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主公子信手一甩,伴起一道白光,那只手似被钢铁大铸而成,散发出遥遥白光,县主公子哈哈大笑,张开银光满布的右手,变掌为爪,那手如被铁皮包裹,寒光森森。嘎吱响起,县主公子抬起利爪,以极快的速度,自上而下,狠狠划向跟前的铁笼,在众人的惊呼之下,利爪如捏豆腐,小小的铁笼在他手中瞬间被划出一道大口子,而他肥胖的右手,却是丝毫无损。
“融合不错,灵力吸纳也还可以,对父亲也能交代了。”
衣袖一拂,县主公子正待离去,竟看见身旁一个红发白脸少年跟自己一样戴着一枚灵戒,心中奇怪之余,还是停下脚步,转身走到少年身前。
“哼....小子,有点本事啊,在哪里偷得一枚灵戒,跑来这里充门面来了。”抖索着肥肉,县主公子目露讥笑,嘲讽着看着常风。
“你...”,常风正待解辨,不料县主公子根本不听,说完即走,临走之时,还留下一句话来,“就算你有灵戒也无甚大用,若是没有灵兽,你连御兽师的门槛都攀不上。”
“没有灵兽怎么样!大不了老子去一趟戚阴山,还得不到一只比你更好的灵兽!”
不只是县主公子,就连周围看热闹的村名也都惊讶出奇,“戚阴山,他说的是戚阴山,这小子不要命了?”
“戚阴山传说是有灵兽,可是去的人可是从为有人回来过啊!”
戚阴山其实不是山,是一座绵延三十多里的山丘,之所以称之为山,只因为山丘上长满了一种枝干高大四季红叶的树木,树木繁多绵延成林,远远看去,就像一座红彤彤的高山一般,又因为那山区地处戚阴县,故为戚阴山。有道是三北有三山,凌晗有凤,岳岭多珪,戚阴唯险。说的就是凌晗山上有三北省独有的雪花锦凤,味道鲜美,独冠天下。岳岭山多含珪玉,质地白如羊脂,是极好的佩玉。而最为著名的便是这是山不是山的戚阴山,只因为传说戚阴山里有着一只极为厉害的灵兽,故此去戚阴山的御者可谓是络绎不绝,可惜的是,这戚阴山厉害得很,只听闻有人进去,却成为见过有人出来,故此有了戚阴唯险的说法。
“胆子够大,戚阴山都敢去。不过嘛,不要只是嘴巴上说说而已,也罢了,只要你有本事敢去戚阴山,我现在就告诉你一件大事。”县主公子掸了掸袖口上的灰尘,背手冷笑道:“后日中旬,离这不远的通金梦道,有帝都黄龙学馆的师傅来这里招生,能不能挂上号...哼!”
话不多说,县主公子肥手一隆,带着几位小厮,抽身就走。
常风话一脱口,就倍感后悔,以至于那胖子口里说的事,只模模糊糊记到了“后日中旬”和“通金梦道”两个字眼。
“完了...完了...难道真的跑去戚阴山里去,可是...”一想起那张冷笑的胖脸,常风把心一定,“死就死,怎么也不能让那胖子看扁了。”
从腰间钱袋里摸出几枚单钱,横手拦下一辆马车,不严不顾,径直入内。
“小兄弟去哪里?”车夫撩起隔帘,探头问道。
常风将手重重一拍,“戚阴山。”
“下去....”
“真是的,怕什么怕,不就是座山吗,有什么好怕的....”常风走在山道上,可谓是满腹牢骚,一连拦了十几辆马车,只要说道戚阴山三个字,竟没有一辆愿意载人,十几里的山路硬是走得常风飘飘欲仙。
“红树林。”爬过两道山沟,映入眼帘的便是漫山遍野的红叶枫树林,绵绵延延,一眼望不到尽头。
“怎么这么热呢?”
脱去外面罩着的白袍子,常风只觉这里的气温热得怪异,山沟外面是寒风习习,而里面虽无烈阳高日,但人一踏进林子里,就好像到了三伏天一样,林子里植被也浑然不像北方的植物,个个都是卷曲大叶,有如人高,皆是南方炎夏地区的植物。
“这就怪了,北方哪来的南方植物,莫不是有人移植过来的?”
心中感到怪异之极,身下脚步未有一丝停滞,也不知走了多久,日头渐渐偏西,天色也约莫着暗下来了,常风巡视左右几眼,见并无野兽,腹中又是饥饿无比,挑了挑标枪上的两只留下的锦鸡,“吃一只没问题吧,留一只给云姨就行了。”
拾了些树丫堆拢起来,掏出火石,在标枪尖头上轻轻一磕,一小团火花砰的一声就落在了树丫上,燃起熊熊大火。
“哈哈..该我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只见常风从怀中掏出一个白色的小包裹,打开之后,里面尽是一些黑乎乎的菜卷子。常风先用手拔去锦鸡上羽毛,剖开锦鸡肚子,挖去里面的肝脏,然后将那些黑乎乎的菜团子全部塞进锦鸡肚子里面,收好包裹,常风再用别处摘来的叶子和青藤将锦鸡牢牢抱紧,随手丢入火堆中。啪啪的火星炸起,火光照在绿叶上,熠熠发光,过不了一会儿,绿叶表层全部蒙上了一层黄色的油脂,又经过这大火一烧,那香味,直勾得常风肚子里的蛔虫咕咕作响。
“时候到了。”紧盯着烤鸡的常风发觉烤鸡已熟,立即将标枪往火堆里一插,将叶子包裹的烤鸡抬手就勾了出来,刚一割开捆着的藤条和叶子,阵阵清香夺体而出,清香之中还混着一股迷人心脾的香味,常风拿着小刀小心翼翼的钩拉出那些菜团子,这才撕下一只鸡腿,慢慢啃食起来。
“‘迷迭香’就是不错,烤出来的鸡又香又甜,就是菜团子有毒,这倒奇了个怪。”
用脚将那些黑乎乎的‘迷迭香’踢到一边,常风吐出鸡骨头,又撕下一只鸡腿,刚准备放进嘴巴里,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哗哗哗的树叶的摆动声,回头看去,一只车轮那么大的虎头从树丛探了出来,在它锋利的牙齿下,一条成人胳膊粗的舌头正滴答滴答的流着口水,泛黄的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常风,就像看见了一只待宰的羔羊。
常风喉咙咕咽两下,悄悄拾起地下的标枪,一步一步的慢慢向后挪移,可是每当常风动一下,那老虎也跟着动一下,这一下可是吓得常风不敢再动分毫。
“怎么办?怎么办?”,常风脑袋里转过无数想法,跑是跑不过的,互斗,开玩笑,又不是御兽师。
“对了!”常风想起了自己烤的锦鸡,一边支着标枪堤防老虎,一边用手撕下半边鸡身,远远抛给老虎,果然,半边鸡身一落地,老虎马上扑上前咬起鸡肉,咕咚咕咚两下就嚼进肚里去了。正当常风以为此机得逞,想要偷偷溜走时,却发现老虎还是牢牢盯着自己,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不是吧!”,捡起另一半鸡身,常风这一次抛得更远,想是趁着老虎离开去捡食烤鸡时,借机离去,想得是挺好,可是老虎视乎对于另半边鸡身毫不感兴趣,更感兴趣的是它眼前这个从未碰见的大活人。
躬身持枪,常风狠狠骂了一声,“妈的!还吃定我了!”
常风慢腾腾的走了几步,老虎也紧紧的跟上,就这样,人虎相距三四丈的距离打起了太极,过了半柱香的时间,老虎发现这个人视乎没什么威慑力,扑身上前,身子一扭,身后虎尾如一道钢鞭带起破空之声,狠狠从常风头顶落下,如果这下落实,必是开瓤西瓜的结果。虎尾袭来,常风急忙就地一滚,虎尾砸在方才的地方,直接就砸出一个人头大的土坑。
“早知道就不来这里了,凉大哥真是的,说什么有缘际会,难道这老虎就是我的灵兽?吃人肉?怎么看也不像啊!”
老虎连扑带闪,速度极快,常风每每躲避都是一丝一毫之距,就那一丝一毫之距,也是靠着他十数年在山林里玩耍练出来的,否则换了其他人,早就成为那老虎口中食件了。
才“折腾”了一盏茶的时间,老虎看起来精神奕奕,反倒是常风已是满头汗水,人又怎么跟老虎相比?同时老虎也发现这人躲避的速度越来越慢,虎爪一刨,正待发起攻击,尝尝这人的滋味。突然,草丛里面传出嘶嘶的声响,老虎将头一仰,身下的攻击也停了下来,渐渐地,那嘶嘶的声音越来越近,老虎开始不安的扭动起来,就像一只被栓了绳子的狗一样,开始原地转圈,正当常风不解之时,嘶嘶声消失不见,而老虎却似如蒙大赦,足下扒拉几下,瞬间便消失在树丛间。
“不是吧,走了这个,再来个更厉害的,今天出门一定没看老黄历...”,见老虎被草丛里面不知名的东西惊走,常风可谓是更加紧张,满是汗水的双手捏紧标枪,一步一挪,慢悠悠的向身后挪去。哗哗哗一阵响,常风见躲是躲不过了,赶紧装死趴在地上,未过多时,草丛分开,一条拇指粗细的红色条状物从草丛中冒出头来,一米长的身子像走八字一样,向常风游来。
“还以为是什么玩意?居然是根‘小面条’?”
如绣花般翘起食指,常风轻轻捏起那个“小面条”,居然是条通体火红的细蛇。
“小样,捏着你七寸,想咬我,来啊!”,见那蛇弯曲着身子想要咬自己,常风手指向下微移三寸,准确的拿住了它的七寸。打量了这细蛇几眼,三角尖头,红身红眼,最为怪异的是这蛇皮肤上并没有鳞片,看起来就像一张火红色的皮肤直接将它包裹起来。
“你到底是个什么鬼?”,捏起细蛇,常风吧唧着嘴,一人一蛇眼对眼,互相大量起来,在常风看来,这蛇的眼睛就跟红宝石一模一样,细细看去,那眼睛里好像藏着火焰似得,而对于蛇来说,就不知它怎么想的。正考虑要不要放下它时,却不想这蛇突然暴起,沿着常风手臂缠延而上,它那没有鳞片的皮肤正好成为它脱离常风手指的一道钥匙。
这可不得了,三角尖头的蛇带毒,要是被它咬得一口,后果可谓是不堪设想,常风急得一边伸手就去抓那蛇一边大力甩手,可是人怎么有蛇的速度快,那蛇如附骨之疽,任凭常风怎么甩也甩不掉,蛇口一张,两颗雪白的银牙不露声响的刺入常风脖颈处,不痛也不痒,唯麻而已。
“没死在虎口,死在蛇口...”
噗通一声,身躯倒地,常风双眼一闭,便昏死了过去。那蛇松开脖颈,好似野狗般细嗅几下,随即欢快的在常风身上游荡几下,这里钻几下,那里游几下,当游到常风右手手指时,好似闻到一股熟悉的气味,只见那蛇通体发出耀眼的红光,紧接着常风右手上的灵戒刻着的阵法同样也亮起一道红光,两者相交辉映,如一尊神佛降临此地。一眨眼的功夫,红光一闪即没,那蛇随即化成一股红烟,尽数被灵戒吸纳进去,当然这一切常风是看不到的。
半个时辰过去了,再当常风睁开双眼时,已是夕阳晚霞,扭头四顾,见周遭并无红蛇的踪影,常风这才放下心来。可是回头一想,自己还没有抓到灵兽,那明天御兽师的招生怎么办,爬起身来,寻思要不要再进林子深处,转念一想,作为一个从小在山林里的孩子,常风深切的明白,深夜里的林子跟白天的林子根本不是一个样,野兽通常会接着黑夜的掩护,在夜间出来觅食,就凭自己这么个小身板,常风觉得给它们塞牙缝都不够。
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常风意犹未尽的看来林子深处一眼,这才不舍的向山下走去,说起来也是奇怪,常风记得自己爬上这山沟时,花了自己一个多时辰,可是现在下山连半刻钟都不到,尽管山路崎岖,常风一步一跨,几个跨步就迈过了一条石道,走回到大道,远远看去,常风体表散发出阵阵淡红色的热气,就像一只黑夜里的灯笼,在黑夜中荡来荡去。
“怎么回事?这些是什么东西?”
常风停下步伐,开始观察起来体表那些淡红色的热气,用手将热气轻轻拂近口鼻,常风重重的吸上一口,热气如鼻,顿时常风如临二月春风时刻,浑身上下就像被清风洗绦过,说不出畅快,其实常风不知道,这些体表的热气都是因为他不懂得存储灵力,使得体内的灵力以气态的方式蒸发出来,不可谓不浪费。
月上山隘,天色已然不早,常风顾不得其他,拔足狂奔,用不了半个时辰,常风已经隐隐约约见到了村子里面的烛光,踏过青幽幽的阶石,一栋门面打开的三层栈店跃然于前。常风躲在门扇后面,偷偷向内瞄去,果然,一位长相清瘦干练的中年女子围坐在茶座旁边,面门直勾勾的盯着大门,更为可怖的是茶座上还摆放着一根两指粗的藤条。
“动杀器了!动杀器了!完了完了...”
思前想后之下,常风长声一叹,身干一挺,赴死般走进栈店内,可是他那颤抖的双腿着实令人可笑。
“干什么去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重重一拍,不止茶座,就连常风也吓得打了个哆嗦。
“云姨...那个你消消气..我这是.....打鸡去了...打鸡去了。”常风连忙将标枪上的锦鸡取了下来,恭恭敬敬的奉上,态度极好。
云姨瞧常风衣裳破碎,满脸都是乌黑的炭灰,想来是遭大罪了,明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是心疼的发抖,同时也怪责自己早上不应该跟他说自己多少年没尝过锦凤的滋味了,否则这孩子怎么小,怎需遭这罪。
“天色这么晚了,快去睡吧。”,果然,常风此计得售,自己从小到大云姨也不知威慑多少回,也没见她动过什么手,认个错罢了,小事而已。正待回房休息,突然,云姨尖声高喝,身影发颤,好似见到什么要命的东西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