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奔驰,就像我飞跃的心情,迫不及待的想看到莫无殇高兴或兴奋的神情,期望得到他的赞赏和认可,在他面前我就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
此时马车已经到达了市区,在车厢里可以听到街道的人声鼎沸,可以想象是有多热闹,若是以前我一定会停车下马,好好的凑热闹,但是我现在只希望可以早点见到莫无殇。
马车突然停下来,我身子一下子往后仰,若不是有司剑及时扶住我,我脑袋就磕车壁了。
“福伯,怎么了?”司剑问福伯。
福伯,四十出头,是我的陪嫁,在华府已经驾了几十年的车了,是个老把式,从我可以自己出门后就是福伯给我驾车的,所以无缘无故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小姐你没事吧。”福伯急道。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陪嫁一直都叫我小姐,从来没改口。
“我没事。”我坐直身子,整理衣服说,“福伯,是车子坏了吗?”
“小姐,是。。”福伯刚想说什么,就听到一个男人轻蔑傲娇的说。
“这是谁家的马车啊,还不让开,没看见挡着我家公子的马车了吗?又听见他小声的骂:“哪来破落户,不长眼的东西。”
马车是今早跟驿站借的,是一辆普通到简陋的马车,拉车的还是匹老马,难怪他会以为是哪个式微的人家,但是马车虽然不好,车上却是有驿站的标志的。是谁家这么狂傲,连官府的人都不怕。
但是不管是谁,本小姐在帝都谁不卖我三分面子,在那里都不曾受过这种折辱,何况我现在是瑞王妃,又怎么会忍得下这口气呢。
“司剑,你下去看看。”司剑跟我为非作歹久了,自然是知道我心意的。
“是,小姐。”司剑一脸兴奋,看来这段时间她是憋坏了,除了那天硬闯明德轩之外就好久没有活动筋骨。
我掀起车帘的一角,打算悄悄的看个热闹。
司剑身体纤瘦,看起来斯斯文文,就是个弱女子,任谁都不会想到她习武多年,还天生神力。
司剑一下子抓住小厮的衣领,手一举就将那小厮提起来了,“臭小子,在茅坑呆久了吗,口这么臭。说谁是破落户呢!”
那小厮吓的脸色苍白,口里却不依不饶:“就说你怎么了。快放我下来,我家公子是不会放过你的。”他对旁边几个家丁摸样的人喊,“你们是死人吗?还不快救我。”
那几个人估计是被司剑吓傻了,想不到司剑这么剽悍,被这小厮一说才反应过来。但是看到司剑是个女孩子还是有点踟蹰。
那小厮看到几个家丁都不动手,就向马车上的人求救,“公子,公子救命啊。”
只见那松木车厢,紫色真丝广绣车帘里伸出一只洁白、指节分明,比女孩子家更秀气却大一个号的手,那手轻轻的拨开车帘,露出一张五官俊美不凡的脸,眉眼中一滴观音痣鲜红欲滴。想不到这人不但手比女孩子秀气,脸更是倾国倾城,只是气质欠佳,过于嚣张。
他站了起来,身材修长,看着八尺有余,站在马车上,更是高大。宝蓝色的长袍领口袖口都镶绣着银丝边流云纹的滚边,腰间束着一条青色祥云宽边锦带,乌黑的头发束起来戴着顶玳瑁小金冠,金冠上的玳瑁晶莹润泽更加衬托出他的头发的黑亮顺滑,如同绸缎,眉间的观音痣更是鲜艳。
时间竟有如此绝色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