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很久没有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瞎逛了,大概只有像我这样的神经病才会大晚上瞎转溜,不知道的还以为和我相爱十年的男朋友另寻新欢喜结连理了呢。
“苏雯!”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这世间永远不止一个神经病。
Part2
“就知道说我这不对那不对,她就完美了圣人了?呸!以为自己会微笑就是蒙娜丽莎啊!”我一边裹紧大衣一边小声嘟囔着,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瞎逛。
“同学!”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一个男生。
“同学,你是叫苏雯吧?你的学生卡掉了。”我回过身,眼前是一个一米八以上的大高个。相貌吧,算五官端正,身材吧,算没有肥头大耳,衣着吧,反正不是我喜欢的风格,也就身高还好。
“为什么这么晚了还一个人在校园里散步呢?天气这么冷,怎么不呆在宿舍?”他偏着头看我,一直保持着礼节性的微笑。
这个人真讨厌,多管闲事,我心想。于是我说:“你还不是?大晚上到处乱跑不怕寒风把你吹翻?”
他怔了怔,说:“寒风若能把我吹翻,你估计已经被吹到北极了。”
我抬头看了看他得意的面容,觉得他是在嘲讽我的身高。好吧,我承认我比较矮,但被一个陌生人嘲笑实在让我分外气愤。
他突然笑出声来,估计是通过我扭曲的表情看出了我扭曲的内心。“苏雯,我没有说你矮的意思。”
“没有?你高你了不起。”我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真的没有要笑你矮的意思。我送你回宿舍,反正也快到了。”
“我不要你送!”我加快脚步向宿舍走去,尽管两分钟前我还想逃离那个地方。
“那么再见。我叫李桉。”他没有跟上来,却大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李桉,听起来倒是个不错的名字。
Part3
很多时候,喜欢都是没有理由的,比如你喜欢樱花,也许你是喜欢它精致的花瓣,也许你是喜欢它温柔的色彩,也许你是喜欢它随风飘散的婀娜多姿,也许哪点都喜欢,也许哪一点都谈不上多喜欢。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很喜欢一个人在空教室自习,很喜欢在这静得出奇的教室里听自己的签字笔笔尖与纸张摩擦发出的“沙沙”的声音。
可在大学校园里,像这样能一个人霸占一整间偌大的教室的时间并不多。随着上课时间的渐近,脚步声,挪动桌椅的“吱吱”声,放书包和文具的“啪啪”声,以及愈来愈大的谈话声填满整个教室。我不满地皱了皱眉,正打算戴上耳塞再继续刷题,却听见了颇为耳熟的男音。
“苏雯?”他在我的注视下从过道走到我的右边并坐下,“你旁边的位置没有人吧?”
“没人。”
“你这么认真啊?”他提高语调,问道。
“是有怎样?”我没好气地扔下一句话,又继续执笔答题。
他凑近了看我在做什么题,近到几乎能感觉到他的呼吸。
“你干嘛凑那么近?”我轻轻推开他,合上书,用右手托着脸以遮挡他的视线。冰凉的右手明显感觉到了脸颊滚烫的温度。
“不至于吧?不过是想看看哪科的题目那么吸引你。”他愣了几秒,又问道:“你能告诉我你的微信号么?我想加你。”
“好吧。”我扭扭捏捏地拿过他的手机,左手输着自己的微信号,右手保持托脸的姿势。不知道他能从我的声音或者动作里看出什么,但我确实不能从他的言行中看出丝毫的不对劲,仿佛向一位几乎陌生的女生要微信号是一件多么天经地义的事。
“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么?”
“好像叫什么桉?”
“李桉。”
李桉。这个名字就像是女巫的诅咒,从此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任眼泪无数次洗刷,都再没能抹去。
“李”是木子李。
“桉”是桉树的桉。
Part4
每次跑完长跑都很自豪,因为从小到大我都是班里的长跑冠军。一个人当第一当久了,就会忘了怎么去当第二,仿佛这个桂冠真的理所当然地永远属于你,无论你的对手有多强劲,就像一个不图权贵的人做惯了皇帝也会忘了怎么再做一个平民。
可是今天,我被人从“第一”的幻梦里活生生打了出来。我只跑了第二,比第一慢近十秒。
现实与理想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种古老的敌意。
我漫不经心地一圈圈走着,以调整呼吸和心情。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丑小鸭,在为变成白天鹅的美好幻想付出了无数努力后却不得不接受自己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丑小鸭的事实。原来不是所有的丑小鸭都能变成白天鹅。
“苏雯!”李桉满头大汗,抱着一个篮球迎面跑来。“刚刚打篮球时看见你一个人在操场上走了至少五圈,怎么了?”
“没事。只是刚跑了两千米,有点累。”
“等我一会儿。”李桉把篮球递给我,转身向操场外跑去。
“诶——”我撇撇嘴,无可奈何地站在原地等他。
“给你的。”不到五分钟,他手持一杯奶茶跑到我跟前,累得直喘气,汗珠不断地从他的额头往下掉。
“干嘛跑这么急给我买奶茶啊?看你热得!”我噗嗤一笑,从包里掏出一包卫生纸给他。
“怕你久等了嘛。快喝吧,长跑之后喝点甜的会比较好。”李桉抱过我手中的篮球,把奶茶递到我手中,然后用卫生纸草草地擦汗。
“看你,怎么这么傻,毛手毛脚的,纸巾都留在脸上了一点。”我情不自禁地微笑着,并轻轻帮-他把粘在脸上的一点纸巾抹掉。
“你——”他看着我,刷的一下便脸红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意识到!天呐,我都做了什么!”我捂着脸,尽量掩饰自己的情绪。
“没事。”他唇角微微勾起,笑得无比温柔。“我送你回宿舍吧,你也该回去好好休息了。”
“嗯。”我低着头,听见了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如果非要问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大概就是这个时候吧。从此我便相信,白天鹅之所以是白天鹅,是因为它有人喜欢。所以如果有个我喜欢的人刚刚好也喜欢我,那么就算做一辈子丑小鸭也没关系。
被人喜欢着的丑小鸭就是白天鹅。
Part5.
我静静地看着他精致的侧脸,从前额到下颚勾勒出一条完美的弧线。也许真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自从喜欢上他之后,便深觉他俊朗非凡。遇见他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满脑子学术研究论文探讨、抱着专业书孤独终老的人,可是现在我却心不在焉地捧着书猜想身旁的他在看什么、会不会注意到我的小动作。
“在想什么呢?”在我神游太空之际,李桉轻轻用手肘碰了碰我。
“啊?没什么呀!”思绪被强行拉回现实,只觉大脑一片混乱。
“没什么?可你分明盯着习题本发呆了至少两分钟。”
“哪有啊?凭什么这么说?你还计时了不成?”我抱着见了棺材也不掉一滴泪的态度问道。
“谁要给你计时啊?无聊。”他无可奈何地含笑答道。“我们部门组织了一个迎圣诞的活动,我要去帮忙,先走了。”
走了两步后,他又转身问我:“你要参加吗?貌似还挺好玩的。你学习了这么久,也该休息休息了。”
“听说是在学校的广场上举行的吧?我待会再过去。”我故作镇静地摆摆手,执笔佯装答题。
待他走后,我放下笔,舒了一口气。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坐过山车,时起时落,时悲时喜,而起落悲喜全由他。
“请问这是什么项目?”我随意走到一个项目前,漫不经心地问道,眼睛不时地四处瞟以寻找某个身影。
“推瓶子。有三次机会,用篮球推倒所有瓶子就算过关。”工作人员递给我一个篮球,指向一个堆满矿泉水瓶的地方,示意我开始。
由于总觉得所有游戏项目都对我怀有深深的恶意,所以很少玩游戏,也正因此,逢游戏必败。果不其然,我两次将篮球砸向水瓶,两次均一个不中。我不满地抿抿嘴,愤恨地看着自己手上的“最后一次机会”。
“不要砸得那么用力。找准方向,轻轻推过去就好。”我猛地回头,发现李桉就在我身后。
“嗯。”我红着脸应了一声,按照他说的方法,将篮球轻轻推向水瓶。
扑通,倒得只剩一个。可就是那么一个,屹立于地,笔直地像天安门广场站岗的军人,嘲讽地看着我。
“算了吧。算她过了吧。”李桉满脸堆笑地对工作人员说。
“好吧。反正活动也快结束了。”工作人员无奈地笑笑,然后扭过头告诉我可以去前方的礼品处领奖品。
我给工作人员道过谢,兴高采烈地前往礼品处。
“抱歉,礼品已经没有了。”
“我不满地皱了皱眉,问:“好吧。那么,礼品是什么啊?”
“玫瑰。”
“哦。”我失望地转身离开,环顾四周寻找李桉。这一次,很轻易地便找到了。他正站在广场中心,手持一朵玫瑰。
“没有礼品了。”我跑向他,不开心地摊了摊手,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玫瑰。
“没事,我把我的给你吧。”李桉微笑着把玫瑰递给我。含苞待放的玫瑰在风中微微颤动,鲜红欲滴。
“漂亮吗?”
“漂亮。”
有时候我真的很怕他对我太好。他越好,我越放不下。
我怕我当了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