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轻去,拂晓时刻。
早上的天光温暖清淡,即便在夏季,犹然显示不出炽灼的温度,轻轻慢慢间,便覆盖了行人的道路。
而在这道路上,正有一名穿着蓝色校服的小女孩向前奔跑,犹如是一阵风,跑了一会儿,突然又停了下来。
她疑惑的看了下四周,黛月般的淡眉微皱,随即扭过头来,朝着身后的男孩儿招手并大声喊道。
“宁凡,快点啦,要迟到啦。”
而在她招手的方向,则是神情懒散的男孩懒懒摆手:“不用那么急啊,时间还早。”
自他从医院里离开,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了。
这些日子里,对于自己重生的遭遇,也曾惶然,也曾疑惑,但想想能重活一次,这是一种他人无法企及的幸运,一定要倍加珍惜,因而也就坦然待之,想要好好享受这一次的人生。
过去的那些天里,因为那两个组织里的杀手,警局里的一些人来找过他了解情况,不过鉴于自己是未成年的学生,那些人显然很和蔼,不打算在他身上寻找突破口,他装聋作哑全部说一概不知,自然轻松过关。毕竟成年人的眼中,一个十四岁的孩童,在当时又能干些什么?而且还绑着手。
在两三次问话之后,对方便失去了兴趣,不再找他,他也乐得轻松,继续做着这个年纪该做的事情,慢慢熟知了现在的自己。
十四岁的他,是叶挺初中初二(2)班的同学,成绩一般,人缘也很普通,父亲是一家售货公司的外售经理,家境不能说非常殷实,但也说不上穷,总而言之,生活完完全全是一幅正常人的模样,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而这个年纪的朋友,因为时间太久的缘故,他的记忆颇为模糊,大抵都忘记了,唯独只有一个小女孩经常找他来玩,也就是现在正走在前面的那个女生。
她是他的小区邻居,名叫林清朔。
今年和他差不多年纪大的少女,是他这具身躯多年的好朋友,也是班级里的尖子生,学习很好,年级前几十名易如反掌,长的也很精致,这般年龄就有着美人的模子,只是,却留着一头到耳根的短发,自诩“现代花木兰”。
而现在,女孩见他还是一步一步向前迈进,终究是有些忍不住了,返过身来,走到他面前,睁着清澈的大眼睛看着他,鼓起嘴唇。
“宁凡,你还是这么懒,老师说过,一日之计在于晨,我们要赶快走到学校晨读,这样才能有好成绩。”
对此,宁凡耸了耸肩,有些无奈:“我知道啦,听你的话就是了。”
“哼,这样才对嘛。”
林清朔嘴角略弯,笑容纯净的无瑕,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就快走吧。”
他望了她一眼,没有说话,跟上了少女的脚步。
不久,他们便到达的目的地,叶挺中学。
宁凡所在的叶挺初中,在贝春市里名气很高,不少家长和学生都慕名前来,分数高的,自然可以轻松进去,而分数低的,无非需要花费些人人皆知的金钱手段。
默默然走进教室,眸光扫过两边神情各异的学生,虽然已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可是,他的心中还是涌起一种说不出来的异样感。
真是没想到……他还会重新过来这种地方……
心头的感觉复杂难言,也就不再细想,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宁凡拿出语文书本,随意翻了一页。
看着上面的文字,有些倦意上涌,他深深打了个呵欠,却被后面的人用笔头轻戳两下,于此同时,耳边传来了林清朔的声音。
“不要偷懒,阿姨叫我好好看着你的。”
懒懒的朝后面招了招手,意思是自己知道了,清了清喉咙,低声朗读着鲁迅的《阿长与山海经》。
“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的阔气一点……”
学生的生涯,虽然看起来惬意而轻松,但是若是以一个成年人的心思去做,委实是有些无趣烦躁的。
读书,上课,听讲,做作业,满满的一股学生味道,听起来就有一种莫名的枯燥,更不用提去做,再加上林清朔的严密监督,有时候烦躁起来,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砸了开去。
但是,毕竟这种记忆太过久远,这种学生经历变得陌生起来,而且,宁凡是个能在无趣之中给自己找乐子的人,因此倒也不怎么觉得无聊。
半个月的慢慢了解,让他觉得,这个年纪的少男少女,真的是挺有意思的。
渐长的身体,青春期的初步萌发,使得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们有了独特的色调,初步开始学会打扮自己,在意于在异性面前的形象,整个人变得有些别扭,却又透着感情孕育的青涩稚嫩。
真的是……美好的青春。
想起来,前世的他都没有这个资本去享受这段花季,每天都是枯燥紧张的训练,敢于张扬自己,肆意叛逆的人,都是在选择作死,而教官也成全了他们,现如今的话,大部分连名字都忘的一干二净,而小部分都死在了后来的任务中,真正能活到和他同岁的人,不过一手之数。
“无趣的记忆。”
他挑了挑眉,不再思索前世的时光,那些日子太过阴沉晦暗,每次想起时,心情都会变差。
为了换个心情,他转过头来,望着身后的女孩,仔细端视她的容貌,发觉的确是很漂亮。即使是短着头发,也无法掩盖她的魅力,长大以后,想必一定会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子。
“如果按照青梅竹马理论的话,这么漂亮的一个萝莉,以后不是很有可能……哎呀,打住打住,太不纯洁了,我可不是一个对小女孩有兴趣的人。”
他心里胡思乱想,嘴角微翘,心情却是愉悦起来。
“快点学习啦。”
正想着,林清朔软软的声音冒出,伸手不轻不重的在他脑壳上拍了一下。
撇撇嘴,宁凡轻笑,转过身来,正看见自己的同桌一脸同情的看着自己。
这是一个小胖子,名叫秦树山,脸蛋圆滚滚的,看起来有些可爱,半个月的相处,让两人的关系已经熟络很多。
静静的盯了宁凡许久,这个小胖子才一脸深沉的说道。
“没事的,宁凡,我听我爸说,其实,男生天生是打不过女生的,但是,因为上帝不希望这样,所以长大后的女生每个月都要流点血,这样女生精气不足,就打不过男生了,现在你会被林清朔欺负,就是因为她还没长大,等她长大了,她绝对打不过你。”
听完了这段话,宁凡不禁宛然。
他嘴角扬起笑意,刚准备说些什么,秦树山已然被后面的两名女生各自拿书,狠狠给了一个爆栗,响声脆生的厉害。
“说什么呢?小胖子,你这个家伙找打!”
“就是!”
看着一脸委屈的同桌,宁凡终于忍不住轻笑出声。
他不由觉得,这个年纪还是挺欢乐的。
而在校门外,一辆白色的面包车里。
“队长,我就说吧,这事儿怎么能就盯着个小孩子?费了半个月,什么线索也没找到。”
一名胡子拉碴的青年大大咧咧说道,往怀里掏出烟盒,递向旁边的男人一支烟。
旁边的男人大约三十五六年纪,国字脸,肤色透着一股风里来雨里去的黝黑,他白了青年一眼,接过烟点着,深深的吸了一口,这才吐着烟气说道:“这事儿不试试怎么知道?总觉得这小孩子有点怪,但是又不知道怪在那里,所以就看看喽。”
“你是说,他有可能是杀死那两个人的凶手?”
青年人试探着问道,随即意识到自己说的话太过无厘头,摆着手否决,“别逗啦队长,怎么可能?十四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杀死那两个人?而且手还被绑着?我们查了这么久,都没查到那两个人的具体资料,很有可能是境外来的非法偷渡客,在那里因为某种矛盾在那里发生了枪战,最后剩余的同伙逃之夭夭,这事儿我觉得我们应该交给上面查一查,盯着个小孩起什么劲?”
“行啦,我知道了,那到现在为止吧,我只是觉得事情有点怪,再者说,这事儿太离奇了,小孩子被绑架了,也不排除可能有后面的人来继续绑架啊,我在这儿守一下,也算是保卫公民吧,走了,回去吧。”
他一招手,青年立时答了一声“好勒”,嘻嘻笑着开车离去。
而当中午时,顺应着放学铃走出学校的宁凡,发觉那辆白色面包车已然消失不见,脚下一顿,摇头轻笑。
重生以来,敏锐的观察力并没有失去,他早就发觉到了警方的人在盯着自己,但未曾做出反应,只是老老实实的当一个学生,上学放学,什么异常动作都没有做,如此过了几天,对方也就放弃了。
过了太多年精神紧绷的黑暗时光,他已不想再回到从前,由此抗拒于那样的生活,虽然目前还没有找到想做的事,但就暂时的感觉而言,做一个凡人没什么不好。
关键是……
“自由啊。”
只需自由的活着,哪怕就是每天发着呆无所事事,也由心感觉是愉悦的,开心的。
“发什么呆呀,快些走啊。”
就在他站在路边莫名傻笑的时候,林清朔跑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即带着银铃般的笑声远去。
宁凡弯弯嘴角,没有拒绝,追逐着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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