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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卢卿去了S市找叶景琰,一连十天都没有音讯。黎夕也不着急,或许对于卢卿来说,这是一件好事。

毕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总比噩运接踵而至,来得好。

黎夕觉得,最近她总是有些倒霉。比如,原本一件做好的企划书,在是否确认保存的时候,按了否。然后,她又只得花一天的时间,重新把企划书补上。

再比如,早上刚买的面包,打开包装袋,准备把包装袋扔了,结果,却把面包当成了包装袋,扔了。

又比如,现在。

黎夕所在的是一家建筑公司,规模不算太大,但也小有名气。三年的打拼,谋得了一个主管的职位。虽然算不上高薪阶层,但也算是小康了。

周一例行会议,黎夕像往常一样,提前了半个小时出门。结果,这次却不像往常一样顺利,车子开到半路的时候,突然抛锚了。

她赶紧打电话给122,结果拖车倒是的迅速,直接把她的车拖走了。可她呢,只得站在路边等车。

黎夕看了一眼手上的表,才发现忙忙碌碌这么久,而距离例会开始只剩下半个小时了。

今天,比往常特殊一些。是例会,也是工程总监的退休仪式。老总监好比是黎夕的半个师父,要是迟到了,未免太过失礼。想到这里,黎夕不禁生了些遗憾。

不过幸好,车子没坏在渺无人烟的地方。否则,她一定会迟到。而现在,她还能勉强祈祷,是否有好心人能载她一程了。

黎夕打量了周遭的环境,方才了然。原来,车居然是坏在了路途中央。

这条通往公司的路,她走过无数遍。以前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买不起车,她就一直骑自行车上下班。后来升职,加薪,顺理成章地买了车。

道路两旁,大树参天。日光顺着树叶的缝隙,打落在沥青地面上,形成了斑驳的树影。黎夕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任何车辆的出现,甚至连人影都太过稀少。

她皱了皱眉,一脸无奈地往树荫深处看去。只是一瞬间,她的眼神就从慵懒,霎时变为惊诧。

中心闹市区,寸土寸金的地盘。竟然有人在这里盖起了别墅!黎夕不禁有些鄙夷,作为一个建筑部门的业务主管,她对地皮的估价十分敏锐。

Z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地皮的价值绝对不会少于十个亿。想必,住在这里的也是非富即贵。

她又看了一遍手表,距离例会开始,仅剩下十余分钟了。想必,她也不可能来得及了。她有些无奈地,打算徒步去上班了。

只是,还未等她跨出第一步。一声浩亮的车鸣声,就打破了所有的宁静。黎夕第一次体会到了“作鸟兽散”的含义。

树林阴翳中的鸟雀,都被一声车鸣所惊醒。拍打着双翼,从枝头中涌出,奋力地扑向天空。有树叶稀稀落落地掉下,散落在黎夕的脚下,宛若落叶缤纷。

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卡宴,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停在了黎夕的身侧。

黎夕带着惊喜的笑意,望向那辆车。等了这么久,终于算是等到了一辆车。想必,也不会迟到了吧。

沉黑色的车窗,将车外的世界与车内的世界分隔开来。黎夕看不清车内的任何事物,于是,她只得贸贸然上前。

“先生……”黎夕轻轻扣了扣车窗,想问问车主是否介意,载她一程。

车窗徐徐降下,深邃的侧脸,无声无息地曝露在黎夕的眼眸里。瞳仁里倒影出江聿琛的影子,像是点点波纹,在水光中泛滥开来。

黎夕还没来得及收回笑容,就怔在了原地:“怎么会是你……”

江聿琛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声线淡淡的,带着些初醒的慵懒,像是一杯白开水:“上车。”

黎夕本是靠着车窗的,却在看见江聿琛的那一刻,如同一只刺猬一样,变得警醒。

她直起身子,朝路旁走去,就好像从没有遇到过江聿琛一样。

一头海藻般蜷曲的长发,随着风动撩动起缱绻的弧度。一身黑色的职业装束,不掺杂任何色彩,干练的纯粹。

江聿琛倏然想起,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只是一个稚弱的洋娃娃。而现在,她都快能独当一面了。至于那个,他缺失的八年,他会用时间,好好弥补。

江聿琛并不急,一路静默地跟着她。就好像能陪着她,这样走过一生。她走的慢,他就跟的慢。她走的快,他就跟的快。

黎夕偏走进一旁的鹅卵石小道,妄图避开江聿琛的跟随。可惜,她刚准备走上小道,脚上的高跟鞋就毫不留情地,给了她一个下马威。

整个人就那样毫无预警地跌倒在地上,透色的丝袜,瞬间裂开了巨大的口子。膝盖上俨然已经磨破了皮,还带着些血淋淋的鲜红。

江聿琛见状,立刻打开车门,快步走向黎夕。

逆光中,黎夕看见江聿琛火急火燎地奔向她,丝毫没有昔日的优雅沉敛可言。他向她伸出手,炽烈的光线刺入她的眼睛,几乎有些晕眩。

似乎,她所有的不堪,所有的狼狈,都是败江聿琛所赐。

她狠戾地拍开江聿琛的手,声音冷冷的:“江聿琛,你还嫌你害我不够多吗?”

一瞬间,她萌生了些歇斯底里的愤怒,嗓音中满是不甘:“你是天之骄子,市长的儿子,而我只是一个毒贩的女儿。江聿琛,我已经够卑微的了,你何必再这样打压我?”

江聿琛无言,只是猛地将黎夕从地面上拽起。

黎夕被他拉起后,反而狠狠地拍开了他的手,又往反方向走去。膝盖磨破的一处,血滴顺着小腿曲线,蜿蜒而下,江聿琛看的惊心。

“江黎夕,上车!”

只有黎夕,才能把江聿琛那样沉稳内敛的人,弄的气极败坏。

不顾黎夕的挣扎,江聿琛反握住她的臂膀,将她扔进了车厢。霸道,却又不失温柔。

黎夕不敢再与江聿琛抗争,毕竟,江聿琛一旦被激怒,魔鬼的本性就会暴露无遗。她不敢冒这个险,她宁可唯唯诺诺着。

发动机轰鸣,黎夕不知道江聿琛是用了多快的速度,才将她送到了医院。

其实,擦伤不过是小事。在黎夕活过的二十六个年头里,这样的伤,不算少。不过每次,被江聿琛遇到的时候,总会小题大做。

就比如,黎夕刚进大学的那一年。

那时候,她暗恋着许豫旬,基本每天傍晚都会等在篮球场,看许豫旬打篮球。而许豫旬在校队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篮球尖子,迷恋他的女生不少,也不缺黎夕一个。

某天,黎夕照常等在篮球场。只是这一次,与许豫旬一同来的,却多了一个江聿琛。

江聿琛从不碰篮球,黎夕是知道的。那时,卢卿总爱奉承他说:“艺术家的手,是不会用来碰篮球,这么邋遢的东西的。”

而那天,黎夕看见他,也着实惊讶了一阵。不过也就是一阵,她就装作,跟江聿琛完全不认识的样子,安静地看着许豫旬打球。

比分63:64,许豫旬63,江聿琛64。所有支持许豫旬的女生,也临阵倒戈向了江聿琛。

决胜的那一秒,人群里开始躁动开来。江聿琛只差最后一篮,就能稳赢许豫旬。不过,往往所有的结束,都是源于只差二字。

人流涌动,黎夕被挤倒在了地上。不过瞬间,手臂上就沁出血来。而江聿琛,就像是条件反射一样,扔掉了篮球,跑到了黎夕面前。

动作连贯一气呵成,抱着黎夕,跑去了校医室。

江聿琛绕到副驾驶座,打开车门,伸出手臂打横抱起她。

黎夕没有挣扎,乖顺地躺在江聿琛的怀里,像是一只温和的猫咪。只有脸上颇含深意的笑容,兆示着她,并不像是服从。

眼角的余光微微一瞥,角落的草丛里,有人举着单反疯狂地按着快门。豪门显贵,总会被一群记者趋之如骛,妄图探究其中的阴晦。他们把这种人,叫做狗仔。

黎夕掠过一眼,蓦然弯起唇角,配合似的勾住江聿琛的脖子。

江聿琛浑身一震,脚步也不禁顿了下来。一丝不苟的法式衬衫,被黎夕的动作,掀起了不规则的褶皱。

她佯装不经意地,贴近了江聿琛的耳廓。柔媚的嗓音,婉转地传进江聿琛的耳朵里,直抵心房:“江聿琛,你说……明天的财经版的头条,会是什么呢?”

她故意顿了顿,冷漠的声线,极尽嘲讽之意:“维辰集团继承人江聿琛,与养妹江黎夕乱伦。这个标题,怎么样?”

话音刚落,黎夕就毫不犹豫地,贴上了江聿琛的唇瓣。唇瓣相附,黎夕得意地笑了,她几乎能听见草丛里的快门声,咔嚓咔嚓地,跃动地欢快。

清绝的声音,无比轻蔑:“既然想演,为何不演的逼真些。”

许久后,他才意犹未尽地放开了她。深邃的眼眸里,掠过一丝夺目的光耀:“江黎夕,你认为……凭我江聿琛的能力,不够只手遮天?所以,要用这么低劣的手段来试探我?”

“你!”黎夕气极,原来他早就发现了,还这样耍她。

“至于明天财经版的头条,你不用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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