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翰和可儿回来啦?赶紧进来洗手,饭已经准备好了,今天做了可儿你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一进家门,程翰的母亲王薇的声音就从厨房传来。
“糖醋排骨?”程可可一挺,立马顶起小鼻子使劲的嗅了起来,很快,她就闻到了那股让她兴奋不已的味道。“好耶!”
这个还只有15岁的小姑娘立马蹦蹦跳跳的朝厨房跑了过去。
“哎!先换拖鞋!”程翰徒劳的叫了一声,却没起到任何作用。
很快,厨房里就传出了母亲责怪的声音,“都说了让你先去洗手,这么火急火燎的......”
“就让我尝一口嘛!好妈妈,让我先尝一口,就一小口。”
听着厨房里程可可撒娇的声音,程翰在大脑中立马就能脑补出一个样貌美丽的萝莉撒娇的可爱模样。
这种事情程可可已经不是第一次做了,实际上,作为家中唯一的小公主,程可可是全家人溺爱的唯一对象,她也基本上每天都要这样卖萌撒娇好几次,不管是面对母亲王薇,还是父亲程建国,亦或是自己......
不过和普通的卖萌撒娇女不同,程可可的撒娇,更多的是对于亲人的依赖,而非为了别的目的。
程翰见过太多太多的女孩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和自己的长辈或者是自己的情人撒娇卖萌,以此求得各种各样她们想要的东西。
在程翰的印象当中,程可可从未做过这种事情。
这也是家中为什么会一直惯着程可可撒娇的主要原因了。
程翰的家,所处一栋样式颇为老旧的家属楼,说起来,程翰的家庭也算是他们所在城市当中最早一批住进楼房当中的人了。这是一栋三室两厅两卫户式型的楼房,家中一直以来都非常的干净整洁,当然,这主要归功于程翰有一个勤劳的母亲王薇。
程翰的父亲,在市里的电厂工作,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小官,手底下每两个人,拿的也一直都是死工资,而程翰的母亲,则是一个小学老师。
夫妻两的收入加在一起也算不错,不过自从收养了程翰之后,还算不错的生活就过得颇为艰难了一些。
善良的程建国夫妇不愿让任何一个孩子受委屈,不管是收养的还是亲生的,所以但凡程可可有的,必须一模一样丝毫不差的也给程翰准备一份。
这样一来,家里的负担就没有那么小了。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几年前,程建国给程翰以及陈可儿一人购置了一台电脑,两台电脑在那个时候加起来价格也在上万元以上了。
不过即便是如此,程建国夫妇也依旧坚持着这一原则,不愿意让程翰受到一点委屈。
“来,小翰,多吃点,现在你还在长身体的阶段,营养必须补全。”一边说着,程翰的碗中多了一块排骨。
程翰也不客气,来到这个家庭一年多了,程翰基本上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妈咪,我也要嘛。”程可可见状,不由得又撒起了娇。
“你想吃就自己用筷子夹啊。”程翰的父亲程建国这个时候终于放下了一直抓在手中的报纸,拿起了筷子。“你和你哥哥又不一样,他总是只吃离他最近的菜,而你总是满桌子乱窜......”
“什么嘛!”程可可气鼓鼓的样子引得一家人都笑了起来。
在程翰的家中,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比如吃饭的时候不能说话之类的,一直以来,程翰的父母都是遵循着开心就好的原则,只要程翰和程可可开心,怎样都可以。
饭后,按照惯例,一家人都会聚集到电视前看看电视剧,程翰和程可可都很聪明,在学习方面从来不需要父母操心,也正是这个原因,程建国和王薇一直都同意一家人在晚饭过后看一会电视,这也是促进家庭关系的一种方式。
不过今天,程翰却让家人感到颇为意外,因为在吃过饭之后,程翰就把自己关在了自己的房间当中,不知道再干些什么。
“程翰哥哥!出来看电视啊!爱情公寓3马上就要开始了!”程可可在客厅里高声叫道。
“我有点事情,不看了。”程翰的声音从房间里传了出来,“再说了,你一个初中生,看什么爱情公寓?多看看喜洋洋灰太狼!对智商有好处!”
“人家喜欢嘛!”程可可鼓起嘴,对着程翰的房间方向调皮的吐了吐舌头,然后钻进母亲的怀中,舒舒服服的蹭了两下,一副幸福美满的样子。
程翰这个时候在干什么呢?
在自己的房间中,程翰此时正打开电脑,在浏览着网页。
虽然是平行空间,但是这个世界和程翰重生前的那个世界基本上还保持着一致,依旧有QQ,有腾讯,也有微信等最热门的程序。
而让程翰比较在意的是,起点中文网也依旧存在着,并且还是盛大的。
前世的程翰就是在起点写一些网络小说,赚取生活费的,对于起点中文网也有了一定的感情。
由于RB消失的蝴蝶效应关系,现在的起点中文网和程翰所了解的那个完全不同了,但是依旧有不少的小说是程翰所熟知的,而且那些即便程翰不熟悉没听说过的小说,在质量方面也丝毫不弱于程翰那个时代所谓的至高神神书。
不过这其中让程翰比较在意的,却是在这个世界当中,竟然没有那本《悟空传》。
一直以来,《悟空传》都是程翰最喜欢的小说之一,虽然它的字数只有不到10万字左右,却是网络小说绝对的里程碑,小说中所描述的让人心碎的故事曾经让程翰心醉不已。
毫不客气地说,《悟空传》相当于程翰小说作家生涯的启蒙读物,也正是因为这本小说,才使得程翰渐渐走上了网络小说作家的道路。
这个世界没有《悟空传》这本小说的存在,对于读者来说,无疑是一种遗憾了吧?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程翰决定要重新将《悟空传》这本小说展现在世人面前。
当初今何在的《悟空传》是在**网的金庸客栈发表的,现在是2012年,金庸客栈早已经没有了,不过这并无大碍,因为网上有太多类似的网站了。
这其中,TT网的华山论剑论坛,无疑是其中最顶尖的了。
有很多以出版为目的的小说作家,都会在这个论坛上发表小说,在这个论坛上看小说是完全免费的,但是只要是有潜力的小说,发表在论坛上之后都有可能被TT的编辑发现,从而签约出版。
程翰当然不准备用《悟空传》来赚钱,剽窃他人智慧成果这样的事情,程翰还是不屑去干的,只不过程翰觉得,如果让如此神作消失在人们的世界当中,毕竟是一种遗憾。
前些日子,他就已经在自家电脑上码出了将近一万字的存稿,对于精通网络小说的程翰来说,码字速度达到时速五六千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今天,他就准备将《悟空传》的前三章发布到网上,看看反响如何。
虽然在程翰上辈子那个世界,《悟空传》相当的成功,并且造成了一系列的轰动,但是这个世界毕竟和那个世界不同。而且现在也已经是2012年了,一部2000年发布的小说能否像前世那样成功,程翰并不能确定。
这个华山论剑论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起点中文网非常的类似,想要发布文章发布小说,也需要申请作家账号,并且发布一定字数的文章进行编辑审核。
和起点不同的是,华山论剑论坛的审核要求最低字数是1万字。毕竟这个论坛大部分小说都是以出版为目的的,和网络小说那种入门门槛低极低是完全不同的。
申请作家账号的时候,程翰愣了了一下。
一开始,他下意识的想要输入他当年扑街的网络笔名。
可是随即他就反应了过来,既然自己已经重生了,为什么还要沿用以前扑街的笔名呢?
稍稍犹豫了一下之后,程翰就决定了自己新的笔名。
述梦。
自己重生前的事情,经过一年的时间流逝,现在想想,已经有了一种像是做梦一样的感觉,既然如此,那么就让我成为一个叙述梦境的人吧。
一万字的小说,程翰从码字到修改出来,一共也没花多长时间,毕竟这本是自己前世读的最多的一本小说,记忆非常的清晰。
由于程翰并不准备用这本小说谋取任何利益,所以《悟空传》程翰并没有做出任何的修改,完全和原来是一模一样的感觉,或许因为记忆的原因有些字句会稍稍有些不同,但是整体给人的感觉,却是一模一样的。
将小说上传到论坛,程翰微微伸了个懒腰,然后稍稍浏览了一下网上的各种新闻之后,就关了电脑睡觉了。
程翰却不知道,当她的小说上传到论坛等待审核的第一时间,就引起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