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判锤敲响的瞬间,坐在被告席的何见远面部绷紧。
“全体起立。”
法官站起来肃读判决书
“XA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公诉机关XA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何见远,男,1987年2月26日出生于XA市CA区,汉族,文化程度本科,现为源力集团董事。被告人何见远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9月21日**A市CA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A市CA区看守所。
XA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见远于2016年9月13日持刀故意攻击被害人李千哲构成故意伤害罪。证据确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判决如下:
被告人何见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月。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次日起10天内,通过本院或者SX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落判锤再次敲响,何见远的嘴角挤出一丝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