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夫阿清是父亲书童墨念的远亲,比王宣之大了几岁,正是静不下来的年岁,但阿清此人却是颇为内向,平日话不多,做事却是麻利。
王宣之告别魏异诸人,阿清头戴草笠,已在别墅门外牵着马车等候。
“阿清,回金庭吧。”王宣之单手一托,便上了马车,却是没有掀开帘子,往车辕右边一坐。
阿清愣了愣,随即觉得不妥,不解道:“小郎君为何不进车厢安坐,现在才过未时三刻,日光猛烈。”
“一个人坐在里面也无聊,不如跟你一路闲聊。”
阿清“哦”了一声,便跳上车辕,嘬嘴一喝,左手上马鞭凌空“啪”地一声抽在地上,那匹矮脚马便迈开蹄子,缓缓走了起来。
矮脚马走的缓慢,却一步一印,如一台机器一般,拉着马车不停向前。
事实上,在东晋,马车已经算是极为奢侈的了。此时的主流交通工具是牛车,矮脚马走的再慢比牛车却是快上一倍有余,王宣之看着前面那匹驽马,不禁心想,这要是换成现代社会,我这马车少说也是一辆跑车啊。
阿清不擅言辞,王宣之不禁想念起后世的出租车司机,阿清也是驾车的,怎么便如此木讷呢。
“阿清啊,我记得管事墨念好像是你表兄吧?”
“嗯。”阿清很肯定的点点头,便又专心驾车。
“你进府几年了?”
“八年。”
“好像我去香炉山书院修学后,便一直是你在为我赶车,真是辛苦你了。”
阿清只管赶着车,间或右手操作马缰,让马儿不要跑偏,却是一语不发。
王宣之不禁气绝,这家伙,会不会聊天啊,作为一个驾驶员,简直就是不合格。
“听说你喜欢墨竹姐?”王宣之决定来点重磅的,果然,此话一出,阿清原本青白的脸皮瞬间通红,红得都要滴下血来了。
“没什么的啊,你看墨念就娶了墨兰姐,既然喜欢就应该主动去争取啊,你看你老大不小了,也该成个家了。”王宣之继续碎叨,似乎当定了这个月老。
“我。。。我配不上。”好半天,阿清嘴里才蹦出这几个字。
“什么配上,配不上的,只要你情我愿,我看就娶得。”
阿清不语,只顾驾车,仿佛没有听见一般。
“哎,说真的,你不会是担心我母亲这边吧?若是如此,我去帮你说,你知道的,母亲最疼我了。”
。。。。。。
碎碎叨叨了一路,大约也走出了五六里,金庭山遥遥在望。阿清始终惜字如金,让王宣之颇为抓狂。
看着远远的金庭山,王宣之忽然问道:“阿清,你以前出过远门,见多识广,我且问你,剡县山水,除了这金庭山,还有哪处形胜?”
王宣之近日总是金庭和书院两地跑,也有些倦了,此时看到秀美金庭山,便想着去四处走走,看看风景。
阿清这次倒没有沉默以对,抬头看了看远处金庭山,想了想,道:“剡东天姥山,三年前随表兄去章安送信,路过那里,山峰陡峭,隐在云间,如同仙境一般,只是要赶路,却是没有登过。”
“好,明日便去天姥山看看,阿清,金庭离那天姥山大约多久能到?”
“小郎君,天气酷热,还去登山么?怕是要中暑的。”阿清哪想到小郎君会如此,赶紧劝说。
“不怕不怕,大不了明晚歇一宿,后日一早登山。”
“这。。。”阿清有些犹豫不决,不知如何是好。
“阿清,你还没说,天姥山离家多远呢。”
“大约有三十多里,而且路弯道窄,要走上半日才能到。”
“哦,那正好,后日清早登山,若能看到云雾,真是大妙。”
晚饭是在父母屋中吃的,中间王宣之提出想去剡县东南边的天姥山看看,父亲看了一眼儿子,却是没说话,仍旧吃着饭菜,不置可否。
贺氏放下竹筷,却担心天气炎热,赶远路容易中暑,便问:“子恒,身子最近还有痛楚么?”
“回母亲话,已经没有大碍了。”
贺氏想出去散心也好,闷在宅子里,怕要睹物思人,徒增不快,随即便允了这事。
王宣之朝便是墨竹看了一眼,母亲梅兰竹菊四个侍女,均是从山阴陪嫁过来,其中梅、兰两人,前两年里都已婚配,贺氏做主将她二人分别嫁与府中管事,墨兰便是嫁给父亲自小的书童墨念。剩下两人,墨菊的岁数大点,已经二十七八,贺氏近年一直在物色王氏家臣部曲里面的人才出众之人,无奈说了几个,墨菊都是不愿,这事便也就放下了。
墨竹今年大约二十出头,是四人里面年纪最小的。四人的名字跟年龄倒是无关,贺氏当年是以四人入府先后来取的名字。墨竹年纪最小,贺氏倒是不急着给她寻个夫婿。
王宣之吃过饭,偷偷找到墨竹,问,“墨竹姐,明日一起去天姥山如何,阿清也去哦。”
墨竹一愣,随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曲指在王宣之头上轻轻一弹,“便是你的车夫阿清么,呆呆傻傻的,有什么意思,不去。”
说罢一扭头,娉婷去了。王宣之绕了绕头发,呵呵一声,摇了摇头,便回去了。
回到自己的小院里,小楼下的房间里亮着昏暗的烛光,小侍女秀珠坐在门槛上,捧着瘦削的下巴,却是睡着了。
王宣之心想,或许是在等自己回来吧。
院门的转轴锈了,吱吱作响的声音惊醒了小侍女,待看到王宣之关了院门,缓缓走来,秀珠急急起身,低着头,两只小手拉着衣袂,绞啊绞。
“呵呵,吵醒了啊,以后睡觉别在外边,虽是夏日,也容易着凉。”
小侍女秀珠乖巧至极的点点头,轻轻的“嗯”了一声。
“在家里一天也很无聊吧?没事情做的时候可以去找墨菊她们,她们事情也不多,到处逛逛也好。哦,对了,也可以学着做些女红,女孩子嘛,这些还是要会的。”
“恩,对了,明日打算去天姥山游玩,带你一起去,到时候可不要喊累。”
秀珠又是点点头,眨巴美丽的大眼睛,却是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王宣之觉得气氛好生尴尬,一直都是自己再说话。
秀珠这时轻声细语说道:“小郎君,你是个好人。”
“厄,好吧,秀珠,你在我这里真的不要见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你看我像个坏蛋么?”
王宣之两手摊开,扮了个鬼脸,以示自己的无奈。
秀珠这时“噗”的笑了一下,声音里也欢快了不少。
“这就对啦,现在你去收拾几套衣服,明天一早我们便可以出发了。”
秀珠“哦”了一声,转身如一个小精灵一般,蹬蹬蹬跑上楼,去收拾小郎君的衣物了。
王宣之看到自己晚上的**颇有成就,也是十分开心,在院里转了转,才上楼去,这时秀珠已然收拾了一包衣服,看到王宣之上来,便问,“小郎君要就寝了吗?那我去耳房里烧水。”
“不必了,还是井水凉爽,”王宣之忽又想起一事,问道,“秀珠,你以前学过什么乐器,竖琴?瑶琴?还是洞箫?”
秀珠想了想,道:“在山阴时学过两年瑶琴,不过弹得不好。”
“会弹就很不错啊,改天给你买一把,以后晚上,听你弹弹琴,很好。”
秀珠红着脸答应一声,便下楼去了。
王宣之寻了换洗衣物,去耳房里冲了个凉,才回来睡觉。
半夜里做了一个梦,梦里云雾缭绕,说不清在哪里,一个头戴金凤冠,珠帘遮脸的喜服女子,伸出一双惨白玉手朝自己抓来,口中恶狠狠念道,“王子恒,你这个负心汉,纨绔子,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王宣之吓得不轻,返身就跑,也不管眼前一团迷雾,看不清方向,只顾夺路而跑。
也不知跑了多久,浑身大汗淋漓,忽的重重撞在一堵墙上,王宣之抬眼看去,竟然又是那个喜服女子,那女子看不清面若,只是猛地睁开双眼,那双眼中并无瞳孔,苍白的眼白上满布血丝,眼角顿时有有一颗圆滚滚的血珠滴落,在双颊上留下一线血痕。
“王子恒,还我命来。”一双玉手,如玉石般冰冷坚硬,一把扣住自己的喉咙,王宣之手脚乱砸,却是根本挣脱不开。
“啊。。。”无限的痛楚与恐惧袭来,王宣之猛地惊醒,却原来是一个噩梦,浑身热汗,黏稠难受。
“怎么会做这样的噩梦,梦中的女子是谁,难道是谢氏女郎?不是跑了么,该不会真的遇上意外了吧?”王宣之心里咯噔一下,却也无可奈何,过去许多天了,一直渺无音讯,按理跑不远才是。
秀珠急慌慌地跑上楼来,借着窗外月光,看到王宣之坐在床上,若有所思一般喃喃自语,不敢打扰,半天才小心询问:“小郎君,做噩梦了么?没事的,都是假的,醒来就好了。”
王宣之闻言抬头,便看到小侍女秀珠只披了件轻纱小衫,露出里面的红色肚兜,胸口微微隆起,颈下雪肩锁骨,一望尽览。
秀珠察觉,才发现自己衣衫凌乱,登时羞红双颊,低叫一声,跑下楼去。
王宣之瞧见,不禁淡淡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