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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十:枪为百兵之王

好在叶良辰从小力气并不一般,虽不敢说天生神力,但也相差无几,又兼加上内功的辅助还是可以操控的了那神兵利器的。只见其紧紧的将手中只感到双手仿佛被一座大山所压住一样难以举起的神兵利器,并且与此同时,他自个儿估摸着,就这武器大概也得有着九十甚至百斤左右的重量,不得不说,看那凤翅镏金镋,那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啊!

“噗~”

不过正在一边叫着干燥无味的薄饼的上官锦却是噗嗤一笑,叶良辰一脸茫然的看着他,他却是讪讪说“不小心噎到了……”。叶良辰不疑有他,继续用手中粗布一心一意地抹擦着凤翅镏金镋。然而上官锦的内心却是非哭又非笑的喃喃:“凤翅镏金镋!?天宝将军诶,您的武器就这样被夺取冠名权咯,你就死不瞑目吧……”

不过也不得不说,至此,镋这一类兵器便在汉朝的历史上出现了,也因为上官锦的凭空出世,导致叶良辰没有在南华死后隐居华山,反而成为了上官锦的“跟班”,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也就随之踏上了为上官锦东征西战,立下赫赫战功,并且成就了他一生的光荣!名留青史?不过如此。

恰恰相好,也正是这样,他也成为了这东汉,乃至后来诸多变迁年华中,使用镋的第一人而被后世所记,更有几场战役中,叶良辰被后人冠上了东汉第一镋的名号……

上官锦手里拿着俩块薄饼,嘴里嚼着一块,瞥了瞥叶良辰,见这小子只顾着擦亮自己的兵器,愣是忘了肚子饿这一回事,心中对他是既感到欢喜又感到忧愁啊。

喜是,类似于叶良辰这种精于武艺,好于武器,人也十分聪慧又忠诚的人,相当于上官锦可以说是一位难得的将帅之才,也更是一位猛将义士,这种人就相当于那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人才,对于上官锦这些“初出茅庐”,生无资金,后无靠山,却又不得不去争夺天下的有志之士,无疑是一大助力!但也同时是他们忧的地方。

这种人,如果你让他为你帮一件事情或者什么,他都会全心全意为你付出,即使是他们的生命,也是全心全意的付出,不过这种人往往要么积劳成疾,要么就是积劳成疾。因为他们根本不懂得去爱护自己的身体,只懂得你让他们办的事必须办好。

你说上官锦是喜亦或者是忧呢?

“良辰啊,看来你甚是喜欢这柄兵器啊。”上官锦有意无意的拿着张薄饼凑到叶良辰身旁,对其说道。叶良辰满脸说不尽的喜欢,看了看上官锦又再次看回了手中的凤翅镏金镋,说道:“嗯!槿甚是喜欢这武器。不知道为什么,槿一看见这武器,就爱不释手,又貌似是命中注定一般,着实怪哉……”

“可能正应了恩师所言,此镋待缘人,而那缘人便是汝之者。”上官锦微微一笑道,随即又是为其担忧道:“良辰啊,可这一码归一码,咱们在不亏待兵器的同时,也不能亏待自己啊,毕竟再好的神兵利器,终须一强悍载体所驱使,如若到时你这载体不顺,这神兵利器不也折了名头呼?”

“额……”叶良辰闻言一愣,不过随即便是明悟了,知道上官锦这是变个法劝自己怎么滴也得吃点东西,感觉又回到了当年小时候,那个对自己无限关怀的哥哥,面带感激,轻声应了句便接过上官锦递来的薄饼,开始狼吞虎咽。

并非叶良辰无理,而是因为这是一种人与人之间最为纯洁要好的友谊与亲情,虽只是轻声一应,却是一切尽在无言中。

世间和为贵?情义当头而无悔!

看到叶良辰终于同意食食,他内心也是十分开心。他就在叶良辰身旁坐着,拿来了叶良辰抹擦凤翅镏金镋的粗布,又找来了自己的兵器,也就是南华托李再兴转赠的来一把神兵利器,一杆名为“破阵霸王枪”的罕见神兵。

只见那“破阵霸王枪”足有九尺许长度,枪尖锋芒外露,虽尖呈暗金色,属于暗系列色彩,却依旧让人感到光芒四射,但是却并非是他那被太阳光折射后的光芒耀眼,而是那枪尖尖端的寒光耀眼;除此之外,观此枪枪身更是让人啧啧称奇,乃为百锻镔铁所铸造而成。

要知道,在东汉时期,虽然已经开始摆脱了青铜器的范畴,开始大量使用铁质产品,但是由于是青铜器到铁器初期,注意是初期,所以并不像后世可以端找出锻造出什么精钢来,大多按几次锻来分,而锻次越高,也代表着这兵器的地位如何。

不过奈何是初期,所以技艺并不是那么精湛,能有九十至百锻便已经可以在东汉乃至三国时期的铁匠界扬名,光宗耀祖了。可想而知,这“破阵霸王枪”的枪身是如何妙哉?!更何况枪身之最,枪尖呢?

“破阵霸王枪”的枪身外与枪尖无二,同样有着一层暗金色的色彩,上面雕刻不一花纹,与之还有一段小诗,上用隶书书写着——“**************,一遇风云变化龙。锦汉终须霸王威,霸王摇枪破阵出!”

“**************,一遇风云变化龙。锦汉终须霸王威,霸王摇枪破阵出……”

上官锦手紧握着手中的破阵霸王枪,用拇指去触碰那二十八个隶书汉字,嘴口小声的喃喃说道,不经意间回想起小时候,南华让自己选择一样兵器学艺,上官锦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放在武器架正中央的一杆长枪,因为两军对阵最管用的就是枪,枪若是使得好,枪自己就有生命,马踏连营之时,枪似游龙,一条丈长大枪把人马团团围住,枪头寒光所到之处,鬼哭狼嚎,大将能够百战百胜,岂能只是靠运气。

南华看到自己选择了长枪后,语重心长的对自己这般嘱咐过自己——

“百般武艺之中,剑为百兵之君、棍为百兵之首、刀为百兵之帅、枪为百兵之王,又为百兵之贼,剑是最早出现的兵器,携带方便,练起来潇洒飘逸、步伐灵活,有一种儒雅之风,与琴、棋、书并称为文人四宝,故而百兵之君;棍是最原始的武器,随便一个人只要拿起棍子都能够耍两招,所以为百兵之首;刀也是比较早的兵器,也是最为普通的一种,大刀可马战,腰刀可步战,刀法主要讲究劈、砍、拦、扎、抹,招式简练易学,所以为百兵之帅;而枪之所以能够称王、称贼,皆是因为它在实战中威力强大,攻防速度急迅,富于变化,往往能够使敌人防不胜防,但是枪法也是最难掌握、最难学习的,汝既然选择枪术,那就要有所准备,不怕艰苦,老夫希望你能够谨记。”

“我会是那破阵而出的霸王吗?”上官锦有些不自信的拟心自问。

太阳高照,烟云变迁——

上官锦与叶良辰歇息够了后,便再一次背着各自行裹的上官锦与叶良辰二人,走在那九曲十八弯的山间的小路上,二人仰头看着那红红火火的朝阳,朵朵白云在飘移着。

蓝天下的大自然是那么令人心旷神怡,使之上官锦与叶良辰二人之前悲伤的气氛悄悄潜去,是艳阳的点缀,还是暖风的呼唤,也或许是他们在他人身上待久了,也不好意思的逃跑了吧。

山间小路旁,这绿的,那红的,那黄的……许许多多的新生命,随着寒冬腊月的远离,迎来了春意盎然的阳春三月开始渐渐苏醒;复苏!这是朝阳的光辉引动青春的燥动。加速血液的流淌,上官锦与之叶良辰迎面遇微风,嗅春香,望春景,心的郁闷悲伤,随着太阳的高照,影子的拉长,华山顶到华山山脚的距离越走越远。二人的步伐也不再那么沉重无力了,反而渐渐的轻快。

红红火火的朝阳临近高空中央至时刻正午时,上官锦和叶良辰二人终于穿越华山脚下,来到了上官锦“出世”以来的第一座城市,一座倚靠华山而筑造的城镇——华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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