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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开篇

人世间上,从来都有着很多不为人所触碰的禁忌;不为人知,不为人所争……

……

……

清晨的草原远方,有着一枚炙热的球体正缓缓升起;它散发出如丝绸般轻盈的光线,向着生机盎然的四面渐渐地扩散。草丛里因阳光的照射而从梦乡中醒来的小虫,也悄悄的攀上身旁的绿叶,开始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当太阳渐渐离开地平线,出现在东方的上空时,从地平线上匆匆而行的商队也在此时显得格外吸引人的双眼。商队的骡马上,带着层层叠叠,大小不一的货物从遥远的北漠而来;商人们没有骑在上马,而是徒步行走在马匹的一侧,以便看守那些用生命搏来的货物。这时,从商队的某处,一个手拿水袋的男子,由远而近来到商队的最前方。他将手中的水袋递给马匹旁的那位面容枯槁,身形佝偻的老者;并向前紧走两步,伏在耳边低语一番。

果不其然,当男子离开商队最前方的那匹骡马后,佝偻老者便向着身后的商队众人挥了挥手,示意将要停止继续前行,在此扎营休息。而离开的男子也在老人做出指示后,来到了自己马匹的所在之处,向着骡马旁怀抱孩童的妇人说起话来。

“我们要在这里休息几个时辰了。”男子一边揉着散发着酸痛的肩膀,一边说道。

“现在?这可是适合行进的早上,你是怎么将领队给说服的?”妇人略微激动地向着男子问道,期间胸前有些夸张地起伏将怀中正在熟睡的孩童扰醒,低泣不止。

“再过几日,我们就要通过这片草原去到那战乱四起的中原去了。所以,我对领队说,最近没日没夜地赶路使得人们早已疲惫不堪,如若不好生歇息,恐不能应付即将到来的各种变化。”男子黝黑的脸庞上露出狡黠的笑容来,洁白的牙齿反射着阳光熠熠生辉。

“三年了,我们还会回到自己的家乡么?”妇人听闻男子的回答后,将目光注视着草原以南的远方,顷刻间,心中那份思乡之情便流露在饱经风霜的脸上,苦涩地让人心疼。

“故国已逝,故土何在?”男子言语中也充满了悲伤,但作为男人的坚强不允许他像妇人那般苦思哀怅。

“我们也就算了。只是单儿,已与我们居无定所地奔波三年,我于心不忍啊!”妇人心痛地看着怀中再次被她哄睡的孩童,眼中充盈的水汽再也无法被她倔强的双眼所阻挡,如洪水般流入到阡陌纵横的脸上。

“哭,就知道哭!哭又何用?单儿生不逢时,若不是你我二人当年路过那兵荒马乱的江南小县,说不得这娃娃早就死在这乱世之中了。”男人有些恼怒地望着身边低头流泪的妇人,目光落在妇人怀中的孩童身上时,也明显有怜惜之色闪过。可是,作为男人,今日之间竟被此妇人惹得几番想要落泪的举动让他那颗倔强的心所不能被接受,只好怒声出言制止妇人。

“唉——!”妇人长叹一声,先是用手裹着袖口将脸上挂满的泪水擦拭干净,再将怀中孩童身上的衣物紧了紧,以免凉风倒灌进去后,便再次开口道:“既然如此,我不提便是。只是这几****为了保护我俩与货物的安危,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合眼休息了,快去将马匹左面皮囊里的毯子取出,好生歇息下吧!”

“嗯,你也该好好休息一下了,为了这小子,也有几宿不曾合眼了。”男子闻言朝着妇人嘱咐一番,并将手指弯曲,放在睡熟孩童的鼻尖轻轻一刮,便起身向着装载货物的骡马走去。

“口是心非的家伙!”妇人抿着嘴角低语道,一脸温柔地望着怀中熟睡地孩童,靠在身旁的一袋装有草料的布囊上缓缓睡去。

商队中的商人与骡马,也都因连夜赶路带来的疲乏渐渐地响起了些许轻微地鼾声……

……

……

大汉建安十六年,天生异象,龙虎之气渐渐汇聚,割据三方首尾相望。天下各家群雄四起,有志之士争相汇聚于始气散发之地,望在此中窥得天地真理,然终无所获。

自北漠商队南下以来,已有数载,途径中原之地之时,经朝廷广纳贤士后便就此解散,各奔东西。文家夫妇二人一路南行,自古蜀险道流入汉中城内,将货物家当如数尽卖,所得钱财干起了小本营生。

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自南归以来,在途径中原****之时,他们不幸遗弃地那位孩童却没有死去,而是随着另一队入蜀避祸的商人,同样进入到汉中城内,在奴隶市场过起了悲惨却可苟活的人生。

孩童自幼早慧,在随商队北出关外避祸之时,便知晓自己已被亲生父母抛弃,由商队里善良淳朴的文姓夫妇所照看成长。因此,入汉中城二年,他依旧坚持着自己的姓名,并多次溜出奴隶居处,暗中探望经营布匹店面的文姓夫妇。

直到他确认夫妇二人孕有一子,过上和平安稳的安生日子后,便独自离去,回到奴隶市场安安分分地等待起自己的命运来。

……

……

汉中城有着一条宽敞,悠长的青石小巷,其中住着很多因关中破乱入蜀避乱的富贵人家。而小巷的东面,正巧有着一座符合上述条件的府邸,刘府。

刘府今日不如往常一般的安静幽然,门人进进出出,手中不断地取些红绸,红绳的将其挂在古朴庄严的大门上彰显着喜庆,更是有自巴蜀战乱以来少有的礼乐之声也在此喧嚣开来。

再看门里,刘府的主人刘括正襟危坐在大堂上,双眼凝视着伏在身前行着跪拜礼的孩童,眼中流露出满意的喜色。而孩童,也在行礼间随着刘括的眼神越发恭敬起来。

大堂外,则是挤满了许多拜访者以及喜欢看热闹的人,他们或兴奋,或惊讶,或嬉笑,或面无表情地看着堂中跪伏的孩童,眼中都带着稍许不屑的神色。

礼成,孩童起身拂去沾染在衣衫上的尘土,再向端坐于前的刘括拱手致礼,才缓缓轻启下颌说道:“父亲。”

“哈哈哈哈!”刘括见此,抚须大笑。而后朝着孩童伸了伸手,示意他到自己身边来。

“从今天起,你便随我姓氏,改名为刘衣单了。至于字嘛,还得请巷口那座府城里的大先生来提点一番,毕竟大先生可曾是鸿都门的门生。”刘括将自己所想告知身旁的孩童,询问其有无意见;并嘱咐自己右手边的一名老仆,让他去请那博学多才的大先生。

孩童在刘括提及更名改姓时神情一紧,不过此举只被刘括当作孩童的紧张之举,没有深究。而孩童在听到只用改掉姓氏后,又略微地松了一口气。毕竟,那文姓夫妇留给自己最珍贵的,也只怕是衣单这个名字了。

刘括在孩童行完父子之礼后,就从大堂的白玉椅上站了起来,向着邻里四舍前来拜访的人家拱手道谢,并邀请他们去后院共享午宴。

孩童见刘括不再理会自己,也悄悄地从大堂之上离开,混迹到拥挤的人群之中。这时,门外传来了一阵呼喊的声音,一人跌跌撞撞地闯入刘府的大门,手上还未干涸的鲜血在整齐光洁的大理石地板上留下了一道鲜红的掌印。

众人见状急忙围了上去,刘括听闻此事也从后院赶了过来;待他隔着人群定睛一看,竟是刚刚派去巷口请大先生来命字的老仆,便想走上前去将其搀扶起来。

刘括还没走到进前,便听见老仆口中发出不似人声地惨叫,并朝着众人的方向怒目而视,说道:“你理应该死!”说罢,就化为一摊血污脓水。

……

……

帝王者,生于乱世,起于征伐;若称帝,必先屠尽万千头颅,以鲜血铸成基石成就王图霸业。然而,为帝者,不善征伐之道,但明权谋,懂气运之道。说到底,就是一句大白话,能杀人者未必能用人,而能用者,必然要杀人。所以,称帝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事。

于是,尽管只是汉中城这般偏远的巴蜀小城,也从来不会消失在那些懂得利用气运造势,执掌九州风云的王者眼中。即便如此,蚂蚁与大象本就不曾是同一天平上的两种称量物;所以,大象虽能观蚂蚁生死,但是观之一笑后,便不了了之。他们不会去理会,也根本不想理会这种蝼蚁的生死离别或者悲欢离合。在他们眼中,汉中城里的那桩惨案,甚至不及饭桌上的酒菜几许更值得重视。

帝者翔于九天,人者寄予沟渠。

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毫不吝啬地相互释放着自己的惨烈,却只能各自演绎着自己的人生。

其中若能共通,便是有违天道。

便是争。

洛阳城中有一座高台,高台隐于云海之中,其上莺歌燕舞,百鸟环绕。百鸟之中,有一个人正轻踏虚空在其中缓步而行,男子身材敦实,臂膀孔武有力,身穿一红色袍服,佩挂绿色组绶,手中持着一把长剑。

跟随百鸟来到云层之上,男子将长剑横于身前,横扫之处泛起一片剑花;然后负手而立,欣赏着被剑气雕刻成型的龙云,满足地颔首赞美一声。

渐渐,一袭火云自天边而来,化成一尾长有凤翼的红鱼,向着男子的龙云一口咬了下去。

男子望着红鱼所来的方向,轻轻一探,将那红鱼中的琴弦轻轻取出,并感叹道:“此鱼之红,宛如当年。”

然后,男子将手中的长剑甩向风起云涌的苍天,大声喊道:“风再大,又有什么用?”

显然,男子是向两个不同的人说的。

良久,男子踏着百鸟从天空返回到楼台之上,抚着身前雕刻地栩栩如生的雀首,淡淡地叹了一口气。长剑自西方的远空回到男子身前,带回了阵阵疾风,将他的大红服袍吹得猎猎作响。灼烧的云海随着红鱼的消失渐渐退回南方,带起了阵阵云浪。

男子取下斜挂在腰间的黄玉酒壶,在嘴前饮了个尽兴,眉宇间透着借酒消愁的苦******刻,楼台中响起了歌女清唱的“始皇升仙歌”;男子闻声抚掌笑道:“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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