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将近两年了,十一前夕,夜晚9点左右,班长在QQ群提议说这么长时间了,大家该找个时间聚一聚。群里一下哗然,其他同学也争相附和,“我早就想来一次这样的聚会了。”“可不是,整日的工作,憋得不行。”“同学们呐,想死你们了。”……一片闹腾的景象,平日里这死气沉沉的群一下子像是诈尸了般,真是诡秘。
这次聚会,其实我不太愿意去。
我没有心思去应和他们,也不想知道有多少人去,甚至连那些客套话我都懒得去说,更懒得去看。其他人你一句我一句,而我却陷入了沉思。两年了,那件事就如同一阵冬日里散发不去的阴霾,久久弥漫在我的心头,令我无法自拔,无法畅快呼吸。我从此惧怕黑暗,不敢独自乘坐轿厢电梯。坐在电脑桌前,我的视线早已离开笔记本屏幕,转头望向了卧室。古色古香的水曲柳木床头有一个乳白色小灯整夜一直亮着,黑夜中散发着淡淡的白光,不刺眼,反而很柔和。在这小灯微弱的荧光下,我才能获得一丝丝安慰,在意识里,那光是生命之光,象征着希望。可是心中的那片霾一直都在,挥之不去,那种感觉甚至有好几次使我从梦中惊醒,对,是噩梦。
视线回到笔记本屏幕,QQ群有另外两人也都一直不说话,他们是我的大学室友。全班这么多人,也许真是缘分,大一开学那天,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宿舍,相同的爱好使我们一见如故,没有陌生人一般的拘束。我们都喜欢四处游玩,喜欢发现新奇的事物,对未来、未知充满着期待,向往着探索出属于自己的疆土——事业上的、学业上的、爱情上的。我们曾一起度过无数个充满欢笑的夜晚,充满乐趣的周末,那段日子确实令人难忘,也是我心头对于那段日子唯一的念想,唯一想记住的。
“滴滴滴”QQ消息提示音骤然响起,我好久没有听到这种曾在记忆中那么熟悉,如今却又让我倍感生疏的声音了。毕业后,我服从父母的安排,去了亲戚一家电气公司当了个小文员,工作虽是轻松但很乏味,两年时间也就这么过去了。所学的营销专业全然是做了荒废品了,之所以去学营销是因为当时选专业的时候觉得毕业以后工作会好找点,一方面也想锻炼自己的口才,岂料到世事变迁。印象中认识的同学朋友都忙着自己的生计,各顾各的,QQ状态不是忙碌就是离开,加上我本身不太爱好网络聊天,所以平时很少去打扰别人,也基本没人单独找过我。
“会是谁呢?”我点开了闪烁的头像,对话框弹起,是邱明辉——我的室友之一,邱明辉是江苏徐州人。同是江苏人,他比我开朗、风趣得多,任何事在他心里都放不过两天,之后便烟消云散。你问他,他就当做从没发生过,大三那年他跟女朋友分手,当天晚上拉着宿舍几个哥们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居然反问我们为什么灌他酒,从此我们给他起了一个外号“邱健忘”。当然在外人面前我们是不说的,只是在宿舍几个人中调侃。我们也都懂,不开心的事确实是该早日忘却,或者说应该将它在记忆之中永久埋藏,尘封在不知名的黑暗角落,从不将其照亮。可是能做到他那样的,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邱明辉:杨一,那件事……并不是你一个人的错,我们都有责任。我知道这两年你一直不好受,总觉得沈谊的失踪是你的疏忽,其实不然,你又何苦把压力往自己一个人身上揽。这次聚会就去吧,还有,马道友也去,我跟他说过了。另外,恕我直言,我一直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可是其中缘由我也说不清道不明,这些年来我也一直想找到一个结果。报了案,将近两年了,一点音讯也没有,案子也不了了之,我们总该给沈谊更是给自己一个交代吧。借这次聚会,咱哥几个好好聚聚,顺便也好交流交流想法。
我:好,也确实应该聚聚了,那就十一假期见。
合上电脑,我长叹一口气,明辉说的对,老是这么压抑着也不是个办法,人总不能被自己给憋死,无论结果如何,沈谊是死是活,我们总该要有一个答案。这些年,不正是一直在等这个答案么?乳白色小灯依旧顽强地亮着,我咬了咬牙,直视黑暗才能无所畏惧。
班长将聚会定在十月三号,错开出行高峰期,避免路上拥堵,也是保证大家的安全,免去不必要的匆忙。地点在学校附近的景楼酒店,说是比较经济实惠,其他人也觉得比较合理,便都没有异议。
转眼到了三号早晨,我握着8点的车票,踏上了回校聚会之路。记得还未毕业时,每次回校都有一种荣誉感,好像是归乡的退伍士兵。背着黑色的双肩包,提着笔记本,一派傲娇的学生党气势。如今步入社会,曾经那锐利的棱角早已被现实的锉刀无情地磨平,丝毫不给你反抗的机会。连“不”字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你已沦为了这社会大杂剧中众多“行尸走肉”中的一员。
学校在扬州西面,远离大学城,孤零零地矗立在并不繁华的“蛮荒”地段,当初进学校的时候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不将学校盖在繁华的闹市,这样不更能吸引学生嘛?后来才知道政府要考虑到地价和规划等一系列的因素,不管怎么样,在那生活了四年,也算是有感情了。
大巴车从家乡车站去往学校要近两个小时的路程,我习惯性地戴上耳机,因为我觉得这样更能远离世俗的喧嚣,我喜欢静谧。一路上右前方座位的阿姨抱着小孩,嘴里嘟囔着什么,大概是摇篮曲之类的哄婴儿入睡,可那孩子依旧是哭哭啼啼,虽然我听不到。附近几个乘客貌似有点不耐烦,看样子是对着那阿姨发起了牢骚,我看着眼前这一出无声的“社会情景剧”,深知闲事莫管的道理,闭上眼,只顾沉浸在自己的音乐里。
到达学校时已是将近中午11点,生活区门口早已伫立了好几个熟悉的声影,班长也在那,邱明辉还有马道友也已经到了。熟悉的生活区大门口依旧人来人往,学弟学妹们年轻活泼的身影穿梭在密集的人流之中,我想起了曾经的我们。他们倒是眼尖,一眼就认出了我,马道友上来就是一个拥抱:“一哥,好久不见,还是那么帅气。”
马道友是我另一个室友,比我小,但还是喜欢称呼我为“哥”,东北吉林人,一米八三的壮汉,还是一如既往地留着板寸头。他有着东北汉子一贯的爽朗、豪迈,又带点油腔滑调。无论什么事他都喜欢第一个上,丝毫不顾及其他,所以我们经常开他玩笑,说他爸妈给他取名道友是希望他有朝一日能得道成仙,他这样子怎么才能通晓天地之道?怕是要令他爸妈失望了。马道友倒是不屑一顾,他说他爸信道教,这关他什么事,有饭吃,有衣穿,有朋友,这才是大道。引得全室人员一阵大笑。如今的他西装笔挺,倒有几分老板样子。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道友混得不错啊,这小西装穿得,是不是真的得道了?有机会带带哥几个啊!”
“一哥这话说的,真混好了,哪能忘掉咱哥们,是吧,你瞧我这。”说到一半马道友拉了拉西装领口,露出洗得有点发黄的白衬衫,低声继续说,“都是虚的,好不容易同学聚会一场,不能失了咱宿舍的脸面呀。”说完露出憨厚的笑容,还是那般熟悉。
“你可真是一点没变,你想得道,这鸡犬得先你一步升天。”邱明辉嘲讽道。
对于邱明辉的嘲讽,马道友一向是无力招架的,于是乎一本正经地对他鞠了个躬,说是饶了自己。
邱明辉倒也没怎么变,还是戴着那副黑框眼镜,穿着白色卫衣,深邃而充满书生气,棱角分明却又略显清秀的脸颊那时可是吸引了不少校园之中的花痴少女。
随即,周围爆发出阵阵大笑。不知道什么时候,身边已经围满了同学。
人数差不多都已到齐,大伙便吆喝一声,浩浩荡荡奔向景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