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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你说林雨翔最后为什么要自暴自弃?”

“问韩寒去…我怎么可能知道。”

可可一把抢过筱叶手中的书:“你不是看过《变形记》了么,怎么还看?”

“经典的东西我都要看上个十几遍。”筱叶顺手拿过可可的《三重门》,翻了几页,埋怨道:“学校又进盗版书…”

“你怎么知道?”

“我看了不下十遍,Susan什么时候出场我都能背出来。”筱叶自豪的讲,其实也不用他多表述,那份自豪已经挂在脸上了。

“可我更喜欢看郭敬明的书…”

“郭矮子的书你也看?”

“别说人家矮,那只不过是基因不好而已!”

“可是你这话好像比我更损他吧…”筱叶说完笑了起来。

可可拿《变形记》重重的打在筱叶脑袋上,恨不得把他拍成个甲虫:“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

“行行行!回家!”筱叶收拾完书本,跟可可走出图书馆,碰巧看见死党冲进来,一把拉住自己往旁边扯。

“出事了!”死党边喘气边说。

“你慢点,话说完再死。”筱叶看他还没累够,不忘再损上一句。

“大哥刘叫我们现在去夜总会一下,说有很重要的事情!”死党说完看了看可可:“你叫她先回去,我们俩一起过去。”

可可似乎听到了,便跟筱叶说:“没关系,我在校门口等你吧!”

没等筱叶说话,死党就扯着他的衣领往外头冲去,等两人到了夜总会,里面已经人满为患。筱叶和死党冲大哥刘点点头,便找了个阴暗的角落蹲着。

“养兵千日!”大哥刘叼着烟,环顾下四周:“用兵一时!”

筱叶推了推前面的弟兄:“干嘛呢这是!”

“要打架了!”那兄弟严肃的说着:“有人抢大哥刘的妞。”

“等会我给每人发个工具,大伙一起去把那家伙给我狠揍一顿,听到没有!?”大哥刘说完从房间拉出一车铁棍:“都过来拿!”

“这什么情况!?”筱叶看着死党:“说打就打!?”

“你看我有什么用!”死党说完拽着筱叶上去拿武器。

心理学家说每个人心中的底气都大不相同,底气足的人做事都显得有分寸。筱叶生来不知底气何物,连铁棍都挑了根变形的,看着人家的金箍棒,长短正好,拿在手中就是件趁手的兵器,自己这个连暗器都算不上,只能藏在后背免得被人耻笑。

大哥刘看弟兄们都准备完毕,便戴上墨镜,走到大门,筱叶见他一袭黑大衣黑裤子黑皮鞋,觉得天黑了打起来对方准找不到他。

“弟兄们!跟我走!”

潇筱叶看见自己日记写到这,那一幕似乎历历在目。此时他手边的空酒瓶已经摆满了天台四周,想起自己第一次醉酒的怂样,开始自嘲的冷笑起来。如今二十岁的他在样貌上没有多大的变化,可内心种下的城府种子,经过时间的变迁,已经变成一颗参天大树,将他的所有秘密掩藏在树荫之下,密封保存起来。

他又开了一瓶,边喝边看。

筱叶粗略一算,大约三十几个弟兄,论人数应该比较有安全感,可到了目的地就开始退缩。对面人数虽不占优,可长得都跟少林十八铜人般强壮,那肱二头肌有足球那么大。反观自家阵容,像是从煤窑里逃出来的矿工,因为整天吃喝玩乐的缘故,瘦的有些悲惨,筱叶真担心待会一阵大风就被吹飞几个。

大哥刘还怀揣一颗以多欺少的童心,跟对面吼了几句发现没有谈判的价值,一声令下纷纷亮出铁棍。敌人准备更加充分,最弱小的武器都是榔头,更有甚者扛把西瓜刀在脖子上,看的死党有些发慌。大哥刘自认胜算很大,把烟头丢在地上用脚踩灭,然后吼道:“给老子上!”

习武之人以气为先,敌不动我不动,大哥刘打破先例,没等弟兄们做好心理准备先吓跑了四个,已经迈出步伐的开始犹豫,怕再前行一步被人当活靶子砍。大哥刘气愤的摘下墨镜,抢过铁棍:“给我愣着干什么,出来混就不要怕疼,今天人家砍你,明天说不定他们就被别人砍!”

这番豪言过后大哥刘觉得手臂一阵剧痛,死党瑟瑟发抖的指着那带血的手臂。筱叶似乎看见刚才一把飞刀掠过凝重的空气,像古龙笔下的李寻欢例无虚发。

大哥刘先是一阵杀猪似的惨叫,筱叶还从没听过这般撕心裂肺的声音,看着深入骨髓的刀刃,最先想起关二哥刮骨疗伤的画面,而后杨过自断左手的场景像是带血的卫生巾贴在脸上,搞的他满脑子都是关于红色液体的记忆。大哥刘化身蒋介石,刚才还款款而谈一寸河山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现在第一个见红。死党见筱叶固若金汤,拉起他的手就往后撤:“你个傻鸟还愣着!?赶紧跑啊!”

逃亡途中,死党拽着大哥刘,筱叶紧随其后,这时电影画面的后头理应有十几台摄像机跟着奔跑,才像古惑仔的样子。

其实现实也差不多,三人屁股后面七八个抬刀的边追边骂:“孙子,刚才不是很能耐么!有种别跑啊!”

大哥刘忍痛骂道:“妈的!有本事别用刀!”

后面不听劝,又是一把利器从筱叶耳边呼啸而过,插在大哥刘的后背上。

三人像是极地雪橇犬,拉着一众乘客跑遍了半个城市,筱叶在这种狂奔中欣赏了许多不曾见过的夜景,才想起自己存活的意义,并不在于活着,只需要存在过即可。当然这种概念很快被飞速闪过的公安局门前的横幅给打破。

逃亡是没有出路的!

筱叶心想,不逃就是死路了。

沿途飞速闪过的建筑终于变慢下来,死党估计后面的追兵应该体力不支,便找了个小巷躲进去,三人在漆黑的角落呆了许久,死党觉得烦闷,便掏出包烟,发现只剩一根,便给大哥刘点上。

筱叶发现这巷子虽黑,却住着许多百姓,还没来得及担心待会被敌人发现会不会伤及无辜,就看见大哥刘的手放在自己嘴边:“你抽,一人一口。”

此时楼上传来女人的声音,死党仔细聆听似乎是跟闺蜜在八卦:“我前几天生了个女儿!白白嫩嫩的,我老公可喜欢了!”

“听听楼上讲什么。”死党拍了拍筱叶:“反正无聊。”

“住院就花了大几千块,你说现在医院怎么都贵的离谱!?”

“脑残!医院是先止住你的血,把你救活了再抠你三层皮,让你生不如死!”死党白了楼上一眼。

“我妈以前生我就叫产婆在家里生,两块钱就好了。”

“那是你命贱。”

“是呀,我们那时候命都比较贱。”

“你才知道!?”死党发现自己的答案还能对上,自顾自的笑起来。

“不过我还不知道宝宝要娶什么名字…我想听起来要有文化,有内涵,还要古典一些的,听起来高贵优雅,但又想带点现代感,悲伤一点…总之觉得很难啊!”

“废话!”大哥刘把最后一口烟吸光:“臭女人要求还真多。”

“你帮我想想嘛!我真没好名字…”

死党拍拍屁股起身,然后对着楼上大喊:“爱新觉罗。痛经!!!”

三人重见天日,是在一场大雨中,浩劫重生的死党认为那帮家伙杀人不眨眼,说不定鼻子也带有猎犬的特征,正好雨水可以冲刷气味。

筱叶独自坐在医院外,看雨势没有消停的意愿,索性让它将自己内心的尘土洗净。他的脑海总能在任何时候想起些什么事情,有欢笑有悲伤,却都没有现在那么发人深省。人生在世,百年也好,千万年也好,都是未来前的一瞬,这一瞬后你什么都没有,你曾有的只有你自己。你在这世上永远地孤寂着,永远找不到能依托你心的东西。

这是今何在说的,此刻却像极了潇筱叶的心情。

当死党安顿好大哥刘出来时,筱叶已不见踪影。他狂奔在雨中,尽管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却还是不愿停下脚步,就是想看一看结果。他与阿甘不同,阿甘的奔跑更像是无休止,也许哪天阿甘想通了什么事情,他便会立马去做,如果没想通,估计能跑到人生结束,这便是格卢姆的成功之处,因为他塑造了一个没人能摧毁的神话。

同时,筱叶也在想,当自己停下的一刻,也许会看到真正的结果,他从没那么迫切的去寻求答案,这无关于自己懒散的性格,更无关于堕落的内心。这一刻之前,他的人生充满幽默的言语,也许以后会有,但当他停在马路一旁,看见校门口那个伫立在雨中的身影时,才发现世间的幽默都不能让自己如现在这般开心的发笑。

“喂!可可!”筱叶站在马路对面喊道。

“你来啦!”可可朝他挥挥手。

“都这么迟了!你干嘛不回去!”

“我说的!要等你啊!”

“你怎么这么傻!”

“我就是这么傻!”

“那我们赶紧回家吧!”

“我不要!”

“那你要干什么!”

“我想对你说!”

“什么!”

“我喜欢你!”

如果重生的定义是从失恋的阴影中爬出来继续一段新的恋情,那潇筱叶已经做到了。有的时候他很不屑韩国肥皂剧中千回百转的恋情,因为他的情商不能理解三角恋以上的关系,更痛恨男主角必须在生离死别后才能找到真爱。

刚巧他经历了,他幸福了。

相恋的两人不论在哪里都能抱在一起,哪怕是在马路中央这么危险的地方。

“你没带伞么?”筱叶死里逃生,更加珍惜这个拥抱。

“我有带呀!”可可的笑还是那么的坏。

“那干嘛不撑啊?”

“你不觉得,被雨淋湿的我,更容易讨你喜欢吗?”

歌德说过爱人的话是食粮,爱人的气息是醇酒。筱叶满心欢喜的同时觉得爱默生的理解更为恰当。

说到底,爱情就是一个人的自我价值在别人身上的反映。

第二天筱叶将这个好消息告诉死党的时候,听见的却是一个坏消息。

筱叶看着病床上的死党:“怎么回事?”

“昨天你走后,那帮人又杀到医院来…”死党说完看着自己的身子:“幸好我命大…”

“大哥刘呢?”

“被抓进派出所了…”死党看了看在外头抽烟的父亲,心平气和的对筱叶说:“我要转学了。”

“什么?”筱叶刚迎来爱情,没来得及洋溢,就要送走友情:“转学?”

“我爸说的。”

“那我有空去看你。”

“不要了,外地,很远的。”

“哦…”

“嗯…”

“不过话说回来,昨天是我离生死边缘最近的一次。”筱叶说完拍了拍死党的肩膀。

“你这算什么!?”死党不屑的继续说着:“我刚出生那会,差点被后面几千万哥们给追上,幸亏跑得比较快。”

“…去你的。”

几天后,筱叶站在火车站,目送死党的离去,死党全名叫钟子期,可惜筱叶不是伯牙,并且五音不全。伯牙感叹自己的琴声永远也逃不掉钟子期的听力,筱叶则感叹自己的记忆怎么也抹不掉关于死党的事迹。

“喂!潇筱叶!”死党坐在即将驶向心生活的火车上,冲筱叶喊道。

“干嘛?”筱叶则追着渐行渐远的死党。

“你知道我在初一结束时,留言板上写下的东西吗?”

“不知道!”筱叶的速度跟不上火车,只能仔细聆听。

“潇筱叶和钟子期是分不开的好兄弟!!!”

筱叶看见死党的手挥的很快,但自己没有的卢,追不上这段即将消失的友情。那是他第一次流露出真正伤感的泪水,相较于小时候的味道,除了咸,还多了份苦楚。

那年,十四岁的潇筱叶清楚的记得,在陪伴死党最后几天的日子里,只有班主任来过,并且是送退学申请书的。

初二最后一天,二大爷第一次问筱叶:“你干嘛不好好学习呢?”

筱叶帮二大爷收拾完剩余的书本,坐在他旁边:“我也想好好学习,只是国家不给我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什么不给你机会?”

“因为我是坏学生。”筱叶非常确信的说出口,看到二大爷没再说话,便起身离去。

筱叶认为人生像一盘散沙,握的越紧流逝越快。想想古人以前没有丰富的娱乐工具,聊个QQ都得飞鸽传书,却也是浑浑噩噩直到终老。这次走向学校会议厅的路程没有死党陪伴,连同班同学看上去都是形同陌路,他拿着记号笔在留言板上思考要写下什么话语,却发现悲伤来的太快,筱叶没办法跟郭敬明一样让它逆流成河,只能擦擦眼睛。

旁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帮我看下我女朋友刚才写什么东西了,全是英文我看不懂…”

筱叶装作若无其事的说:“Ifyoudonotleaveme,Iwillbyyoursideuntilthelifeend……”看完自己心虚的要死,只能将每个单词分开理解:“你女朋友也太狠了吧…”

那人惊恐的问道:“不会啊…我应该没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吧…上面都写什么了?”

“如果你再不离开我,我就跟你同归于尽!”筱叶一句话算是破了桩婚事。

“啊…”那人面色苍白:“难不成她知道我还有备胎了!?”

他没有继续理会,或者说懒得理会,只是在留言板上画了个笑脸,微笑的嘴角旁,多了条刀疤。

死党在医院拆线的时候,筱叶看见他下巴往上被人划伤一道。死党说这样才能让他更加记忆犹新。

“时间好快过啊…”可可牵着筱叶的手,走在回家的路上:“一眨眼就放假了。”

筱叶点点头:“是啊,感觉好快…”

当他俩经过学校旁的书店,正好看见韩寒的新书《像少年啦飞驰》。筱叶不止一次感叹时间的匆忙,它代表着分分钟几千万上下的概念,对于他来说,一上一下,等于没变,平淡的连求生的欲望都快要消失。筱叶无从强求死党的留守,就跟鲁迅说的一样,时间就是生命,无端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无异于谋财害命。这富有哲理的话是周先生耗尽生命而感悟的,现在却经常被人拿来开玩笑…

“可可,我突然很想认真读书。”筱叶看着她。

“为什么?”

“不知道,就是想跟你上同一所高中。”

可可听了别提多高兴,挽着筱叶的胳膊:“那我们下学期一起努力!”

筱叶点了点头,看看身后的夕阳,想起郑渊洁写过的。

黄昏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收集了一整天的阳光。

那晚是他最后一次去B-One夜总会,大哥刘被抓近劳教所,这里已是人走茶凉,筱叶的缅怀有一份独特的味道,就像他尝过的第一杯烈酒,喝起来难以入喉,喝过后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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