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的清晨显得格外的清新,夹杂着泥土气息湿润润的空气,阳光从她忘了拉上窗帘的窗户偷偷射了进来,经过她修长的大腿一直照到光滑白嫩的脸上,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啧啧,没想到你还能睡得那么死,赶紧起来了,”经过一晚那声音听上去有精神多了,她动了动眼珠,长又翘的睫毛抖了两下,刷的一下睁开了眼睛,习惯性的四处瞅了下,才想起来她是看不见他的。
“喂,你难道不怕光吗?”有些撒娇般的道,才醒来还有点迷糊,声音软糯糯的有点勾人,听得没有实体的他也一震,小声的嘀咕,“看来也不是一无是处嘛,这声音还真是诱人。”
“喂,你说什么呢,没听清,”她说着站起来打算去刷个牙,“我说我不叫什么喂,我叫暮云戈,暮光的暮,白云的云,金戈铁马的戈,记住了吗?”她刷着牙含糊的回答“知道了、知道了小鸽子,我也不叫丑女人,我叫万一,万一的万,万一的一,是不是很特别呢。”她对自己的名字很满意呢!
经过一晚她也算是彻底接受了眼前发生的一切,包括这个只会发出声音的不明物体,反正她是赚了,边刷牙边看着这张脸,美滋滋的,才醒来,脸都没洗还可以美成这样。
看她那个嘚瑟样,“你也别高兴太早了,你以为天下有白吃的午餐啊。”惊得牙刷掉进洗漱池,不会还有副作用吧!
“你应该很疑惑吧,会突然变得那么漂亮,”这不是废话吗?
“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平淡无奇的人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没什么特别的能力,至少她自己是这样认为的。虽然不幸父母离异了,没有了完整的家庭,但在这个离婚率飙升的时代下,倒也显得那么平常,至少不会有人拿着同情的目光可怜你,也不会觉得你是不完整的。
智商不高,情商还不高,二十三了一事无成,在这个感情快餐时代,走出去她都实在不好意思告诉别人,她连恋爱都没谈一场,真是没有比她更纯情的了。
宁缺毋滥,是她一直坚持的交友和恋爱的原则。
也不是没人追求,偶尔还是会冒出那么一两个追求者,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表白,也是给了时间让她好好地考虑下,尝试慢慢的相处,却始终没什么感觉。有时甚至也想就这样接受吧,总不可能一辈子就这样了,但还是不行,终究不愿意将就,不想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那样对别人不公平,对大家都不好。
相信很多人在年少的时候,都有那么个可望不可及的男神吧。她也有过,感觉是用来仰望,但是却是最想触摸,放不下的存在。
她就在那个青涩纯真的年代,心里有了那么一个人,甚至现在回想起,胸口都闷闷的,一阵阵的泛酸,她曾经那么勇敢,那么用力的去爱了一个人,那几乎是一生最大胆的时候,也几乎时只能有一次的毫无顾忌。
说了要放下,她好像又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