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丽华,符金的故事不一样的是我的故事,原本,我的故事并不悲情,没有农村一代特有的质朴气息,没有动人的细节,没有大舅一家那种日常平凡的生活,我的生活,有的是我的感悟,一点一滴,一点一滴的。
我生长在城市,长大后一人独自上大学,在我最困难无助的时候是他出现,帮助了我。他是我大学的同学,叫做凌德,和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个文学气质男,他,长的特别特别帅气,但,并不是他的模样吸引了我,而是他的气质,那一种独特的气质让我走上了这样的一条悲情路。
我并不是一个很直率坦白的女生,我是一个特内向的女生,所以对于爱情的事,我一直缺乏主动,有时候,我会发呆得看着他在篮球场上奔跑,在图书馆自修室那看书,就那样一直看着,一直看着,我可以坐在他旁边,但却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
我认识他,但他不认识我,当我们真正彼此认识的时候,那,好象已经是上学一年后的事了。
那时候,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环境,总是有很多不方便的,例如说买东西,就是一个最大的困难,因为学校离的非常的远,所以每一次走出去买东西都是非常远的路,有时候,甚至是累到我不想走的,但,不走不行,因为那些日常用品非常的重要,尤其是对于一个爱干净的女人来说。
有时候,黑夜是非常的让人恐惧的,黑夜,可以代表浪漫,也可以代表是一种让人窒息的恐惧,最起码对我来说,那一晚的确是那样,但我拿着满满一袋东西走在回学校的夜路上,被三四个男子拦下来。
我那时候从来没有碰上这种事,那三四个男子是我永远都忘不了,忘不了他们的话,忘不了他们的样子,他们抓住了我,用手捂着我的嘴,双手一件件的脱去我的衣服。那个时候,多亏有凌德的出现,是他的出现,拯救了那一次的我。
他不像英雄那样出现,他骑着自行车,看到那时候的我,和那四名男子,他抡起拳头就冲过去,对着抓住我那男子额头上就是一拳。抓住我那名男子哎嚛一声就被打的连退数步,当然了,最后的结果就是那四名男子愤怒了,群而攻之,一起攻击凌德,凌德苦苦支撑,而我那时候就趴倒在地上哭泣着,想一个软弱的女人应该做的事--哭。
不过,那时候也算是幸运吧,警察得到来,解决了我和他。
戏剧化的剧情发生造就了我和他,也造就了我和他的那一次。
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认识了,从那以后,他在篮球场上奔跑的时候,就多了我这一个身影陪伴着他,图书馆中,我和他坐着,彼此看着对方,会轻轻地给对方的一个微笑,那时候我们还没有恋爱。
虽然,我们后面的确是恋爱了,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或许当初的那一个决定是错误的,一个错误的决定,让我痛恨了我自己的人生,让我感觉我活着就是一种痛苦。
但不能否认的是,我的确和他有一段甜蜜的时光,我珍惜那段甜蜜的时光。
阳光,还是那么的灿烂,就像我现在写这篇文一样,一支笔,串通成一篇故事的发展,大舅一家的事时不时还串同在我脑海中,那时候,丽华,还陪着我。和我一起出去逛街,那时候,她还是一个快乐的小女孩,那时候的我,没有那么的多愁善感。
还记得有一次我和丽华出去买衣服的时候,走在商品街上,两人对着一件衣服可以发呆很久的,丽华会拿起衣服放在我的身上给我量一下,然后会赞叹的对我说“你好好看啊,这么穿很好。”
我也会回她一句:“你也试试看,你穿起来肯定会比我好看的。”最后,我们两人就在那间店上待了很久很久,一直不断的换衣服,直到服务员烦了。厌了,没有耐心看下去了。丽华拿着衣服淘气的甩了甩“这衣服不好看,”然后右手又会再拿一件试穿起来。
我们总会在老板娘那颇为怨恨的眼神下试着衣服,我们的脸皮很厚很厚,被我们练的很厚。
还记得那一串串发生在我学习时期的事情。
不过,最让我难以忘记的,或许是和凌德的爱,从懵懂,到铭心刻骨,再到难忘甚至是痛恨。
“欣,下来,我买了早餐给你吃。”凌德一大早就站在我的宿舍楼下,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哪的早餐,那是一份油条和豆浆,学习可是没有这些东西的,一手抓着油条,一手拿着大豆浆,感觉好幸福,这种感觉真的不是用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
我愣愣的看向他“凌德,你是哪买的。”他对我笑了笑,也没有告诉我。
“怎么了,还和我卖起关子了?”他小心翼翼的用手敲了敲我的头“你想不出来吗?小笨蛋,我们这附近哪里会卖油条的了。”
“十里外的汽车站?”“嗯,那你说,我是在哪买的?”
“……”我硬是被他惊的一脸无语:“你……你居然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卖了?”十里路,这意味着什么,我当然是非常清楚的,这附近没有汽车,最多只能骑自行车,如果要骑自行车的话,那就要从凌晨三点出发,骑二个小时才到,然后回来又要两个小时。现在时间是6点。我再碰了碰那油条,还有点温度的,这就说明他回来的时候特意加快了速度。
看着他一身湿湿的衣服,我大概明白了什么,那一次,我真的感动了,我将那一袋子的油条全部都扔在了地面上,伸出了双手就那样紧紧的拥抱着他,什么都不说,因为我们彼此了解,我们的心彼此沟通着,像一条无形的桥,我们各自走到了对方的心中,我们都有着开通对方心房的钥匙,所以我明白,我也懂,他是多么的爱我。
他轻轻的摸着我的头,半微笑地说“小笨蛋。”我在他的怀抱撒娇,那时候我会觉得我是全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因为我有一个全世界最会疼人的男友。
大二的时候,约了他一起走在校园的上,那时候有一个湖泊,5月7日那一天,我记得非常的清楚,因为那是我特别关注的日子,每一年,我总会看着日历,看着这尤其重要的一天,那是第一次他约我去湖边钓鱼,那时候的鱼并不是特别的多,但凌德却笨手笨脚的拿着鱼杆和鱼饵在那,给我了一条鱼竿,看着那烈日,我和他就在那里钓鱼,阳光猛烈的照在我的脸上,但却感觉不到半点炽热的气息,更多的,是那温暖的阳光,那映射在湖边的景色,那鱼儿在水中欢动游乐着,还有那片片阳光在竹杆上跳动,像孩子在地面上滚滚爬爬般,那种活跃的气氛让我到现在还记得。
“欣,有鱼啊。快抓快抓。”凌德抓着鱼杆不断晃动着,有时候我看着那个绳子,我会担心真的断掉了。那么细小的一个线子如果断了的话。那鱼不就跑了吗,那时候情况还挺危机的,凌德抓着鱼杆不断的催促我,叫我快拿网抓鱼,但是看着那一条鱼一直在乱动,我又开始害怕了,也不知道自己害怕什么,就是从内心中会涌现出一股不知名的恐惧,对鱼的恐惧?不是,是对生命的确畏惧。
泼的一下,鱼掉回到湖里面了。凌德疑惑的看着我“怎么了,欣,为什么迟迟都不把网伸出去,差点就抓到了。”凌德没有怪我,没有半点怪我的意思。我带着一丝歉意回答他“对不起,我不敢抓它。”
凌德像是看透了我的内心一样,笑着对我说,“没事没事。”他的眼睛直接就看到我双眼中,像是透过双眼,他能看出我心中所有的事情,我感觉我一直以来所想的事情都要被他看透了一样。
他抱着我,轻轻地说“善良的女孩,总是会热爱生命,热爱自然,对生命抱着尊重的想法,是吗?”
“……”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怎么应她,等了很久后,我才轻轻地点了点头,他对我笑了笑,很是温柔,像阳光一般和煦的笑容,直接照耀在我的心田上。抱着我,慢慢得,我的双手也伸到他的后背上,不知觉的就吻了起来。唇瓣相碰着,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所谓的爱情,爱情,就是能互相看透对方,了解对方所需要,即使不需要说出来,也知道对方想什么,对方一个动作,一个小姿势,你就知道,对方需要的是什么。这就是爱,这就是所谓的爱情。
凌德是第一个看透我内心的人,湖边上偶尔会泛起了一丝小波纹,鱼,像是在歌唱,云,依旧随风飘着,一直飘,我也不知道云最终会被吹向什么地方。
钓鱼后,我和他双双回到了宿舍。
那一晚,丽华打电话问我“你和凌德怎么样了,今天玩的开心吗?”只记得那时候我并没有说话,仅仅是微笑,而且还随便地去扯其他无相关的话题,但丽华知道我想的是什么,她听出了我的喜悦,听出了我的开心,高兴。她是我的好朋友,一直都是。
回到宿舍后,我睡觉的时候,会常常想着这一件事,有时候甚至会因为这一件事而睡不着,脑海中总是时时浮现出凌德的样貌,这种感觉很是奇妙,就像是一个小锤子一直不断的碰撞着我的小小心脏一样,下又像有千百只动物在我的心房中蹦蹦跳跳的,我知道,这就是爱,这就是我一直追寻渴望的爱情,我,可能到了热恋的时期吧。
那一晚,我睡的很晚,起码躺在床上三个小时后才睡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