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天空之境”,也不管秦桑酿的酒有多酸涩,搬两坛子喝光光,希望酒能仁慈地把心事抚平,不想非但没麻木,反而澎湃得一浪高过一浪。专心致志地长吁短叹了好久,扶着残醉穿踏过林间的月影,夜晚的山林仍然庄严崇峻,在银色光芒的筛落下,呈现一种原始而肃穆的透明。
大风使海边堆起了厚厚的泡沫,白天看起来广阔无际的大海,暗夜里却充满了孤绝与寂寥,显得危机四伏,仿佛一旦吞噬了人的挚爱,就再也不肯归还。鹿儿倚在礁石上,似一条退潮后搁浅的鱼,脸上挂着呆滞的表情,全身有浸在水中的凉意。
真是要命,自己对旧情如何没有失忆的能力,一想起来就会愁肠满肚,泪眼婆娑。至于秦桑,他对她很好,各方面都好,他的爱像海水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剪不断、不用理。但,她不很爱他。就算勉强在一起,就算秦桑不在乎付出的多少,她也不能保证自己全心对他,这就是伤害。秦桑又不傻,谁把谁当傻瓜,自己一定傻到了家。
跳跳的抽痛像巨浪般将她吞没,心中盛放着悲伤,还是走吧,连最后的告别都可以省了,独自慢慢消融这份伤痛,自由比和别人绑在一起更好。
此念一起,顿觉寒夜明媚,然而如飞箭步,使她几乎撞在某个胸膛上,猛一抬头,面前重又获得了秦桑。
“你去哪儿?我可以奉陪。”温润雅致的仙姿,热切的眼光停瞩在她身上,显然隐伏着得之而后快的渴望。
“对不住,我、我要走了。”
“为什么,这里不好么?”秦桑明显有些意外,“嫌待着闷?我可以讲笑话给你听……”以前也有过,不开心的时候秦桑便会逗她,其实好笑的不是那些笑话,而是他努力哄她笑的样子。
心口软了一软,很快又硬起来:感情这种事若不能当断即断,发展下去很容易从笑话变成寓言,用来警醒后人。“你别管我!”一番大叫大嚷,始觉心中松动得多。
秦桑望着她,语调忧伤:“你是不是心里已经有了人?”
鹿儿懒得扯谎,也免得他白高兴,“以前……是的。”
秦桑:“过去了就别再想了。”富于寓意地,“当不去想成为一种习惯,所有的羁绊也就随风而去。”
鹿儿:“我是命里注定在劫难逃,他……他离开我,三生有幸。”语气不像是决绝,倒更像是恋恋不舍。秦桑奇道:“为什么?”鹿儿摇头,不语。
他看起来不甘,移身逼近问:“你有没有什么话说?”
“没话说。”
“真的没话说?”
鹿儿真无话说。
秦桑抓住她的上臂,捏得很紧,指骨犹如冰凌。仔细探究了半日,就差没把眼珠子掏出来,似乎想弄通这是不是真心话,最终黯然放手,说道:“那么,祝你好运。想通了,啥时来投奔我都行。”说着猛吸一口气,将她狠狠扔了出去,变成个小黑点远远消失在天际。
鹿儿但觉只觉疾风过耳,穿云破雾,身子如羽毛般飘飘忽忽,最终落下岸时,见到一只蟹子对她挤眼笑,不知吉凶。
又回到了人间烟火的世界。
飘零久矣,都快变得不像自己。其实不是谁喜欢飘零,只是有些人生下来就像云像柳絮像蒲公英,风起的时候,不得已踏上起航之路。
鹿儿满怀离索,收拾心情预备重新上路。正低着头逡巡,看地下有钱捡没(就像有时候运气好,在树林里可以捡到蘑菇一样),无意间撞上个老头,额头宽大,脸长得像个栗子,顶着破皮帽,骑一头又老又瘦的驴,挥一把青棕拂尘,肩上斜系着个奇形怪状的酒葫芦。骑驴的人显得比毛驴小好多,腿短,身子傻乎乎地歪着,每次颠簸就跟着左摇右晃,屁股根本坐不住。这人似把所有的家当都背在身上,架势却像个皇帝出巡,胡乱唱着:“世上没什么烦恼呀,我比神仙还逍遥……”
老头显然喝多了,被她轻轻一撞就翻身落下,趴在路中央半天起不来。鹿儿紧着唤,好半日他才勉强仰起脸来,目光涣散地说了句:“死便埋我。”
这似临终遗言的话弄得她一惊,再撮弄老头时,竟已断气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本着老吾老的道义,不能见死不埋,鹿儿只好草草掘了个坑,将他葬了,顺便安抚了地下正吵架的蜈蚣和鼻涕虫。
正要走,一阵暴风刮卷,石缝中栖息纳凉的蚂蚁们四散奔匿,结亲的多足虫张皇着迈不开腿,那老头尸身竟被崩出地面,闭着眼立在她面前。惧意劈头而下,鹿儿大叫一声“诈尸啊”,拔腿便逃,莫料老头当先将她拦了,破皮帽端在手中,脑袋不小心被风刮没了,说声“不好,没得脑袋瓜子洗脸了”,一伸手拽回来安好,头发乱象丛生,面部风化沧桑,嘴巴却裂开来笑道:“别怕,我没死。”
鹿儿看他容光焕发,样子竟有点矍铄,心里骂声自己人头猪脑,差点好心办错事,便问:“你叫什么名字?”
老头看着她笑嘻嘻道:“我姓老,名不,字正经……哈哈,全名老不正经……”
鹿儿“呸”了声:“卖麻团的跌跟头,有多远滚多远。”没想老头真蜷起身子,就势在地下滚了几滚。这下倒教鹿儿过意不去,忙道:“喂,你回来——”
一眨眼老头又好端端立在她身前,“嘿嘿,不小心滚远了。你叫个啥?”
鹿儿眼珠一转,“我姓小,叫小滑头,别号魔头。”
“去去去,”看样子老头被针锋相对住了,挠挠自个手背,似乎有些为难地道,“好吧好吧,就同你说了,我的姓氏是,冯,二马冯。”
鹿儿没听懂,心想还有姓二的,便装作亲昵的样子喊:“二大爷。”
立刻冯老头两眼拉得很开,一副惊异状。
老头是个闲散人,随性而行,刚好鹿儿也没地儿可去,遂结了伴。为了合拍,鹿儿特地偷了头骡子,因为骡子脚力稳健耐力强,不像身份高贵的马那样娇气,再有,它的胡子比老头好看。不过,这骡子脾气坏了些,她一路走一路反思如今啥世道,连畜生都比人难哄。
冯老头全名叫冯极,最喜欢做的事是喝酒,无酒不欢,其余便马虎得很,那么冷的天气,他却一身破衣长仅及膝,裸着双腿,赤足芒鞋。鹿儿看着都哆嗦,冯极却说:“反正是个冷,又不能穿风火轮。”
这人真有点老不正经,和她坐在某个向阳背风的墙根下歇脚傻乐,忽然便对着朔风中匆匆而过的一人说:“看到那家伙没有,我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给他戴了绿帽子。”
鹿儿被这样的厚脸皮砍晕,“就凭你。”
冯极无视她蔑然的表情,自己靠墙乐去了:“英雄不看岁数,好赖不分公母。常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可英雄不这么想,难道把美人留给庸人?美人亦不这么看,难道美人不该配英雄?”
鹿儿:“你是英雄?我看是大酒鬼才对。”冯极便呵呵笑,“酒中真仙狂醉客,吾乃酒士而非酒鬼,你不懂。”
也怪,和这么落拓的人在一起,鹿儿反倒觉得畅心快意,说走就走无所顾忌,因为可以将自己放低到尘埃里去,任踩任踏都不往心里去,轻松付诸谈笑间,不会耿耿于怀。
某日住在客栈,黎明前忽听异响,冲进冯极的房间,惊见老头瘫倒在床,满脸痛苦之色,说是刚被一条五步蛇咬了。
五步蛇,听说走五步就会死了,怎么办,急死人啦,鹿儿也不及想这哪来的蛇,慌着张罗大夫。老头忙说不用,自己有药尚能残喘,但万一不济,尚有一桩心愿未了,“听说皇宫里藏着狄希酿的‘千日酒’,饮后醉千日,连酒气冲入鼻中都要睡三个月,痛快、痛快啊……我、我很想尝尝,但现在是走不出这间屋子了……”说着昏倒。
鹿儿心想喝不死你,都这样了还惦着酒,就算能拿回来恐怕人也已翘辫子了,但好歹同行一场,不能见死不应,便道:“把名字写下来,我去试试。您老千万撑着点儿。”只脚刚踏出房门,后面追来老头虚弱的念叨:“听说还有酒曲,顺带你也弄点儿。水是酒中之血,米、米是酒中之肉,酒曲乃酒中之骨……”
真是人之将死其言也烦,鹿儿感恩戴德地接受了这个新任务,生活啊,终于又有新目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