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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平清盛

齐国,临淄。

齐国的政治结构是两院制的,以尚书院处理国政,以枢密院处理军政。枢密院的首脑是三个枢密使,而尚书院的首脑则以录尚书事的加衔由下属部门长官担任。三个枢密使,五个录尚书事,一共八个人,并为宰相。因为在静泉宫中尚书院在东,而枢密院在西,因此又称尚书院和枢密院为东西两院。

此时,在静泉宫东侧的尚书院中,一个六十多岁衣着紫袍,佩戴金绶的老者正怒气冲冲的朝尚书院的大门口走,脚步很快。而在他身后,则有另一个六十多岁同样穿着的老人在追。

“沈相!沈相!沈相留步!”追赶的老人快速跑了两步,拉住了前面的人的衣袖。

“哎呀,吴相,你拉我袖子啊干嘛?快放手。”被称为沈相的老人使劲扯着袖子,想要把身后追赶的人甩脱。

“哎呦,沈相。你可别跑了。”看到沈相想要挣脱,吴相便抓得更紧了,这几步路跑下来,六十多岁的他已经气喘吁吁,额头见汗了,“你再跑我可就追不上了,我可不比你,六十多岁了还能纳个二十岁的小妾。”

“你追我干嘛呀?”听到自己的这位老友又拿这事来揶揄自己,沈从礼没好气的说道。

沈从礼,六十四岁,临淄沈氏出身,高唐君,金紫光禄大夫,以礼部卿录尚书事。

“该我问你啊,好好的你往外跑什么呀?”吴清义反问道。

吴清义,六十二岁,即墨吴氏出身,金紫光禄大夫,以度部卿录尚书事。

“老夫心里不爽利,回家消消火!”

沈从礼的心情确实很糟糕,说的话也嗓门极大。几个吏员从窗户里探出头来,想要看看是谁这么大胆,敢在尚书院中喧哗。结果看到了两位宰相,便赶忙又低下头去,生怕触了宰相的霉头。

“就为了那道敕令啊?”吴清义不解道。

“不然呐?那到敕令完全就是添乱!这种事情做出来只能让人耻笑。”沈从礼想起来就来气,那到敕令虽然没有明说但目的性却是很明显的,齐王想要干什么很容易就能看出来。

“哎,消消火。”吴清义拍了拍沈从礼的胳膊,“用不着动这么大的肝火。那道敕令先压下来,我们再劝劝陛下。”

“劝什么呀劝!”沈从礼朝临淄的方向一指,“陛下的车驾今天早晨出静泉宫去临淄,中午那道敕令才送到尚书院,为的是什么呀?还不是不想见我们!陛下的性子虽然温和,但有些事情却犟得很,尤其是这道敕令,要是收回了不是打自己的脸吗?唉!再怎么劝也没用,陛下现在越来越好虚名了,我们是管不了了。他不愿意见我们,也是怕君臣失和,吵将起来,你我也就别去找麻烦了。”

“那那道敕令?”吴清义问。

“还能怎么办?发呀!我们还能扣下不成?你能把它压下来一时,能压下来一世么?”沈从礼大声嚷道。

“也只能这么办了。”

“唉!越老越添乱!”沈从礼低声抱怨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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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的旧王宫。

齐王田射犬从眼前的盘子中夹起一个用油炸过的虾仁,送进嘴里,一边慢慢咀嚼,一边打量着坐在自己面前的表现拘谨的年轻人。

平清盛,日本平氏当代家主平信清的儿子,和人内迁后的的第五代人,被临淄的和人贵族私下里称为平氏的美玉。

“美玉么?也算贴切。”齐王想道。面皮白净,仪表堂堂,身高也终于有所长进,达到了七尺三寸。仅从外貌上看,称之为美玉倒也并不为过。除了有一副好皮囊之外,能力方面也令人满意,从自己叫讲武堂调来的卷宗来看,这个人算是讲武堂近年来为数不多的各项成绩都优秀的学员,讲武堂的教员对他评价很高。

“别那么紧张。”齐王和善的说道,“这不过就是一次普通的家宴,我这个老头子只是你的长辈而已,并不是什么王。别搞得那么拘束。你看,我们不是在一桌吃饭么。”

高桌大椅是昭王年间从西域传过来的家具,并在中原迅速普及开来,渐渐改变了中原人原本席地而坐的习惯。不过中原人的上层贵族依然保留了旧的传统,在正式的宴会上依然还是采用席地而坐,一人一案的分餐制。而围坐一桌的合餐制则更多的出现在私人的交往中,以示亲密。齐王宴请平清盛便是用了桌子,两人相对而坐,中间隔的是一道三米长的长桌,长桌上则摆满了密密麻麻的一百多道菜。临淄宫很少有人住,也没有御厨,厨子是齐王从静泉宫带来的。齐王车驾出宫时,整个队伍浩浩荡荡有两千多个人,颇有一番准备在临淄长住的意思。

“是。”平清盛恭敬地点头道。

齐王拿起桌子上的西域样式的酒壶,向自己的杯中斟酒,他很喜欢将酒液缓缓倒入杯中的感觉,从来都不让侍从代劳。齐王的这一习惯也影响了整个齐国的上层,五十年下来,现在大家都已经习惯于自己斟酒了,让侍女来做,反倒会让人嘲笑。

橙黄色的酒液鲜艳明亮,散发出一股清甜的气息。

这是用淮南柑橘酿造的黄娇酒,齐王之前在稷下喝了一次便喜欢上了。齐王年纪大了,这种温和的果酒更合他的口味。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是盛酒的酒杯,洁白、润滑、光洁如玉。

“这是最近从魏国哪里传来的东西,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叫瓷器。”齐王拿起酒杯,细细的把玩着,“真漂亮!就像是玉做的一样。可惜,和玻璃器一样,容易碎。”

“美好的东西,总是易碎的。”平清盛说道。

“你们和人总喜欢说这种话。不过,也有道理。”齐王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说道。

“你见过嘉儿了?”齐王忽然问道。

“是。”平清盛回答。田嘉是开阳君田不器的女儿,是自己已经定下来的未婚妻,前几天他们见了一面,是个美丽活泼的女孩,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不过说实话,对于这段婚姻他还是有点不踏实,一来作为第一例和人贵族和齐国公族的联姻,夫妻关系可能不是很和睦;二来,无论是姜齐、田齐还是后田氏,齐国公室女子的风评,一直都不太好……

“喜欢么?”齐王眨眨眼睛。

“呃……喜欢。”平清盛有点没想到齐王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不过这种问题的回答是固定的。

“我见过了,挺漂亮的,就是胸有点小。”没想到齐王说出了更不得了的话,“我比较喜欢大的。”

“……”齐王的话完全把平清盛打蒙了,他万万没有想到齐王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其实我也喜欢大一点的,但这话我不能说啊。

“你看,我们谈话的气氛不是挺好的么?”齐王笑道,“我虽然七十岁了,但我跟二十岁的年轻人还是能找到共同的话题的。虽然你现在还是一句话都不敢说。”

“……”

“哎呀,看看你,这幅样子,我真的很担心你能不能驾驭的了那丫头!”看到平清盛还是不说话,齐王略显担忧的说道,“那孩子小时候经常来静泉宫玩,爬树摘果子、掏鸟蛋,到宫外的河里去抓鱼,还把抓到的鱼扔到静泉宫的泉水里去了,搞得那几天我们喝水都一股鱼腥味。她从小就是个假小子,别看她现在能在人前装出一副淑女的样子,但她依然还是个野丫头,有时候装着装着就装不下去了。”

“呃……那,很好啊。”平清盛觉得自己必须说点什么了,“这样挺好的,比一天到晚闷在家里的好多了。”

“你是这么想的?跟我一样,我也喜欢性子野的。”齐王继续着自己关于女人的话题。

“跟你说几件事吧,是开阳君的夫人托我跟你说的。”齐王说道,“她小时候爬树从树上摔下来过,伤了脚,她的右脚腕上一直都有伤,现在走路的时间长了还是会痛。她喜欢读一些幻想类的话本,尤其是江流客写的。她还喜欢一些格致学的东西,经常去稷下听课。跟你说这些是为了让你做好功课,至于具体怎么做就看你的本事了。你长了一副好皮囊,那脸蛋并不能让你无往不利,如果你不能与她相处好,那我们也就只能为你默哀了。你知道的,我们齐国公室的女孩风评一直都不好。”

“……”

“提醒你一下,如果你想要跟她搞好关系,那就得抓紧时间了。”齐王接着说道,“你们很快就会成亲,而在那之后一个月,我就要把你外放到澳洲当殖民地去做总督了,你们俩可能几年都见不到面了。不过你也别担心,用不了两年我就会把你调回来,再在日本干上一任总督,你就能回本土担任州刺史,再干上几任,你就能进中枢了。”这也是历来齐王有意提拔一个人时的标准流程。

“总督?是不是太快了!”平清盛惊讶道,“小子,才……才刚刚二十岁而已!”

“你都二十岁了!一点也不小!我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当了五年的齐王了。”齐王又为自己斟了一杯酒,“而且当的不错,比我之后五十年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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