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类相从,不如鹑鹊;父子同牝,谓之聚麂。
非类相从:指物之不是同一类的却互相依从。
鹑鹊:鹌鹑和喜鹊。
《诗经?国风?鄘风?鹑之奔奔》:“鹑之奔奔,鹊之彊彊。人之无良,我以为兄?鹊之彊彊,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子鱼注:这是一首讽刺宣姜及公子顽**的诗歌。宣姜最初是卫宣姜为其子伋取的妻子,后因卫宣公惊艳于宣姜的绝世容颜而劫夺为己妇。卫宣公死后,宣姜又与宣公的庶子顽婚居,生了三男二女。这种**的现象已为舆论所不许。这首诗就是有感于此事而作的讽刺宣姜、公子顽败坏伦常的作品。《毛诗正义》:“《鹑之奔奔》,刺卫宣姜也。卫人以为,宣姜,鹑鹊之不若也。刺宣姜者,刺其与公子顽为**行,不如禽鸟。”
鹑,鹌鹑。奔奔,形容鹑鸟居住时有固定的配偶,起飞时相随不离,下文之“彊彊”亦此意。《毛诗正义》:“郑玄笺:‘奔奔、彊彊,言其居有常匹,飞则相随之貌。’”《毛诗正义》:“孔颖达疏:‘言鹑,则鹑自相随奔奔然,鹊,则鹊自相随彊彊然,各有常匹,不乱其类。今宣姜为母,顽则为子,而与之***失其常匹,曾鹑鹊之不如矣。’”良,善。君,大体有三中解释,《毛诗正义》:“(毛亨)君,国小君。(郑玄)笺云:小君,谓宣姜。(孔颖达)[疏](毛亨)传‘君,国小君’。○正义曰:夫人对君称小君。以夫妻一体言之,亦得曰君。襄公九年《左传》筮穆姜曰君,其出乎是也。”
大意:鹌鹑结伴相随飞,喜鹊结伴飞相随。为人如此昧良心,何必敬他如长君?喜鹊结伴相随飞,鹌鹑结伴飞相随。为人如此昧良心,何必敬他如君长?
《史记?卫康叔世家》中对这段历史的记载比较详细——
(卫宣公)十八年,初,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即“宣姜”】,未入室,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说而自取之,更为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齐女,生子寿、子朔,令左公子傅之。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心恶太子,欲废之。及闻其恶,大怒,乃使太子伋于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与太子白旄,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且行,子朔之兄寿,太子异母弟也,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乃谓太子曰:“界盗见太子白旄,即杀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寿见太子不止,乃盗其白旄而先驰至界。界盗见其验,即杀之。寿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谓盗曰:“所当杀,乃我也。”盗并杀太子伋,以报宣公。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为惠公。)
牝:雌性的鸟或兽,与“牡”相对。
西汉?司马迁《史记?龟策列传》:“禽兽有牝牡,置之山原;鸟有雌雄,布之林泽;有介之蟲,置之谿谷。”
同牝:父子占有同一个女人。
麂:ji,三声,哺乳动物的一属,是小型的鹿,雄的有长牙和短角。腿细而有力,善于跳跃,毛棕色,皮很软可以制革。通称“麂子”。据说雌性麂子性淫,常与很多公鹿发生性关系。
以下淫上谓之烝,野合**谓之乱。
烝:古代指晚辈男子和长辈女子****子鱼注:长辈女子与晚辈女子**则称为“报”。)
《左传?桓公十六年》:“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子鱼注:夷姜,初为卫桓公夫人,卫宣公之庶母。桓公卒,与宣公***后为宣公夫人。生子伋。右公子为伋将娶齐女,因貌美,宣公又自娶之。后夷姜因失庞而自杀。
右公子,《左传》杜预注云:“左右媵之子,因以为号。”孔疏谓:“此左右公子,盖宣公之兄弟也。”皆不知何据。)
野合:男女私通。
西汉?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孔子生鲁昌平乡陬邑。其先宋人也,曰孔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子鱼注:野合现在多指男女私通,但在《史记三家注?孔子世家》中前人对此解说不一。
唐?司马贞《史记索隐》:“今此云‘野合’者,盖谓梁纥老而徵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故论语云‘野哉由也’,又‘先进於礼乐,野人也’,皆言野者是不合礼耳。”
唐?张守节《史记正义》:“男八月生齿,八岁毁齿,二八十六阳道通,八八六十四阳道绝。女七月生齿,七岁毁齿,二七十四**通,七七四十九**绝。婚姻过此者,皆为野合。故家语云‘梁纥娶鲁施氏女,生九女,乃求婚於颜氏,颜氏有三女,小女徵在’。据此,婚过六十四矣。”
崔适《史记探源》:“此文疑本作‘纥与颜氏女祷于尼邱,野合而生孔子于尼邱’。埽地为祭天之坛而祷之,犹《诗》所谓‘以弗无子’也;遂感而生孔子,犹《诗》所谓‘履帝武敏歆’也。故曰‘野合’。......即此所谓纥与颜氏女祷于尼邱野合而生孔子也,太史公以受命帝王尊孔子故云尔。”
不过这都是后世文人的揣测之语,大多不可信。)
(子鱼注:不少人说孔子是私生子,其根据是《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叔梁纥和颜徵在野合而生孔子。这里的“野合”二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事涉圣人,人们多有兴趣探究,很想弄个明白。古往今来,共形成了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野合,顾名思义,就是指野外幽会。叔梁纥和颜徵未经婚配,在野外幽会而生孔子,孔子是私生子。
第二种意见认为,叔梁纥和颜徵在是合法婚姻。根据《孔子家语?本姓解》记载,叔梁纥原有一妻一妾,妻生九女,妾生一子。此子叫孟皮,生有残疾,是个跛子,不能承祧做继承人。年已六十多岁的叔梁纥不甘心,再向颜氏求婚。颜氏有三个女儿,最小的叫徵在。颜父征求三个女儿的意见,说:陬邑大夫叔梁纥,虽然父、祖为士,其先却是圣王的后裔。其人身高十尺,武力绝伦,甚合我意。虽说他年长性严,不足为虑,你们谁愿意嫁给他?大女儿、二女儿沉默不语,三女儿徵在说:这事儿听从父亲的安排,还问什么呢?颜父听了后,知此女可嫁,于是同意了这门亲事。
颜徵在虽然“从父命为婚”,但她与叔梁纥的婚姻却不合礼仪,因为两人年龄相差悬殊,叔梁纥年近70,颜徵在不到20。古人认为,男子年过64,女子年过49,不宜结婚,结婚则为“野合”。所以,《史记?孔子世家》记叔梁纥和颜徵在“野合”,是春秋笔法,隐含了对他们婚姻不合礼仪的批评。
第三种意见是对第一种意见的补充,认为“野合”的确是在野外交合,但这是合乎当时民间习俗的。春秋时期,男女婚姻形式不像后来那样单一,民间习俗允许男女在某一特定时期自由结合,如《周礼?地官?媒氏》说:“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这里的“奔”,是指男女双方,无论已婚或未婚,都允许在仲春之月外出会合。而且,各地还有一些大致固定的男女相会的场所,如燕国的“祖”、齐国的“社稷”、郑国的“溱洧”、卫国的“淇上”、宋国的“桑林”、楚国的“云梦”等等,都是有名的男女相会的地方。据此,叔梁纥和颜徵在的“野合”,是合乎民间习俗的行为,不值得大惊小怪。
以上三种意见孰是孰非,似乎很难断定。综合起来看,一个比较合理的推测是,叔梁纥和颜徵在既然年龄相差悬殊,一个年近70,一个不到20,则两人不大可能是因为自由恋爱而去野外幽会;他们应有正式的婚姻,叔梁纥年老而求子心切,在已有一妻一妾的情况下,再娶颜徵在,无非是希望再生一子,因此,叔梁纥很有可能过于看重娶妾生子的目的,而忽略婚礼的形式,把婚事办得草率一些,某些环节不合礼仪,“质胜文则野”,所以被称为“野合”。)
***两个或两个以上男子轮流强奸同一女子。
从来淑慝殊途,惟在后人法戒;斯世清浊异品,全赖吾辈激扬。
淑:温和善良(多指女性)。
《诗经?国风?周南?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慝:te,四声,奸邪,邪恶,恶念。
《庄子?渔父》:“人有八疵,事有四患,不可不察也。非其事而事之,谓之总;莫之顾而进之,谓之佞;希意道言,谓之谄;不择是非而言,谓之谀;好言人之恶,谓之谗;析交离亲,谓之贼;称誉诈伪以败恶人,谓之慝;不择善否,两容颊适,偷拔其所欲,谓之险。此八疵者,外以乱人,内以伤身,君子不友,明君不臣。所谓四患者:好经大事,变更易常,以挂功名,谓之叨;专知擅事,侵人自用,谓之贪;见过不更,闻谏愈甚,谓之很;人同于己则可,不同于己,虽善不善,谓之矜。此四患也。能去八疵,无行四患,而始可教已。”
斯世清浊异品,全赖吾辈激扬:即成语“激浊扬清”或“激扬清浊”。
《尸子?君治》:“扬清激浊,荡去滓秽,义也。”(子鱼注:清,清水。激,冲去。浊,脏水。冲去污水,让清水上来。比喻清除坏的,发扬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