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片大陆上有四座极有名的城市;一是魔族的魔都落日城,其次是妖族的都城红月谷,还有是精灵王国的首都翡翠城,当然其中自然少不了人类的都城洛阳城。
洛阳城前有洛水滔滔东逝,后有阳山虎踞龙盘,易守难攻,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从始皇帝兵出函谷,统一人类建立大秦帝国的这数千年来,洛阳便一直是人类帝国的都城。
尤其是绝望河条约签订以后,各族之间结束了长达数百年的战争,各自偃旗息鼓,修养身息。其后这百十年,帝国在当今三世皇帝的带领下,政通人和,百业兴盛,取得了空前的繁荣和发展。如果说过去的帝国只是一个蹒跚学步的孩童的话,那么现在的帝国已经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了;或者说过去那场历时漫长的战争人类只所以没有失败完全是因为精灵族太强大的话,那么现在的帝国绝对有实力和任何一个国家一决雌雄!
帝国的强大最好的体现便是洛阳城的变化,如今的洛阳城千门万户,繁盛无比;高矮的建筑鳞次栉比,宽窄的街道纵横错落,既有庄严恢宏的皇家宫殿,也有富贵堂皇的达官府邸,更有屋檐相连的普通民宅;赏风月可以去清雅幽静的听翠园,观市井可以到人流熙攘的狮子街;富贵有花团锦簇的牡丹,贫贱有半文钱一碗的臭豆腐。当今的大诗人李杜形容洛阳是:“半城洛水半城山,一重风景一重天。”你要细细品味当真是很有些道理。
就在洛阳的西北角,也就是阳山山麓下不远处,有一座占地很大的庄院。这庄院外面白墙红瓦,里面屋宇错落,这里便是阳山书院的所在地。提起阳山书院来那当真是赫赫有名,书院的建立还在大秦帝国之前,据说已有上万年的历史,曾经培养出无数光华璀璨照耀古今的人物来。远的不提,近年来连续三任首辅宰相都出自这里。当今三世皇帝更是为书院亲笔题了“高山仰止”四个字,这是阳山书院至高的荣誉。虽然没有正式下诏,阳山书院俨然已经是大秦帝国的国家书院了,就连院长这些年也是由吏部直接任命。虽然好多人对此极不赞同,觉着书院院长当以有德有能者居之,然而也只能是发发牢骚,徒呼奈何罢了。
作为这样一所学院,别说是高高在上的院长大人,就算是一名监事也是很有身份,极受人尊敬的,对于这点曹子安深有体会。
在这个以修道为主的世界,一切都以境界划分。曹子安自幼修行,一直勤奋刻苦,如今已有五十余载春秋,对于修道之人来说这个年龄其实并不算大,可自从前些年进入通虚境后他就再难有寸进。他很清楚修行之道并不全以勤勉为主,可以说机缘和天赋才是最重要的,那些究其一生连凝识境都突破不了的也大有人在,而那些有大成者不是机缘凑巧便是身怀异禀。可是机缘造化这种东西自是可遇不可求,天赋异禀更是和他半点不沾边,他本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样庸庸碌碌的过去了,几百年后自己也不无例外的将会变成洛阳城外的一杯黄土,以后便再也没有人知道曾经还有一个曹子安的存在。
可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阳山书院院长苟不凡的赏识,提携他当了书院的监事,于是他的人生又有了些色彩,那些本来见了他连正眼都不瞧一眼;眼睛仿佛都长在脑袋顶上的望族世家所谓的贵人们,忽然和他亲近起来,隔三差五还请他去勾栏巷喝几杯花酒,时不时竟然还送他些礼物,对于那些脂粉涂得比脸皮还厚的风尘女子他是打心眼里厌恶的,然而对于那些贵人们口中的小礼物他却很是欢喜,出生贫苦的他对钱财有着比一般人更强烈的欲望。曹子安当然知道那些人绝不是看重他的修为境界,所以他的人生里第一次认识到这世上除了修行还有一些同样重要的事情。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年和那些贵人们相处下来,曹子安的眼睛也渐渐高了起来,于是这日当管事的和他禀报说有故人的弟子求见后,他最初是不愿去见的,因为在他的故人里除了一些默默无闻的修行者便是一些穷酸迂腐的教书匠,这些人好像是他以前五十多年的人生写照。他不想回忆过去,也不愿回忆过去,他本来想让管事的把来人打发走,可终究还是没下了狠心。于是他摆了摆手对管事的说道:“你先下去吧,就说我一会儿便到。”
曹子安当然没有像说的那样去的那般快,他先是喝了一杯刚刚沏好的清茶,然后又看了一遍礼部关于今年会试的文件,其实那文件他早看过了好几遍,甚至有些段落他都能背下来了,他只所以这样,那是觉着能让别人等本来就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他抬起头看见太阳已过三竿,这才站起身背负着手不慌不忙的出了房门。
当曹子安推开会客室的屋门后,便看见一个少年正坐在客位上。他先是一怔,不由仔细打量起这少年来,只见那少年也就十四五岁年纪,面容清癯,模样俊秀,身上穿了件已经浆洗的发白的青衣,正襟危坐在太师椅上,一双眼睛目光清澈,虽然脸上稚气未除,表现的却很平静,给人种超出年龄的沉稳。
曹子安摇了摇头,确认自己认错了人。咳嗽了一声,这才踱步进屋,他先在主位坐了,拿起茶碗品了口茶,方才缓声问那少年道:“即是故人的弟子,却不知令师是哪位?”
那少年闻言,起来躬身行了一礼,说道:“晚辈淮南李子敬见过世叔。家师徐绩。。。。。。”他说到这从怀里拿出一封书信又道:“这是他老人家给世叔的亲笔信,请世叔过目。”
听到徐绩的名字,曹子安微微一怔,不过马上就恢复了镇定,他接过书信,拆开信封拿出信纸,几行熟悉的字迹便映入眼帘,还是那么潇洒漂亮,不过枯笔太多了些,显得写字时腕中无力。信中写道:
“子安吾弟:
如见信,愚兄已离人世。遥想同窗情景,恍如昨日,读书之声,犹在耳畔,当日峥嵘少年,如今已是风烛残身,嗟乎,造化弄人也!
提笔时,吾已命在顷刻。吾一生倥偬,生无所恋,死得其所。只有愚徒子敬,自幼孤苦,吾之一去,更剩孑然一身。悉闻贤弟居书院要职,望念昔情,开方便之门,使此子可入院以垂教聆,来日或者学有所成,吾虽在九泉之下亦感激涕流矣!
万望!万望!
愚兄徐绩顿首
再拜”
曹子安看罢书信,长长叹了口气,想到当年那位翩翩佳公子,十岁凝识,十一岁筑基,不到十四岁就进了通虚境,但凡相识的谁不竖起大拇指说一声:“天才!”,本来前途无可限量,怎料到一朝为情所困,只落了个郁郁而终的结果,不免也有些心酸。
他心中感慨片刻又暗自琢磨,徐绩当年确实对自己照拂有加,可以说如果没有徐绩以自己的资质很难在阳山书院立足,如果那样也就没有今天的自己。按理说这个忙应该帮,可是徐绩当年得罪的人太多,尤其是那几位大人物,自己可是万万惹不起。让这少年进书院不难,可万一让人知道他是徐绩的弟子,恐怕要为自己惹来不小的麻烦!自己的人生好不容易有些起色,一切都要小心谨慎才好。心道:“徐兄不是我不顾旧情,是你当初做的太过了。”
想到此,便对那自称李子敬的少年道:“徐兄惊才绝绝,不想就此英年早逝,真是天妒英才,实乃可悲可叹!”说罢摇了摇头又道:“徐兄信中言道,想让贤侄来阳山书院读书,求学问道本是好事,我和徐兄十年同窗情同手足,自应尽力帮忙,怎奈书院开学日期早过,我身居监事之职,又怎可徇私舞弊自坏规矩?如果非要来我院,还请贤侄明年早来吧。”他说到此斜眼看了李子敬一眼,接着道:“然而俗语云:“长安米贵,居之不易。”依我看贤侄还是早回原郡去吧。”
曹子安的话说得冠冕,实乃已拒人于千里之外,尤其最后更是语带讥讽之意。他本觉着李子敬从淮安千里而来,如何肯就此回去,想来定要苦苦央求自己,他正在心里盘算着如何推脱。
谁想李子敬平静的站起身,深施一礼道:“世叔说得不错,晚辈山野之人,自由散漫惯了,本不愿来给世叔添麻烦。然师尊有命不敢有违,今师命已复,晚辈这便告辞。”说罢又从怀里取出一个纸包,双手捧上前道:“此次来京,路途遥远,也没带他物,这包家乡的苦茶还望世叔笑纳。”
曹子安看着李子敬一时竟怔在那里,半响方才尴尬地接过茶叶嘿嘿一笑道:“贤侄太客气了。”他想了想,随手把茶叶包往旁边的八仙桌上一放,然后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来,起身把银子塞在李子敬的手里,说道:“这是十两银子,虽然不多,全充盘资吧,希望贤侄一路顺风。记得回去后代我到你师父的坟前烧一张纸。”李子敬也没推脱,说了声多谢世叔,拜别曹子安出屋去了。
望着李子敬消失的背影,曹子安皱了皱眉,喃喃道:“少年人有风骨是好的,可别像你师父落个那样的下场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