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宿舍很简单,两张单人床平行地放着,中间一条过道,鞋子袜子乱七八糟地扔着在床底。床头有半米远的墙角摆放着一张圆方形的旧写字桌,桌子上放着一台已经都打不开的黑白电视机,那是我们唯一拥有的一件“古董”。床后后面足有三平方米的空间,如果他们现在住在香港中环,以那里的房价计算,那我们简直太过奢侈浪费。那空间里并排放着一红一蓝色的塑料水桶,红色的水桶里放置着一个篮球,蓝色里放置的是一个足球,后墙一幅弗朗西斯科.托蒂披洒着长发,身披着红狼战袍驰骋赛场的威武英姿的贴画。
他们都是体育迷,对篮球运动而言,他们比较喜欢休斯敦火箭队,但只是因为姚明。但是对待足球,他们的内心却有着无比的狂热。他们几乎对欧洲三大联赛了如指掌,但是他最热衷于看意甲,他们都是罗马队的忠实球迷,球队情况他们更是如数家珍。他们对托蒂技艺与忠诚的无限折服而蕴育出来了强烈崇拜,托蒂就是他们上帝。
楚云回到宿舍,疲惫躺在那如横断山脉一样“蜿蜒”的被子上,像一位吸毒者一样,深深地呼吸了一口从窗户飘来的啫喱水香味,然后两眼失神地就盯着轻慢飘舞的窗帘。赵风靠在自己“高耸入云”的被子上,边托裤子,边在床头摸着香烟。
赵风摸到两只香烟,递给了楚云一支,楚云点着了香烟,然后从裤子上口袋里掏出了一张折叠的非常整齐的香薰宣纸递到了赵风的手上。赵风打开了熏纸,一股悠闲沁入脾肺。我边抽烟边聚精会神地品味着楚云替我写的情诗,那诗对赵风太重要了,那是他今晚罗曼蒂克的开始。
赵风看完带着满意的微笑说道:“写得不错!”
楚云感到非常欣慰,似乎非常认同赵风对这的评价,翻过身来道:我是用心在写!”
赵风有些调侃味道,说道:“看来你的心并不像你嘴巴一下沉默寡言。”
楚云也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头笑了笑,笑得非常腼腆,说:“也许是吧,不过,我认为单纯地用嘴巴来背诵似乎并不能起到理想的效果,加点表情,加点深情款款眼神,这样会好点。”
赵风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就拿起水桶,迫不及待地跑到了后院,用清凉的井水洗了个舒服的澡,穿上了我穿着最帅的衣服,手里拿着一朵奢侈而冷艳的红玫瑰花出现在了楚云的面前。楚云忧郁的眼神紧盯着那朵玫瑰,通过他的眼神,赵风就看到了楚云内心的渴望。
那朵玫瑰花是赵风特意托人从武汉购买带回来的,那时候在他们那个小县城里,还一家花店都没有,如果不是偶像剧的传播,估计每人知道那是玫瑰花,所以学校里也没有多少女孩子能够拥有过那类“奇珍异宝。