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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仇恨的力量

江湖上有很多名门正派倒了,同时也建立起不少的门派,在起伏不定期间,杀人灭口也不过像繁花秋叶那般平常不过了。在江湖上跑得快的人不是吃亏的人,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实际上,轻功好的人也是最容易死的人。

方浩像以前一样的沉默、忧郁,看他的神情,像无情的暮色一样,让路人感伤不已。他正走进黑黝黝的丛林里,实在是暮色了,要不然他会歇一程多看一下木铃山的风景的,说是看风景还不如冷下心来静静大哭一场。

他本来是该忘记过去的,回到了现实的人了。哎,自己的病况自己清楚,能活一天就很不容易了,还被别人侮辱。范古就当着他父亲和弟弟的面激怒和辱骂;钻心的苦痛,也不过是两三天前的事情。

再俊朗的人没有眼睛是最可悲的,再好的武功失去了腿更是可悲的。

方浩偶有拳头紧握,脑里常有那愤怒的画面……

他在木铃山庙里睡了三昼夜了,若不是为了心底的秘密,谁又能忍受春寒之苦呢?红蚂蚁搬家也就算了,还要和躲雨人同住,这是哪门来的道理嘛,蚂蚁不见怪,可红蚂蚁不得不让人胆怯提防了,它小时可以满地爬,还可以报成一团,也能叮咬人;长大后就像红蜂那样,可在天上飞,最奇怪的是细小的红蚂蚁没有叮他,反而很亲近似得。也不知何时,地面的松叶上排出三条蚂蟥形状的图案,正是红蚂蚁聚集。

他看着有趣的图案,左思右想觉得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无非就是告诉自己:活为明天?死为钱财?自我强大?那虚有虚无的道理。哎,他索性的不想了……

晨曦,斜阳透过松叶照在他的脸上,宛如母亲的双手抚摸着自己的孩子。方浩他并无喜悦,只是沉默少了许多。

都说酒能解千愁,可有了它也能结仇。

方浩现在很饥渴,喉咙吞得咕咕地响。他更想大醉一场。

简单点说,他就是想把现实中痛苦装进梦里,让一切真的过去。

一个断腿的中年人士,身穿黑色的长袍,右脚像是得了鲜为人知的怪病。他把丛林翻得白晃晃的,远远看去,就像天上的云彩在滚动着。此时,后面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嘀嘀咕咕喊到:“爹、爹……你等等我啊,我走不动了,累死我了。”他同样身穿黑色长袍,只是宝剑没有他父亲的剑长而已。

“没良心的,老子腿不好使都能走,你怎么走不动了,被鬼抓了?”中年人士头也不回怒骂道。中年人看着庙里快要饿死的人,故而饮酒为乐。

“武功再高没有腿又有多强大呢?再好看的姑娘脸上有疤痕,又能美到哪里去呢?”方浩也学会了打击别人来强大自己的道理,他略有得意。

“臭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侮辱我……我是二十年前的湘川箭手余川龙,昔日蒙古骑士。”

今有缘,陪我喝酒吧,如何?

管你是谁呢,不陪你喝酒就是不陪你喝酒,你老不死奈何得了?事实并不是方浩心里想的那么简单。

看不起老人家还是怕酒里有毒?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侮辱老夫还没有找你算账呢?余川龙越想越气,肚子里一团火燃烧着。

“你不陪我可以啊,你有本事就走啊,就算你能走恐怕也是横着走!”余川龙笑得甚是得意。

方浩一剑刺来,余川龙腾空而起,在空中转了一圈,与此同时,他已拔剑;横剑招架方浩“木钻地”那一剑,余川龙往右一闪,立马一个扫堂腿,方浩像锯断双腿似得,余川龙喝了一口酒,瞬间,对着方浩的嘴猛灌。

被两人击起的尘土,浓烟未去。倘若他人看见,还以为他们是在唱戏呢。

“儿子,这小子挺会喝酒的嘛,你看,你看……一滴都没有浪费!”余川龙回头像余飞道。

方浩还躺在地上,看上去,他就像睡在自己的床上暖和、舒适。待他拔地而起,像是被老鼠惊醒的小猫那般机灵。

不花钱的酒怎么能浪费呢?余川龙刚才的酒,江湖人都喜欢喝,十年女儿红谁不爱?

“前辈,在下今天陪你喝酒,而且不喝你的酒,你看如何……”方浩从地理挖出一坛酒来,酒坛子上还有泥土,一看就埋了很多年。

“香不香?这酒在中原是没有的,唯独在贵州高原才有……想喝酒可以啊,把你儿子叫过来!”方浩捏开土盖子,就喝了起来。

方浩越是对自己敌意的人就越在意,当然,他并非都要去宰他们两刀。

他还不到十三岁呀,不能喝酒啊?自己的右腿都不顾,怎么以年龄为由呢?大人多喝点,小人少喝点。方浩最明白这个道理。

余川龙尝了尝,怎么也不见得是女儿红、竹叶青、烧刀子那种酒,捂坛寻思。

“前辈,你觉得我酒不好喝的话,不妨直说”方浩大气慷慨道。

“不……不是,不是……居然我尝不出是什么酒,见愧,见愧……”

跟你说嘛,这是贵州高原一种奇特的酒,所谓‘包谷烧’啊,就是用纯玉米酿造的上等好酒;本地人总觉得大米酿的酒没有玉米酿的酒口感好。这包谷烧啊,甘甜香酥,饮后,梦里余香,好比女人的胭脂粉,红唇余味。

“不错,不错,这包谷烧好喝,好酒……他日有机会一定带上二十斤回大草原喝”

他们喝酒已有大半天了,夕阳西下,看着对面的山坡,令人遐想,腾腾热浪就像水上的云雾。故而,黄昏里的彩虹才是让人陶醉的。

“前辈,那边叫什么山啊?居然黄昏里有彩虹……好美啊!”方浩感叹道。

快要死的人又怎么会在意眼前的风景呢?不陪你喝酒就算了,居然还要人家陪你看风景,在江湖上算是笑话吧。

木铃山不远处是满山的坟地,在木铃山很少有人留下来的,即便留下来的大多是横尸。

“借地饮酒不敬酒,他日有缘不相见,人生苦短,生命稀薄如烟,不如痛快的好!”丛林里传来刺耳的声音,说是人语,还不如说是亡灵的咒语。

“你这个没有长‘眼睛’的,你为何要暗算我爹呢?我要杀了你……”余飞气愤道。

夜色虽然还有寻路的光芒,在丛林里却是漆黑一片。方浩噼噼啪啪挡了六剑,招招要命。

“能自己活命就不错了,还想杀别人”一个蒙面黑衣人从树尖上落下来,方浩不认识他,余飞父子也不认识他。

那蒙面人把剑夺取方浩手中的剑,转身向余川龙胸膛刺去,他本来可以自救的,却不明不白中了一剑。

余川龙痛苦万分,却是满脸的笑意。

“小子,你们俩过来……鼠辈无能,以后行走江湖自要小心,刚才我看见一个蒙面人,以他的路数,像我曾经一个兄弟的剑法,在比斗时为了获胜,我竟然把他一脚踢下山谷,就在这座山……对了,你千万不要杀我儿子,他是无辜的,能保护他就要保护他,毕竟他还小!”余川龙哀求道,第一次求人未必是好滋味的。

“还有,我让你做选择,答应我两件事,你要认我为干爹还是拜我为师?最后一件,他们只是害怕,他杀我绝无敌意,你们不要去仇恨。”余飞在身旁把拳头握得紧紧的,还有一种爆炸声传来。若不是余川龙被剑所伤,想当年,余飞他一定会挨上两巴掌的。

方浩心里暗暗叫苦,一个快要死的师傅又何用呢?一个无法活命的干爹有何意义?他不能拒绝,在生与死之间,拒绝别人,好比送终一个人,那种苦痛是无法言喻的。

“前辈,我拜你为师,武功传授与否都我都不在乎,我只要你活着,师傅……你不能睡……你不能死……师傅,你醒醒啊……”方浩伤心道,泪水湿透了衣夹。与此同时,余飞也哭喊不止。

方浩把他扶着,剑已穿心,不去阎王殿,除非他是鬼不是人。

我说你记住:“躺地五位守空,东西南北如剑,剑在手,心在手;剑失手,剑在手。”也就是说剑在手如手,心如手似剑,随心所欲;剑失手,敌人的心要在自己掌控之中,攻其不备。

余川龙眼睛一愣,一生的大侠威名恐怕难以重现了……

“儿子,你不要恨他,之前剑是他的,要我命的却不是他。你以后要叫他哥哥,郑重……”爹不能好好陪你,黄泉路上,看着你们俩幸福我便幸福,我先去天堂安个家,他日有机会再来看你们。

“你这么有杀气?你怎么不杀了黑衣人,怎么老是跟我过意不去呢?”方浩避过招招要害。不能反击,只能闪避。

黑衣人在丛林里看得喜而无趣,只能郁郁寡欢。

怎么不听人解释呢?刚才黑衣人没有跑呢?余飞就是相信自己的感知与错论,却不相信背后的现实和真实。黑衣人越看越无趣,故而徒手抓只小鸟扔去,在朦胧的月光下,方浩他们以为有人偷袭,看见眼前只是只麻雀被人扭捏。意思很明白,你这个小毛桃孩子,再不听话的话,就像这只麻雀被人扭捏,断翅难飞。

方浩或许能明白麻雀受伤是人为的,可不到十三岁的余飞他怎么能明白江湖的险恶和寓意。

余飞除了有杀方浩的杀心之外,肚子里一团火正燃烧着,还好,在两个时辰前酒喝得少,不伤五脏六腑。

唉,淘气的孩子,杀父仇人就在背后呢,有本事自己把他杀了吧。

黑衣人看得很是不耐烦,像箭一样窜了出去:“你要杀的人这里,有本事就来杀我啊?一个小小的毛桃要跟红蜜桃比,苦涩啊、成分和价值就没了。竟有这么大的杀气,我喜欢!”

黑衣人动也没动,余飞怎么也伤不着他。方浩看得出神,一团团黑影在月光的眷顾下,他还是知道黑衣人大致的路数。这种轻功在贵州高原早有耳闻,只是没有眼前这么夸张而已。

剪叶接枝?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剪叶接枝”吗?曾经有位古大侠创造的‘’移魂大法”,它主要目的就是摧毁敌意的意志和耐力;而新生的武林门派也有自己的武学纲领,“剪叶接枝”它主要是招架敌人的攻击,除此之外,还可以摧毁敌人的意志和耐力,更可以改变他人的主意或决心。

方浩看得不失一个眼神,脑里的动作不断地刷新记录。余飞恨杀黑衣人,对方浩敌意也不少。毕竟两个时辰前三人同饮,却不料死在他的剑下,余川龙知道借刀杀人的道理,可小小的余飞怎么能明白?要让他明白,绝不是一天,一月,一年的事情。

方浩和余飞分分合合,真是“夫妻打架不离床板,兄弟打架不离门槛”,别人不知道以为他们在讨论女人呢?事实上他们因饮酒而结下的梁子。方浩本想甩掉他的,为了师傅的遗言,不得不保护他。他不但被余飞砍伤了左手臂,连挽腿的力气都没有了。

“哥哥,那前面很多人,一定有落脚点……你看,那不是客栈吗”笨死了,笨死了,我跟他深仇似海,怎么叫他哥哥呢?我打死你,打死你,余飞打着自己的脸,却又不敢声怒。

在木铃山看东漫谷,根本不知是山还是雾,方浩只是记得那临近暮色的彩虹。不过今天,跟余飞算是和气的了,能同饮同行真的不容易。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就是夏天了。

在张坝沟看东漫谷景色更迷人,除了凉台花栏外,还有酸甜可口的野葡萄,他们和沿海地带的渔民不同,本地人特别喜欢吃野味的,至于海鲜嘛,高原的人吃得特别少,对海鲜不太喜好。

远处看东漫谷就像一幅水墨画,美得让人舒坦、踏实,却又美中感到不足。若在东漫谷上空有人比武招亲或其他的热闹,那一定是最美的风景了,单是云山云水不算,连飞燕都那么高歌。

在黄昏,弹一首筝曲才是让人惬意的。只可惜啊,当年的琴乐师被人残害离世而去。“香云阁?这里不是张坝沟吗”方浩纳闷道。

“这里是张坝沟,在二十年前啊,一位商人饥渴在村口,当时他快要饿死了,若不是张振龙大侠大恩大德所救,恐怕今天张坝沟响不到哪里去。”端茶的掌柜好像故意透露陈年旧事似得,又好像告诉旁人他所知道的过去。不知道他在夸奖自己还仰慕别人。

端茶的掌柜身穿灰色的袍子,看样子也不是很富有,却做着富有的生意;衣服洗得由灰变白,若不是灰色衣的缘故,恐怖是很旧很旧的衣服了。

端茶的掌柜在竹椅上坐了片刻,便匆忙的离开了。

余飞,他也不相信父亲是被眼前的哥哥所杀,但“借刀杀人”道理他真的不明白,他缠着方浩已经好几个月了,若不是余飞父亲的遗言,恐怕余飞和方浩拼的你死我活了。

“我觉得你第一次喝酒的样子,任何事都他第一次的,你说很呛很辣,还说一点味道好处都没有。”方浩向余飞说到,他们俩对坐,即便再讨厌,也不得不看上两三眼。余飞没有回答方浩的问题,拒绝回答等于回答。

头一回喝酒,喉咙火辣辣的进肚子里就像一团团火似得,人生总有第一次的,打破第一次了,再做同样的事,就要顺利的多。正如喝酒不会被呛,还感觉喉咙干爽,舒服。

都说万事开头难,小小年纪的余飞看来,万事都不难,唯有喝酒他是经过的,或许他知道一点道理所在。

香云阁掌柜说一位商人被张振龙所救,张振龙为何要救他呢?这其中的道理鲜为人知。那天掌柜鬼鬼祟祟的样子,也不得不让人琢磨三分。

“据说张振龙知道红蚁剑的秘密所在,但找他的人的确不容易……除了易喉灵这个怪人能够找到他外,自己的妻子也都无法找到他的。”旁边的人郁闷到。他们对张振龙议论纷纷,仿佛不是来客栈喝茶。

“好了,别理他们,我们兄弟俩喝酒”方浩打断余飞的猜想。余飞一手拍掉方浩的酒碗“谁要和你喝酒啊?我恨不得一剑杀了你!”余飞怒气冲天、道。

方浩捂住他的嘴,示意他小声点。倔强的性格,方浩又怎么能压制他的气愤呢?

“你是不是很想杀他?要不要我把他的头交给你?”蒙面人乐乐道。

“是你?你为什么杀我爹?为什么……”余飞话音未落,剑已出鞘,连刺三剑,把香云阁大堂外面柱子一分为二。砍断了石狮的腿,一团团火花反射而来,把自己汤火辣辣的,却无明显的烧伤。

与此同时,余飞左腿被中了一剑,若不是年纪太小,他和黑衣人恐怕旗鼓相当。方浩看事不妙,也为余飞帮忙进攻,他腾空而起,一剑劈下,却砍在了一块大青石上,声音如雷贯耳,还传出爆炸声。

他们从屋内打到屋外,从屋外打到花园里,最后打到木铃山的丛林里。

“有本事叫你爹来帮忙啊?知道打不赢人家,却还要卖力!哈哈……跟主人养的狗有什么区别?知道主人不好,却还不肯走。”侮辱,极大的侮辱,即便方浩能把话吞下去,余飞他绝对不能。

“有仇必报,十年不晚,师傅,我一定为你报仇的。”方浩自己生活都麻木不堪了,没有人知道他说那样的说话要多少的分量。

黑衣人扬长而去,至时,木铃山一片宁静,仿佛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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