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凉卿点头,喜欢了七年的姑娘呢。
“可是你爸那儿…”
“说我什么?”苏母还想说什么,有另一道声音打断了她,苏父正从楼梯上下来。
“啊,没什么,正准备叫你下来吃饭呢。”苏母站了起来,起身去迎接苏父。
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这两边都不好说啊。
饭桌上,面无表情的苏父看也不看儿子说道:“下个星期的慈善晚会,就宣布你的身份吧,你明天联系一下廖家小姐,让她当你的女伴。”
苏家在饭桌上没那么多规矩,所以有时候谈工作也很正常。
“知道了,但是女伴我已经有人选了。”
苏凉卿的声音不咸不淡的。
闻言,苏父不悦:“是谁?难道还有人身份还比廖家小姐还尊贵?”
苏父威严的面容隐隐有发怒的迹象。
“这件事我自己决定,我吃饱了,您们慢吃。”苏凉卿说罢,起身离开餐厅。
干净利落的作风,不由得让人想起一句话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你!”他这种态度却惹得苏父怒气发作,他气得直喘大气,苏母忙宽慰他:“别动气,孩子有自己的决定,你就随他去吧。”
——
十月中旬,秋意越来越浓,天气越来越干燥,沈瑶也随着大流开始穿起了毛衣,扎起了头发。
随着时间的快进,她的头发也长了不少,已经长到锁骨的位置,新长的头发和原来的栗色有些泾渭分明,前段时间她便去染成接近发色的桃木色,又把发尾拉直了。
整个人就此变了个样子,比原来的可爱灵气多了几分干练沉稳,更像是都市白领丽人了。
但沈瑶对毛衣情有独钟,不管自己穿着会不会太显学生气,就喜欢穿,她的衣柜里有各种各样的,高领的,圆领的,条纹的,纯色的,应有尽有。
每到秋天,沈瑶的打扮就特别奇葩,她喜欢穿各种毛衣搭配黑色小脚裤,再配上一双短靴,又把头发半扎成个花苞头,十足的清纯女大学生样。
还因此被杂志社的同事们笑话,大家都说她装嫩,不服老,沈瑶只好回复说自己有颗年轻的心。
沈瑶不是那种太会在乎别人眼光的人,便也随着他们说去了,仍旧我行我素地爱咋咋地,好在她肤质白皙,这样的打扮并不违和,反而显得更加灵秀。
这天,沈瑶的任务是去采访一个新锐童话作家。
这位作家的写作风格是以温暖为主,她笔下的故事,过程虽曲折,但结局却异常的暖人心,受不少人的追捧。
但其为人却不像她笔下的故事一般温暖善良,甚至有些尖酸刻薄。
魏敏看到沈瑶的第一反应,便皱眉,她审视了沈瑶一番,便斜着眼不满道:“怎么就派了个实习生来?当初我可是听说微光采访的都是些大人物,才答应采访的。”
魏敏鼻孔朝天,傲慢得宛若骄傲的孔雀。
“不好意思,魏小姐,我不是实习生,我是微光的文编沈瑶,今天负责采访您的。”沈瑶端着近乎完美的笑容耐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