就是隔了厚厚的鞋底也会传到大脑,就像在我神经中枢滴了一点冰凉的水。有时一些老鼠躺倒在地,蜷成一团,抽搐而死。正所谓“人为财死,鼠为食亡”。我开店为了生存,它偷吃也是为了生存,用这种极端的方法对付“最不受欢迎的顾客”。也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药死老鼠容易,在一大堆物品中找出生命终结却困难。常常发现气味不对时,便开始大动干戈地寻找。这件艰巨的工作通常由我完成,经常为找一只死鼠而累得头昏眼花,一身臭汗。随着经验的增多,水平的提高,鼻子的灵敏度大大增强,当翻开一箱又一箱的物品,找出潜藏在下面的老鼠时,一种事业有成的感觉油然而生。
现在我对开店烦透了,主要因为你的一切事情都围着它转,你没有了属于自己的时间,仿佛店铺是宇宙的中心,像所有刚出生的婴儿。更不要说在开店过程中,体验到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了。美国歌曲《随风飘荡》( Bl ow i n t hewi nd)中写道:“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可算得上一个男人”( H ow m any roads m usta man wal k down bef ore t hey cal lhi m a m an),我想引申义一定是“一个男人要受多少苦(或开多少南货店)才可以算得上一个男人”。在有些作家笔下(尤其是长相一般的女作家)的男主角,大多是坐过牢(当然是冤狱)、打过仗(因为爱国)、流过浪(失恋嘛),最后开店做生意,当了大老板的男人。这似乎可以满足大多男人最普遍、最原始的欲望和虚荣,也代表各阶层女性对理想男人的看法:浪漫的、勇敢的、历尽沧桑的,当然一定要有钱的。大家别误会,我前半生运气没那么坏,后半生运气没那么好,她们写的不是我。
忘了告诉大家,有机会到了奉新,不要去寻找南货店,到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关掉了。模仿着斯蒂文森在《诱拐》中隽永的语调作文章的结束:换句话说,在漫长人生旅程的艰苦长途跋涉中,我终于获得片刻自由,微微地透上半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