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朗揉了揉酸胀不已的太阳穴,掏出钥匙打开家门,眼角一瞥,赫然发现门前的角落里蜷着一条细小的身影。
微皱了一下眉头,林朗走过去,发现那是一个身穿格子衬衫和卡其色短裤的小男孩,他枕着一个卡通图案的天蓝色背包,睡得正香,呼吸均匀有序,嘴角还淌着口水。
哪里来的熊孩子?地面这么凉,也不怕冻感冒了。
“喂,醒醒!”林朗拍拍他的脸颊,将他唤醒。
醒过来的小家伙打着哈欠坐了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伸了个懒腰,然后甜甜一笑,眨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冲蹲在他跟前的林朗说:“叔叔,早啊!”
林朗看了看快晒到小家伙屁股上的阳光,似笑非笑地说:“是挻早的,太阳还没晒到屁股上。”
“噢——”小家伙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原来已经中午了,难怪我觉得肚子好饿。”
“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你父母呢?”林朗又问。
“我叫风梓,今年九岁,我是和妈妈来这里旅游的。昨天晚上妈妈走丢了,我找了好久也找不到她,结果不知怎么走到了这里,觉得困了,就在这里睡了一觉。”小家伙一本正经地说。
“疯子?”怎么有人取这样的名字?林朗不禁哑然失笑。不过这小家伙还真是与众不同,明明是自个走丢了,却说是妈妈走丢了。
“不是疯子啦,是风云的风,桑梓的梓。”小家伙不高兴地嘟起嘴,从林朗的表情中明白他误解了他的名字。
“好好好……不是疯子是风梓。”林朗连忙安抚他,然后兴趣盎然地问:“你倒是说说看,你妈妈是怎么走丢的?”
“都怪妈妈啦,这么大的人了,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老是把自己弄丢。”小家伙看见有人肯聆听他的话,不由来了精神,絮絮叨叨地讲述他那患了间歇性失忆症的妈妈是如何一次次把自己弄丢,他又是如何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一次次把妈妈找回来。
“原来是这样!”听完小家伙的话,林朗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特别了。间歇性失忆症他虽没遇到过,却听说过,患了这种病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失去记忆,连自己最亲的人也不记得。有个随时会将自己忘记并抛弃的妈妈,想不特别都难。
“那你爸爸呢?他都不管你们吗?”林朗又问。
听林朗提起爸爸,小家伙的脑袋垂了下去,黯然地说:“我没有爸爸,妈妈说,我还没出生的时候,他就走了。”
“哦,对不起!”
“没关系啦,我还有妈妈呢!虽然她常常连我也会忘记,可是只要我记得她就好啊。”小家伙一下子抬起头来,开心地说。
真是个乐观的小孩。林朗心想。不禁对他生出一丝怜惜之情。
“咕……”沉默的两人之间不和协地响起了一声悠长的腹鸣声。
“我肚子好饿!叔叔,能不能让我吃点东西?”小家伙扬起脸,可怜兮兮地望着林朗。
“好吧,跟我来。”林朗牵着他的手走进屋里去。将他安置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走进厨房。
十几分钟之后,牛奶、鸡蛋、三明治配成的营养餐就被端上了餐桌,还配上了一份生菜沙拉外加一个水果拼盘。
“好好吃哦。”风梓小朋友的口中塞满了食物,口齿不清地说。
“叔叔,你做我的爸爸好不好?”小家伙忽然正经地说道。
“你说……什么?”林朗差点被口中的牛奶呛到,艰难地咽下那口牛奶,脸色怪异地望着对面人小鬼大的小家伙。
“我是说真的。妈妈做的东西好难吃,如果你是我爸爸,我就可以天天吃到这么可口的食物了。”小家伙解释道。接着从随身带着的小背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和一张照片递了过来,说:“你不用担心做了我爸爸之后养不起我们,我妈妈是个插画家,可以赚好多钱。喏,这是妈妈给我的银行卡,里面的钱够我用到大学毕业。还有,这是我妈妈的照片,她长得可好看了。”
现在的小孩,真让人搞不懂,说他笨吧,他懂得的可能比有些成年人还多;说他聪明吧,却笨到在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面前展露自己的私人财产。
“风梓——”林朗将那张银行卡交还给风梓,严肃地说,“你一定要记住,财不露白,千万不要让陌生人知道你有多少钱,不然的话,你可能会遇到危险。”
“妈妈也这么说。”风梓小朋友乖巧地接过那张卡,“可是我觉得叔叔不是坏人。”
“坏人脸上不会写着‘我是坏人’,所以,不可以随便相信任何一个人。”
“可是我能分辨出谁是坏人,因为人的眼睛是骗不了人的。叔叔的眼睛里面好清澈,妈妈说,眼睛清澈的人,心灵也是清澈的,这样的人一定不会是坏人。”小家伙扬着天真无邪的脸信誓旦旦地说。
“哎——”林朗轻叹着伸手揉了揉他的头顶,接过那张照片,心里在感慨,这么单纯而天真的孩子,是如何顺利长到这么大的?
照片中的女子,皮肤白皙,小巧精致的脸上浅笑盈盈,长发及腰,一袭浅淡的碎花细棉布长裙将她衬得有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你妈妈有带移动电话吗?”
“没有,她的电话还在我的包里呢。”
“那只能让警察帮忙了。你快点吃,吃完后我们去警署备案,让警察叔叔帮忙留意你妈妈的去向,总比我们自己在茫茫人海中大海捞针似的寻找好得多。”
下午,林朗带着风梓到警察局备了案,再带着他到附近人多的地方去寻找,半天下来,一点收获也没有。傍晚回到家,林朗已经困得不行,接连一天一夜没睡,铁打的人也受不了。吃完简单的晚饭,将风梓赶进浴室洗漱,他自己却在屁股沾上沙发的当下便打起了呼噜。
朦朦胧胧中,林朗感觉自己走进了一个奇怪的地方,那里有叮咚的泉水,有高大的树木,有灿烂的野花,有长满苔藓的溪石……
乍一看,这里像极了随时会遇到的最普通不过的小山谷,可是林朗却感觉到这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异。半晌之后,他才发现这怪异之处出自哪里,原来那些最普通不过的花草树木都比平常看到的高大了许多,此刻,他正站在一棵兰花草旁边,那棵兰花草狭长的叶片几乎赶上了他的胸口,涧石上的一棵葫芦藓竟然长到他的小腿高,仰头望去,头顶上的大树仿佛穿入云端,硕大的叶子简直可以用来做一条小船。
窸窸窣窣的响声中,林朗看见一只巨大的蚂蚁从落叶丛中钻出,抖了抖身上的泥土,挥舞着两对巨颚径直朝他爬来。
林朗望着与他身高基本一致的蚂蚁,吓得浑身都僵住了,想逃跑,却怎么也拔不开腿,只能眼睁睁地望着那只巨大的蚂蚁一步步逼了过来,在离他不到一尺的地方停了下来。
“找到那个男孩了吗?”惊魂未定的林朗竟然听见蚂蚁说话了。
“没有。”林朗惊骇地发现自己竟然不受控制地说话了,仿佛他现在的身体并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另个一个陌生的灵魂。
“也许他早就把我忘记了。”林朗听见自己很不开心地说,心里瞬间感受到一股不同寻常的忧伤。
“那你还要继续找他吗?”
“当然要,无论天涯海角,我都一定要找到他。”
“那——如果他不幸死了呢?”
沉吟了半晌,林朗才再次开口:“那么我也要找到他的灵魂。”
“也许也只能这样了。”大蚂蚁叹了口气,“只是你现在还只是一只普通的地精,离开了落日森林,你的力量可能会慢慢地减弱,如果碰上一些力量超强的邪祟,可能会被吞噬掉。”
“没事,我……”
林朗话未说完,大地忽然剧烈地震动起来。一个不防,林朗被一股强大的拉力扯得不由自主地往地上跌坐下去,而就在此时,他面前的大蚂蚁却忽然痛苦地挣扎起来,不停地在地上翻滚、抽搐。
“大黑,你怎么了?”看到大蚂蚁的异状,林朗心里大急,欲扑上前去施救,却被大蚂蚁拼命挣扎扬起的狂风阻碍在外。
“冥伶,你快走,落日森林已经被摄魂蛆占领了,你……一定要找到那个男孩,找出……克制……摄魂蛆的方法……”大蚂蚁用两只前足抱着脑袋,样子非常痛苦地朝林朗大喊。
“大黑,我不能走,他已经离开我了,你现在是我唯一的朋友了,我不能扔下你不管。”
“冥伶,听话,你是大地的精灵,摄魂蛆的出现,势必会对大地造成一场浩劫,你或许会是制约它们的关键……快点走,我快压制不住它们了……”
大蚂蚁勉强支撑着说完这句话,眼睛已经像血一样红了,细长的肢节间传来“咯咯”的脆响。
“大黑,我……”林朗泪眼模糊地望着大蚂蚁,心疼得揪作一团。
“走——”看着毫无去意的林朗,大蚂蚁忽然发怒了,伸出一根长腿,用尽全力一弹。林朗只觉得一股强大的力量袭来,身体瞬间离地而起,如弹丸一般往空中射去。
远远地,林朗看见大蚂蚁的身体四裂开来,一些细长的白色虫子从裂隙处慢慢地爬出,一下子消失在了空气中。
“大黑——”林朗凄厉地大喊,痛惜的声音在微蓝的长空回荡……
“大黑——”林朗一下子惊醒过来,猛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却是风梓清澈的大眼睛。
“叔叔,大黑是谁?”风梓好奇地问。
“大黑就是……”林朗揉揉有些酸胀的脑门坐起来,不自觉地说,却在说到一半的时候愣住了。大黑是谁?能告诉眼前这个小家伙,它是他梦中的好朋友,而且是一只比人还要大的蚂蚁吗?
风梓小朋友看见林朗话说到一半却停了下来,不依不饶地摇着他的手臂催促:“说嘛,大黑是谁?”
望着风梓期盼的小脸,林朗眼珠子一转,轻笑着揉了揉小家伙柔软的头发,敷衍地说:“大黑啊,是我小时候养的一只小狗,可可爱了……”
“叔叔骗人!叔叔根本没有说实话”林朗话还没说完,风梓就打断了他的话语。
“哦?你怎么知道的?”林朗有些意外。
“妈妈说,人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人在说谎话的时候会在脑袋里面寻找各种理由,所以眼睛会闪烁不定,刚才叔叔的眼睛就是这样的,所以,叔叔一定是在说谎。”
“小鬼,你确定你真的只有九岁吗?”林朗无可奈何地捏了捏小家伙肉嘟嘟的小脸。
“当然,我又不是女生,年龄不用保密哦。”风梓天真地说。
这下,林朗澈底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