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此次还书的目录如下:《百年孤独》、《最后的莫西干人》以及莫言的《蛙》。
梦鹊见了眼睛放光,轻声问道:“《蛙》好看么?”
我摇摇头,自顾向四楼走去。
挑选了半天,最终敲定:《群鸦的盛宴》、《达芬奇密码》、《追风筝的人》这三部小说。梦鹊则自始自终跟在我后面看我挑选。
临走,她突然凑过来小声问道:“我也想借。”
我略微一愣,旋即反应过来:“你没带学生证?”
“嗯。”梦鹊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
我立在楼梯口示意她自己进去挑选,梦鹊伫立原地没有动。
“我等你。”我说。
“不是——我不晓得看什么好。”她的脸颊微微泛红。
“你从前看过什么?”
“.....”
我旋即意识到这句话太过愚蠢,便接着说道:“《百年孤独》值得一读。”
她用力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随后离去。
不多时,她便出现,怀抱着一本《百年孤独》,亭亭地立着宛如修女般凝视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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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生活随意,但是我对某些事情却尤为在意,诸如阅读,对此类的事物我有着一套独特的仪式,非得类比说明,与祭祀程序差不多。
若是白天,则一个幽静的环境是首要条件,其次一杯温水(也可是其他饮料)也必不可少。若是夜晚,则坐于床头靠着枕头只开一座台灯,触手可及处必定得放上一杯水再加上纸笔,以便于抄录些精妙句子。有时候遇见喜爱的段落也会整页抄录下来,写信的时候便再誊抄一遍权作分享。
看书的顺序也必须一丝不苟,从书的封面始,接着扉页粗略的看上一遍,随后大多是目录或者序言就需仔细体会,轮到正文开始,通常已经花费了半个小时。而正文部分更加细致,非得一个字一个字的阅读不可,偶尔看到某处不解还得回翻几页重头读。
像是《百年孤独》之类的作品,自然是先看一遍译文版,再读一遍原著最为美妙。
此刻阴云稀疏,凉风微抚,看起来一时半会也不像要下雨的样子,干脆买了两杯红豆奶茶,随后步行至枫杨公园寻了一处僻静就地阅读起来。
这枫杨公园不大,景致却风雅,亭台楼阁颇有古风韵味,通常来此老人居多,年轻人很少来。我最喜它的座椅,或圆木墩或石凳皆自成风景。
此刻我们立足之处便是一条枫杨环抱的小径旁,距离十多米远处有一条溪流蜿蜒潺潺。天阴蝉虫停,清风枫杨起,手中再捧上一本好书自然是神清气爽欢喜莫名。
梦鹊低头盘坐(她的坐姿向来如此,哪怕是只有巴掌大的儿童矮凳她也能盘腿坐上去)在我旁边圆木墩上,长裙遮膝,然后将书摊开放在大腿上,一只手支于膝盖撑着脑袋,另一只手则用来翻阅书页。不时眉头微蹙,迷茫片刻又簌簌的往前翻。
我略微观察了她片刻,确定她始终如此安静后便放心大胆地翻开《群鸦的盛宴》阅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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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雨滴击窗,狂风呼啸。
一番洗漱之后,我盘腿坐在床上,将杯子裹在身上连脑袋也包住,叶子则蜷缩在我怀中。之前我已将书桌搬上了床,同时预备了信纸及钢笔。
一如既往地开始提笔写信。
Cherry:
如此熟捻的开头之后一时间竟然不知如何继续,我偏头听了一会儿雨声,才定下心来继续写道:
我养了只狗,我俩叫它“叶子”。
你知道我很早之前就想养只狗,你也对此深表赞同。因为狗不会说话,所以与其相处比人简单得多,也轻松得多。
我原计划着等下月稿酬收到再买。
但叶子不是我买的,相信你也注意到了我开头的措辞:我俩。
就在一个星期之前,一个少女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然后她对我告白了。我保证在此之前,我与她从未谋面,就连她的名字——梦鹊——也毫无印象。然而就在第一次邂逅之时,她告白了。
我起初以为什么恶作剧之类的,但一想到自己的性格,便断定即便有人恶作剧也不会将目标定在如同我这般无趣的人身上。何况,我大学里根本就没什么熟识的人。
随后她对我说了很多话,最终要求我同意跟她交往,她说:我会让你爱上我的。语气斩钉截铁,神色肃穆。我同意了。
要想轻轻松松的生活下去,那便不要想太多。何况我又无可贪图之处。
她从而何来,为何如此笃定喜欢我,又怎样知晓我的脾气,我都统统一概不知,也不去细究。她不说我便不问。
或许她只是觉得有趣,把此当作一个游戏,待到时间久了觉得无趣了便会离去。
你若问我她的脾气长相如何,我大概会回答:不讨厌。
面容清秀,眼睛却略显狭小且右眼眼角有颗泪痣,身形匀称个头极高只是略微比我矮了半个脑袋。脾气倒是有些奇异,倒不过并非是不能忍受的那种,只是——我总觉得她的姿态有时与她的外貌不搭。
具体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我也说不太清。
但是她的出现,的确给我带来了些困扰。
叶子是其一。
其二是我。
若一个对你来说之前完全的陌生人突然对你极其熟捻起来,而你又该如何对待他呢?
我极力表现得自然些,并且尽量保持我自己的习惯,但是不可避免的,我还是有些改变。具体哪些方面发生了变化,我也不知道。
白天去还了书又借阅了新书,但是都没什么值得购买的,不过如果可能,《百年孤独》你也大可一观。
另外,你请求我帮M小姐绘的封面也终于完成,这次便随着信件一起寄给你。署名还是风景好了。
此刻已经是凌晨1点多,窗外风雨飘摇,室内也不怎么暖和,深秋快要来了吧。
对了,前些日子我独自逛街的时候突然听到一段极其好听的旋律,纯钢琴曲,起先我以为是纯乐曲,所以打算进店去问一下曲名。没料到刚跨进门口旋律一转换成了琵琶曲,随后一个女声开始缓缓吟唱。
你知道我从不听人声,但——如何说呢,我相信你听一遍之后也会买的。
那是个新人的单曲:《故事欺人》,简迷。
封面也绘得极合我心意,指画离人,半面留白。
我不知道她如何长相,封面上也没有,只是歌声倾城,足以撩人。
你也去听听。
期待你的回信!
秋目
2007年11月18日
停笔叠信,再仔细粘好信封口贴上邮票,如此折腾停顿,一瞧闹钟,已至凌晨两点。于是,在这狂风暴雨的初秋深夜里,我安逸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