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燕赵大地去往洛阳定是山高水长,为了尽早赶到,李霄匆匆忙忙地便下了青狮峰。只想着爽利出行,所以他并没有告知白云此事,而是留了一张信纸在桌上。行了半日路程,这才看到一处草棚。高悬的旌旗泛黄且黑,在秋风的吹鼓下显出上面俩个黑体字模样,原来是供路人歇脚解渴的茶寮。棚中各人面露疲态,或挥袖拭汗,或推杯端盏,更有甚者直接狼吞虎咽起来。却在东南方向饭桌,只有一白净书生模样男子闲逸而坐,手中捧着一本《诗经》看的津津有味。
“想来这位公子也是参与科考之人,这般醉心书卷,怕是学问高明。”李霄暗叹一句,要是这漫漫长路上能多一个谈天说地的书友,也能避免寂寥尴尬,于是便朝男子大步走去,想要讨教一番。这一细看之下,才发现男子长得甚是有趣,头大如斗,耳朵生的极小,就像包子上面扭了几道褶。女子才有的柳叶弯眉不合时宜的悬在额头,其下是一对窄小的眼睛。牙齿外翻“地包天”,活脱脱一副做盗贼的形貌,怪不得能独占一桌。
男子发现有人紧盯自己,登时便调转脖颈向李霄看来。面上点点黑斑移了位置,头上罩就的网巾也颠簸抖动,再看右耳,已经赤红起来,端是生了不小的气。“阁下为何这般窥视,难道鄙人生的如同戏子好笑还是怎的?”
“兄台息怒,在下只是敬佩您在如此嘈杂霍乱的地界也能学的全神贯注。同为科举士子,难免有些惺惺相惜。”李霄面上装出一片愧色,眼睛也眨巴起来。
“即是如此,那便是小子冒犯了。”男子说完之后,也仔细观察起李霄来。越看越觉得熟悉,越看越觉得耐看。但因何熟悉,他却又说不上来。“敢问公子高姓大名?”忍下心头的疑虑,他轻声朝李霄问道。
“在下无名小辈,单名一个霄字。阁下名讳又是什么?”这句话刚说完,只见男子就将手头的书册狠狠一摔,双手揣入腰间拔出一张画纸,跟李霄比对起来。
“太像了,你是不是叫李霄?”就在李霄不能破解男子这异行之时,男子开口了,而且语气之中满是激动。
这回他更是纳闷了,当下警惕地还口道:“在下姓名从未同任何人讲过,你又是从何得知?”
岂料男子竟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这一举止引得周围众人都惊诧不已,纷纷把目光放在了李霄身上。“你随我来。”未免身份泄露,他便一把扯起地上男子朝一颗参天古槐后走去。
半晌之后李霄才明白过来,原来父亲早已备下人马在路上接应他,以便尽早赶到洛阳解决突发棘手之事。未免错过,才让丑奴男子季华这副打扮。按季华所说,每一百里就会有一人一马轮换接替,所以能保证在两日之内就让男子护送李霄安全到达。骑上枣红高头骏马,李霄重重拍一下马臀,就与季华所乘黑马并驾齐驱奔了出去。
这一路上,简直就是快马加鞭,座下的两头畜生也真是脚力极好,不消一日便赶了五百多里路程,只李霄一人就生生跑死了四匹马。第二天傍晚,在死伤了十数匹马之后,二人终于到达了这座千年牡丹城,洛阳。
才刚下马入城至一小巷,就见七位劲装男子正面行来,一阵肃杀气息骤时弥漫四周。李霄暗使内力贯于全身,一双鹰目死死盯住来人的举动,以防异变突生。
为首者手中剑鞘一扬,身形便悄然而失,下一瞬就与季华交上了手。砰砰砰几声闷响,季华胸口中招,连连后退十步才止。而男子,顺手抓下天空上坠落的宝剑,身形却巍然屹立,拿出一方手帕轻轻擦了擦手掌,似乎在原地未曾动过。
“季大哥你没事吧。”李霄目中寒光一闪,快步朝捂住胸口的季华走了过去。正欲动手之际,只听得一阵酣畅笑声从男子方向发出。
“哈哈,季华你的武功又退步了,每次见面主公都叫我试上你一试。上次你还只退后七步,未曾想这次却十步才止。”李霄这才看清了此人面容,剑眉飞扬,五官冷峻,身子似松柏一般笔直,一看便是功夫了得。
季华冷哼连连,白了男子一眼,接着说道:“谁人不知你天枢星君程子堂厉害?上次出手只有我二人,你当然不至于出全力,现在有了少主,我看你为了显摆才是真的。”
男子闻言急忙与身后六位男子躬身向李霄一拜,眼中虽有敬意,但更多的是忌惮。“北斗七君参见少主。”
“原来七位便是父亲所说的北斗七君。今日一见,果然是不同凡响。”李霄也不端架子,举手相拱示意。
“既然连七星君都出动了,想来这一次我天府要面对的一定是个强敌。”季华喃喃了几句,随后便走到李霄身边指划了起来。
“少主,此次情况危急,只好委屈您孤身前去聚贤酒楼,在那里会有书童接应。我等还要助主公击退强敌,不便多留,请少主见谅。沿此小巷往前行上百步,便能够看到。”
李霄微微点头,朝八人道一声“万事小心”便丢下马匹径直朝巷子尽头走去,没有再耽搁几人的行程。
“不愧是主公的儿子,光是这份气质和肚量,就足以在同辈中傲首了。”八人谈论了几句,便快步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聚贤酒楼今晚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一般,门口站满了书生,若不是牌匾没有被遮住,怕是李霄还一时找不到。
正要进门,忽听身后传来了一阵啧啧称奇的声音。再一细看,人群中央原来是一位身着紫色水纹袍的男子正在作画,只见其一掌打翻砚台,手中四笔沾着飞泻而下的墨汁疾点狂卷几下,原本白净无瑕的宣纸上酒就出现了一幢高大建筑的雏形。膝盖一顶桌子,宣纸居然受力在空中打起转来,最后手腕抖动,四只狼豪齐齐洞穿纸背,将其钉在了房梁之上,众人一看,才知道画的是这聚贤酒楼,当真是形象逼真,美轮美奂,不由得为这神乎其技的本事鼓起掌来。
“妙极,妙极。不过题字上有些瑕疵,公子所用的笔法是宋徽宗专研‘瘦金体’,这种字体讲究神采重于形态,在‘贤’字最后一捺上明显是有精无神,看来公子还是回去研究几年再来这里摆弄吧。”人群中敞开了一道大口子,只见一位卷发的高鼻梁异域男子被十余手下众星捧月般围在中间,方才话语竟是从他嘴里说出。
作画男子愣住了神,片刻之后只得收拾文具走出人群。或许已是习惯了出风头,异域男子一个纵跃就跳到了梁上去下了横插的四支笔,然后排出一掌,宣纸化作片片碎屑纷纷落下。
“中原人的书法也不过如此,今天就叫你们这些书呆子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真正的‘瘦金体’。”说罢,男子倒转笔尖,就用四只笔柱在酒楼门前的一处青石墙上刻画起来,顿时石屑翻飞,众人只感觉眼前一花。再一看,“聚贤酒楼”四个大字就工工整整地出现在了光滑的石墙上。论气势,更加磅礴刚韧;论形态,更加瘦直挺拔。
“王子的书法岂是市井小民能比得上的?”从十余手下中走出一位头插碧玉簪的尊贵少年,朝远去的作画男子比了比中指。
刚才还万里无云,没想到此刻竟淅淅沥沥下起雨来。围观的书生都面露怒色,可却又无可奈何,一来人家是王子,自己惹不起。二来确实是技短于人,没本事赢他。
“谁说我中原无人?想来一定是孤陋寡闻吧。”李霄将包袱背在身后,脚尖轻点几下,就在空中飞舞起来。细密的雨珠被散出的真气隔绝,根本就沾不到他的身上,只能随着他手臂的挥动而幻化出一道又一道波纹,就像是水面上的涟漪一样。就在众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之时,李霄穿过雨帘的五指猛然收了回来。空中顿时出现了八个瘦金字体“蛮夷之人,孤陋寡闻。”比异域人的笔法看起来不知精粹了多少倍,横画处收笔带钩,竖划处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真是犹如游丝行空,飘渺轻灵,直到三息之后才散逸在空中,消失不见。
反观那王子,蓝眼睛瞪得老大,似乎刚才发生的都是一场梦,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不住地后退着身子。尊贵少年揽住他的肩膀,这才缓缓停了下来。
“阁下到底是什么人?今日惹了王子,你可知道后果有多严重?就算你笔迹宛如神书,那又如何?只要我一句话,别说参加科举考试,就算是灭你满门都不难做到。”
“你试试?徐龙是吧?有胆子你碰一下我家少爷。”不徐不慢的声音从酒楼门口处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