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整天的奔波,我们拖着疲累的双腿企图找一家既舒适有不花钱的旅店住下。虽然现实中根本不可能有这等好事,但居然还是给我们这几个受到上帝眷顾的人遇到了。
眼前这家旅馆规模不大,但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以至于我们没有多想就跨进了店门。后来回想起来,并不是那间旅馆有多好,只是我们都已经累得停止了大脑的思考功能,若是有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我想所有人都宁可露宿街头也不会进去的——除我之外。眼下这见事的经过恕我一无所知,我只看到了结果。
“伙计!”我对着门口那个人说,“一个四人房间多少钱?”
“你们要住宿吗?”那人问。
“废话!开四间总统套房。”卡门说。
“考虑清楚了吗?劝你们还是换一家吧。反正也不远,翻过前面的山头就到了。”
“你发烧吧?有钱也不赚。”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人。
那个人见我们没有出去的意思,索性讲起了故事。这家旅馆地处交通要道,附近又没有其它的旅馆,生意非常地好。但在一个月前,不知道撞了什么邪,每天晚上都会有恶灵捣乱,只用了短短一个礼拜就吓走了所有客人和服务员,并且时不时有客人找上门来索要精神损失费。现在整个旅馆里只剩下老板一个,也就是我们眼前这位。奇怪的是,这个恶灵从来没有骚扰过这位老板。忍无可忍之下,这位再没生意就要饿死的旅店老板毅然决定:只要有人能够赶走恶灵,不但可以永远免费住宿,享受贵宾待遇,更可以得到一大笔赏金和礼品。
当晚,我们就在这里住下了。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四个住在了一间房里。
这一天的确是累死了,我刚躺下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这个房间变得有点不同了:天花板和墙上一共有三个大洞;墙壁上全是裂痕,还一块块地往下掉;床的一半淹在水里;床单被烧焦了;放在床下的鞋子变成了沉船;桌椅被砍成了碎片;门板漂在水面上;门板上躺着吓昏了还没醒过来的马克;电视、沙发、空调、吊灯、床头灯、饮水机等等全部不见了。
我惊讶地看着卡门,说:“你打劫的水平越来越出神入化了。”
再仔细看,才发现卡门钻在她的大包里,只露了个脑袋。她冲着我吼道:“你还有脸说风凉话?我们跟幽灵战斗了一个晚上,你却睡得像猪一样!”
“那两个人呢?”我问。
“在我包里呢。”
于是,我为了报酬,她们为了报仇,一致决定再住一晚。
今晚,我们换了一个完好无缺的房间,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应战。卡门把从博物馆偷来的那副几百年前的盔甲套在身上;罗宾用香肠做了个坚固的防护罩,但不知道此防护罩是否会成为我们几人的夜宵;艾薇躲在她的坩埚里,把吓晕的马克当做武器,我真怀疑她究竟喜不喜欢这个宠物。我裹在棉被里,虽然我承认棉被这东西确实没什么防御力,但我包里除了钱实在没什么像样的防具,而且就我看来,棉被至少要比香肠来的好得多。
这两天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总是特别想睡觉,加上裹着棉被,不多久就和周公会面去了。
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又是一片狼籍。几个人像仇人一样地瞪着我:“一到开打你就睡觉,我们不是你的帮工!”这几个人第一次这么齐心,真是值得庆贺。
从她们愤怒的骂声中,我凭着我超强的理解能力终于得知了昨晚我睡着后发生的事。
骚乱是从十一点半由于玻璃窗的突然碎裂引起的。罗宾抓起卡门的包去堵窗口。卡门当然不肯,所以她拽过罗宾的香肠,一头拴在包上,一头拴在了马克身上。而马克又怎么拽得过罗宾?卡门“急中生智”把马克插在了门把手上。就在两方僵持不下的时候,艾薇在香肠下生起了火,还刷上了她特制的调味料,熏得所有人四散而逃。卡门用手榴弹炸开了墙;罗宾拽下了门板并扔出了窗口;马克随着门板飞了出去;艾薇被马克的香肠缠住,一起飞了出去……那堆烤香肠的火点燃了床单、窗帘和电视机。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股洪水从楼上奔流直下,一瞬间便浇灭了大火,比消防队灭火的速度快得多了。
总之一句话,自己瞎折腾。我虽然想这么说,但面对几团没处发泄的怒火,我还是很识趣地把话吞了下去。
不过有两件事还是值得注意一下地,就是那突然破碎地玻璃窗以及突如其来的洪水。至于我睡得怎么都吵不醒这点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我很想检查一下那些碎掉的玻璃,但早已被洪水冲得不知去向了。如果就这么放着不管,我不但什么奖励都拿不到,甚至还得付这些人的房租。如果她们弄坏的东西都要我赔,那我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而且再这么住下去,要付的房租也会越来越多。那么,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随便抓个幽灵来顶罪。
此时,门口出现一人,罗宾飞奔过去,问:“我叫的披萨送来了没有?”
此人大吼一声:“我不是卖披萨的!”
我这才认出这张脸,原来是那位必胜客小姐。她好像刚刚才从水沟里爬出来,浑身湿淋淋的,头发上还夹了两只小螃蟹。
“你终于知道披萨不好卖,改行卖水产了?”我边说边往墙上的洞口挪去,这家伙不好对付,好汉不吃眼前亏。但我还是被她一把拉住,看来我今天在劫难逃了。
“你还真能追,都找到这儿来了。”卡门悠闲地坐在桌边吃早饭。
看起来这位改行卖水产的很久没有吃过饭了,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扔掉了我——原来我这么不好吃——坐到了卡门对面,把桌上的东西席卷一空,并开始唠唠叨叨抱怨起来:“我以我准确的观察力和判断力得出你一定会住在这家旅馆的结论,我一个月前就到了这里,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你应该在一个星期之内出现在我眼前,为什么这么点路你竟然走了一个月?!”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几乎在冲着我大吼大叫。
“那你这段时间都在干什么?”我感到非常好奇。
“我当然是在做半夜可以吓得你半死得特训。”
看来这段时间的闹鬼事件之谜已经水落石出了。由于她无聊的道德观使她不能对熟睡中的人下手,而该旅店老板又是那种头一碰到枕头就呼呼大睡的人,这就是他从来没有被骚扰过的原因。
昨天晚上,她敲碎窗子企图吵醒我,谁知却引发了又一次世界大战。艾薇的酱料熏得她差点昏过去,随后被罗宾扔出去的门板砸得头昏眼花,等回过神来又发现屋内已火光冲天,在无聊的正义感的驱使下她冲上屋顶,砸开水箱,同时她也就顺着奔流直下的洪水流进了臭水沟。
“真悲惨!”我和卡门同时叹了一口气,便一起下楼找老板要报酬去了,留下这位仍在桌边哭哭啼啼。
旅店老板得知闹鬼事件已经解决——当然他不知此事是因我而起——很高兴地拿出了一“大”笔赏金——5块钱,和“许多”奖品——4根棒棒糖,而且那棒棒糖的棍子是宽宽扁扁的木棒,就像雪糕的棍子一样,拿着很不舒服。我接过5块钱,把棒棒糖扔给了罗宾。等我们从旅店离开,那些棒棒糖就只剩几根棍子了。
她把棍子直接扔进了我的背包。
“你干什么?”我一边把包里的东西往外倒,一边叫到。
她回答:“我听说你在收集木棍,给你那么多,还生我的气,好心没好报。”
我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这种小木棍已经积累了一把。我本想试着把上面的花纹拼起来,但那几个人突然脸色大变,四散而逃。我抬起头,看见远处艾莎•必胜客正举着巨石朝这里杀来,连忙收拾好背包,向远方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