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认识啊?”李寻欢看看这个,望望那个,问了一句。
许珩笑笑,“是啊,林叔叔和我家老头子还是大学同学呢,之前见过几次。林大帅哥贵人事忙,我还真怕他没认出我来,万一以为我是搭讪的就不好了。”
“正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如果不是你叫我一声,我还真想不到是你。当初那个假小子居然变得这么亭亭玉立。”林允之脑海里回想起第一次见到许珩的时候,完全就是一个小男子汉的样子,短短的头发,瘦小的身子,却有一双倔强的眼睛。可是几年不见,长发长了还烫了个小卷,穿着一条碎花裙子,白净的脸,水灵的眼眸,看起来又青春又时尚。
“是变漂亮了吧?”许珩颇为自豪地哈哈笑了两声,又问道:“你从北京来这上学?怎么都不告诉我们一声?我家老头子还时不时提起你,他可羡慕林叔叔了,说林叔叔培养了一个谦谦君子,又说自己养了两只猴子。”
“许叔叔说得很实诚啊!你不就是猴子一只。”李寻欢颇为赞同地插了一句,还点了点头加以肯定。
许珩一个爆栗过来,“说什么呢你!”带着丝丝咬牙切齿的警告。
本来就是嘛!李寻欢大大地翻了个白眼,心里不服气地腹诽。
“许大小姐,东西带来了吗?我建议你把东西先给我,然后就可以和林师兄到一旁慢慢叙叙旧,现在都七点了,我还没吃饭呢。”李寻欢摸了摸瘪着的肚子,一脸幽怨地盯着说得兴致勃勃的许珩。
“还没吃饭?我请你们吃饭去吧。”林允之摸出手机看了看,再看到一副不振的李寻欢,一丝心疼一闪而过。自己没有察觉,却被火眼金睛的许珩捕捉到了。
乖乖,这是什么状况?哈哈,这下有好戏看了。不过看他现在一副正常的表情,该不会还不清楚自己的心吧?
“应该我请你吃饭,这里我是东道主啊。要是让我家老头子知道,还不得骂死我,又该说我欺负你了。”许珩笑嘻嘻地说,把手上的画卷交给李寻欢,又从包里掏出一张纸条,“呐,小寻寻,你就把这首诗提上去就好了,写完就犒劳你去。”
李寻欢接过东西就走,扔下一句:你们就在这聊,不要过来打扰我就好。自顾自地找了一张离他们最远的桌子,准备好自己的思绪和一切事项,只见她闭上眼睛好一会才睁开。手拿起毛笔直接在画上落笔。
许珩被李寻欢直接的话语噎了噎,尴尬地笑笑,“小寻寻其实是说我嗓门大,不是说你,你不要介意哦。”
“你叫她帮你题字?”
“是啊!过几天我爷爷生日,我送他个礼物。你别看小寻寻平时呆呆的懒懒的,她的字可漂亮了,高二的时候她还拿过奖呢。”
“嗯,很漂亮。”林允之听着许珩说话,视线却一直放在远处那个安静的身影上。
“是人漂亮还是字漂亮啊?”许珩打趣道。
林允之眼神闪烁了一下,突然想起那个温柔的女孩,那张曾经熟悉的面孔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模糊了,心一下子慌了。
眼前许珩那双清澈的眼睛仿佛窥探出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呼吸霎时变得急促。
“我忘记我还有事,先走了。”
看着那个有点像落荒而逃的背影,许珩觉得有点太不可思议了,她只是想点醒他一下,难道说错话了吗?又或者是她看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