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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死人的坟墓

死人的坟墓也有过去和现实的,就在五月下旬,余川龙坟墓被盗,谭远郎坟墓被盗,还有朱霜女施主坟也墓被盗……不计其数,看样子死人也是很有价值的。

时迈六月,一看夏天很快就要过去了。

方浩和余飞纠纷还是不少,不提杀父之仇,就是论暗中尸体。若不是方浩让着他,恐怕在香云阁品茶的只有一个人了。其实,香云阁还有一个喝酒的地方,那就是地室,是地室不是密室。

哎,今年哪有六六顺啊,就在五天前,有一帮蒙面人专盗死人的坟墓?分暮色、黎明两个时段,为何不是黑夜呢?不得不叫人称奇。哦,难不成还有活人的坟墓?在江湖上是有的,活人的坟墓就像一座房子,它除了有人祭拜外,还可以打开坟窗透气。知道的人一般都是妻子和丫鬟,只有密室丫鬟是不能去的。江湖上极少人知道活人的坟墓,就像人间的天堂,它的存在也只是一小部分人的眼里。

香云阁依旧热闹非凡,和平日一样,掌柜忙得满头大汗。

一位身穿黑色的衣服公子,身材很高,看上去冷冰冰的,一点热情也没有,恐怕连连喝酒也没有一丝笑意。叫他冷公子也点也不为过。他慢吞吞地从大门走进来,仿佛走了半个时辰。

“当”的一声,他那黑黝黝的长剑已落在桌子上,一身黑色长袍,剑柄也是黑色的,剑锋更是黑色的,若不留意,还以为他是不带刀的人。

“让开,让开……老子要喝酒、不喝茶……”他把客栈里踢得横七八竖的,看上去就像是比武招亲的擂台。不,那是张坝沟最有名的客栈——香云阁。看上去他才十八岁,顶上天的说,他不会超过二十岁,居然没有把武林同道看在眼里,还一幅老气横生的样子,不得不让江湖人气愤。

众人欲揍他无礼,被方浩鄙夷的眼神把他众人的火气打住。一位老者,向方浩询问到:“少侠,你认识他吗……”

“都快瞎了眼的人,何需谈认识?”黑衣人辱骂道,他根本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一幅傲慢的德性,对着方浩说道。

方浩拳头握得阵阵响,随后腾云驾雾,剑出鞘就把黑衣人卷珠帘般把他卷住,黑衣人大吃一惊:“龙魂剑法?你是余川龙的徒弟?”

“算是吧,是的,我是做了他半个时辰的徒弟,可他……他已不在人世了,被蒙一个面人杀死……我要报仇!”方浩恼羞成怒。

方浩半天不说话,原来师傅三招就是“龙魂剑法”,岂敢相信自己眼睛?又怎么能否定现在?黑衣人哀求饶命。旁人看的瞪目结舌,毕竟,黑衣人的功夫也不差,只是他轻敌了而已。

他万万没有想到,和自己年纪相当的少年,居然在自己的预料之中。说起“龙魂剑法”,大多数江湖人还是记得余川龙当年长剑变火龙,一剑横穿江陵山南北冰川的气魄;那霸气,孤冷壮美的情形。一剑便成了江湖名人,成功的背后又是怎样的故事呢。其实,当年余川龙他不为名利,只因仇恨。他内心就像铁奖一样,落在哪里都不是好活儿。

“你这么有本事,帮我打听一个人,天黑和黎明两个时段,看看谁盗死人的坟墓……”方浩的剑在黑衣人脖子上、脸上划来划去的,说的不知是夸他还是鼓励他。第一次当英雄真爽!再傻的人也是先活下来,况且他们又没有下结梁子,所有的言重都是气愤罢了。黑衣人结结巴巴的答应了。

那么嚣张,你还要跟我打吗?方浩看事无回应,打趣到:“不穿花衣服的男人,只有古意的秦朝,即便是瞎子,摸一摸就知道他是哪只癞蛤蟆了。哈哈……”方浩大笑道。

秦朝又气又怒,打又打不过人家,气有何用?还不如笑一笑的好。“秦朝不是秦始皇,只穿土里土气的衣赏,顾名思义‘秦朝’也属正常!”秦朝随口笑说,众人哈哈大笑,一句玩笑解释了自己身份。

“难道你还有第二个名字不成?”方浩追问道。

“当然有,有人管我冷公子,姑娘以我卖笑,故而叫我‘冰姑娘’,哎,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男是女了!”

“若你死了,性别不重要了;再好的名字也如破铜烂铁,一纹不值。”方浩缓缓道。在座的人他们对秦朝后生议论纷纷。

江湖人来香云阁喝酒、品茶、比武,真是乐趣极了,他们大多是品茶,因为茶室就在第一层,是香云阁的门面招牌。地室,在香云阁地下隧道里,花酒在木楼的二楼。只为喝酒,论英雄,说江湖什么的就只有去地室喝酒了。去了不完全是喝酒,也有比武的、较量的。

最无杂味的就是茶室,一口清香让人舒服。最有胭脂粉味的就是二楼的花房,最有血腥味就是地室了。香云阁的门面三无:无酒,无胭脂,无打斗,即便有人喝酒也是很少的,就算有打斗也是偶然的。

花酒房就特别了:有酒茶,有宝剑,有女人;地室呢?有酒茶,有宝剑,有江湖秘籍。香云阁在张坝沟三无三有的棋牌打得很响,生意红火,也恐怕是这三是它们成份所在。去了香云阁,就不怕没有女人,也不找不到男人,更不怕找不到过招的人。

方浩在香云阁前前后后有七八天了,几乎在香云阁摸透了底,在密室里,除了一册《红蚁白鳞》外,什么《江湖名录》啊、《断剑补魂》啊……都吸引不了他的眼球,之所以它能迷住他,就是几个月前在木铃山看到红蚂蚁聚成三条线,似剑非剑,似动非动,动而无寻方位;而他在书上看到的,跟热锅里死蚂蚁无分毫区别,难道秘籍是伪装的,还他眼前的幻觉感知。

他翻到23页,只有六个字“李红蚁,马白鳞”,他们是夫妻吗?他想不明白是怪胎还是双胞胎?还是死人坟墓的墓志铭?他不敢再想下去,越想,脑里红蚂蚁条纹就越生动有趣,仿佛在跟自己打斗似得。

方浩在地室里,觉得喝酒太累了,于是来到香云阁的门面喝茶了。而余飞进去两天就出来了,老是喝茶也是无趣的。有一天他闲的无聊,听见楼上公子、少爷、大爷,大侠、少侠叫的不绝于耳,于是他也去喝花酒。那些女子看他太小,只是陪他喝酒取乐罢了,还有不少女子叹息呢:鸟儿长不出硬的翅膀才是最可悲的,长得硬的翅膀也最容易死的。他听到她们的议论,却想起爹被人杀死的场景。于是,悄悄去了窗台看武林中人在茶室里品茶,方浩窜来窜去,喊着余飞的名字,问他身归何处。

品茶是最怡心的事情,他们听得很不耐烦,脾气好点的就当方浩是疯子。脾气差的剑已出鞘。

好哇,好哇,你说我没有本事不能报杀父之仇;我今天就袖手旁观;余飞正得意。

方浩和一群黑衣人男子打得难分彼此,除了手指甲很长以外,他们和常人一样。

“哇,指甲都快一尺了也不知道修一下,丢不丢人啊?又不是天上的鸟儿非要翅膀生存!”方浩不光教训他们,还羞辱他们。十张桌椅,只剩下两张桌子了,正好两人换着打,这样也不至于太无趣,尝试新的舒适与否。

“你们是什么人?指甲断了居然有黑色的血?”方浩大惊失色,江湖就是江湖,你厉害别人比你还厉害。

“小子,我们是黑鹰帮的,养老鹰吃老鹰的,哈哈……‘雪灵散’过瘾吧?要解药就来黑鹰帮……不来也可以,把宝藏和秘籍交出来,解药便给你!”一位鹰头胡须的老者道,他们笑得很是得意。

方浩右臂患处出了黑血,除了麻木外,他失去了知觉。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从地上爬起来,咬紧牙关,狠狠道:“秘籍?在地室里,有本事自己去拿啊?……没本事在这里找人出臭,算什么英雄好汉?”黑鹰帮手下个个劝帮主不要听方浩妖言惑众,而黑鹰帮主却声声怒道自有分寸。

“哦,原来做了亏心事,把事实推脱嫁祸于人啊?难怪你暮不归,日不出的。”黑鹰帮主剑在方浩面前晃来晃去,却又不给他痛快,折磨人也。

“专盗死人的坟墓,你以为是我方浩所作所为?我告诉你,我不要死人的钱,我只要活人的钱!”与此同时,方浩腾身而起,双脚横在黑鹰帮主胸膛,踢得黑鹰帮主只有惨呼的份量,哪有招架的余地。没人敢来救他,也无人敢助阵,个个退步三分。

死人的钱是用来祭拜的,活人的钱是用来生活的。

“少侠饶命,老夫狗眼不识泰山,大人不见小人过!”黑鹰帮主哀求道。“好哇,答应我条件的话活着走,不答应的话横着出去。”方浩明朗一笑。

我要的条件很简单,帮我找专盗死人的坟墓的那个人!若有真实消息,香茗,烈酒,花酒随你选,晚辈请客答谢!帮主心意如何?”

“好,我落湖南君子之言,驷马难追!”落湖南慷慨激昂道。正待他转身离开时,他被飞剑刺膛而亡。看样子有人在跟踪他们,这人到底是谁呢?难道是余飞?不,一定不是他,余飞会使剑,但飞剑不会使得那般精准、有趣。专盗死人的坟墓,和眼前的凶手有关?还是落湖南被人利用了?还是他知道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待大家回过神来,黑烟刚散去,偷袭者也去无踪影。

只善于悬崖上生活会饿死的,只擅长水里生存的会被人屠杀的。哎,生命时刻都可贵,累得喘不过气来。

“方兄,经过在下三天时间侦查,专盗死人的坟墓好像是一个叫‘易喉灵’的组织,具体是哪个帮派的尚未查明……你看这个,在余川龙空坟里找到的小纸条,秦朝递给方浩一张古铜色的纸条,上面写着:活着珍贵,死了一样珍贵——易喉灵。

哎,地狱不许,天堂无门,看来死人是没价值的,若有,死人跟活人是同样的珍贵。易喉灵到底是谁呢?江湖上没有多少人能知道他,仿佛它不存在。香云阁客栈舆论不止。

为了找到“专盗死人的坟墓”那个人,余飞和方浩最终在张坝沟村头走散。余飞,现已下落不名,让他独行江湖也好,顺义自然吧,自己初入江湖还不是打得皮青脸肿么?归途的路上,但愿你平安!

秦朝并不算是好哥们,要做事的时候,只要他知道并赴汤蹈火,他还是愿意为方浩效劳的。像这样的“冷公子”江湖上并不多,像这样的‘冰姑娘’是女人的都会喜欢。

“老伯,这是哪里啊?这条路去哪里啊?在下有要事相求!去黑鹰帮怎么走!”方浩等待白发老人的回答。他拿着烟钩,在年轻时恐怕也有一些气度。

“东位黑鹰帮,南面蚂蟥堡,北面鬼灵堂,西北面神仙坡……记住,北面千万别走,江湖传闻,有去无回,即便回来也只是人骨头。切记,切记!”哎呀,我是不是说的太多了?

“对了,黑鹰帮鸡鸭特别少,去的话,你一定带只鸡或鸭,要不然他们不会回答你的问题的。”老伯补充道。

“你怎么知道我是要答案的……”方浩疑惑道。

“去黑鹰帮不是要答案就是要解药,你两样都要!”老伯淡淡道。与此同时,他看着方浩右臂患处和黑色指头。

“晚辈要事在身,告辞!”

“等等,向我问路是要付出代价的,今天老夫心情好,你打赢就走,输了的话,你就留下来给老夫端水洗脚,不,不……我腰疼得很,捶背就好!”老伯的如意算盘打得很是舒坦!

夕阳西下,景色迷人,远处一座高高的山,看上去像猫头鹰,细看却不是,像老鹰落地的姿态,双翅未收。作为追踪那专盗死人的坟墓,方浩穷追不舍。要不然一点线索都没了,方浩急得心跳了起来。

两人不动声色居然打了起来,老伯白发飘飘,衣服干净利落,若不是白发缘由,还以为他才三十岁呢,其实,他临近六洵了。少年时,方浩没有学到多少武功,只是半个时辰的师傅教他的武学要领,能不能精进就只得靠他自己了。之所以,他招架对方,大多是“龙魂剑法”,除此之外,不躲避就只能挨刀子了。

老伯看他很能打,防范意识由浅为深。“啪啪啪……”,白发老人连续三剑,前前后后一共九剑,最让人意想不到的,居然被一位不足二十岁的少年招架了。

“龙魂剑法,莫非你是余川龙的徒弟?”

“正是,半个时辰的师傅……”

“你说什么?你把他杀了……”老伯怒火冲天,道。

“不…不是,不是我杀他,是被人蒙面黑衣人剑伤膛门穴而亡。”方浩眼泪不知不觉流出来了。人死了不能复生,但活着也很受罪,不是病死就是被武林中人残害。事实如此,可事情并不是那么真实与可怕,太自信也会有降低分量的,再真实的案件也有伪装的成分。

既然都是伤心事,就不必提了,方浩不知道老伯为何对自己好。

“前辈,能否告知尊姓大名?刚才有意冒犯,在下方浩无知,先干为敬!”方浩打破了屋里的宁静,几个人笑起来,就像春天里的江水,动听、悦耳。

“这身穿花裙的是我家丫头,叫郑炫燕,她啊,跟调皮的……你喜欢他吗?我嘛,我叫郑转州,绰号‘水上太阳’,就算我的说再多方浩未必能明白!”

“爹,才开始喝酒呢,你就醉成这样了……我是哪家的丫头啊?我是你的好女儿!人家还小嘛,你胡说什么呢?哦,对了,我叫郑炫燕,今天十六岁,还有一个星期就是我的生日了!”她笑起来很美,就像一朵绽放的葵花!像天上的云霞!像多情的玫瑰、朵朵鲜艳!

“我的乖女儿,你就别跟爹斗嘴了,爹是说笑的。对了,我差点忘了,老了记心也不好了,你师傅啊,当年是我救命恩人,哎,现在,听你所说,他黄泉路上都不好过啊!地狱不许,天堂无门。哎……”

“这悲剧天下大乱,真的是他来了?可悲的事来了,不是我怕,是天下人都怕他!”郑转州神情暗伤。

“他是谁?魔鬼还是人妖?还是江湖罪人躲避世俗?”

“他是易……”郑转州差点说出了那人名字。说也没有关系,方浩早就知道易喉灵这个怪人了,只是找不到他而已。

“易喉灵,很多人在找他,也不知道他是否存在,有很多人想暗算他,据我所知,他是人不是鬼,也不是人妖。”方浩这么一说,郑转州收回了失态的身姿。

说说笑笑,他们说江湖,论英雄。原来,郑转州是水上的剑手,三连剑从无失手,至此,在江湖上多了一个外号“三九剑客”,武林中人似乎忘记了“水上太阳”,仿佛它不存在。

“顶报老爷,木铃山、鬼灵堂……很多地方旧坟、新坟被盗墓者一一盗空,不翼而飞!江湖传闻,一个名叫易喉灵的组织所为,也就是说易喉灵是幕后黑手!下人尚未查明他身居何处。手下无能!”

难道死人那么值钱吗?武林中人觉得很离谱。按理说死人一文不值。

“知道了,下去,哦,对了,少爷呢?”

“你不是安排他到香云阁侦探吗?还没回来?”郑转州手一扬,下人就退下了。

“我的骨头呢?今日可有?”一团黑影带着怪怪的声音。等他落在地上,一身黑色的,面具也是黑色的,不知他是谁,也只能知道身材的大概。详细一点就只能看到他一双眼睛。郑炫燕她们三人吓得只能钻进床底和柜子。

“死人的骨头都是你干的吧?你难道还想吃新肉不成?好哇,给你骨头……”郑转州随手在桌子上抓了一根骨头、扔去,坐在椅子上纹丝不动。还是那般的安详,自在,慈祥。

最有趣的事,待他要检那根骨头时,被郑家的那只黑土狗“先下手为强”已占上风。

“好可惜啊!给你不要,你不要有‘人’要的,看见没有,它肯着同胞的骨头,有时还争得你死我活。其实,你要跟它抢不定抢得过的!”郑转州对要骨头的黑衣人是极大的侮辱,意思很明白,连狗里嘴里的东西你都要,而且还抢不过,不知道是冷落的孤狼还是被欺负的土狗呢?话说回来,即使黑衣人夺了回来,跟土狗抢食又有何区别?

黑衣人怒之下,把狗脑袋砍了,意思恐怕也一样吧?玩弄不堪就得死,比狗死得还痛快。

“老子今天是要你的狗骨头,要新鲜的才美味!哈哈……”黑衣人狠狠的拳脚乱踢,最可笑的是郑转州还坐着,丝毫没有把黑衣人放在眼里。跟高手过招,心境才是最重要的。

打了十几个回个,黑衣人还是打不过郑转州,故而,一气之下,把郑炫燕劫持,飞身而去,留下一条纸条,上面同样写着:活着珍贵,死了一样珍贵——易喉灵。

几个大字鲜红如血,一看就是用人命的鲜血写的。就在离开的瞬间,黑衣人把郑家两个下人杀死,各横躺在大门外左右。

根据最近所发生的,武林中人越阻止‘专盗死人的坟墓’的人,江湖上离奇而死的人就越多。吊死的,自杀的,相残的……只要是死的方式都有,本来人死了是一文不值,但有人要你的坟墓,恐怕死人的名字多少也有点价值。从空坟中所看,他要的不是宝藏、秘籍,那些破铜烂铁的宝剑就更不值得一提了,它只要死人的骨头。

江湖上,坟山上的墓地推陈出新,再者看,就像清明时被亲人祭拜所打扫似得。坟墓上的新土是最真实的证据,只有个别的坟墓安好外,其他的几乎都是新的,像活人穿上的新衣那般引人注目。新土还有一些水分。

“郑前辈,晚辈无能未救下你家闺女!那黑衣人难道就是易喉灵?他除了杀人和欲望外,轻功十分了得!我追不上他!他盗死人的坟墓有何用途?按理说死人是不值钱的!”方浩抱怨着、苦笑道。

“你要记住,死人有死人的价值,既然珍贵,就像活人一样的珍贵!你觉得他无价值,怎么还有专盗死人的坟墓之人?”郑转州疏了一口气,愁眉道。

方浩不明白,最多也只有疑惑和苦笑了。

“不好,郑炫燕妹妹被她劫走了,我们还是赶快救她为好!”方浩道。

“她不会有事的,最多只受皮肉之苦!”郑转州淡定道。

那黑衣人心狠手辣。只希望是郑转州的推断是真的,但愿如此……郑转州大女儿被黑衣人劫走后,郑家上下都要郑转州发江湖令,绞杀易喉灵这个人,劝的人多了,郑转州不得不那样做了。

说易喉灵是江湖罪人还不如说是涂炭生灵的恶魔,说他是恶魔还不如说他是被世人遗落的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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