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的小花,白色中又带一点黄色,带一点玫瑰色,又好似碧蓝色,滋润饱满,宛如珍珠,看得人眼花缭乱。河边水面的倒影中,一株株玫瑰,亭亭玉立,美得不能再美的花朵,浓浓艳艳的红色,像一团火焰熊熊向天空里烧去,花枝似乎在伸展,花苞似乎也在伸展,翠绿的叶子间,滚动着无数小水珠,阳光照耀之下,灿灿生辉。这里都不知道是什么地方,花多得铺天盖地,随处可见,美得不似在人间。后方叫骂之声渐渐减弱,宋明轩一松马缰绳,便得意哼起了小曲。他唱的歌词我从来都没有在八宝善安镇听过,也不知是不是他自己胡编:“美人如琥珀,愁泪锁清秋,情爱即不朽,滴滴如沙砾,哥哥怜妹意,潺潺如困兽,换得翻墙来,放开了拳头,红唇腰更纤,让渐渐温柔..............”听到后面,隐约已有鸡鸣狗盗,软玉温香在抱的不堪之意,也只有他这种小人才能唱得出来。“哇。”我胸口一阵疼痛,一股腥甜从嘴中涌出。“吁。”宋明轩急忙勒住马缰,翻身下马,看向我,手掌搭在我额头上:“你没事吧?”“好痛。”我忽然觉得脚上也疼痛不止,一时间分不清到底痛在何处。人流密集的大街,商铺旗帜来回飞扬,百草庐的招牌赫然醒目。“千万别慌。”宋明轩从马背上将我一把抱下:“我带你去看大夫。”我倒在他怀中,看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有明显的担忧之意,也许是害怕我死在这方土地上连累了他吧?
百草庐内,人满为患,因主诊传言乃是先皇御医,医馆的生意火爆非常。学徒们忙里忙外,煎药抓药,正中案台上,山羊胡须的老大夫正在闭目诊脉。“救命啊。”宋明轩浑身是血,抱着我闯入,吓了众人一跳。“大夫你看看她到底怎么回事?”宋明轩不由分说,将我放在桌子上,一脚踢开正在看诊的病患。那一脚踢得理所当然,看诊的中年男子气愤从地上爬起,宋明轩双手叉腰,下巴高高抬起,眼睛瞪得像是铜铃,硬生生将矮他半个头的男子气势压了下去。最后男子一挥手,自认倒霉,捂住摔疼的肩膀,在后方一屁股坐下,继续耐心等待。前方老大夫眉心一皱,伸手搭在我手腕之上,按了两按,眉心皱得更深:“这位姑娘恐怕命不久矣。”“什么?”我闻言,心中一惊。“你开什么玩笑?”宋明轩明显不信。“这位姑娘之前遭受重创,又长途跋涉,体力耗尽。”老大夫振振有词:“如今心脉俱损,神仙也救不回来。”“那你总有千年人参,百年熊掌之类起死回生的药物对不对?”宋明轩不依不饶地问。“天家贵胄,才能有如此珍贵之物。”老大夫捋了捋胡须,将宋明轩从头到脚一番打量:“即使你出得了银两买,王公贵族也无可能拿出来救这位姑娘。”“你是回春圣手。”宋明轩急得满头大汗:“怎么可能一点办法都没有?”“我看你还是为这位姑娘准备一口厚皮棺材吧。”老大夫叹息一声:“这是你现下唯一可以为她做的事情。”“满口胡言。”宋明轩抱起我:“等我将她医好,我回来拆你的招牌。”“你若是能医好。”老大夫闻言倒是瞪大眼睛,负气说道:“我亲手拆下我这医馆招牌,倒赔你千两黄金。”“请恕老夫无能为力。”济世堂的大夫摇着手中的羽扇。“年纪轻轻,真是可惜,可惜。”千植堂的大夫连连摇头。“都要死的人了,还带来做什么?”药晖所的大夫一脸赶瘟神的表情。几个时辰之后,宋明轩抱着我,一屁股坐在土地庙旁边,嘴里骂骂咧咧。“不就是看我没钱?”宋明轩提高声调,惹得街道上的人纷纷看过来:“待我有钱那日,我盖他十个八个百草庐,让你们这群白痴每天为我洗脚洗澡,就不让你们医病看症,活活将你们憋屈死。”
街道上的人听到他没头没尾的话,看着宋明轩灰扑扑的衣衫,忍不住笑起来。“看什么看?”宋明轩从地上捡起石子,作势就要丢上前去:“砸死你,让你妈没儿子养老送终。”“算了。”我不得不伸手搭上宋明轩的肩膀,即使是死到临头也觉得自己丢脸:“八宝善安镇几日前已被屠城灭族,我就当是多活了几日。”“八宝善安镇被屠城灭族?”宋明轩犹如闻及晴天霹雳。脸色大变。“你孤身一人,来去无踪。”我忍不住轻咳几声:“如此阴差阳错,恰巧躲过此次大劫。”或许是老天有眼,让宋明轩十岁之后便成了孤儿,偷鸡摸狗,四处混饭吃的日子,一直伴随他到如今。“等等。”宋明轩像是忽然响起什么,眼前一亮:“或许有一个大夫,他能够救回你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