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回到家就听到手机不停地响。林媛巨大的脸出现在我屏幕上。
我迅速按下了接听键。
林媛的声音穿过我的扬声器直达我的耳膜,仿佛要掀起我的天灵盖。声音如此之巨大,让我分辨不清这到底是哭声还是笑声。我相信我的耳朵辨识哭声和笑声那条神经已经被震断了。
“别激动,你慢慢说。”我在不好辨识她情绪的情况下急中生智用了“激动”这个词。
她应该不在家里。因为我听到她那头穿来车辆和行人的声音。
“安迪,安迪他不喜欢我。”林媛说。
这回真的是在哭了,我真切地听到她用多大的力气才艰难地说出了这句话,一字一顿,从喉咙里冲出来的绝望呐喊。
“没关系。没关系的。你先回家吧,外面很冷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他说他不喜欢女孩子。他说他是gay。”林媛撕心裂肺地说。
我承认我当时也被震惊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亦寒,你说他会不会是用gay来搪塞我?他不喜欢我,所以说自己是gay!就算,就算他不喜欢我,也不要这样作贱自己啊。”
“不可能的。他怎么会开这种玩笑。”我说。
“这他妈就是我的十八岁生日?!安迪?gay?我呵呵。”然后她挂了电话。
我再打回去的时候她已经关机了。
那句尖刻的“gay?我呵呵。”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像末日晚宴一般的林媛的生日最后不欢而散。幸好我没能看到那破碎的结局,我脑海里的片段还是我们三个在甜品店里笑容满面、蛋糕沫与果酒齐飞的喜剧。
这喜剧竟然成了一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
随着那句“gay?我呵呵。”而草草收尾。
明天又是周一。没关系,我们在放暑假呀。
虽然暑假还没到头,我已经盼望寒假的到来了。
那时候随着农历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我家楼下旁边那条街又挂上了琳琅满目的对联、福字还有各式各样的挂坠、灯笼、红包。我记得很久很久以前是有那种摸着也不烫手的烟花卖的,不过现在早就不见了踪影。
每当年关将至。每个人疲劳地奔波着、筹备着,为了等到那一天一家人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一边嗑瓜子、一边吐槽春晚、一边在微博上写段子。
那条街上的人也日益增多,我从窗户向下眺望——密密麻麻的全是人,像漫长翻滚的河流,又像锅里烧开了的水正在“滋滋”地往外冒着热气。大冬天的,也让人觉得燥热难耐。
当这天终于来临了。那条街上的人反而比以前少了。到了傍晚,那些卖花、卖年橘的小贩开始把没有卖出的花和橘子连根拔起,然后把花盆往地上砸。等他们走了,就会有一些穿着不那么光鲜亮丽的人们,特别是老年人们,会拾起一些没被摔坏的、或者摔得不是很惨的橘子然后塞进麻袋里,匆匆地逃离“案发现场”。
韩予发了一个“暑假快乐!别的就不多说了。你都明白。”
是不是我苏亦寒看起来太聪明了。每个人话讲半句都觉得“嗯,苏亦寒,你懂的”。我又不是住在你大脑皮层里面的小人,每天帮你数脑细胞,我懂什么啊。
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回了一句:“thx,你还好吗?”
“我总是觉得有些不习惯。”
“我也是。”
“我困了,先睡了,午安。”
“晚安。”
穿越半个地球的思念总是以“晚安和午安”作结。
也就是离开学还有一天还是两天的时候我才知道。
梧桐死了。
安迪告诉我的。他的语音平静得不可思议,仿佛预先知道般。年前他说自己是gay震惊了我,现在他用这种方式告诉我梧桐的死讯再一次震惊了我。他说这件事的语气就像告知我一个小孩打翻了一个花瓶般平常。
“你开什么玩笑。”
“他死了。你觉得我在跟你开玩笑吗?”
“为什么?仇杀?情杀?”
“自杀了。割脉。”
顿了顿。他继续说:“梧桐生前在本子上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你。满满一整页‘苏亦寒’。现在那个本子落到了警察手上。你,反正,好自为之吧。”
我挂上电话。面如死灰。我觉得有一双手紧紧地箍住了我的喉管,我觉得呼吸困难、冷汗簌簌地往下流。
虽然已经是夏天了。窗外的树还是像枯瘦的手举向天空,仿佛在向太阳神阿波罗乞讨多一些、再多一些光明。但是天空依旧灰蒙蒙的一片,肃杀、凄清、荒凉。
继而窗外响起此起彼伏的警笛声……
我是梧桐。
我爱苏亦寒。
她是我女朋友。至少曾经是。
喜欢她飘逸的铜棕色鬈发。她眉眼带笑。她瘦削的下巴、白皙的颈项和精致的锁骨。
她在我心中就是完美的化身。是上帝派到凡间拉仇恨的使者。
我曾经说过,我会爱她一辈子。
可是我不小心把她弄丢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还记不记得那次我们吵架了。你气得一个星期没有和我讲话。我很伤心。伤心了我就喝酒。和你不一样,你伤心了就写文章,多好呀。
酒精真是个神奇的东西。沾了它,就觉得灵魂超然世俗之外了,我自己也不再是自己的了,所以我就不用为自己伤心了。
那家酒吧叫“Vitas”。不像别的酒吧那样嘈杂、凌乱。
取而代之的是舒缓的jazz或者blues。
那里有个吉他手叫大岛直子。
要是我早就跟你讲,后来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情了。
但是我后来想想,还是不要告诉你了。省得你生气,就更加不理我了。
大岛直子是个很可爱的女生。红色短发刚好抵到锁骨、扑闪扑闪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她没你高,大概只到你脖子吧,我猜。
她过了很久才告诉我她是日本人。有空的时候经常来Vitas弹吉他,不是为了挣钱,以她的家世,她不需要勤工俭学就可以每天被宝马或者奥迪送回学校。她以前成绩就不好,后来就更糟糕了,她说她应该背着吉他走天涯,而不是窝在教室里听老师无休止地念经。
我也想抱着篮球走天涯。就越发觉得学校不是人呆的地儿。
直到有一天,我和直子讨论鸡尾酒时。我喜欢Vitas的“龙舌兰日出”她喜欢“蓝色玛格丽特”。我们一杯接着一杯地喝。她托着腮歪着头看着我,嘴角向上扬起,酒精让我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美得不可方物,但是我知道,我并不爱她,充其量只是好感罢了。这时,出现了另一个“妖孽”——兰婧。她穿着蓝色的缎面连衣裙,短短的包在大腿上,一条黑色的长披肩直达膝盖。
她见到我和直子的时候,神情复杂。手中那杯威士忌里面的冰块轻轻地嗑到了杯沿。
她眼睛周围有一圈红晕,好像是刚刚哭过。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我也没有问。
后来的事我只告诉你了一部分。另一部分我想想还是不要告诉你了,因为知道这件事对你并不好。我不想你陷入一种难堪的境地,不想看到你皱起眉头的样子。我会心疼的。
后来我才从一些小道消息得知你和我们学校大名鼎鼎的韩予在一起了。怎么说呢。我很嫉妒他,不仅仅是嫉妒他长得好、家境优渥、而且满身都是优点,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给他的爱。是我无法企及的。
你看他的目光,是我从来没有享受过的。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
爱他超越爱我,也是人之常情,换了我,我也爱韩予,而不是只会打球、耍酷、闯祸的梧桐。
有时候我不禁会自私地想:如果你选拔考砸了多好啊,你就去不成美国了;如果你不去美国该多好啊,你就不会遇到他;你不遇到他多好啊,我还有机会可以向你说清楚这些事的来龙去脉,一件一件,说给你听,也不管你爱不爱听了。
如果我说,我还爱你。也太迟了吧。你大概不会原谅我了吧。
因为我也做不到原谅我自己了。
自从那天我一气之下把一个混混给打了,我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只是辜负了那个叫大岛直子的女孩,那么痴迷地爱着我,我却不能许她幸福了。因为我不能容忍我吻她的时候,脑子里面想的是你。
这样会让我更加难过。也会让她很难过。
所以,我做不到,忘记你,去重新爱上别的女孩子。
在这之前,我一直觉得那些自杀的人好傻、傻到家了!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啊。怎么就想死了呢?死了就看不到日升月落、春花秋月,看不到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了。
但是现在我真真切切地想死了。
心都死了。
身不死还有什么意义?
不如早早合二为一,就不用多那么多烦恼、那么多化解不开的宿怨、那么多纠缠不清的爱恋,我再也不想去趟这滩浑水了。
真希望,我走过奈何桥的时候是白发苍苍挽着你的手走过的。但现在是不可能了。我要一个人走了。
作为一个将死之人,我想我终于有资格说:“这辈子只爱你一个人”的话。
在我的血没有流干之前,我还是想多写写你的名字,我怕喝了孟婆汤我会不记得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