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远知道,自己的行为有些过激,有些失态,这正是自己的死穴,他就是执拗脾气,认准的事情,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看高金辉真诚的态度,想必是误会了,只好把话拉回来。
“呵呵,高哥,我这人恩怨分明脾气直,我爸早就对我说过,不适合经商,呵呵。”
误会?他不觉得,想要威胁他,想都别想,既然重生就没必要像以前一样,事事授人以柄,对黄百城是,对黄文虎也是,只要触及到他的利益,谁也不行。
黑白两道的黄家,还有刚刚接触的高家,哪个都是他不敢招惹的对手,可他还是做了,为什么?不想再被命运所主宰,他要放手一搏,搏出一片天地。
场面一下陷入尴尬,谁都不好说什么,在他敲打高金辉的时候,只有暴牙哥眼神中金光闪烁,这两个人打他认识的时候就挣个你死我活,除了站在自己这边那次,算是第一次达成共识。
圈子,赵志远不认为所处之地算是,每个人的定义不同,有些人把相同目的的人当作圈子,有些人则把相同志向的人作为圈子,而还有一些人,是把相同恶趣作为标准,他更加另类,把相同个性作为底线。
老陈算一个,脾气秉性都得到他的认可,别看人家有南方人甩不脱的特质,最起码不会藏着掖着,就算我偷奸耍滑也明白告诉你,做事都摆在台面上。
老郑?不算,因为对这个人他了解太少,把自己捂得太严实,总有那么一层隔阂在其中,赵志远不喜欢把握不住的人,他的圈子是要以诚相待,不是各怀鬼胎。
今天最令他意外的是暴牙哥胡庆,为何?对脾气,典型的东北二货,只能说他二,不能说他虎,在东北“虎”的意思就是傻,而二就不一样了,二只停留在做事直截了当,这是他最喜欢的一类人,不藏心眼,这一点跟他以前交友有所相似。
酒局就这么不欢而散,高金辉作为东道主,在最后还是很会做事,不论结果如何,始终贯彻笑脸相迎,没有因为赵志远的不识抬举而换一副态度,典型的商人角色。
赵志远没有喝多,按照他的话讲,刚刚好,微醺。扶着一滩烂泥的肖成,费了好大力气将他丢在后座上,出了一身的白毛汗,酒气也随之蒸发,原本还有些迷糊的脑袋,在微风的照拂下有清醒了起来。
坐在驾驶位上,点燃一支香烟,看着高金辉载着两个老家伙,驾着公爵王徐徐开出湖心岛,内心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哎,算了,何必树敌太多?可他就是这个臭脾气,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改变不了,如果有一天他变得跟高金辉一样实际,那样会觉得不再像自己时,心里会产生莫名的悲哀。
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符号式的人性特征,每个人都有。
烟刚抽了一半,副驾驶的车门就被拉开,一个熟悉的身影大刺刺的坐进来,满身的酒气,特质性的大板牙向外呲着。
“胡哥?你怎么没走啊?是不是喝多了开不了车,要去哪我送你。”赵志远疑惑的问道。
胡庆有自己的车,而且还是一辆不错的奥迪100,88款进口V8发动机,绝对的顶级享受,在90年代这种低调而实用的高级轿车,还没有被大多数人所认知。
赵志远是个半吊子伪车迷,看人先看车,这也是后世带来的坏毛病,他知道以这种不着边的品位,很难揣测人的内心本质,却依然如此。
胡庆给他的感觉,就是个聪明的二货,玩证券的人没有几个脑袋大条的,除非家里狂有钱,生下来就是为了败家,才会一头扎进证券公司。对于像胡庆这种性格的人,书上有个很文言的说辞,叫什么大智若愚。
“嘿嘿,你还真以为哥喝多了是咋的?告诉你,不光你没多,今晚所有人,除了你后座上的小子,都没多。”胡庆很不屑的拿起仪表台上的白灵芝,抽出一根美美的吸了一口。
“哥是看你对脾气,高金辉那小子,人还算不错,胡家虽不是大家大族,家里也算有头有脸,老爷子没少受他们老高家欺负,我看不过,就跟他对着干,我知道这跟高金辉没关系,都是他家里人干的,可我就跟他杠上了,谁让他是我同学呢?”
也许是在酒精的作用下,胡庆絮絮叨叨的说着,香烟一根接着一根,仿佛要把所有心里阴影都甩给这个倾听者,也不管人家接受不接受,足足说了一个小时。
“你不错,很对我脾气,有头脑,有魄力,若是有个好背景一飞冲天也不是不可能。”胡庆将烟屁股丢出车窗,拿起空荡荡的烟盒,将其捏了个扁,很是无奈的丢了出去。
“今儿太晚了,改天哥给你打电话,咱们去哈同干点成年人该玩的玩意。”眨了下眼睛,一脸的坏笑。转身关上车门,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一番谈话,胡庆给他的印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依旧是那个很二的性格,却多了几分内心的伤感,能感觉到他的孤独与执着。
胡家不算家族,也不算富商,顶多能算作一个暴发户,拥有两家酒店和一家洗浴中心,这就是胡家的全部家当,算起来勉强能有个一二百万的资产。
父亲胡连成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交友广泛为人热忱,可还是被那些个所谓的家族吃的死死的,胡家在最辉煌的时候,也曾进军过房地产,却被高家暗中算计,最后忍痛割舍,换来的是安稳度日。
胡庆是个很有性格的人,这一点与他父亲不同,也许是母亲的基因占先,性格也很有东北特色,豪气直爽,还沾着那么点不服输的臭脾气,这一点倒是和自己很相像,或许就是这一点让他认可了这个二货。
自从父亲生意失败后,胡家的资产严重缩水,地位也随之每况愈下,胡庆不是先天优越的孩子,可就是咽不下被高家骑在头上这口气,就算高金辉是自己上学时最要好的朋友,他依然与之决裂,每每见到恶语相向,拼个你死我活,只为争气。
高金辉也如他所说,是个不错的人,只是生错了地方,如果他不是在高家,或许在胡庆的人生中会多一个知己,少一个任打任骂不生气的敌人。
“人不错吗?呵呵,我看不见得。”赵志远嘴角带着一丝玩味,虽然跟大背头接触时间不长,可他早就看出这是一个有野心,善于隐藏的肉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