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镇的每个早晨似乎都很繁忙,太阳升起的时候,街上已经满满的都是人。货郎、菜农、客商……
秦超举着一个笼子,走进一家酒馆,酒馆的生意并不怎么好,只有寥寥几个客人。掌柜坐在厅上,看着算盘,无精打采。
“秦少爷来了。”掌柜看到秦超,不冷不热一句话,算是招呼。
秦超并不在意,径直走进去,找了一个没有人的位置坐下来,“小二,一碟小炒,一碟花生。”
“好嘞,客官稍等,马上来。”酒馆唯一的伙计出来招呼了一句又跑进厨房。
秦超将笼子放在桌子的一边,里面蹲着一只黑鸟,正是青凤。
“你竟然要我蹲在这笼子里面。”青凤小声对秦超说着,似乎很不满。
“我不是怕太招摇嘛,你立在我肩上,招摇过市,这多不好看。”秦超小声的回答着。
“你……”
“王掌柜!”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走进来。袖口卷起,手腕上一条刀疤非常醒目,脸大,嘴大,鼻子也很大,但眼睛却偏偏很小,看起来五官极不对称,显得狰狞而丑陋。“王掌柜,我们可有十日没有见面了。”
“哟,刘三爷,快请坐。”王掌柜一下子站起来,却只有刘三爷的耳门高,“这不是还没到时间么,不是说好十五日的么?”
“是,是十五日,我今天不是来催账,今天来吃饭。”刘三爷找了一张空闲的桌子坐下,“再过五日,可就到时间了!”
“是,是,再过五日,不需要您亲自来,小的给您送过去。”王掌柜低头笑着,“想吃什么?今天这顿我请。”
饭菜上来了,味道不错。
“你认识这个刘三爷吗?”青凤突然问道。
“不认识,怎么了?”
“他认识你。”
“怎么会?不过在清河镇,认识我的人也是很多的。”秦超说着,似乎有两分得意。
“他们只认得你的钱,包括这个刘三爷。”青凤小声说着,“他从一进来,就有意无意的看你,而且找了一张与你对面的桌子。”
“这很正常啊,并不能代表什么。”
“你仔细观察他,但不要盯着他。”
“刘三爷长相不怎么样,但衣着考究,手上有道疤。再没什么特别。”
“你注意到他的手没有?他的右手很灵巧。手腕一直很有规律的摇动,四根手指细而有力,而且曲直运动很有节奏。”
“这能说明什么呢?”秦超偷偷瞄了一眼刘三爷的手。
“他是开赌坊的。只有以赌为业,经常玩骰子,拿骰钟的手,才会在不经意间,有这种习惯性的动作。就好像呼吸,眨眼一样。”
“就算你是对的,那他也可能只是一个富家子弟,喜欢赌而已,你为什么那么肯定他是开赌坊的?”
“喜欢赌的富家子弟,并不以赌为业,一定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逛窑子,进酒肆……,并没有充足的时间来研究骰子。”
“你也是猜测。”
“他也不是老板或者掌柜,只是一个台面上的角色而已,一会他会主动找你寒暄,请你去赌几把。”
“你不去当戏班的班主太可惜了,你完全可以排练出一套大戏,赢得满堂喝彩。”秦超笑了,他觉得青凤的话天马行空,而且不着边际。
“你不信?”青凤看着秦超,“这也难怪,你虽然经人事,但并未经人道。很多事情你还看不通,猜不透。”
“我信,只不过太复杂,信起来,太有难度了。你说的……”
“这位相公好相貌。”秦超还没有说完,对面的刘三爷已经耐不住寂寞,对着秦超打起招呼,“我观察了好半天,本想一早就跟兄台推杯换盏,共饮几杯,可萍水相逢,又觉得太唐突,怕扰了兄台的兴致。”
“此人虽生得招人厌恶,说起话来却客气异常,一听便知道是老于世故的人,还是少接近为妙。”秦超心里想着,说道:“承蒙刘三爷抬爱,可惜我不喝酒。”
“兄台认识我?”刘三爷说道,竟不请自来的走到秦超的桌子旁。
秦超微微一笑,“刚刚听闻刘三爷的大名,如雷贯耳。”
“好说,好说。”刘三爷眼珠一转,“本人刘大贵,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秦超。”秦超回答道,又看看青凤,“不知刘三爷做何营生?”
“镇东郊有一座富贵赌坊,我看兄台今天满面红光,运势不错,有没有兴趣去玩两手?”
“怎么,刘三爷还懂看相?”
“秦兄弟说对了,以前在下就是看风水出生。”
“既然刘三爷懂风水,看出在下今天有财运,又邀请我去您的赌坊去赌,要是我赢了,岂不是让刘三爷破财了吗?”
“经营赌坊做生意,哪有一直赢的。在下也是靠运气讨生活。”刘大贵笑眯眯的说着,似乎并没有听懂秦超的挖苦。
“有机会真要去赌两把,试试手气。”秦超笑着说道,“我吃完了,刘三爷自便。”
“秦兄弟慢走。”刘大贵看着秦超走出门外,眯起眼睛。
“青凤你真厉害,我越来越佩服你了。”秦超迫不及待的说着,“难怪阿梦说你不是凡鸟,不过,你是不是用了旁门左道的什么异术,对刘大贵了解得那么清楚?”
“异术?谈不上异术,只是观人于微,见微知著。”青凤看着秦超,“听你和刘大贵的说话,刘大贵也是一个工于心计,长于计算的人,但还不够火候,但对付像你这样懵懂不谙世道的莽汉已经绰绰有余。”
“我是莽汉?没那么夸张吧,我自问也是一个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的英俊少年,还不至于是五大三粗的莽汉吧?”
“阅人是一门学问,需要丰富的经历,还要有非凡的智慧,‘观其行而察其色,听其言而思其心,阅其像而谋其事。’你要学的还很多。以后,你每天要学会观察,观察你身边的每一个人。”
秦超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在茫茫人海中能遇到青凤,它虽然是一只鸟,但它的见识,在秦超心目中已经远胜当世的智者。
有青凤的日子里,秦超的生命已经不再孤单,不再平凡。在风和日丽的早上,一个少年担起一大捆柴,顺着崎岖不平的山路蜿蜒而回,虽然汗流浃背,但少年乐在其中;风雨交加的午后,一个少年对着木桩拳打脚踢,虽然已力不从心,但少年初心不改;在云霞满天的傍晚,一个少年立身于街头紧紧盯着一个陌生的路人,虽然乏味单调,但少年若有所思,并一如既往……两年的时间一晃而过,秦超跟着青凤学了很多,也强壮了许多,再也不像当初的那个文弱少年,他的胳膊已经变粗,胸膛已经变得有肉,就连腹部也能撑起六块棱角分明的肌肉,他甚至已经觉得自己单独一人就能对抗长岭的那头狼王。但阿梦,那个令他魂牵梦绕,模模糊糊迷一般的女孩却从未出现过。仿佛消失了一般,已无迹可寻。
“秦大哥,过几天你去槐城。”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青凤对秦超说。
“嗯,我也想念昭儿了,正好去看看他,先给他写信,让他准备准备。”
“城里有一座酒楼,叫吉祥斋,你去那里喝两杯。”
“你跟我一起。”
“我不会去。”
“为什么?”秦超看着青凤,变得惊讶,失落,在他的心目中,青凤与他心神相连,难以割舍。
“你去做你要做的事情。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再跟着你反而会成为你的累赘。记住一点,随心而为。”
“那我不去。”秦超低下头,低声说道。
“你必须去。”青凤变得严肃,不容置疑。
“那你去哪里?我怎么找你?”
“我会离开一段时间,有需要,我会去找你的。关于我的事情,不要对任何人说,记住,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