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核对了一下公司给自己投保的社会保险,发现公司没有给自己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他,因为公司给他办理了意外伤害这种商业保险,所以以此代替了医疗和工伤这两种社会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对吗?商业保险可以代替社会保险吗?
什么是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金融机构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是由保险者与被保险者双方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签订契约来实现的,是一种选择性的保险,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有些用人单位只给员工上了商业保险,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只知道有保险,却弄不懂这两种保险有什么不一样。其实这也不难,只要了解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不同,就全都明白了:
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
商业保险是以投保的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根据契约规定给予投保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不能从根本上保障投保者的基本生活。
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就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国家或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商业买卖关系。商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建立在商业契约关系上面。只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某种保险契约,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就能获得享有这种保险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主要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关系方面。
享受的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的确定既要考虑劳动者原有生活水平、社会平均消费水平和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又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还要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做到逐步有所提高。以北京市为例,这些年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也是年年增长。而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的确定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社会保险是基本保障,商业保险只是一种补充形式,如果用人单位经济效益好,在办理了社会保险的基础上额外购买一份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补充性福利保障,员工就能在今后多获得一些补贴或补偿,但商业保险是不能代替社会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