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生死簿
你有没有听说过生死簿?
传说生死簿中记载着世间万物生灵的生死,从生到死,从有到无,疏而不漏。
判官就是对照着手中的生死簿,才差遣黑白无常去阳间勾的魂。
在地府,最忙的就是判官了,比阎罗王还忙。
阎罗王基本上不干活,他的活基本上都是判官替他干。
他当然也有自己的活要干——吃、喝、拉、撒、睡。
这几件活虽然无足轻重,却是谁也代替不了的,判官也代替不了。
判官有一支笔,判官笔。
这支笔就像是判官的招牌,有了这支笔他才不会引起人的注意,因为他的笔比他的人好看。
但他却没有因为这支笔而感到骄傲、自豪。
因为他的笔从来都没有在他手中为所欲为过,想写不能写、想画不能画。
因为阎罗王。
他操纵的是他的判官笔,阎罗王操纵的却是他。
“阎王要你三更死,不敢留人到五更。”这句话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如果阎罗王让判官写篇文章,他绝对不敢画幅画。
他从来都没有画过画,也没有画画的兴趣。
因为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是兴趣。
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他拿起笔,在纸上写下“兴趣”两个字,你一定要等下去,因为他会在“兴趣”两个字后面还会再加上两个字:“爱好。”
他不会单独使用“兴趣”两个字,使用最多的就是“兴趣爱好。”
他只有在记录一个人的档案时,才会写上“兴趣爱好”这四个字。
在他的生死簿首页,有这样一段记载:
姓名:乐滋滋。
性别:女。
生肖:虎。
祖籍:不祥。(注:此人一生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其母曾在马车之上诞下此女。)
兴趣爱好:发呆。(注:发呆的意思就是说,她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发呆,最高记录曾发呆一天一夜。)
最喜欢的食物:不祥。(注:只要是能吃的她都吃。)
最喜欢的颜色:白。
理想中的伴侣:英俊,有男子气概。(注:一直暗恋叶明心。)
逝世日期:四月初三、晨、卯时。(注:断刀门门主王超龙门下弟子,刀巴率部下壹拾贰人将其**,后弃尸荒野,尸身遭饿狼啃食。)
注:此女一生积德行善,无一恶行。念此,死后可在地府担任官职,或满足生前遗愿。
姓名:叶明心。
性别:男。
生肖:鸡。
祖籍:不祥。
兴趣爱好:不祥。
最喜欢的食物:不祥。
最喜欢的颜色:不祥。
理想中的伴侣:不祥。
生死状况:健在。
使用武器:闭月刀。(注:闭月刀,形似菜刀。有传言,菜刀来路不正,疑为偷窃。)
葡萄美酒,夜光杯。
乐滋滋开心极了。
微弱的灯光,酒是鲜红的。
酒红如血,她的脸当然不是血红。
有很多人在形容一个人的面色时常常用到“血红”,其实这只是形容而已,一个人的面色再红,也达不到血红的程度。
除非你用刀将他的脸皮割下来。
事实上很少有人这样做过,但不代表没有。
乐滋滋的脸皮没有被割下来,所以她的脸不是血红的,但她的脸确实是红的。
自然红。
有些人天生不胜酒力,一喝酒就脸红,即使只抿一小口。
但这种人却偏偏很能喝,喝到尽兴时就好像是喝白开水一样。
喝白开水当然要用大碗喝才尽兴。
所以乐滋滋用的是大碗。
她喝的是酒,葡萄酒。
喜欢喝酒的人,懂酒的人都知道喝葡萄酒要用夜光杯。
乐滋滋不懂酒,但她却在喝。
因为她高兴。
一个人要是高兴做什么事,就算是天王老子都拿他没办法。
阎罗王也不能。
她只能瞪大眼睛,一碗一碗的看着乐滋滋喝,喝完她就替她满上,好像是想看她能喝到什么时候。
如果乐滋滋不喝倒下,当然是要等她喝完为止。
可惜乐滋滋并没有喝完。
不是因为她醉了,也不是因为没有酒喝,而是坛子里的酒只能倒下半碗。
半碗酒就在桌前。
阎罗王终于忍不住,道:“我早就告诉过你,这酒后劲很大,像你这种喝法迟早会醉……”
阎罗王的话并没有说完,乐滋滋头摇得却像拨浪鼓。
阎罗王皱眉,乐滋滋微笑。
只不过她笑的像是只狡黠的狐狸。
阎罗王的眉皱的更深了,都能夹住一根筷子。
于是乐滋滋就真的自桌前,捡起一根筷子,夹在阎罗王眉头上。
阎罗王居然也没有生气,反而很欣慰。
就像是慈母看到摇篮中的婴儿在朝她憨笑。
“但我却没醉,一点醉意都没有。”
“肚子也不撑,还能再喝一坛。”乐滋滋说。
“没有了,一滴都没有。”阎罗王道。
“有,还有。”乐滋滋说:“还有半碗。”
阎罗王道:“所以你想省着喝?”
乐滋滋道:“不错,我就是这个意思。”
阎罗王道:“你已经喝了两坛,还没喝够?”
乐滋滋点头,一本正经道:“没有。”
阎罗王道:“喝到什么时候?”
乐滋滋道:“当然是喝醉为止,只可惜……”
阎罗王突然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你无法喝醉。”
乐滋滋道:“而且两坛下肚,肚子也不撑。”
阎罗王道:“好像是这样子。”
乐滋滋道:“所以很奇怪。”
再柔的酒喝到一定程度都会醉,而且喝到一定程度肚子也会撑的像气球。
乐滋滋已经喝了两坛。
她的小腹平坦,身材极佳。
她也不是大胃王。
她相信阎罗王能给出解释。
阎罗王道:“没有人能一直喝酒,保证不会醉。”
乐滋滋完全赞同。
阎罗王道:“只有一种情况。”
——哪种情况?
——谁知道?
乐滋滋道:“哪种?”
阎罗王道:“因为你不是人。”
——乐滋滋是鬼,女鬼。
“好像是的。”
“你能接受?”
“能。”
“很好。”
“我也觉得很好。”
乐滋滋说:“做鬼至少比做人好。”
她解释:“做人还要为一日三餐奔波、忙碌,做鬼就不会。鬼可以喝酒不会醉,喝多了肚子也不会撑,更不会捂着肚皮吐,而且我还相信鬼至少不会肚子饿。”
阎罗王笑着道:“这是做鬼的福利。”
乐滋滋也笑着道:“所以我喜欢做鬼。”
阎罗王大笑,道:“我还准许你在阳间做鬼。”
乐滋滋不笑了:“但我不会感激你。”
阎罗王道:“哦?”
乐滋滋道:“这只是我和你之间的一笔交易。”
阎罗王道:“嗯。”
乐滋滋道:“我们只是各取所需罢了。”
阎罗王道:“正确。”
乐滋滋道:“我想你不会反对我杀王超龙?”
阎罗王道:“不会。”
乐滋滋道:“刀巴呢?”
阎罗王道:“更不会,只不过……”
乐滋滋道:“只不过刀巴没有刀。”
阎罗王道:“正确。”
乐滋滋道:“断刀门门下唯一没有刀的就是刀巴,因为他不喜欢刀,却好色。”
她将最后半碗酒饮尽,才接着道:“色字头上一把刀,说的就是他——刀巴。”
阎罗王道:“完全正确。”
乐滋滋道:“可是单凭我一人之力根本不是刀巴的对手,何况与整个断刀门为敌。除非……”
阎罗王道:“除非有人能助你一臂之力。”
乐滋滋道:“好像只能这样。”
阎罗王在喝酒,用的是夜光杯。
她喝的是第一杯,也是最后一杯。
过了很久,她才开口,用一种似是询问,又似是肯定的语气道:“你觉得孟婆这个人怎么样?”
乐滋滋回答的很及时,也很简单:“还行。”
阎罗王好像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皱眉道:“只是还行?”
乐滋滋思索了一阵,道:“我见到她出手过……”
阎罗王突然打断了她的话:“什么时候?”
乐滋滋道:“我来的时候。”
阎罗王不说话了,过了很久她才沉声道:“跟我来。”
乐滋滋在等。
阎罗王在说完这三个字之后脸上的表情仿佛突然间变得阴晴不定,如木偶一般坐在椅子上。
就像是她喜爱的小猫在她怀里,突然抓了她一下。
乐滋滋也没有动。
她们要去哪里?
乐滋滋突然发现阎罗王的表情很好笑,说的话也很好笑。
这本来就是件很好笑的事,如果你同样和阎罗王一样,对你身边的人说出“跟我来”三个字后,你是不是应该在前面带路?
但阎罗王还是没有动。
乐滋滋更不会动。
桌椅在动,在下沉,很稳。
乐滋滋突然发现阎罗王不可笑了,一点都不可笑。
阎罗王没有理由骗她。
这是一间矩形地室,四周打磨的很平滑,很亮,四壁都有烛台。
烛台上的长明灯正好燃起,于是乐滋滋就看见摆放在地室正中央的一张石床。
石床上赫然躺着一具尸体。
长发及腰,一袭束腰长衫包裹着死者曼妙的躯体。
衣服居然是乐滋滋最喜欢的款式,和她最喜欢的颜色。
只不过死者的面色却比身上穿的衣服还要苍白,但却也掩盖不住她的清丽与脱俗。
幸好这里是地狱,幸好她已死——负责她带来的只有死亡。
一种害人害己的死亡。
因为她生的太过于美丽,一种足以令任何人忍不住侵犯的美丽。
乐滋滋的心快要跳到嗓子眼,因为石床上的尸体居然是她自己。
她是鬼。
她没有忘记这一点。
阎罗王为什么要带她来这里,是不是打算要让她还魂?
可是她的尸身明明已经进了一群饿狼的肚子,恐怕此时早已经成了粪便。
生死簿。
她想起了生死簿,一想起生死簿她就又想起了笔比人好看的判官。
等她蓦然转身时她居然真的看到了判官。
来无影,去无踪。
不知道什么时候判官就已经在她身后,或许一直都在她身后,只是她没有发现,又或许判官也和阎罗王一样是神,无所不能的神。
判官还是老样子。
左手拿着比他脸还要大的生死簿,右手的笔一直都比他的人好看,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反而很大,就像是铜铃。
乐滋滋是第一个看到他笑的人,也是第一个没有看他手中的生死簿和判官笔。
她看的是他的脸,用一双水汪汪中充满了无尽的好奇与疑问的眼去看他。
判官的脸居然被她看红了。
乐滋滋立马就问他:“什么意思?”
所有人都知道她问的是判官,可是判官并没有作答,脸反而更红了。
他是不是一见到美女就脸红?
他偷偷的打量阎罗王一眼。
阎罗王不是美女,至少和乐滋滋站在一起就不是美女。
所以判官的脸色立马恢复了正常,眼神中居然稍纵即逝的闪过一丝厌恶。
乐滋滋瞅见了,觉得很奇怪。
阎罗王好像没瞅见,只点了点头,于是判官才清了清嗓子,道:“这是我们对你的承诺。”
乐滋滋道:“什么承诺?”
判官道:“生死簿你看了?”
乐滋滋看过,她不想回答。
判官道:“假如你此行顺利,你就可以还魂。”
乐滋滋看着她的尸体,看了很久才问出她一直感到很困惑的问题:“我记得生死簿上说,我的尸身被狼吃了?”
判官笑了,阎罗王也笑了。
乐滋滋没有笑。
判官笑的很自豪,语气也很自豪:“你难道忘了我们的职业?”
乐滋滋也笑了,她怎么会忘?
——他们是神。
她笑的很温柔。
她笑的真好看。
可惜她自己已经看不到了,也感觉不到。
她就像是一滩软泥,软软的就倒在了地上。
地上冰冷。
阎罗王的脸色也很冷,冷如秋霜。
她开始踱步,背负着手,但她的头却昂的很高,就像是在仰望夜空中的繁星,欣赏着月色。
判官的笔突然跌在地上,发出一阵清脆的声响,又似是骨头断裂之声。
阎罗王没有反应,周围的一切都好像与她无关。
过了很久她才停下脚步,眼睛开始盯在判官身上,微微笑了笑,像一个顽皮的孩子突然发现一件好玩的玩具。
可惜判官不是玩具。
他额头上居然有冷汗,豆大的汗珠已经在他胖的发福的圆下巴上打转,仿佛一个深呼吸就要滴到他肚皮上。
不是滴到地上,是肚皮上,因为他的肚子很大。
他的一双腿居然在哆嗦。
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他其实是在害怕。
可是他在怕什么?
——没有人知道。
“可惜我只是个女人,不是男人,我知道你明白我的意思。”
“有些事,男人做起来会比女人有效。”
“但有些事只有女人才会做。”
——这件事当然不会是生孩子。
屋子里没有点灯。
判官直到躺在床上还在苦苦思索这三句话,他想不通。
遇到想不通的问题时他往往会在梦里寻求灵感,最好是喝点酒,一觉醒来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这虽然不是特别好的办法,但是却对他很有效。
酒喝到八成醉,一碰到床板他就会睡着。
可是他今天却睡不着,也没有喝酒。
他没心情。
火折子就在窗前的桌子上,桌子上有一盏油灯。
——所以你现在应该知道,这不是鬼故事,但却比鬼故事更加离奇。
判官拿起火折子,点起了灯。
灯光不是很亮,却洒到了每一个角落。
“你果然来了。”
“你好像不欢迎我?”
“哼!”
“你知道我来此的目的?”
“哼!”
“我是来负荆请罪的。”
她没有负荆,只不过负了件近乎透明的衣服。
灰白的头发,脸上有着数不清的皱纹,肌肤也是皱的,胸快要垂到地上。
赫然是孟婆。
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坐到判官腿上,依偎在他怀里,还翘起了二郎腿,判官却突然站了起来,于是她就跌倒在地上。
她在笑。
鼻子在笑,眼睛在笑,笑的快要断气。
判官突然一伸手,厚实有力,似钢钳的大手已经到了孟婆的脖子上,铁青着脸,道:“人呢?”
孟婆好像还不知道他说的是谁。
判官道:“黑白无常。”
孟婆突然不笑了,深吸了口气,沉声道:“果然瞒不住你。”
判官冷笑道:“你最好祈祷黑白无常别做出什么蠢事,否则你我都要完蛋。”
孟婆道:“我倒真希望能做出蠢事,死了还有你垫背。”
判官气的直翻白眼。
孟婆道:“放心好了,黑白无常这种小喽啰根本没资格知道此次计划的具体步骤,我想这时他们睡的跟猪一样。”
判官却突然很不是滋味说了句:“希望不是辗转难眠。”
孟婆痴痴笑道:“你吃醋了?”
判官道:“哼。”
孟婆突然叹了口气道:“乐滋滋失贞会不会对此次计划造成影响?”
“你猜?”
孟婆没有猜。
说完这两个字判官已经出了庭院。
庭院深深。
午夜。
通常这个时候判官已经开始在被窝做梦了,做一些自己喜欢的梦。
他这种年纪当然不会做春梦。
但他睡的却并不踏实,这不是因为他晚上睡觉爱做梦。
爱做梦的人睡眠质量肯定不会很好,睡不踏实也在情理之中。
判官睡不踏实是因为他有个影响他睡不踏实的邻居,就因为这个原因他和他邻居吵架次数不下一千次。
能和判官做邻居的当然就是黑白无常了。
这个时候黑白无常当然没有睡觉,他们在做晚课。判官也会偶尔抽出一些时间来监督他们的晚课,说是监督,其实他每次只在门外监督,一个人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一直坐到深夜。
然后他就会回到自己的房间,洗冷水澡。
今晚黑白无常没有晚课要做。
因为孟婆。
他们的晚课少不了孟婆。
孟婆很难伺候。
你要问他难伺候到什么程度,你就不能亲自去找黑白无常。
因为你就算是找到了黑白无常,他们也不会告诉你。
因为他们已经连开口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