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衣一直觉得冠军侯对自己抱有偏见,否则进到这侯府两个多月了,自己却仍旧干着砍柴、烧水、洗衣、洒扫的活儿,再者,就是替他往返长安城各处宅邸传书送信,连一招半式都没教过自己。他知道霍去病喜欢清净,白天雷打不动一身戎装跑去羽林营操练军士,跟一帮将军士卒厮混,直至晌午才回府用膳。他已经逐渐摸清了霍去病的习性,知道他喜好清净,这偌大的冠军侯人影子都没几个,下人们通常只会在被传唤的时候才会出现,其他时间似乎都自动消失了一样,无衣打小是村野乡里散欢野惯了的,上房揭瓦、下河摸鱼、赶鸡追狗的事儿从没少过他,现如今却被困在这安静空旷的宅子里动弹不得,依着无衣的性子自然是耐不住这等寂寞的,于是渐渐地这冠军侯府热闹了起来,今天打翻伙房一笼屉的馍、明天就掀了从外省封地,惊叫、咒骂声连绵不绝。
此前交恶过的王婆子,也许是被霍去病事先嘱咐过,也不敢再多为难他,忍气吞声任由他在府里“横行霸道”,但无衣自从上次被霍去病罚跪了,也就多长了个心眼,只要霍去病回府了便乖乖停止一切捣蛋行为,规规矩矩做自己的事,逼得王婆子成日里收拾一堆烂摊子,恨得牙痒痒又无可奈何。唯一令无衣感到自由的时候,就是冠军侯总是差他往返长安城内各处宅院府邸传书送信,他小人鬼大古灵精怪的,嘴巴又甜惯会讨好人,哄得府中管事的、打杂的下人们笑得前俯后仰、浑身打颤,无论男女老少都混得脸熟,唯有那些涂脂抹粉的内堂侍女们,羞答答地从宅院深处移步门口,托付给他各色笺帛、香袋、香珠、扇子、扇坠之类的女房物什,是说替自家的翁主或小姐们传话给冠军侯,无衣出身乡野,虽养父是村里私塾的教书先生,但自幼不爱读书,只些许认得几个字,只见展开带着脂粉花香的丝帛锦帛上依稀用朱墨写着“思”啊、“祈”啊、“念”啊之类的字,可待他回府送到侯爷面前时,他却理都不理直接令他扔掉,那些香囊、珠串子或者扇子,便随手赏给就近的女仆们。少女们欢天喜地地接过跑走,无衣却只在一旁气闷,感情自己费力带回的东西,在侯爷眼里不过是随手可仍的垃圾。
除了这些时候,平日里鲜有机会见他一面,而现在,自己从晌午开始,就已经在同这小山般堆起的脏衣服做着持久“斗争”,府里的衣服似乎永远都洗不完。无衣在心里忿忿然怨怼,既然都没有教自己拳脚刀剑的念头,当初就不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那么一大堆冠冕堂皇的道理,到底是谁没有责任心了?
“真虚伪!”无衣暗暗骂道,抬手把湿漉漉的衣服往木盆狠狠一摔,溅起一片晶莹的水花,却溅湿了来人的衣服鞋子。无衣一惊,抬头便看见李敢的脸,他的眉眼弯弯,俊美的脸庞不是军人的英气,李家一门武将,到底是自打娘胎出生就在马背上、军营里长大的名将之后,较之霍去病的孤冷,到平白多出几分清俊飒爽,无衣没来由得对李敢生出几分亲近之感。
“还能有谁?”无衣鼓起腮帮子翻白眼,“当初说好了要教我骑术剑法的,结果把人诓到这里来了,就撂挑子不管我了!这不是过河拆桥嘛?”
李敢捂着肚子笑道:“也就只有你,敢这么背后议论他,换做其他人,舌头早给割掉了!”
无衣被唬得赶紧捂住嘴,不敢出声,可满肚子的怨气却透过他那双灵动的大眼睛一点点地暴露在李敢的面前。
“洗衣服也是一种修为,可以增强你的臂力,拉弓射箭讲究的就是拉弓时手臂的爆发力,力量越大拉弓速度越快,箭羽射出的力道和速度自然也最佳。相信我,你一天洗一百件衣裳,比你拉一整天的弓要有用的多。”
“屁咧!”无衣闷哼一声,把头偏到一边,蹲在地上双手撑脸,头歪向一边,肚子里却满是槽点:“你哄鬼,当我三岁小孩儿啊,洗件衣裳能让敌人死翘翘的话,还要弓弩手干嘛!?”
李敢见他没有动静,走进东边的厢房取出一柄弓箭递给无衣:“拿去,等你什么时候能够把这把黄弓拉满,我来教你剑术。”无衣双手握弓,却惊讶于它的粗重,竖起弓臂一比,足有自己半个身子高,右手轻拉弓弦,只听见一阵沉闷浊重的嗡鸣声,震得耳鼓轻微发麻。双手握了一会儿弓,竟觉得有些吃力了,更别提将它拉满上弦。但无衣明白,得到李敢的试炼,无疑是一个好的开始,心情自然变得轻松,脸上的表情也恢复了少年应有的欢欣雀跃,咧开嘴,朝李敢不自然地笑了笑。这是霍去病从内室走出来,唤道:“你们还在磨蹭什么,成纪,我有事找你商量,无衣赶紧给我去泡茶!”
三人转去府里的一间茶室,室里卧榻、凭几、薰笼一应俱全,庭前雨渍苔生,绿缛可爱,青葱欲浮,墙脚下绿色的藤曼顺墙攀缘,两人对坐,无衣则在一旁小心地煮水烹茶,动作生疏笨拙,沸水撒了满盘,两人倒也不介意,捧起茶盏喝起来。
“今次陛下召舅舅和我一同进宫,此前龙城、漠南之战不过是打击匈奴的开端,他目前迫切想要拿下河西走廊一地,匈奴战马和骑兵远胜于大汉,河西控制在他们的手里,进可威胁都城长安,退可掠夺西域与南羌的资源休养生息,一旦拿下了河西,我们可彻底斩断匈奴后路,让他们无路可退。”
“这些消息我已听父亲提起,不知陛下他打算如何排兵遣将,安排出征的军力与路线。”
“舅舅身为大将军,自然是进击的主力,我还是一贯散兵游勇的作风,大队人马我使不惯,也将就不了这个将军那个校尉的脾性慢慢挪。”霍去病抬了抬眼皮,托起青釉茶盏的莲花托底,轻轻吹了吹漂浮于水面的茶絮,无衣则忙不迭往火盆里添上煮茶水的长兴金碳,暗火焚烧之下竟没有一丝烟熏味。
“喂喂,感情我爹也是大将军麾下的一名前锋,别连我爹一起埋汰了啊!”李敢不满地提醒道,霍去病突然想到了什么,开口道:“说起来,李老将军如今年岁已五字当头了,你身为独子,也应当勇猛精进,多多为他分担一些。”
“父亲大半生戎马倥偬,叱咤千军万马,冲锋陷阵,浴血厮杀,却始终不得天命眷顾,最近他赋闲在家,终于有时间同我说说话了,他总是与我谈及他年轻时的经历,先帝在位时,与程不识将军一道驻守边防,连出三箭射死匈奴的射雕手,令来犯的匈奴骑兵闻风丧胆,后又和程将军一起调任宫中卫尉,戎装配剑出入长乐未央,风光无限,现如今却不被天命眷顾,屡屡失道遭袭,想要东山再起,立功封侯恐怕遥遥无期。”
“你们李家一门忠烈,历经三朝,到你这辈也就剩你一根独苗了。”霍去病幽幽地叹道。
“陵儿尚太年幼,若是当户哥哥、椒哥哥他们仍然在世,咱们上阵父子兵,定不会是如今这般光景。”李敢话含涩意的强调道,“与你们卫氏一门并非不能比肩。”无衣跪坐在一边的团垫上,一脸呆滞地听着两人完全听不懂的对话。
“卫氏?连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算不算是卫家的人。”霍去病自嘲地笑了笑,放下手中的茶盏。
“不管怎么说,去病,拜托你一定向陛下及大将军请战,本次出征务必征召父亲与我前往军中,为国尽忠!”李敢正色道,正身向霍去病拱手行礼。一旁的无衣终于忍不住插嘴道:“听你们的意思,是不是明年我也可以跟着你们上战场了。”
“什么你们、我们,一点规矩都没有!要叫将军,叫大人!”霍去病冷声地斥道,“先把黄弓拉满,待箭中靶心了再来跟我说!”
此后的日子里,无衣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也不再成天调皮捣蛋虚度光阴了,每日苦练臂力,把砖石用粗麻绳拴在两个手臂上,持续执弓直到体力尽失。霍去病每每经过后院,眼见这个韧劲十足的孩子自顾自大汗淋漓的样子,倒也觉得他勤勉坚韧,是可塑之才,于是也慢慢开始教习他一些拳脚功夫和剑术,落叶飞花,剑锋凌冽,一高一矮的两个身影在无尽的霞光中腾挪翻转、仗剑,日子久了,主仆二人逐渐熟络起来。在无衣看来,冠军侯着实是个令人费解的人物,他几乎都不怎么笑,也不喜欢说话,简直可以用“惜字如金”来形容,无衣觉得越是熟悉,他的话反而越来越少了,竟不及当初与他在军营初见时说的话要多。出入侯府的客人寥寥无几,除了羽林、建章、细柳营的各色武将外,也就是南军北军的卫尉执金吾等武官将帅,无衣压根就没见着宽袍广袖、矜贵雅致的文臣。时日渐长,无衣自觉与他的距离更加接近,与其说是自己的主人,他反倒像是对自己百般看顾照拂的兄长,并无贵族子弟的骄纵傲慢,尽管无衣总会在无意之中捕捉到他眼睛里流露出些许落寂与忧郁的神色,他的性情的确不似同龄人那么轻狂,倒像是背负了一些难以言说的沉重负累,显得老成而持重。
一日练功完毕,两人坐在侯府后院的一汪清池边小憩,院内松柏青青,狭长的石板小道光滑细腻,清澈的流水缓缓滑过,不时传来清脆鸟鸣。精疲力竭的无衣早就顾不得什么形象了,解开衣襟光着膀子仰躺在池边的青石板上,汗流浃背地喘粗气,霍去病侧身倚在池边的白玉圆台上,气息些微不稳,手中的玄铁长剑搁在一边,眼看着水面上翠绿的枝叶揉着粉色的花瓣缓缓流过,他雪白的丝缎衬底被汗水浸湿了一大块,上衣与腰间的金丝扣穗垂落下,落在池水的表面,伴着水势悠悠地来回荡漾。
“你的父亲、是怎样的人?”无衣突然听霍去病冒出一句问话,连忙从地上爬起来,却看见霍去病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高墙外那株巨大的桐木上。
“我从未见过自己的亲生父母,记事看是就是大大和娘亲把我带大的,虽是养父母却胜似亲生。”他不明白冠军侯怎么突然没头没尾地问及自己的父母,皱了皱眉头,仔细想了一会儿才回道:“大大是村里的教书先生,略读过几年书,虽不是学识满腹,但教教村里的小孩子认字写字还是没问题的。家里除了我,还有一个子钰姐姐,一家人都靠大大挣的学钱勉强度日,家中虽不宽裕,父母亲却从未委屈过我。”
“你的父亲可教你读书识字?”
“虽然要教,可我贪玩坐不住,所以常把大大气得摔桌子掀椅子追着我揍,哈哈!”
“顽劣不成器!”霍去病嗤笑道。
“虽不受教,但我忒喜欢大大给我讲故事了,上古神话啊、历史典故啊、英雄传奇啊,什么都讲,我记得小时候看别家大人给自家孩子买来玩具,大大不给买我就大吵大闹,后来他用砍拾的柴木给我削了一只小雀儿,边削边给我讲《山海经》里精卫鸟填海的故事,说这鸟儿原本是皇帝的女儿,被海水淹死了,死后化成怨灵发誓要报仇,于是变成了花脑袋、白嘴壳、红爪子的神鸟,每天从山上衔来树枝草叶,发誓要把海给填平了……故事说话,小鸟就雕出来了……”无衣说着说着,眼眶逐渐变得湿润,声音也哽咽起来,“一切本来挺好的,若是没有他们,我们本来都挺好的……”
霍去病伸手抚上无衣因为痛哭而颤震的背,浑圆的小脸上布满泪痕,眼中流露出孩童无助恐慌的神情,也许是自己也曾经正面迎击过匈奴军队,见识过这群草原铁骑烧杀虏掠时的血腥凶残,所以他能够体会眼前的少年在回忆当初那一幕幕非人的惨状时,内心如恶鬼突然降临般的恐惧。无衣突然转过头神色傲然地直视着霍去病,继续道:“当初侯爷您问我为什么要投军。我一介小民,其实没有什么精忠报国的胸襟,更不会有什么争名逐利的抱负,父母亲含辛茹苦养育我,虽无精血之恩,却有养育之情,我只想上阵杀敌,砍掉他们的头,刺穿他们的胸膛,用胡虏的生血祭奠双亲的在天之灵!”
霍去病看着他一脸的凛然正气,眉头却微微皱起,并不接他的话,只是抬起头继续盯住大树茂密繁盛的枝叶,口中清唱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与师,脩我戈矛……”他的唇角泛起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无衣跳起起团坐在他脚边,接话道:“是了,是了,我的名字就源于此诗,我的家乡地处汉匈交界的边地,时有匈奴扰边,父亲希望我有朝一日能够守边杀敌,驱除胡虏,所以才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霍去病斜眼问道:“你总是嚷着要杀敌、杀匈奴人,你自己亲手杀过人吗?”
“额……”无衣一时语塞,竟不知道如何回答。
“等你真正尝试过杀人的滋味,看你还能不能轻易说这些字眼。“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无衣突然犹豫道:“侯爷,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您,但又怕您骂我,所以一直没问出口。”
“话都到这份上了,你问。”
“侯爷,我打小就是跟爹爹娘亲住在一起,您的年纪也大不了我多少,也没见讨个媳妇儿什么的,怎么就没跟自己的爹娘住在一起呢?”无衣小心翼翼地开腔问道,“我老觉得您一个人住这么大一个宅院,难道不觉得瘆得慌嘛?”
霍去病神色顿时凝重起来,他见无衣瞪大一双懵懂无知的眼睛,眼巴巴地等待自己的答案,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开口,气氛突然沉寂下来,这时管家适时上前的禀报解了围:“侯爷,皇上召您即刻入宫赴宴。”霍去病立身站起来,“铿”地插剑入鞘,整了整衣襟朝内堂走去,无衣赶忙跟上,却听见他轻悠悠地声音从头顶飘过,“我一介私生儿,自幼跟在母亲身边长大,现今她早已改嫁,适逢陛下封侯准我单独开府自立门户,过多牵扯多有不便,至于我的父亲……”
霍去病在跨出门楣的一刹那,突然转过头,眼睛的余光扫了无衣服一眼,那犹如隆冬寒夜般冰冷蚀骨的眼光,透出一丝凄凉的决绝,令无衣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他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