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林枚指了指盛哲,“不信你问他。”
“你跟她扯那玩意干啥?”盛哲责怪道,“我就告诉你了,糜扬是不让我说的。”
“经过!”我表情严肃,言简意赅地问他。
现在仔细想想我都不明白,当时着急地原因是为什么,为了谁都不明白。
我心不在焉地盯着糜扬把一块又块红烧土豆塞进口里,好几次他都抬起头看见我,不明所以,但又笑地格外温柔。我很想揪住他的领子问他,那么做的意义是什么,但我没有,我承认我懦弱胆小,在对视上他的眼神又迅速地低下了头。
盛哲说,糜扬把刚下课的林季堵在巷子口的一个角落里,然后两个人一个字都没说就扭作一团打了起来,谁先动的手,不好说。
糜扬吃完饭把餐具放进回收站,看到我愣地神,轻拍了拍我的头问:“你在想什么?”
我抬起头,不知道说什么,一时慌乱不该说的话脱口而出:“关你屁事。”
说完我跑食堂,我记得我那么对他大放厥词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他很生气,我希望这一次他不跟我计较,也不要试图劝说我什么。
果然,他没有追出来,回教室后也没有说什么。我们说话变的不冷不热,我不去找他,他也不会找我,他每天路过我位置的时候,一个眼神都没有。
像我这样一个拉扯不下面子的人,我以为我们就一直这样了,结果,事情反而变的更加严峻了,有个想见却还是不见才好的人出现了,我们之间的事情,像《雾都孤儿》里面的奥利弗一样艰苦逃难,又误入贼窝,变得一波又三折。
我们其实并没有经历什么大是大非,可内心早已经翻江倒海,痛不欲生。
我从来也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像久别阳光,沐浴春风,却无任何杂念。
我在学校底下巷子口遇见了他,一个女孩的手腕着他的手臂,一起放入了他黑色大衣的口袋里。
我把手放进校服口袋里,掏了掏试图掏出点什么,事实上,我口袋里什么都没有,而我什么也不需要。我只是单纯地有些紧张,我还有些喜欢他。
他抬起好像看见我了,走过来,确认是我尴尬地勾起嘴角问候我:“以荼,好久不见。”
我竟然觉得他比以往任何时候要温柔,手里的语文书忽然从手臂缝里掉了出来,掉在刚下雨地水泥混凝土路面,一下来变得丑陋难堪。他毫不犹豫地在我先一步捡了起来,用卫生纸擦干净,递给我说:“回去放在窗台上晾晾。”
我点了点头说:“谢谢你。”
客套而又老套。
他并没有介意,转头对旁边的女生说:“景连,你先去网吧找胖子,我等会去找你。”
女生看着他满脸不情愿,林季低着头弯下腰向她解释道:“她是我高中很要好的同学,我先送她回去,刚好回学校看看,一会我就去找你。”
那个叫景连的女生点了点头,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我一下,我毫不闪躲地看着她。突然,她莞尔一笑,说:“林季,那我先走了,你早点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