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坐在大排档里时,已经是人满为患,此刻正是生意的高峰期,整个大排档区都弥漫着烤肉的味道,热闹非凡。
由于来这种地方吃饭的都是些喝酒吃肉的闲散男女模样,很少见到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男人会来这种地方吃饭,因为那样的人一般都会是在那种咖啡厅喝咖啡西餐厅吃西餐的主,这种“低档次”的地方是不适合他们这样的人出现的,所以当叶总这样不仅气质出众、举止文雅、还长着一副市井之处难得一见的极帅的明星脸庞出现时,整个排挡区居然出现了片刻的寂静,你可以想象一个极热闹的市民聚集的小吃区突然安静下来是一种什么感觉——压力,是巨大的压力啊,我都要怀疑刚刚自己没有出声反对是不是在作孽,像叶总这样天一般的男人坐在那高级餐厅都有点委屈了他的光芒,何况是来这种路边吵吵嚷嚷的大排档,这里的人可都是一群穿着大褂子踢踏着拖鞋的糙男人,和一群随便扎着头发翘着二郎腿嘴里啃着油乎乎鸡翅的女人,看着他们,再看看叶总这样穿着高级西装挺拔俊雅的男人,心里有种极端落差的违和感,尤其是我们所选的位置恰好是整个区域的正中间,这种对比更是明显。我明显看见坐在距离我们不远一桌的一个正手抓鸡翅啃的倍香的女人在看到叶总后,变的两眼发直,手里的鸡翅也“啪嗒”一声落在了面前的桌子上,她却毫无所觉。而男人们在看向叶总时,眼神明显带着点敌意和看神经病的意思,我估计是他们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是不是吃饱了撑得来这种地方隔应他们。
我吞了口唾沫,对叶总道,“叶总,要不咱们还是换个地方吃饭吧,这里烟熏火燎的,我怕您受不了。”刚来时,我就发现他确实是有些不太适应来这种地方,他还悄悄捂了捂鼻子,在来到桌子前时,他还用了整整一包纸把整条凳子铺了个遍才入坐的。
叶总听我这样说,正要说话,芽芽却插嘴道,“不换,这种地方多好多热闹啊,想怎么嚷嚷就怎么嚷嚷,也没人管,多畅快,对吧,叶总?像你这样一看就高雅的男人也该常来这种地方接受点人间烟火,对不对?”
我瞪了芽芽一眼,这还没喝上呢,怎么就醉了,叶总好歹也是她的恩人,怎么能这样要求人家呢?我赶忙解释道,“叶总,您别听她胡说,咱们这就换个地方吃饭去,地点您来挑,就当是感谢您今天的出手相助的心意。”说着我就站起了身,正去拉芽芽时,却听叶总忽然问道,“你……经常来这种地方吃饭?”
我怔了怔,有点不明白他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可又立刻觉得不妥,于是又立刻摇头。
他蹙眉,有点不明白,疑惑地看着我。
我讪讪一笑,道,“其实也不是经常啦。”我心道:我哪里有钱能经常来这种地方吃饭呢,我都是跟着芽芽她们才能来这里偶尔换换口味的。我道,“叶总,你千万不要介意,她就是心情不好,所以才想来这种喧闹的地方想撒一下泼的,我们这就换地方……”
“不用了,”叶总一笑,打断我道,“没关系,这位……你的朋友说的对,我确实是不怎么来过这种地方用餐,可能有点不太适应,不过,习惯一下就好了,就在这里吃吧,不用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