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舆望着十四皇兄留下的字条,心中百感交集。
他在椅子上坐下来,寻思,若是皇兄知晓降龙卦蕴含的道力,为我汲取,当如何是好?
他对我如此“周济”,而我却不能向他说明我的奇遇,这终究会成为隐患。
是福是祸,还是人情,算了,他日我修为有成,再还与他罢。
他还在沉思,江初月已从房内走了出来。
“我问你件事。”楚舆望着江初月,有诸多疑惑。
“舆主子,请说。”
“中午你交给我的桃木卦,到底如何得来?”
江初月微微一震,嘴角扭曲了一下,支支吾吾地道:“舆主子,我,我从公输门得到的。”
“刚才,我十四皇兄特意为这副降龙卦而来,你可知道它的价值。”楚舆指着桌上的龙图币、鼎元判官笔和那件泛着晶莹的寒玉镯子,说道:“降龙卦,如果我猜得没错,起码是中品妙器,甚至可能是上品妙器。公输墨与我并无交情,怎能轻易送出这等法宝?”
“舆主子,这副降龙卦确实是公输墨送的,他,他想对我……示好。”江初月娇羞地道:“而他碍于舆主子的身份,又不好和主子你提……提亲……”说至此处,粉脸嫣红,又小声地道:“毕竟,初月服侍主子十年了。”
楚舆一惊,没想到小丫鬟竟然和公输门的公输墨相好,从江初月说的话来看,隐有维护公输墨的意思,甚至两人达到私定终身,发展至“提亲”的地步。
楚舆虽然武学修为、势力财团、权力等等都是极度缺乏,但是,他那轩神皇帝义子的皇权身份,在普通官僚世家眼中,还是无比受用。
江初月,做为楚舆这位名不符实的“皇子”唯一的随从丫鬟,从这种身份上来说,对比于一般官僚世家,那也能够算是“尊贵”。
加之,楚舆这位皇子,十多年来,一直就只有一位丫鬟服侍。别人不论以提亲,或者其他方式想将江初月挖走,那无异于“虎口夺食”,何况,楚舆根本就不把江初月当丫鬟,而是当成妹妹一样看待。
公输门,在整个龙图王朝,甚至是炎黄大陆,其作为,于工艺建筑一道,确是当仁不让的首屈一指,不过,这是家族的力量,同时,也是王朝的发达。
公输墨,作为公输门主公输斗的儿子,要想从楚舆这里夺走江初月,从身份地位上来说,却是远远不够。除非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楚舆愿意成全他们。
公输墨,是个聪明人,显然很清楚的明白这一点,所以,他才会以降龙卦这等妙器,经江初月之手,转赠楚舆。
此举,可谓一箭双雕。既得美人心,又交楚皇子。
楚舆何等聪慧,瞬间就想通其中道理。
“既然如此,明日我往公输门会会公输墨。”楚舆仿佛下了决定,拿起饭桌上的寒玉镯子和五叠龙图币,望江初月道:“这副降龙卦,我已转赠十四皇兄,他以群英醉一坛,鼎元判官笔一对,和这寒玉镯子,还有五万龙图币交换了。这酒,你却不能喝,寒玉镯子和这龙图币,乃是十四皇兄特意叮嘱,送与你的。”他没有说出降龙卦上蕴含的道力被吸收一事。
“好漂亮的镯子。”江初月目露欣喜,也不扭捏,接过寒玉镯子,带在手上,却将五万龙图币推了回去,“舆主子,这些钱财,初月用不上,既是十四爷给主子的,初月也不敢领取。主子就先用它置换些武学秘籍,等提升了修为,凭主子的才智,肯定会有大作为。”
“这样,你拿去一万,明日去购买些米稷肉食之类,剩余的我则先拿来购买秘籍。”楚舆拿出一叠龙图币交给江初月,续道:“明日我就见那公输墨,果然不错的话,到你成婚之日,我定为你准备一份大礼。”
江初月羞似桃红,“我……我不要嫁人。”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楚舆笑道:“我也不要你一生一世都服侍我。”
“舆主子,你是嫌弃初月吗?”江初月登时要哭出声来。
“不,不是。”楚舆岔开话题,指着豹肉铁锅,“初月,快吃饭吧,肉都凉了。”
“舆主子就是嫌弃初月,初月才不吃饭。”江初月有些任性,竟然“要挟”主子。
“你不吃饭,我可吃了。”楚舆仿佛司空见惯一般,不再理会江初月,拿起刚才盛酒的饭碗,打了一大碗米饭,就着温热的豹肉,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咀嚼声中,他还忍不住的直赞,“好香、好嫩、好好吃的豹肉啊。”
“真的吗,我也要吃。”江初月被撩拨得垂涎欲滴,嘴角流出口水,飞快扒拉起饭粒来。
两人吃完饭后,夜色渐渐暗了下来。
趁江初月收拾碗筷的时刻,楚舆捧着那坛群英醉和四叠龙图币在怀,单手拿起那对判官笔,走回他的房间。
这可是他目前为止,最为富有的时候,也是他全部家当。心中的惶恐和兴奋,不可言喻。
他将酒喝龙图币收好,将那对鼎元判官笔拿在手中来看。
入手时,异常沉重,饶他如今凡境二重,一熊之力,却也才能堪堪拿起。
“竟然如此沉重,一支笔就不下百斤。”楚舆心道:“十四皇兄果然好神通,不但能三指拿起判官笔,还能当作筷子。”他学着殷祯的手法,也想单手握筷般抓住判官笔,却听“珰珰”两声,一对判官笔猛地砸在地上。
放眼瞧去,这对判官笔,似笔非笔,又形似兵杖,三尺有余,笔尖较之利刃尤要锋利。在笔柄上,有一机关,楚舆心知,按一下机关,这判官笔则能伸长至一丈二三,届时,可如枪如矛,笔杆可拨可撩,笔尖可戳可扎,更能左右配合,长短兼用。
只是,如今并无笔法秘籍,也就无法运用她的种种功效。
看到这里,楚舆心想,“也不知依依表妹明日给我些什么武学秘籍,若有笔法,那自是妙不可言。”转而一想,“我何不趁此机会,熟练下笔法,顺便杀他几头熊豹豺狼。”
心动不如行动,他终究是少年心性。
抄起两杆判官笔,就出门,走到院子里,向江初月说一声:“我练练兵器,杀他几只野兽去,你早些休息,莫像下午那般,再来寻我。”
江初月心知舆主子已今非昔比,自己跟去,无疑会成为主子的累赘,点了点头,却仍然不放心地关怀,“主子,要注意安全,碰到野兽群的话,不要硬扛,凭主子的速度,再多的野兽也是伤你不得。”
嗖!嗖!
楚舆身影连闪,离弦之箭般飞驰而去。
群兽在林间嘶吼,飞禽在天边鸣叫。
楚舆左右拇指,一按判官笔上的机关,一双判官笔,顿如长枪。
叱!叱!
他左右双枪,猛地扎出,带着呼呼的破空声,扎在大树树身上,左枪枪尖直入两寸有余,而右枪则更深一寸。
接着,他用力一拉,拔出右枪,一道白色的树浆,从枪尖扎在树身的枪孔上,迸射而出。
此笔竟能伤树身骨髓,真是厉害。
楚舆一惊,心知,树浆乃树之精魄,平常人用拳脚,也只能伤树皮而已。就算是利用工具,将大树拦腰斩断,或者是锯杀劈砍,那也只是伤其树干、树枝、树身,根本不能够伤到树根。从这种角度来说,这颗被锯断的大树也只是“残废”,并没有真正死亡。
须知,树根未损,它仍能发芽、成长、茁壮。
但是,楚舆手中的这杆判官笔,扎戳间,就能带出一道道树浆,这就是直接伤害到树的根本,换句话说,这是大树的生气,也是大树的血液、菁华、生机。
妙器就是妙器,妙不可言,妙用无穷!
楚舆拔出左枪,一道树浆又迸射而出。
几底树浆溅在他白色的衣服上,接着向地面落去。
就在树浆落地还未落在地上的瞬间,他识海中的“爻”字突然转动起来,那些树浆登时变幻为丝丝精气,全部被吸了进去。
接着,楚舆精神一震,只觉一股清凉夹杂着树浆香气的味道,吸入鼻孔,连带着眼神、视力,忽然地明亮了几分。
“想不到,我识海中的‘爻’字竟能吸收大木之精。”他读过不少道家典籍,知晓,树木乃青气之根,吸收青木精华,最长精神。
“既然如此,我就将这颗大树吸个干净。”他心下一横,接连扎出数枪。
嗤!嗤!嗤!……
激烈的枪尖扎树之声,不绝于耳。
那颗大树每被扎中一枪,再被拔出时,仿佛飙血一般,迸出几丝树浆,然后,再被楚舆的身体,吸收干净。
也不知扎了多少枪,也不知道,他到底吸收了多少精神力。直到月近中空时,楚舆方才停止下来。
并不是他累了,而是在接连扎死三棵大树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不能吸收木气精华,就连精神力也不再有半分增长。
凭直觉断定,这是境界的瓶颈。境界没有得到提升,别说不能再吸收木气,纵然吸收再多,也是无益。他的识海,就像是一个容器,这个容器,有它的限制,吸收到一定程度,就已经满了。除非进一步开发它的容量,否则,就不能吸收。
想明白这层道理,楚舆望着被自己先后扎死的三棵大树,喃喃念道:“我这般毁灭你们的生命,吸收你们的精华,为我所用,确是残忍不仁。只是,苦于我境界不够,待他日,我修为有成,势必为你们这些树木造福,以慰你等树灵。”
他说来也甚是好笑,普天之下,修炼大神通者,无不采取、吸收,无所不用其极。
有吸日月精华、山林气泽者,有献祭飞禽走兽,五行之物而兑换所需者,也有杀害苍生,修炼邪毒魔功,以平民生命,苍生鲜血而修炼的。
更有甚者,集一镇、一郡、一国之运,聚一朝、百代之气,沟通那冥冥中存在的上天,成为天意代言,或为天意垂青,得到诸多好处。
种种修炼,皆是掠夺,全无半分仁慈。
只是,楚舆武学修为颇低,不过凡境二重,未踏入道境之前,根本不会明白这些道理。
就在他感慨间,一个全身漆黑,仿佛与夜色合成一体的东西,夹着两道如星辰般耀眼的白光,迅疾而猛烈地向他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